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為維護河濱公園民眾通行之安全,於108年起陸續設置車阻,欠缺以無障礙的思維設計無障礙的環境,復未能具體回應及改善身心障礙團體之通行訴求,有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精神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核有違失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