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吳振中於擔任屏東縣竹田鄉第19屆鄉長期間,利用其對於屏東縣竹田鄉公所清潔隊員之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期約及收受賄賂作為錄取謝○洋為清潔隊員之對價;復基於騰挪職缺以安排特定人選之意圖,威逼下屬製作不實考核結果以解僱時任4名清潔隊員,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