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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5年07月28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5/07/28 下午 04:03:34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開辦全民健康保險迄今已逾30年,然健保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仍存有處置與手術界定未妥、部分術式定義不清,抑或支付點數偏低之情形,負責規劃及執行健保業務之該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多迨至相關學會、公會或醫療院所提案,或有異常申報紀錄始事後查核,致健保支付標準長期積弊未除,未能合理反映醫療成本及醫療專業價值,核有怠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