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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10月01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10/01 上午 10:48:59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對於二級都委會審查通過之台北啤酒工廠(原建國啤酒場)都市計畫變更案未予公告、立場反覆,且對「新變更案」置身事外,未善盡職責;另內政部對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未訂定明確標準,以致各級政府長期濫用「個案變更」,嚴重影響都市發展,確有違失等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