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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年12月16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4/12/16 上午 09:59:15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就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林春燕前簡任視察、長期照顧司王齡儀前專門委員、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王燕琴簡任視察、長期照顧司祝健芳司長、中央健康保險署劉玉娟前組長等各員,均為簡任主管,於任職期間基於與部屬權勢差距,於督導業務時,涉有濫用核稿職權以不合理退文方式刁難部屬,並因情緒管理不當,動輒以貶抑人格、斥責或羞辱之言詞對所屬同仁咆哮或謾罵、對特定同仁進行排擠、孤立或差別待遇以樹立權威,或於下班或假日時間不斷透過通訊軟體交辦工作,並要求須即時回應訊息,已逾越職務上正當合理範圍,令同仁承受無止境的額外工作壓力,導致部屬身心不堪負荷,遭受身體或精神上痛苦而就診身心科或接受心理諮商,甚至選擇降調及離開職場。以上各員涉有職權濫用嚴重侵害部屬之人格權、名譽權及健康權,有職場不法侵害行為且持續多年,不但惡化職場工作環境,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