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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11月12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11/12 下午 04:22:07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張菊芳就李健育於擔任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時對3位女性同仁為性騷擾行為,經改制後之環境部於112年10月27日作成性騷擾成立之決議。另尚有其他女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承攬單位女員工亦遭其性騷擾。李健育於辦公或出差期間,利用權勢或職務上之機會,竟對3位申訴人、其餘未申訴之被害人進行性騷擾行為,惡行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