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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年02月10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4/02/10 下午 03:50:36

公告糾正國立成功大學,該校校安中心於民國(下同)112年6月9日接獲通報人檢舉簡姓副教授(下稱簡師)涉有對學生言語及肢體騷擾情事,經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後,認定簡師性騷擾行為屬實,惟早於96年間即有學生向系上教師反映簡師涉校園性別事件,但相關教師並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查處,致使後續多名學生受害,並經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相關教師違反通報義務、未盡輔導之責,顯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