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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年02月10日
  • 最後修改日期:109/02/10 下午 02:47:03

公告糾正明道學校財團法人防火實驗室於103年擅裝120公分之延伸框並進行商品檢驗,致爐內熱電偶距待測試體不符10公分之國家標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內政部營建署遲至105年5月、106年1月方獲悉,致有逾250件以上防火門及防火捲門完成試驗,後續進行爐溫查核試驗、樣品抽測代表性仍難杜絕外界質疑及安全疑慮,均有怠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