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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11月21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11/21 上午 11:34:48

公告監察委員王麗珍、趙永清、鴻義章就國家安全局少將研究委員謝靜華於113年2月1日,晚間宴飲酒後失態,在行人道旁強吻已婚乙女,經由不知名路人錄影並上傳至網路供人瀏覽,並經新聞媒體披露;另,經國家安全局調查過程中,提供不實訊息給調查人員,致該局以此錯誤資訊對外說明,引發外界誤解。核其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斲傷影響國安特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