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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德 監察委員

李月德
李月德 監察委員
屆次:第5屆
任期:103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
109/06/16109內正0021李月德委員、陳慶財委員、楊美鈴委員、江明蒼委員、江綺雯委員提,高雄市政府將應專款專用於提供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事項之民間捐助救災款項,用於購置機關執行業務所需之設備及用作與氣爆災害事件無直接關聯之設施維護費使用,顯與災害防救法之規定有間;又該府對於該府市長當時公開與捐贈單位及其所捐贈支票合影公諸於世、具宣示效果之新臺幣3,204萬1,910元捐款,迄本院完成調查時仍未能完全釐清該筆捐款之相對應收據,相關作為,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9/06/09109交正0002李月德委員、陳慶財委員、方萬富委員提,交通部觀光局所屬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理大鵬灣BOT案因未完成契約約定之污水截流系統等可歸責之違約事實,遭開發公司依據契約規定通知自108年3月13日起終止契約,並經109年4月23日仲裁判斷核屬有據,且應返還3億元保證金,顯示政府各單位協力施政不足,斲喪公權力形象,占地百餘公頃之第一期開發區未竟全功、已營運項目功虧一簣,鵬管處雖免於開發商所提24億元損害賠償,然後續爭訟曠日廢時,尚有土地返還、營運資產鑑價及移轉事宜待解決,實則為雙輸局面,終不利整體觀光發展,洵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9/06/03109財正0011章仁香委員、李月德委員、楊美鈴委員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辦理「八連〜北資161KV地下輸電線路推管工程」監造過程,屢見相關警訊及承商不當施工情形,卻未能適時指正,肇致沉箱工作井發生砂湧及上舉災變;復於未深究履約進度大幅落後及工程災變之責任歸屬,即率爾邀集承商召開協議終止契約會議,後續衍生履約爭議調解及訴訟耗時逾9年;另於履約爭議訴訟確定後,未積極辦理相關求償事宜,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9/04/14109交正0001李月德委員、方萬富委員、江明蒼委員、陳慶財委員、章仁香委員提,交通部暨所屬臺鐵局就攸關鐵路行車安全之組織文化、設備維修、程序操作、人員訓練及行車環境等事項因疏失而接續發生,肇致107年10月21日發生臺鐵6432次列車新馬站內正線出軌事故,造成乘客18人死亡、2百餘人受傷,設備受損、運轉延誤、搶救搶修及後續醫療賠償等支出費用,初估需新臺幣9.58億元以上,交通部及臺鐵局等權責機關,未能依法落實監督及管理,致生重大行車事故,已嚴重傷害民眾對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8/11/19108財正0027仉桂美委員、李月德委員提: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營事業,其所屬人員相關作為理應悉依規定辦理,並為行業之表率,始符合社會之期待;詎竟發生所屬人員多次違規查詢非其本人之帳戶,或非依業務所需之查詢情事,其中更包括非基於業務需要查詢臺灣銀行財務部帳戶高達59次及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帳戶高達33次等重大違規情事,而該公司長期以來竟一無所悉,內部控制明顯失靈,經核有重大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案。...詳全文
108/06/20108國正0005李月德委員、楊美鈴委員、江明蒼委員提:國防部所屬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空軍官校、航技學校及生製中心等採購單位辦理「103年度教準部鎮海、嘉華營區營舍整修工程」等19件採購案,不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有重大異常關聯等情,嚴重影響採購公平性,惟機關審標人員均未能發現及時處理,致政府採購法規定及工程會相關解釋令(函)形同具文。經審計部密送國防部(總督察長室)查明,國防部卻僅依廠商回函說明,未督促所屬釐清是否涉及不法,並檢討相關人員責任;且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職掌該部軍風紀,本應藉其客觀超然之督察地位,統整發揮機關內控功能,秘密對涉嫌不法之採購案,進行財務稽核及軍紀監察;卻逕將審計部密函轉交國防採購室辦理;國防採購室又層層下轉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軍備局及其下屬採購單位,完全失去審計部密送總督察長之原意,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8/04/03108財正0006李月德委員、江明蒼委員提:雲林縣政府及嘉義縣政府於民國103至107年間,各年度均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且雖經審計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審核發現並逐年函請改善,並未依示確實辦理外,復經本院再查核發現,雲林縣政府及嘉義縣政府於編列108年度預算時,仍持續前揭虛列補助收入預算行為,核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8/03/06108財正0004包宗和委員、李月德委員、陳慶財委員提:核四封存後每年仍耗費數億元於資產維護管理,行政院及經濟部對外宣告核四重啟不可行,核四興建費用2,833億元須列為損失,行政院及經濟部對核四政策之重大變動,導致資源嚴重浪費;再者,經濟部宣布能源配比(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之能源轉型政策,未經能源安全、能源經濟及環境影響等完整評估,復於再生能源發電量增加有限情況下,以運轉中核電機組長期停機方式減核,致近年火力發購電量逐年提高,106年占比達84.4%,燃煤發電增幅甚至高於燃氣,造成嚴重空氣污染;以及經濟部宣布新能源政策之前,並未評估其對電價之影響,迄106年3月行政院始於國公營企業體檢小組會議評估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8/02/21108國正0002仉桂美委員、王美玉委員、包宗和委員、李月德委員提:國防部檢討放寬「籌建獵雷艦案」投標廠商資本額門檻之決策過程中,顯然輕忽得標廠商資本額過低之財務風險,導致「籌建獵雷艦」採購案之建軍備戰任務以失敗收場;又所送立法院之預算解凍書面資料內容未予更新,致引發立法委員及社會輿論之強烈批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明知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之陳情係要求獵雷艦聯貸案的授信條件,非屬其權責範圍,事後該公司確實藉由此次拜會而達成放寬獵雷艦聯貸案的授信條件,以取得資金之目的;另本案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106年5、6月間3度函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協助調查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資金流向疑義時,該會未審慎考量此一罕見情況與聯貸金額龐大,以及該公司甫於106年1月3日拜會該會主任委員希望可協助解決其資金壓力,其聯貸案之資金流向顯確有疑慮,竟僅將其交由相關銀行查復後,即據以回覆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無法得知其資金流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理之興達漁港土地標租案,表面上係應漁業團體反映需求辦理,但實際上顯係為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量身訂做等,經核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8國正2)...詳全文
107/12/13107教正0019楊芳玲委員、王美玉委員、李月德委員提:宜蘭縣政府辦理「礁溪天主堂(礁溪天主堂、辦公室及宿舍、慈惠幼稚園、文聲復健院等)」歷史建築登錄案過程,迄至該縣歷史空間審議委員會審議前仍未確認其所有權屬,致審議決議後,方因所有權屬資料有誤,決定重行審議;復未妥處審議決議公布事宜,致有未依規定公布審議決議並引發質疑之情事;亦未善盡保護該建築群之責,致該建築群部分遭拆除,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教正0019)...詳全文
107/12/05107財正0021李月德委員、方萬富委員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認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產製之A牌料理米酒等因實際原料與製程與產品登記內容未符,非屬菸酒稅法第2條第3款第4目料理米酒,應歸屬「其他酒類」,補徵菸酒稅1.6億餘元,業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菸酒稅屬間接稅性質,納稅義務人雖為產製廠商,然本案補徵時酒品均已銷售完畢,且A牌料理米酒售價與市面上類似產品相當,平均每公升售價僅約26元,改以「其他酒類」課徵菸酒稅,每公升稅額則高達136.5元,致補徵稅額遠超過該公司營業收入,難謂符合比例原則,且補徵時未詳為審酌實質經濟事實關係及其所生實質經濟利益之歸屬,顯有欠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7/11/14107國正0010劉德勳委員、李月德委員提:國防部辦理化學消防車採購案,所組成之工作小組初審作業未確實提出具體之優缺點差異評述、諸多項目僅見謄列摘要、未敘明優規審查結果,有違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之規定,且採購過程之初審前置作業亦未嚴謹辦理;本採購案預算金額高達9億餘元,係屬政府採購法規之巨額採購,惟招標規範內之招標文件僅要求一般消防車履約實績,並未規定化學消防車之特定資格,國防部未能事先就履約實績之採認是否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明確訂定規範,逕自認定一般消防車均概括認列為履約實績等,以上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7/11/07107財正0017仉桂美委員、陳慶財委員、李月德委員提:雲林縣政府於106年3月至7月間,將回運之垃圾焚化再生粒料以露天未輔以防護措施方式暫置於轄內口湖鄉區域綜合垃圾掩埋場預定地,除不符現代環保意識與潮流,並引發逸散及滲漏污染周邊土地及水源之疑慮,致後續仍須耗費公帑全數清離現場;又暫置期間未依「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事先提報施工計畫並經核准,逕自運用約100公噸填築該場址基地等,相關行政作為草率不備,確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7/09/06107內正0022方萬富委員、陳慶財委員、李月德委員提,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於92年間將位屬「花蓮溪口附近自然保護區」範圍內原編定為「生態保護用地」錯誤查報為「農牧用地」,花蓮縣政府未依法落實審核率予核准更正編定,致於96年間誤發農舍建造執照等情,嚴重影響機關執法威信,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7/09/05107財正0015李月德委員、陳慶財委員、章仁香委員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公司)辦理「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其先期規劃作業過程,對提高投資效益與公害防治,欠缺平衡及周延評估考量,導致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時程延遲2年4個月餘;未允適辦理工址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工作,再耽延期程6個月。其主發電設備工程採購,未妥擬製程品質管制規範,致鍋爐安裝後始發現銲道瑕疵,延宕計畫期程至少1年1個月,並衍生未來發生限電之風險。另電廠聯外345kV輸電線路工程發生災變而停工,延誤工期3年2個月。經濟部居上級機關地位,未就台電公司上開缺失追究顧問公司及統包商應負之契約責任,並督促所屬研謀具體改善措施,加強管控施工品質,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7/08/09107內正0018李月德委員、陳慶財委員、章仁香委員、楊美鈴委員提,內政部移民署雖自101年7月起結合相關國安單位共同執行「祥安專案」,以加強查處行蹤不明外籍勞工,惟由於未能依據前一年度執行狀況妥適訂定該專案之各項查處目標值,致各國安單位之查處量能未全面發揮,近2年外籍勞工行蹤不明發生率雖有略降,惟在臺行蹤不明外籍勞工總人數已逾5萬人,且仍未呈下降趨勢;另該署對於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之查察不力,或無法掌握確切事證,致移送案件經地方勞政主管機關裁罰率偏低,均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7/07/10107交正0003蔡培村委員、李月德委員、王美玉委員提,新北市政府(原臺北縣政府)推動成子寮地區及103市道交通改善工程計畫,期能解決當地交通問題。惟歷時近12年,耗費新臺幣3,890萬元,僅止於紙上作業,當地道路服務水準依舊不佳,交通問題仍未獲改善,該府計畫執行過程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等情,核有重大缺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交正0003)...詳全文
107/07/05107內正0015陳慶財委員、李月德委員、章仁香委員、楊美鈴委員提,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未落實督導所屬警察人員之射擊教育訓練,致所屬派出所警員於106年8月31日應勤前往處理民眾通報越南籍外勞阮國非涉犯刑事案件時,用槍過當,肇致該名外勞死亡結果,與警械使用條例所規範之比例原則未盡相符;又該局未善盡督導之責,要求所屬警察人員依規定適時開啟微型攝影機,以完整連續攝錄處理事件經過,並依「警察機關警備車(汽、機車)執勤安全注意事項」規定,妥適辦理警用巡邏車停放事宜;復未能灌輸所屬同仁有關傷患救護、證據保全等刑案現場處理之正確觀念,致所屬警員於使用槍械造成人員傷亡時,有漏未即刻通報救護之情事,而支援警力經派遣至現場後,對於經警員開槍中彈之傷患欠缺積極作為,復有警員於鑑識人員到場採證前,即違規撿拾散落地面之彈殼情事,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7/05/10107教正0006包宗和委員、李月德委員、江明蒼委員提:國立臺南大學不斷調整設校規劃,修正計畫十數次,校區建設延誤十餘年,不僅嚴重延宕計畫執行期程,更因校區設置計畫遲遲未能完成修正與核定,肇致耗資鉅額興建之七股校區公共設施工程,長期閒置,殊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7/05/02107財正0007李月德委員、方萬富委員提︰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於106年7月6日查驗以個人名義進口來自泰國的彎板機,判斷來貨具高風險特徵,恐有夾藏違禁品之危安疑慮,向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商借大型X光機掃描後,發現貨物下方有空間,且疑似有內容物,臺北關將貨物運回關區後,雖經緝毒犬嗅聞並請貨主前來說明,然因機具以厚重金屬包覆且塗滿防鏽油品,仍未能排除究竟有無夾藏之疑慮,該關未留置鑽孔施以破壞性查驗,竟核准以「廠驗」名義同意出關,又未派人押運,致貨物提領出倉後,於海關派員廠驗前失竊,失去對貨物監管,引發外界對於「海關誤放毒品」的議論;而關務署對於廠驗案件的查驗時間與放行條件之相關法令規範不足,致使不肖份子有可趁之機,並使臺北關在廠驗完成前於電腦系統註記「驗畢」,引發查驗究否完畢之紛擾等諸多缺失,關務署難卸督導不周之責,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