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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2日
  • 最後修改日期:109/05/22 下午 02:48:08

公告糾正新北市立板橋國民中學學生林女與沈男交往,康姓導師部分管教行為有違管教目的及違反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有損其隱私權及人格尊嚴,造成渠等以死抗議慘劇;該校不當要求2人填寫「偶發事件行為自述表」,並違法記警告處罰,亦為造成自殺原因,又輔導工作督導機制不盡周全等情,均核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