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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年12月22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4/12/22 上午 10:29:18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施錦芳就被糾舉人蘇傳桔擔任屏東縣立琉球國民中學校長期間,除身為該校首長對於代理教師因加班產生之工作負荷所致猝死未善盡保護義務外,亦對死者家屬所提司法機關審理勞工保險給付案之證人不當施壓,構成職場霸凌;並公然洩漏本院調查案件進行中之資訊,甚至用以影射證人所述不實;另不當要求教師每日應於首班船抵達小琉球時間前到校及每週須住校至少2日,顯無期待可能亦不符比例原則。被糾舉人所衍生諸多陳訴及爭議持續戕害教師及學生權益迄今,核有重大管理失當及違失,顯已不適任校長職務,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之必要,提案糾舉,經審查決定糾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