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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年06月05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4/06/05 上午 09:46:43

公告糾正:112年12月發生男童於接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下稱兒盟)收出養媒合服務期間,遭該會合作居家托育人員虐待致死,衛生福利部為審核管理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之主管機關,卻於本案發生後查核兒盟始發現其收出養媒合服務程序及機制上存有7項缺失,每年之業務檢查及定期評鑑皆未發現,衛福部於收出養媒合服務監督顯有不周,並怠於就是類兒少之委託出養措施進行法規之檢討修正,造成本案於社會安全網之漏接,核有怠失;新北市政府提供A童家庭脆弱家庭服務,轉介A童予兒盟進行出養媒合服務後,多被動接受兒盟之決策與片面資訊,A童安置於劉姓保母家中期間,皆未能親見訪視,顯未落實整合性服務,錯失發現A童受虐契機,並於A童112年12月24日遭虐死後3個月餘才召開會議精進檢討,對維護A童生存與發展權益顯有不力,核有違失;劉姓保母及其妹均為依法向臺北市政府辦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之保母,卻發生受托A童於托育期間遭其虐待致死案件,臺北市政府未確實查核,對於居家托育人員之輔導管理、監督與檢查流於形式,致使A童長期處於不適合幼童成長之環境,未善盡保障兒童生命、生存與發展權益之責,核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