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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年12月21日
  • 最後修改日期:109/12/21 下午 12:02:29

公告糾正內政部消防署未善盡查證葉○興急流救生指導教練資格之責,甚至編列預算協助受訓學員取得國際急流救生專業證照,且自101年起長達9年期間,任由葉員冒用該署(含所屬單位)中、英文名義,製發IRIA證書(照)及水壺等紀念品,謀取不法利益,損及政府名譽及施政形象,核有違失等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