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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5年04月14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5/04/14 下午 01:46:18

公告糾正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漁港建設工程已歷10年,農業部與經濟部共計補助超過新臺幣(下同)34億元,供該府同時執行漁港工程及離岸風電運維基地工程,惟未依行政院核定「可開港營運」意旨,以多項理由拖延辦理開港,甚至運維基地完工驗收迄今已逾1年9個月仍未啟用,肇致政府投資數十億元公帑未能發揮應有效能,嚴重影響政府再生能源離岸風電運維政策執行,猶如蚊子港及閒置設施等情,確有違失案。(115財正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