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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年04月30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4/04/30 下午 02:22:23

公告糾正財政部本可透過指派之高階經理人等,有效管理公股銀行,惟108年後公股銀行對融資租賃公司放款即快速增加,截至112年底已增加逾3倍,才於113年引發社會爭議後,於相關會議提醒公股銀行強化融資租賃業之授信審核及貸後追蹤管理等,該部對公股銀行管理機制,核有明顯怠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