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4-28 |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巡察環境部 關注減碳政策、飲水安全與環檢法進度 |
114-04-18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未能防範家庭看護移工遭受雇主強迫勞動,監察院糾正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並要求勞動部檢討改進 |
114-04-16 | 臺東縣關山國小學童遭不當管教 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申請自動調查 |
114-04-11 | 近年來詐騙猖獗,政府已通過「打詐新4法」及打詐綱領2.0版,以防制詐騙,惟竟有司法人員涉入詐團案,監察院通過紀惠容、王麗珍、郭文東提案彈劾法官石育恩、檢察官吳亞芝並移送懲戒法院。並建請法務部就多起年輕律師介入詐團,積極追蹤律師法之研修。另高雄地檢署因輸入錯誤,致違規查詢系統占43%,亦請法務部檢討改善 |
114-03-26 | 監察院提案彈劾臺東縣政府社會處陳淑蘭處長,案經懲戒法院第一審判決陳淑蘭降貳級改敘,併罰款新臺幣參拾萬元。提案監委葉大華、紀惠容表示尊重,並呼籲臺東縣政府應落實管理轄內兒少安置機構,確實維護安置兒少之權益 |
114-03-25 | 內政部97年間函釋性別變更登記之認定要件 有無損及跨性別者基本人權 監察委員紀惠容申請自動調查 |
114-03-21 | 宜蘭地院法官張軒豪酒駕,同車乘客卻未被罰,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函請內政部警政署督飭所屬確實檢討改進,並通盤督導改善 |
114-03-18 | 臺中市某國小棒球教練疑性侵多名學童 監察委員紀惠容申請自動調查 |
114-03-14 | 社工遭上銬案,監察委員王幼玲、紀惠容提案糾正警政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所屬文山二分局,並函請警政署及法務部檢討改進 |
114-03-13 | 橋頭地院候補法官石育恩涉不當查詢案件,並與詐騙集團律師有不當財物往來;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不當查詢案件,並傳送書類及資料予男友,均嚴重損及司法形象,監察院通過彈劾 |
114-03-07 | 宜蘭地院法官張軒豪酒駕 嚴重損及司法形象 監察院通過彈劾 |
114-03-06 | 我國籍裕順668號漁船12名外籍船員 因船東破產積欠薪資損及權益 監察委員紀惠容申請自動調查 |
114-02-24 |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處理92年及97年間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多起性侵害事件,涉及「吃案」及「被害學生向加害者道歉」等嚴重違失,教育部未持續追蹤,致加害人持續性侵及接觸學生,並縱容教師及高年級學生暴力對待弱勢學生,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提案糾正教育部及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
114-02-23 | 現行地方政府大多使用「熱煙霧機」噴灑藥劑,執行登革熱防治作業,而環境部核准的特殊環境用藥大多未於說明書標示 可使用「熱煙霧機」一項,這與緊急防治現況不符,又高雄市政府未依據特殊環境用藥標示說明書規範使用藥品,藥劑用量有超標之虞,監察院通過紀惠容委員提出之調查報告,函請環境部及高雄市政府檢討改進。 |
114-02-22 | 花蓮縣某小學伍姓校長與某國中杜姓校長利用出差機會單獨邀約工作人員餐敘 伍姓校長疑趁當事人酒醉意識不清發生性侵事件 監察委員紀惠容申請自動調查 |
114-02-21 | 肯亞籍白領移工以「藝術及演藝」專長受聘僱來臺,遭雇主以非僱傭關係規避勞基法適用,又被迫從事未經許可之農業、清潔回收等藍領移工工作,致其淪為人口販運被害人。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查察流於形式且迴避監督之責,勞動部對於整體聘僱及管理白領人才制度漏洞迄未檢視補強,監察院通過糾正臺南市政府及勞動部 |
114-02-18 | 監察院調查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施教文涉性騷擾案:監察院調查報告出爐,直指司法形象受損 |
114-02-12 | 臺北市警局寧夏路派出所所長葉育忻,任職期間曾涉多起重大違法違紀案並受懲戒,惟市警局未落實考核監督,仍遴選其擔任所長,致衍生長期勾結詐欺集團首腦藍道之重大風紀案件;近三年全國各警察機關違規查詢個資案件計52件,其中10件涉及與不法組織勾結之重大違法案件比例高達2成。內政部警政署未能落實法紀教育、業務督導及風紀查察,也未建立專責查詢機制,致不肖員警得以洩漏偵查訊息及出賣民眾個資犯下重大風紀案件,重創人民信任。監察院通過監委葉大華、紀惠容調查報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 |
114-02-05 | 臺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教保員毛畯珅性侵該園幼童案,監委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調查發現,臺北市政府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及追蹤列管,未能督促教育與社政主管機關發揮跨局處協調聯繫合作,造成七大斷點,導致案件漏接,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通過糾正臺北市政府,並請北市府議處教育局及社會局主管人員,另就「111年通報案件究有無教保人員知情未依法責任通報」、「111年不起訴案是否有新事實或新證據對行為人提起告訴」、「幼兒園負責人於全案中是否因匿報而涉有相關刑責」,請臺北市政府、法務部督促所屬重啟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 |
114-01-25 | 國立成功大學台文所簡副教授2007年起涉校園性別事件,相關教師知悉後並未依規定通報、查處,致後續多名學生受害,監察院通過糾正成大,並要求教育部就該事件及其衍生之校內學生會、系務運作爭議及教師互控霸凌事件等,持續督導該校確實檢討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