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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工友甄選簡章(含報名表)

  • 發佈日期:114-08-18

一、名額:駕駛9名、工友13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

四、薪俸待遇:駕駛月薪約為新臺幣37,170元至43,270元(薪點120至170)、工友月薪約為新臺幣33,220元至40,510元(薪點90至150),餘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學歷、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駕駛、技工)。

(二)    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    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近2個月內體格檢查表)。

(五)    應徵駕駛者,需具有職業小客車以上汽車駕駛執照,具大客車駕駛執照尤佳(無者免附)

(六)    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為外籍勞工、大陸勞工身分。

(七)    本院歡迎具有身心障礙身分者參加,若經面試適用者將優先錄用。

六、工作項目:

(一)    駕駛:擔任本院駕駛等工作。

(二)    工友:擔任公文遞送、院區環境清潔整理、一般庶務及其他交辦事項(視工友出缺業務指派工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