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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年05月30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2/05/30 上午 11:09:20

公告糾正新北市立新埔國民中學獲悉該校學務主任甲師疑有對學生霸凌情事,惟未於期限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改以不當管教類項召開校事會議,顯違反「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等規定,且未就霸凌事件進行審議,即予結案,調查程序有嚴重違失,亦未符CRC兒童最佳利益原則;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未善盡督導之責,致「師師相護」爭議不斷;另甲師恣意調閱監視錄影器,該校未落實查核,均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