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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5年04月16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5/04/16 上午 10:34:25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吳振中於擔任屏東縣竹田鄉第19屆鄉長期間,利用其對於屏東縣竹田鄉公所清潔隊員之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期約及收受賄賂作為錄取謝○洋為清潔隊員之對價;復基於騰挪職缺以安排特定人選之意圖,威逼下屬製作不實考核結果以解僱時任4名清潔隊員,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