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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09月05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09/05 上午 10:24:40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民國112年5月14日知悉該市板橋區某私立幼兒園幼兒體內疑檢出安眠鎮靜類藥物,疑涉違法及不當對待幼兒事件,徒有稽查行為,卻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規定,本於權責留取行政調查所需之重要影像證據,導致迄今幼兒實際受照顧情形仍未釐明;對幼兒疑遭餵食不明藥物之釐清更便宜行事,第一時間推諉園方處理並提供無效檢驗管道,並遲於同年6月5日才入園專案採檢,後續檢驗之公布更失精確嚴謹,致擔憂蔓延,對兒童安置就學也消極處理、未盡周全,該府處理本案各項作為未能確實考量兒童權利,嚴重折損家長對政府之信任,核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