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開發楊梅體育園區,未依規定辦理可行性評估等先期作業及確實查估土地徵收所需費用,亦未擬訂公共建設計畫據以實施,且延遲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致預算劇增、工期延宕、完工範圍減半,嚴重影響政府資源運用及計畫推動成效等情,均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