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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駕駛甄選簡章(含報名表)

  • 發佈日期:115-06-12

監察院駕駛甄選簡章(含報名表)

一、名額:駕駛7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

四、工作環境與福利:辦公地點鄰近台北車站及捷運站、設有員工餐廳,供應經濟實惠午餐,關心同仁健康與福利。

五、薪俸待遇:駕駛月薪約為新臺幣37,170元至43,270元(薪點120至170),餘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學歷、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六、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駕駛、技工)。

(二)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近2個月內體格檢查表)。

(五)需具有職業小客車以上汽車駕駛執照,具大客車駕駛執照尤佳(無者免附)。

(六)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為外籍勞工、大陸勞工身分。

七、工作項目:擔任本院駕駛等工作。

八、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請於115年7月31日前郵寄或逕送至「100216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秘書處管理科」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本院視報名情形適時辦理甄選作業,請提早報名。


本院聯絡人:秘書處管理科趙先生,聯絡電話:(02)2341-3183分機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