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年05月26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0/05/26 上午 11:25:09

公告糾正基隆市政府辦理「北港污水第四標工程」,不當同意得標廠商以連帶保證廠商減收履約保證金,復未審查確認連帶保證廠商之財力及實績,嗣承接廠商因財務問題終止契約,影響工進;另該府未妥為管控地下管線障礙遷移期程,致工程進度延宕近8年,核有違失案。(110交正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