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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1日
  • 最後修改日期:109/05/21 下午 04:42:28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明知衛生所業務繁重、人力嚴重不足,卻以地方自治事項為由,未設法促使地方政府適時擴編衛生所人力,亦未強化運用相關計畫補助人力,恣令衛生所人力嚴重不足問題懸而未決。另衛生所除核心業務外,非護理核心之公衛任務不斷發展,且範圍廣泛,復將社區預防保健責任全數轉嫁由衛生所公衛護理人員承擔等情,顯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