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辦理「八連~北資161KV地下輸電線路推管工程」,監造過程屢見警訊及不當施工卻未指正致生災變;未深究責任歸屬率爾協議終止契約,衍生履約爭議調解及訴訟耗時逾9年;另訴訟確定後未積極求償,均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辦理「八連~北資161KV地下輸電線路推管工程」,監造過程屢見警訊及不當施工卻未指正致生災變;未深究責任歸屬率爾協議終止契約,衍生履約爭議調解及訴訟耗時逾9年;另訴訟確定後未積極求償,均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922303680.pdf)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辦理「八連~北資161KV地下輸電線路推管工程」,監造過程屢見警訊及不當施工卻未指正致生災變;未深究責任歸屬率爾協議終止契約,衍生履約爭議調解及訴訟耗時逾9年;另訴訟確定後未積極求償,均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92230368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6月05日 | 109/06/05 上午 11:42:58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高涌誠就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王全中在職期間,未忖檢察官之職位尊嚴與榮譽,竟於其胞妹所涉之刑事訴訟中,以辯護人自居,積極參與相關程序,甚至為此多次表明檢察官身分,以及曾有「具狀聲請交付審判」之核屬執行律師職務情事,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違反法官法第86條第1項前段準用同法第16條第5款、同條準用第18條第1項、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前段等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高涌誠就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王全中在職期間,未忖檢察官之職位尊嚴與榮譽,竟於其胞妹所涉之刑事訴訟中,以辯護人自居,積極參與相關程序,甚至為此多次表明檢察官身分,以及曾有「具狀聲請交付審判」之核屬執行律師職務情事,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違反法官法第86條第1項前段準用同法第16條第5款、同條準用第18條第1項、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前段等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8200.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高涌誠就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王全中在職期間,未忖檢察官之職位尊嚴與榮譽,竟於其胞妹所涉之刑事訴訟中,以辯護人自居,積極參與相關程序,甚至為此多次表明檢察官身分,以及曾有「具狀聲請交付審判」之核屬執行律師職務情事,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違反法官法第86條第1項前段準用同法第16條第5款、同條準用第18條第1項、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前段等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8200-1.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高涌誠就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王全中在職期間,未忖檢察官之職位尊嚴與榮譽,竟於其胞妹所涉之刑事訴訟中,以辯護人自居,積極參與相關程序,甚至為此多次表明檢察官身分,以及曾有「具狀聲請交付審判」之核屬執行律師職務情事,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違反法官法第86條第1項前段準用同法第16條第5款、同條準用第18條第1項、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前段等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820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6月04日 | 109/06/04 下午 03:28:57 |
公告 | 公告109年6月1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第18屆新竹縣竹東鎮鎮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6月1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第18屆新竹縣竹東鎮鎮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8790.pdf) | 公告109年6月1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第18屆新竹縣竹東鎮鎮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87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6月04日 | 109/06/04 下午 03:14:17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第18屆屏東縣崁頂鄉鄉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7月10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第18屆屏東縣崁頂鄉鄉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7月10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8810.pdf) | 公告本院許可第18屆屏東縣崁頂鄉鄉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7月10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881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6月04日 | 109/06/04 下午 03:14:02 |
公告 | 預告「監察院辦理案件對其他機關或人員所提供答復或陳述之國家機密保密作業辦法」第8條修正草案。 | 預告「監察院辦理案件對其他機關或人員所提供答復或陳述之國家機密保密作業辦法」第8條修正草案。(本文下載:10917301280.pdf) | 預告「監察院辦理案件對其他機關或人員所提供答復或陳述之國家機密保密作業辦法」第8條修正草案。(附件下載:109173012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6月02日 | 109/06/02 下午 02:54:12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26日、27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第18屆新竹縣竹東鎮鎮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26日、27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第18屆新竹縣竹東鎮鎮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8180.pdf) | 公告109年5月26日、27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第18屆新竹縣竹東鎮鎮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81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6月02日 | 109/06/02 上午 11:50:47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25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25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7390.pdf) | 公告109年5月25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73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8日 | 109/05/28 下午 04:20:57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自民國107年起推動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惟對於服務提供單位至案家服務之實際狀況、品質與申報項目,毫無稽核管控機制及勾稽示警、抽審等措施,均造成實務現況上難謂無服務「衝量」算計之疑慮,嚴重忽略服務使用者受照顧服務之權益與品質;又對長照2.0造成住宿式長照機構、醫療機構等服務領域的人力流失與招聘困難欠缺相關配套等情,核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自民國107年起推動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惟對於服務提供單位至案家服務之實際狀況、品質與申報項目,毫無稽核管控機制及勾稽示警、抽審等措施,均造成實務現況上難謂無服務「衝量」算計之疑慮,嚴重忽略服務使用者受照顧服務之權益與品質;又對長照2.0造成住宿式長照機構、醫療機構等服務領域的人力流失與招聘困難欠缺相關配套等情,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505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自民國107年起推動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惟對於服務提供單位至案家服務之實際狀況、品質與申報項目,毫無稽核管控機制及勾稽示警、抽審等措施,均造成實務現況上難謂無服務「衝量」算計之疑慮,嚴重忽略服務使用者受照顧服務之權益與品質;又對長照2.0造成住宿式長照機構、醫療機構等服務領域的人力流失與招聘困難欠缺相關配套等情,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505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8日 | 109/05/28 下午 04:20:24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廉政署、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樹林區公所對於公務人員廉政類科考試錄取人員於參加廉政人員訓練班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錯誤認定應適用性騷擾防治法,致使移送、受理及調查程序均於法不合,處置過程違失連連,嚴重損及被害人權益,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廉政署、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樹林區公所對於公務人員廉政類科考試錄取人員於參加廉政人員訓練班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錯誤認定應適用性騷擾防治法,致使移送、受理及調查程序均於法不合,處置過程違失連連,嚴重損及被害人權益,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546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廉政署、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樹林區公所對於公務人員廉政類科考試錄取人員於參加廉政人員訓練班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錯誤認定應適用性騷擾防治法,致使移送、受理及調查程序均於法不合,處置過程違失連連,嚴重損及被害人權益,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54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7日 | 109/05/27 下午 04:40:37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5日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5日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01341250.pdf) | 公告109年5月5日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0134125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7日 | 109/05/27 下午 04:32:23 |
公告 | 預告「監察院監察獎章頒給辦法」第1條、第2條及第3條附表一修正草案。 | 預告「監察院監察獎章頒給辦法」第1條、第2條及第3條附表一修正草案。(本文下載:10916303850.pdf) | 預告「監察院監察獎章頒給辦法」第1條、第2條及第3條附表一修正草案。(附件下載:10916303850-1.docx)預告「監察院監察獎章頒給辦法」第1條、第2條及第3條附表一修正草案。(附件下載:10916303850-2.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6日 | 109/05/26 下午 05:18:20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19日、20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19日、20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6190.pdf) | 公告109年5月19日、20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61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6日 | 109/05/26 上午 10:10:39 |
公告 | 預告修正「政治獻金查核準則」條文。 | 預告修正「政治獻金查核準則」條文。(本文下載:10918315510.pdf) | 預告修正「政治獻金查核準則」條文。(附件下載:10918315510-1.pdf)預告修正「政治獻金查核準則」條文。(附件下載:10918315510-2.pdf)預告修正「政治獻金查核準則」條文。(附件下載:10918315510-3.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5日 | 109/05/25 下午 04:59:06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北市立板橋國民中學學生林女與沈男交往,康姓導師部分管教行為有違管教目的及違反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有損其隱私權及人格尊嚴,造成渠等以死抗議慘劇;該校不當要求2人填寫「偶發事件行為自述表」,並違法記警告處罰,亦為造成自殺原因,又輔導工作督導機制不盡周全等情,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新北市立板橋國民中學學生林女與沈男交往,康姓導師部分管教行為有違管教目的及違反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有損其隱私權及人格尊嚴,造成渠等以死抗議慘劇;該校不當要求2人填寫「偶發事件行為自述表」,並違法記警告處罰,亦為造成自殺原因,又輔導工作督導機制不盡周全等情,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4302200.pdf) | 公告糾正新北市立板橋國民中學學生林女與沈男交往,康姓導師部分管教行為有違管教目的及違反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有損其隱私權及人格尊嚴,造成渠等以死抗議慘劇;該校不當要求2人填寫「偶發事件行為自述表」,並違法記警告處罰,亦為造成自殺原因,又輔導工作督導機制不盡周全等情,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43022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2日 | 109/05/22 下午 02:48:08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部主任陳立奇於104至105年間,對於由藥劑部規劃辦理之「藥劑部104年度社區整合式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等4件勞務採購案,明知案內藥事訪視或送藥到宅等履約行為並非由得標廠商執行,而係由該院所屬各院區藥師依陳立奇之內部行政要求及指示負責執行,卻一方面指示所屬同仁協力完成各該採購案所要求之各項驗收資料,再由其授權該部藥品管理組組主任辦理相關採購案之驗收;另復授意財團法人顏焜熒文教基金會之執行長蕭○緯,協助開立或蒐集諸多不實之憑證單據,供得標廠商辦理經費核銷之用,致上開4件採購案之經費總計新臺幣(下同)三百餘萬元中,有近半數(高達152萬3,000元)款項均流向該基金會帳戶,與各該採購案需求說明之經費編列,均係以支付實際執行訪視之藥師訪視費為大宗,顯有不符。另陳立奇為建置相關資訊系統,以便順利執行上開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竟未依政府採購法所定程序辦理,即私下口頭委請廠商開發建置,損及機關及廠商權益,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部主任陳立奇於104至105年間,對於由藥劑部規劃辦理之「藥劑部104年度社區整合式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等4件勞務採購案,明知案內藥事訪視或送藥到宅等履約行為並非由得標廠商執行,而係由該院所屬各院區藥師依陳立奇之內部行政要求及指示負責執行,卻一方面指示所屬同仁協力完成各該採購案所要求之各項驗收資料,再由其授權該部藥品管理組組主任辦理相關採購案之驗收;另復授意財團法人顏焜熒文教基金會之執行長蕭○緯,協助開立或蒐集諸多不實之憑證單據,供得標廠商辦理經費核銷之用,致上開4件採購案之經費總計新臺幣(下同)三百餘萬元中,有近半數(高達152萬3,000元)款項均流向該基金會帳戶,與各該採購案需求說明之經費編列,均係以支付實際執行訪視之藥師訪視費為大宗,顯有不符。另陳立奇為建置相關資訊系統,以便順利執行上開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竟未依政府採購法所定程序辦理,即私下口頭委請廠商開發建置,損及機關及廠商權益,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7470.pdf) | 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部主任陳立奇於104至105年間,對於由藥劑部規劃辦理之「藥劑部104年度社區整合式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等4件勞務採購案,明知案內藥事訪視或送藥到宅等履約行為並非由得標廠商執行,而係由該院所屬各院區藥師依陳立奇之內部行政要求及指示負責執行,卻一方面指示所屬同仁協力完成各該採購案所要求之各項驗收資料,再由其授權該部藥品管理組組主任辦理相關採購案之驗收;另復授意財團法人顏焜熒文教基金會之執行長蕭○緯,協助開立或蒐集諸多不實之憑證單據,供得標廠商辦理經費核銷之用,致上開4件採購案之經費總計新臺幣(下同)三百餘萬元中,有近半數(高達152萬3,000元)款項均流向該基金會帳戶,與各該採購案需求說明之經費編列,均係以支付實際執行訪視之藥師訪視費為大宗,顯有不符。另陳立奇為建置相關資訊系統,以便順利執行上開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竟未依政府採購法所定程序辦理,即私下口頭委請廠商開發建置,損及機關及廠商權益,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470-1.pdf)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部主任陳立奇於104至105年間,對於由藥劑部規劃辦理之「藥劑部104年度社區整合式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等4件勞務採購案,明知案內藥事訪視或送藥到宅等履約行為並非由得標廠商執行,而係由該院所屬各院區藥師依陳立奇之內部行政要求及指示負責執行,卻一方面指示所屬同仁協力完成各該採購案所要求之各項驗收資料,再由其授權該部藥品管理組組主任辦理相關採購案之驗收;另復授意財團法人顏焜熒文教基金會之執行長蕭○緯,協助開立或蒐集諸多不實之憑證單據,供得標廠商辦理經費核銷之用,致上開4件採購案之經費總計新臺幣(下同)三百餘萬元中,有近半數(高達152萬3,000元)款項均流向該基金會帳戶,與各該採購案需求說明之經費編列,均係以支付實際執行訪視之藥師訪視費為大宗,顯有不符。另陳立奇為建置相關資訊系統,以便順利執行上開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竟未依政府採購法所定程序辦理,即私下口頭委請廠商開發建置,損及機關及廠商權益,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47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2日 | 109/05/22 上午 10:42:34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明知衛生所業務繁重、人力嚴重不足,卻以地方自治事項為由,未設法促使地方政府適時擴編衛生所人力,亦未強化運用相關計畫補助人力,恣令衛生所人力嚴重不足問題懸而未決。另衛生所除核心業務外,非護理核心之公衛任務不斷發展,且範圍廣泛,復將社區預防保健責任全數轉嫁由衛生所公衛護理人員承擔等情,顯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明知衛生所業務繁重、人力嚴重不足,卻以地方自治事項為由,未設法促使地方政府適時擴編衛生所人力,亦未強化運用相關計畫補助人力,恣令衛生所人力嚴重不足問題懸而未決。另衛生所除核心業務外,非護理核心之公衛任務不斷發展,且範圍廣泛,復將社區預防保健責任全數轉嫁由衛生所公衛護理人員承擔等情,顯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472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明知衛生所業務繁重、人力嚴重不足,卻以地方自治事項為由,未設法促使地方政府適時擴編衛生所人力,亦未強化運用相關計畫補助人力,恣令衛生所人力嚴重不足問題懸而未決。另衛生所除核心業務外,非護理核心之公衛任務不斷發展,且範圍廣泛,復將社區預防保健責任全數轉嫁由衛生所公衛護理人員承擔等情,顯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472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1日 | 109/05/21 下午 04:42:28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截至民國109年4月止,對於該市都市計畫規定不得移作住宅使用之商業區與特定專用區,除大彎北段外,尚有3處206戶移作住宅使用且以住家用稅率繳交房屋稅,涉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且遲未履行查處,核有未當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截至民國109年4月止,對於該市都市計畫規定不得移作住宅使用之商業區與特定專用區,除大彎北段外,尚有3處206戶移作住宅使用且以住家用稅率繳交房屋稅,涉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且遲未履行查處,核有未當案。(本文下載:1091930530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截至民國109年4月止,對於該市都市計畫規定不得移作住宅使用之商業區與特定專用區,除大彎北段外,尚有3處206戶移作住宅使用且以住家用稅率繳交房屋稅,涉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且遲未履行查處,核有未當案。(附件下載:109193053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1日 | 109/05/21 下午 04:41:09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18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18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5270.pdf) | 公告109年5月18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52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1日 | 109/05/21 上午 11:26:15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秘書處處長李朝塘於107年12月25日至109年2月14日任職期間,兼任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秘書處處長李朝塘於107年12月25日至109年2月14日任職期間,兼任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7350.pdf) | 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秘書處處長李朝塘於107年12月25日至109年2月14日任職期間,兼任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350-1.pdf)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秘書處處長李朝塘於107年12月25日至109年2月14日任職期間,兼任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35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0日 | 109/05/20 上午 11:37:13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13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2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13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2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4880.pdf) | 公告109年5月13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2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48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9日 | 109/05/19 上午 09:36:54 |
公告 | 公告糾正民國108年1月10日,潘姓性侵假釋付保護管束之人徒手破壞電子腳鐐並逃逸,翌日經員警查獲,然在檢察官進行偵查程序命其示範時,再度以徒手方式拔開電子腳鐐,法務部對於潘員能兩次徒手破壞狀況,竟未能充分掌握,顯見該電子腳鐐實無法達到社會防衛目的,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民國108年1月10日,潘姓性侵假釋付保護管束之人徒手破壞電子腳鐐並逃逸,翌日經員警查獲,然在檢察官進行偵查程序命其示範時,再度以徒手方式拔開電子腳鐐,法務部對於潘員能兩次徒手破壞狀況,竟未能充分掌握,顯見該電子腳鐐實無法達到社會防衛目的,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6302130.pdf) | 公告糾正民國108年1月10日,潘姓性侵假釋付保護管束之人徒手破壞電子腳鐐並逃逸,翌日經員警查獲,然在檢察官進行偵查程序命其示範時,再度以徒手方式拔開電子腳鐐,法務部對於潘員能兩次徒手破壞狀況,竟未能充分掌握,顯見該電子腳鐐實無法達到社會防衛目的,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63021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9日 | 109/05/19 上午 09:25:08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蔡崇義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朱中和經常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且具常態性,未能本於自律之精神,戮力從公,保持敬業精神,並加班不實。渠未能恪遵謹慎勤勉規範,行為不當,損及司法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蔡崇義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朱中和經常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且具常態性,未能本於自律之精神,戮力從公,保持敬業精神,並加班不實。渠未能恪遵謹慎勤勉規範,行為不當,損及司法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7210.pdf) | 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蔡崇義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朱中和經常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且具常態性,未能本於自律之精神,戮力從公,保持敬業精神,並加班不實。渠未能恪遵謹慎勤勉規範,行為不當,損及司法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210-1.pdf)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蔡崇義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朱中和經常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且具常態性,未能本於自律之精神,戮力從公,保持敬業精神,並加班不實。渠未能恪遵謹慎勤勉規範,行為不當,損及司法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21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8日 | 109/05/18 下午 04:57:54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第2屆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6月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第2屆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6月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4850.pdf) | 公告本院許可第2屆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6月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485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8日 | 109/05/18 上午 10:45:48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12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107年鎮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12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107年鎮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4640.pdf) | 公告109年5月12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107年鎮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46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5日 | 109/05/15 下午 04:06:10 |
公告 | 公告糾正:依法務部矯正署民國(下同)105年5月9日函令,罹病受刑人如未完成醫囑之轉診或檢驗(查)等醫療處置時,各機關不得將其列入機動調整移監名冊。陳訴人自105年間經臺中監獄所屬培德醫院醫師診斷罹患頸椎退化、腰椎退化、上肢神經等疾病,惟臺中監獄辦理移監時,明知陳訴人罹患上開疾病、戒護就醫作核磁共振檢查以決定是否手術等事實,卻未向駐診蕭醫師及陳訴人了解是否要安排手術、有無未完成醫囑之轉診或檢驗(查)等醫療處置,冒然於107年4月12日將陳訴人列入移送臺南監獄名冊,且在翌日移監時陳訴人將2份診斷證明書交給中央台,衛生科卻以沒有安排手術為由將其移至臺南監獄執行,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依法務部矯正署民國(下同)105年5月9日函令,罹病受刑人如未完成醫囑之轉診或檢驗(查)等醫療處置時,各機關不得將其列入機動調整移監名冊。陳訴人自105年間經臺中監獄所屬培德醫院醫師診斷罹患頸椎退化、腰椎退化、上肢神經等疾病,惟臺中監獄辦理移監時,明知陳訴人罹患上開疾病、戒護就醫作核磁共振檢查以決定是否手術等事實,卻未向駐診蕭醫師及陳訴人了解是否要安排手術、有無未完成醫囑之轉診或檢驗(查)等醫療處置,冒然於107年4月12日將陳訴人列入移送臺南監獄名冊,且在翌日移監時陳訴人將2份診斷證明書交給中央台,衛生科卻以沒有安排手術為由將其移至臺南監獄執行,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6302160.pdf) | 公告糾正:依法務部矯正署民國(下同)105年5月9日函令,罹病受刑人如未完成醫囑之轉診或檢驗(查)等醫療處置時,各機關不得將其列入機動調整移監名冊。陳訴人自105年間經臺中監獄所屬培德醫院醫師診斷罹患頸椎退化、腰椎退化、上肢神經等疾病,惟臺中監獄辦理移監時,明知陳訴人罹患上開疾病、戒護就醫作核磁共振檢查以決定是否手術等事實,卻未向駐診蕭醫師及陳訴人了解是否要安排手術、有無未完成醫囑之轉診或檢驗(查)等醫療處置,冒然於107年4月12日將陳訴人列入移送臺南監獄名冊,且在翌日移監時陳訴人將2份診斷證明書交給中央台,衛生科卻以沒有安排手術為由將其移至臺南監獄執行,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63021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5日 | 109/05/15 下午 02:56:08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28日至5月2日廢止政治團體、政黨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28日至5月2日廢止政治團體、政黨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3630.pdf) | 公告109年4月28日至5月2日廢止政治團體、政黨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36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5日 | 109/05/15 上午 11:40:23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就臺東縣大武鄉第16(補選)、17屆鄉長趙宏翰,嗣擔任臺東縣大武鄉公所秘書,多次利用職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評選為得標廠商、確保廠商工程通過驗收及廠商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取得新臺幣201萬4,000元之不法利益,另基於職務上行為圖利廠商之犯意,使多家廠商獲取不法所得,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就臺東縣大武鄉第16(補選)、17屆鄉長趙宏翰,嗣擔任臺東縣大武鄉公所秘書,多次利用職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評選為得標廠商、確保廠商工程通過驗收及廠商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取得新臺幣201萬4,000元之不法利益,另基於職務上行為圖利廠商之犯意,使多家廠商獲取不法所得,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7010.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就臺東縣大武鄉第16(補選)、17屆鄉長趙宏翰,嗣擔任臺東縣大武鄉公所秘書,多次利用職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評選為得標廠商、確保廠商工程通過驗收及廠商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取得新臺幣201萬4,000元之不法利益,另基於職務上行為圖利廠商之犯意,使多家廠商獲取不法所得,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010-1.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就臺東縣大武鄉第16(補選)、17屆鄉長趙宏翰,嗣擔任臺東縣大武鄉公所秘書,多次利用職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評選為得標廠商、確保廠商工程通過驗收及廠商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取得新臺幣201萬4,000元之不法利益,另基於職務上行為圖利廠商之犯意,使多家廠商獲取不法所得,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01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4日 | 109/05/14 下午 03:52:57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高鳳仙、李月德就被付彈劾人莊仁舜於擔任彰化縣田尾鄉鄉長期間,於101年7月31日17時V-5工程案截止投標後,被付彈劾人隨即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並授意許忠協調仙沛工程有限公司就V-9工程案、IV-2工程案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係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妨害投標未遂罪。另被付彈劾人在IV-1工程案於102年6月13日17時及同年月24日17時截止投標後,2度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陳○銘得標後,於102年7月11日下午將約定之工程回扣款新臺幣35萬元現金交付許忠轉交被付彈劾人收受,被付彈劾人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被付彈劾人除觸犯上開罪刑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高鳳仙、李月德就被付彈劾人莊仁舜於擔任彰化縣田尾鄉鄉長期間,於101年7月31日17時V-5工程案截止投標後,被付彈劾人隨即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並授意許忠協調仙沛工程有限公司就V-9工程案、IV-2工程案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係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妨害投標未遂罪。另被付彈劾人在IV-1工程案於102年6月13日17時及同年月24日17時截止投標後,2度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陳○銘得標後,於102年7月11日下午將約定之工程回扣款新臺幣35萬元現金交付許忠轉交被付彈劾人收受,被付彈劾人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被付彈劾人除觸犯上開罪刑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7090.pdf) | 公告監察委員高鳳仙、李月德就被付彈劾人莊仁舜於擔任彰化縣田尾鄉鄉長期間,於101年7月31日17時V-5工程案截止投標後,被付彈劾人隨即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並授意許忠協調仙沛工程有限公司就V-9工程案、IV-2工程案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係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妨害投標未遂罪。另被付彈劾人在IV-1工程案於102年6月13日17時及同年月24日17時截止投標後,2度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陳○銘得標後,於102年7月11日下午將約定之工程回扣款新臺幣35萬元現金交付許忠轉交被付彈劾人收受,被付彈劾人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被付彈劾人除觸犯上開罪刑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090-1.pdf)公告監察委員高鳳仙、李月德就被付彈劾人莊仁舜於擔任彰化縣田尾鄉鄉長期間,於101年7月31日17時V-5工程案截止投標後,被付彈劾人隨即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並授意許忠協調仙沛工程有限公司就V-9工程案、IV-2工程案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係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妨害投標未遂罪。另被付彈劾人在IV-1工程案於102年6月13日17時及同年月24日17時截止投標後,2度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陳○銘得標後,於102年7月11日下午將約定之工程回扣款新臺幣35萬元現金交付許忠轉交被付彈劾人收受,被付彈劾人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被付彈劾人除觸犯上開罪刑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09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3日 | 109/05/13 下午 05:07:55 |
公告 | 公告糾正勞動部雖作過製造業受傷職災移工的安全管理及原因分析,惟遲未能針對減低移工職災提出具體有效的措施,未能重視移工已是我國必要的勞動力,應提供與本國勞工一樣的工作安全環境,違反經社文公約規定,顯有疏失;該部對於發生失能職災的勞工未能全盤掌握,縱然可以和勞保職災給付勾稽,猶限縮職災死亡案例,對於存有危險因子已發生勞工職災失能的廠場,未進行勞動檢查,也未能納入輔導,卻期待移工主動申訴、尋求救濟,顯有消極、怠慢職責之處;本案履勘曾發生移工職災之廠場,發現勞檢機構多次檢查令限期改善或列入專案輔導後,仍存有重大潛在危險缺失,足見輔導建議、追蹤改善未盡落實。另工廠的危險警示標語缺乏移工熟悉的文字、缺乏對移工完整的勞安教育訓練、沒有適當教材及翻譯、端賴資深移工教導等現象普遍存在,均是移工持續發生失能職災的關鍵因素,勞動部卻未積極正視,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勞動部雖作過製造業受傷職災移工的安全管理及原因分析,惟遲未能針對減低移工職災提出具體有效的措施,未能重視移工已是我國必要的勞動力,應提供與本國勞工一樣的工作安全環境,違反經社文公約規定,顯有疏失;該部對於發生失能職災的勞工未能全盤掌握,縱然可以和勞保職災給付勾稽,猶限縮職災死亡案例,對於存有危險因子已發生勞工職災失能的廠場,未進行勞動檢查,也未能納入輔導,卻期待移工主動申訴、尋求救濟,顯有消極、怠慢職責之處;本案履勘曾發生移工職災之廠場,發現勞檢機構多次檢查令限期改善或列入專案輔導後,仍存有重大潛在危險缺失,足見輔導建議、追蹤改善未盡落實。另工廠的危險警示標語缺乏移工熟悉的文字、缺乏對移工完整的勞安教育訓練、沒有適當教材及翻譯、端賴資深移工教導等現象普遍存在,均是移工持續發生失能職災的關鍵因素,勞動部卻未積極正視,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2303400.pdf) | 公告糾正勞動部雖作過製造業受傷職災移工的安全管理及原因分析,惟遲未能針對減低移工職災提出具體有效的措施,未能重視移工已是我國必要的勞動力,應提供與本國勞工一樣的工作安全環境,違反經社文公約規定,顯有疏失;該部對於發生失能職災的勞工未能全盤掌握,縱然可以和勞保職災給付勾稽,猶限縮職災死亡案例,對於存有危險因子已發生勞工職災失能的廠場,未進行勞動檢查,也未能納入輔導,卻期待移工主動申訴、尋求救濟,顯有消極、怠慢職責之處;本案履勘曾發生移工職災之廠場,發現勞檢機構多次檢查令限期改善或列入專案輔導後,仍存有重大潛在危險缺失,足見輔導建議、追蹤改善未盡落實。另工廠的危險警示標語缺乏移工熟悉的文字、缺乏對移工完整的勞安教育訓練、沒有適當教材及翻譯、端賴資深移工教導等現象普遍存在,均是移工持續發生失能職災的關鍵因素,勞動部卻未積極正視,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23034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3日 | 109/05/13 下午 04:33:58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6日、7日廢止109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6日、7日廢止109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3720.pdf) | 公告109年5月6日、7日廢止109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37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2日 | 109/05/12 下午 04:12:05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5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5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3700.pdf) | 公告109年5月5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370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1日 | 109/05/11 下午 04:13:16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11日、5月5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及107年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11日、5月5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及107年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3480.pdf) | 公告109年4月11日、5月5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及107年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34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1日 | 109/05/11 下午 01:44:29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楊美鈴就被付彈劾人黃丹怡於擔任南投縣竹山鎮長期間與任職主任秘書之被付彈劾人洪丞俊,共謀利用發包工程之職權藉以收取回扣,除向以廣澐營造有限公司名義承包竹山鎮公所發包工程之林○頤3次收取回扣款共新臺幣(下同)79萬4千元外;另經由白手套林○頤向「水車及通學農路改善工程」得標廠商宏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賴○義收取回扣款15萬2千元。又洪丞俊指示白手套林○頤向賴○義收取其承攬25件小型工程回扣款13萬元,惟黃丹怡私下要求林○頤直接將該款項交付給渠後,林○頤遂於106年10月25日在鎮長辦公室交付其中10萬元回扣款給黃丹怡收受。另洪丞俊利用核撥款項權限,迫使建築師徐○貴經由員工蔡○芬交付「竹山第十三公墓納骨堂新建工程(後期未完成工程)」設計費10%之回扣款5萬4千元;洪丞俊復經由白手套洪○卿向「竹山綠帶工程」及「竹山桂林山水工程」之得標廠商石○堅2次收取回扣款共34萬3,200元。被付彈劾人黃丹怡與洪丞俊共同或個別基於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之犯意,利用法定職權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楊美鈴就被付彈劾人黃丹怡於擔任南投縣竹山鎮長期間與任職主任秘書之被付彈劾人洪丞俊,共謀利用發包工程之職權藉以收取回扣,除向以廣澐營造有限公司名義承包竹山鎮公所發包工程之林○頤3次收取回扣款共新臺幣(下同)79萬4千元外;另經由白手套林○頤向「水車及通學農路改善工程」得標廠商宏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賴○義收取回扣款15萬2千元。又洪丞俊指示白手套林○頤向賴○義收取其承攬25件小型工程回扣款13萬元,惟黃丹怡私下要求林○頤直接將該款項交付給渠後,林○頤遂於106年10月25日在鎮長辦公室交付其中10萬元回扣款給黃丹怡收受。另洪丞俊利用核撥款項權限,迫使建築師徐○貴經由員工蔡○芬交付「竹山第十三公墓納骨堂新建工程(後期未完成工程)」設計費10%之回扣款5萬4千元;洪丞俊復經由白手套洪○卿向「竹山綠帶工程」及「竹山桂林山水工程」之得標廠商石○堅2次收取回扣款共34萬3,200元。被付彈劾人黃丹怡與洪丞俊共同或個別基於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之犯意,利用法定職權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6800.pdf) | 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楊美鈴就被付彈劾人黃丹怡於擔任南投縣竹山鎮長期間與任職主任秘書之被付彈劾人洪丞俊,共謀利用發包工程之職權藉以收取回扣,除向以廣澐營造有限公司名義承包竹山鎮公所發包工程之林○頤3次收取回扣款共新臺幣(下同)79萬4千元外;另經由白手套林○頤向「水車及通學農路改善工程」得標廠商宏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賴○義收取回扣款15萬2千元。又洪丞俊指示白手套林○頤向賴○義收取其承攬25件小型工程回扣款13萬元,惟黃丹怡私下要求林○頤直接將該款項交付給渠後,林○頤遂於106年10月25日在鎮長辦公室交付其中10萬元回扣款給黃丹怡收受。另洪丞俊利用核撥款項權限,迫使建築師徐○貴經由員工蔡○芬交付「竹山第十三公墓納骨堂新建工程(後期未完成工程)」設計費10%之回扣款5萬4千元;洪丞俊復經由白手套洪○卿向「竹山綠帶工程」及「竹山桂林山水工程」之得標廠商石○堅2次收取回扣款共34萬3,200元。被付彈劾人黃丹怡與洪丞俊共同或個別基於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之犯意,利用法定職權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800-1.pdf)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楊美鈴就被付彈劾人黃丹怡於擔任南投縣竹山鎮長期間與任職主任秘書之被付彈劾人洪丞俊,共謀利用發包工程之職權藉以收取回扣,除向以廣澐營造有限公司名義承包竹山鎮公所發包工程之林○頤3次收取回扣款共新臺幣(下同)79萬4千元外;另經由白手套林○頤向「水車及通學農路改善工程」得標廠商宏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賴○義收取回扣款15萬2千元。又洪丞俊指示白手套林○頤向賴○義收取其承攬25件小型工程回扣款13萬元,惟黃丹怡私下要求林○頤直接將該款項交付給渠後,林○頤遂於106年10月25日在鎮長辦公室交付其中10萬元回扣款給黃丹怡收受。另洪丞俊利用核撥款項權限,迫使建築師徐○貴經由員工蔡○芬交付「竹山第十三公墓納骨堂新建工程(後期未完成工程)」設計費10%之回扣款5萬4千元;洪丞俊復經由白手套洪○卿向「竹山綠帶工程」及「竹山桂林山水工程」之得標廠商石○堅2次收取回扣款共34萬3,200元。被付彈劾人黃丹怡與洪丞俊共同或個別基於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之犯意,利用法定職權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80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1日 | 109/05/11 上午 11:44:49 |
公告 | 公告糾正經濟部主管之加工基金、台糖公司未發揮股權優勢推派公股董事爭取台絲公司、越台糖業公司董事長職位;中油公司未掌握其為尼米克船東控股公司單一最大股東與唯一客戶之優勢派任董事長;台糖公司對派駐越台糖業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未辦理考核;中鋼公司未建立再轉投資事業董監代表考核制度,又涉嫌提供不實文件,經濟部未盡監督管理之責,核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經濟部主管之加工基金、台糖公司未發揮股權優勢推派公股董事爭取台絲公司、越台糖業公司董事長職位;中油公司未掌握其為尼米克船東控股公司單一最大股東與唯一客戶之優勢派任董事長;台糖公司對派駐越台糖業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未辦理考核;中鋼公司未建立再轉投資事業董監代表考核制度,又涉嫌提供不實文件,經濟部未盡監督管理之責,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922303170.pdf) | 公告糾正經濟部主管之加工基金、台糖公司未發揮股權優勢推派公股董事爭取台絲公司、越台糖業公司董事長職位;中油公司未掌握其為尼米克船東控股公司單一最大股東與唯一客戶之優勢派任董事長;台糖公司對派駐越台糖業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未辦理考核;中鋼公司未建立再轉投資事業董監代表考核制度,又涉嫌提供不實文件,經濟部未盡監督管理之責,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9223031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8日 | 109/05/08 上午 11:40:58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8日、5月4日廢止105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3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8日、5月4日廢止105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3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3370.pdf) | 公告109年4月8日、5月4日廢止105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3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33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8日 | 109/05/08 上午 11:21:59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1日、4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1日、4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3140.pdf) | 公告109年5月1日、4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31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7日 | 109/05/07 下午 02:15:03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承審該院107年度訴字第601號解散合夥事業等事件,於108年2月21日開庭時,多次以羞辱性之不當言詞要求原告律師當庭撤回其所提出之備位聲明追加,且於當事人未同意撤回前,逕行指示書記官於筆錄上記載備位之訴撤回,經原告律師當場異議後,始命書記官更正筆錄記載,並以將禁止原告律師代理本件訴訟為要脅,諭令其於下次庭期提出備位之訴之法律上依據,有礙當事人訴訟權之正當行使。又柯盛益法官任職該院民事庭法官期間,尚有其他案件之開庭審理過程,亦有斥責、辱罵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等到庭人員之情事,均嚴重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承審該院107年度訴字第601號解散合夥事業等事件,於108年2月21日開庭時,多次以羞辱性之不當言詞要求原告律師當庭撤回其所提出之備位聲明追加,且於當事人未同意撤回前,逕行指示書記官於筆錄上記載備位之訴撤回,經原告律師當場異議後,始命書記官更正筆錄記載,並以將禁止原告律師代理本件訴訟為要脅,諭令其於下次庭期提出備位之訴之法律上依據,有礙當事人訴訟權之正當行使。又柯盛益法官任職該院民事庭法官期間,尚有其他案件之開庭審理過程,亦有斥責、辱罵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等到庭人員之情事,均嚴重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6760.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承審該院107年度訴字第601號解散合夥事業等事件,於108年2月21日開庭時,多次以羞辱性之不當言詞要求原告律師當庭撤回其所提出之備位聲明追加,且於當事人未同意撤回前,逕行指示書記官於筆錄上記載備位之訴撤回,經原告律師當場異議後,始命書記官更正筆錄記載,並以將禁止原告律師代理本件訴訟為要脅,諭令其於下次庭期提出備位之訴之法律上依據,有礙當事人訴訟權之正當行使。又柯盛益法官任職該院民事庭法官期間,尚有其他案件之開庭審理過程,亦有斥責、辱罵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等到庭人員之情事,均嚴重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760-1.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承審該院107年度訴字第601號解散合夥事業等事件,於108年2月21日開庭時,多次以羞辱性之不當言詞要求原告律師當庭撤回其所提出之備位聲明追加,且於當事人未同意撤回前,逕行指示書記官於筆錄上記載備位之訴撤回,經原告律師當場異議後,始命書記官更正筆錄記載,並以將禁止原告律師代理本件訴訟為要脅,諭令其於下次庭期提出備位之訴之法律上依據,有礙當事人訴訟權之正當行使。又柯盛益法官任職該院民事庭法官期間,尚有其他案件之開庭審理過程,亦有斥責、辱罵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等到庭人員之情事,均嚴重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76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7日 | 109/05/07 上午 11:21:48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章仁香、陳小紅就被付彈劾人蔡樂生經民眾多次檢舉「沉迷股市怠忽職守」且經澎湖縣政府調查證實已違反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之規定,多次勸阻後,仍未知警惕,除意圖對其所懷疑之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下稱中山國小)教師進行秋後算帳外,並持續委託證券商從事有價證券交易,復經媒體刊登、澎湖縣政府給予申誡處分後,依然故我,仍於上班時間頻繁委託證券商買賣股票。被付彈劾人長期擔任國民小學校長,但未能廉潔自持以為師表,明知上班時間不能從事股票交易行為,然未能嚴守分際,謹慎自持,竟於擔任中山國小及澎湖縣白沙鄉赤崁國民小學校長期間,利用上班時間頻繁進出股市,未能專心執行校長職務,經勸阻、媒體報導及懲處後,仍置之不理,持續頻繁委託股票買賣,並以虛偽不實之言詞狡辯,嚴重影響校長職務之執行,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章仁香、陳小紅就被付彈劾人蔡樂生經民眾多次檢舉「沉迷股市怠忽職守」且經澎湖縣政府調查證實已違反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之規定,多次勸阻後,仍未知警惕,除意圖對其所懷疑之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下稱中山國小)教師進行秋後算帳外,並持續委託證券商從事有價證券交易,復經媒體刊登、澎湖縣政府給予申誡處分後,依然故我,仍於上班時間頻繁委託證券商買賣股票。被付彈劾人長期擔任國民小學校長,但未能廉潔自持以為師表,明知上班時間不能從事股票交易行為,然未能嚴守分際,謹慎自持,竟於擔任中山國小及澎湖縣白沙鄉赤崁國民小學校長期間,利用上班時間頻繁進出股市,未能專心執行校長職務,經勸阻、媒體報導及懲處後,仍置之不理,持續頻繁委託股票買賣,並以虛偽不實之言詞狡辯,嚴重影響校長職務之執行,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6570.pdf) | 公告監察委員章仁香、陳小紅就被付彈劾人蔡樂生經民眾多次檢舉「沉迷股市怠忽職守」且經澎湖縣政府調查證實已違反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之規定,多次勸阻後,仍未知警惕,除意圖對其所懷疑之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下稱中山國小)教師進行秋後算帳外,並持續委託證券商從事有價證券交易,復經媒體刊登、澎湖縣政府給予申誡處分後,依然故我,仍於上班時間頻繁委託證券商買賣股票。被付彈劾人長期擔任國民小學校長,但未能廉潔自持以為師表,明知上班時間不能從事股票交易行為,然未能嚴守分際,謹慎自持,竟於擔任中山國小及澎湖縣白沙鄉赤崁國民小學校長期間,利用上班時間頻繁進出股市,未能專心執行校長職務,經勸阻、媒體報導及懲處後,仍置之不理,持續頻繁委託股票買賣,並以虛偽不實之言詞狡辯,嚴重影響校長職務之執行,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570-1.pdf)公告監察委員章仁香、陳小紅就被付彈劾人蔡樂生經民眾多次檢舉「沉迷股市怠忽職守」且經澎湖縣政府調查證實已違反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之規定,多次勸阻後,仍未知警惕,除意圖對其所懷疑之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下稱中山國小)教師進行秋後算帳外,並持續委託證券商從事有價證券交易,復經媒體刊登、澎湖縣政府給予申誡處分後,依然故我,仍於上班時間頻繁委託證券商買賣股票。被付彈劾人長期擔任國民小學校長,但未能廉潔自持以為師表,明知上班時間不能從事股票交易行為,然未能嚴守分際,謹慎自持,竟於擔任中山國小及澎湖縣白沙鄉赤崁國民小學校長期間,利用上班時間頻繁進出股市,未能專心執行校長職務,經勸阻、媒體報導及懲處後,仍置之不理,持續頻繁委託股票買賣,並以虛偽不實之言詞狡辯,嚴重影響校長職務之執行,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57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7日 | 109/05/07 上午 11:21:16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15日、28日及29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15日、28日及29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2640.pdf) | 公告109年4月15日、28日及29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26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5日 | 109/05/05 上午 10:36:55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11日、15日、27日及28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8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11日、15日、27日及28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8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2110.pdf) | 公告109年4月11日、15日、27日及28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8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211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4日 | 109/05/04 上午 10:15:39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23日及24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23日及24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1760.pdf) | 公告109年4月23日及24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17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30日 | 109/04/30 下午 02:22:58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24日、27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24日、27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1900.pdf) | 公告109年4月24日、27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19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30日 | 109/04/30 上午 09:57:22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15日、22日及23日分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15日、22日及23日分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1240.pdf) | 公告109年4月15日、22日及23日分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12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9日 | 109/04/29 上午 10:16:40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防部違反民國107年6月21日修正公布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核發「退除給與差額」予支領退伍金及退休俸人員;並於軍人年金改革後,作成支領退伍金人員縱有就(再)任等情事時,仍不需停止渠等優惠存款待遇之函釋等情,核均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防部違反民國107年6月21日修正公布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核發「退除給與差額」予支領退伍金及退休俸人員;並於軍人年金改革後,作成支領退伍金人員縱有就(再)任等情事時,仍不需停止渠等優惠存款待遇之函釋等情,核均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1301100.pdf) | 公告糾正國防部違反民國107年6月21日修正公布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核發「退除給與差額」予支領退伍金及退休俸人員;並於軍人年金改革後,作成支領退伍金人員縱有就(再)任等情事時,仍不需停止渠等優惠存款待遇之函釋等情,核均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13011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7日 | 109/04/27 下午 04:29:12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21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21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0910.pdf) | 公告109年4月21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091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7日 | 109/04/27 下午 02:14:09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第10屆嘉義市東區過溝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5月22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第10屆嘉義市東區過溝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5月22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1040.pdf) | 公告本院許可第10屆嘉義市東區過溝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5月22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104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7日 | 109/04/27 下午 02:13:54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9日及15日分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各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9日及15日分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各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0690.pdf) | 公告109年4月9日及15日分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各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06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7日 | 109/04/27 下午 02:13:21 |
公告 | 公告糾正陳訴人所有坐落苗栗縣苗栗市社寮岡段3-132地號部分土地遭聖羅蘭建設有限公司越界建築,雖已聲請假處分,詎該公司仍違反停工禁令,苗栗縣政府亦未依規定強制拆除其擅自復工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反依內政部悖離事實之會議結論同意復工,且核發建物使用執照;另苗栗地政事務所於民國81年4月辦理上開土地分割,因訂正地籍圖筆誤,造成土地經界線錯置及面積誤植,引發紛爭等情,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陳訴人所有坐落苗栗縣苗栗市社寮岡段3-132地號部分土地遭聖羅蘭建設有限公司越界建築,雖已聲請假處分,詎該公司仍違反停工禁令,苗栗縣政府亦未依規定強制拆除其擅自復工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反依內政部悖離事實之會議結論同意復工,且核發建物使用執照;另苗栗地政事務所於民國81年4月辦理上開土地分割,因訂正地籍圖筆誤,造成土地經界線錯置及面積誤植,引發紛爭等情,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3510.pdf) | 公告糾正陳訴人所有坐落苗栗縣苗栗市社寮岡段3-132地號部分土地遭聖羅蘭建設有限公司越界建築,雖已聲請假處分,詎該公司仍違反停工禁令,苗栗縣政府亦未依規定強制拆除其擅自復工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反依內政部悖離事實之會議結論同意復工,且核發建物使用執照;另苗栗地政事務所於民國81年4月辦理上開土地分割,因訂正地籍圖筆誤,造成土地經界線錯置及面積誤植,引發紛爭等情,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351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7日 | 109/04/27 上午 11:56:14 |
公告 | 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消防局於民國(下同)103年購置車輛,作為「消防勤務車」,兼作首長座車使用,然依107年訂定「雲林縣消防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僅規定「救災指揮車」可兼局長專用車,是以該車之性質,顯未符合該要點規定,且車樣型式外觀,極易規避公眾監督,核有違失等情案。 | 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消防局於民國(下同)103年購置車輛,作為「消防勤務車」,兼作首長座車使用,然依107年訂定「雲林縣消防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僅規定「救災指揮車」可兼局長專用車,是以該車之性質,顯未符合該要點規定,且車樣型式外觀,極易規避公眾監督,核有違失等情案。(本文下載:10919304440.pdf) | 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消防局於民國(下同)103年購置車輛,作為「消防勤務車」,兼作首長座車使用,然依107年訂定「雲林縣消防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僅規定「救災指揮車」可兼局長專用車,是以該車之性質,顯未符合該要點規定,且車樣型式外觀,極易規避公眾監督,核有違失等情案。(附件下載:109193044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4日 | 109/04/24 下午 03:46:18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於民國(下同)97年6月至100年2月間陸續核可原市定古蹟「陳悅記祖宅(老師府)」5次古蹟土地容積移轉案,其第1次容積移轉案經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判決敗訴確定,迄今已歷3年餘,仍未能積極處理或補正;又,未善盡文化資產保存職責,妥善修復及管理維護該古蹟,且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逕許可古蹟保存區內土地改做停車場使用,均核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於民國(下同)97年6月至100年2月間陸續核可原市定古蹟「陳悅記祖宅(老師府)」5次古蹟土地容積移轉案,其第1次容積移轉案經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判決敗訴確定,迄今已歷3年餘,仍未能積極處理或補正;又,未善盡文化資產保存職責,妥善修復及管理維護該古蹟,且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逕許可古蹟保存區內土地改做停車場使用,均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92430185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於民國(下同)97年6月至100年2月間陸續核可原市定古蹟「陳悅記祖宅(老師府)」5次古蹟土地容積移轉案,其第1次容積移轉案經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判決敗訴確定,迄今已歷3年餘,仍未能積極處理或補正;又,未善盡文化資產保存職責,妥善修復及管理維護該古蹟,且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逕許可古蹟保存區內土地改做停車場使用,均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92430185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4日 | 109/04/24 下午 03:14:29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就工業用碳酸鎂管理之函釋及該署證人到法庭之證詞,違反食安法立法宗旨及法規範目的,無視立法者修法明確防止工業級化工原料被混入食品添加所賦予主管機關加強管理之責,且部分函釋有限縮解釋及行政怠惰之情形,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就工業用碳酸鎂管理之函釋及該署證人到法庭之證詞,違反食安法立法宗旨及法規範目的,無視立法者修法明確防止工業級化工原料被混入食品添加所賦予主管機關加強管理之責,且部分函釋有限縮解釋及行政怠惰之情形,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430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就工業用碳酸鎂管理之函釋及該署證人到法庭之證詞,違反食安法立法宗旨及法規範目的,無視立法者修法明確防止工業級化工原料被混入食品添加所賦予主管機關加強管理之責,且部分函釋有限縮解釋及行政怠惰之情形,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43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4日 | 109/04/24 上午 09:09:43 |
公告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對於苗栗市嘉福段0000地號等5筆土地,業經劃設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迄今已逾50多年,多次通盤檢討,均未列入檢討,該縣苗栗市公所亦未辦理徵收開闢,殊有未當案。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對於苗栗市嘉福段0000地號等5筆土地,業經劃設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迄今已逾50多年,多次通盤檢討,均未列入檢討,該縣苗栗市公所亦未辦理徵收開闢,殊有未當案。(本文下載:10919304180.pdf)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對於苗栗市嘉福段0000地號等5筆土地,業經劃設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迄今已逾50多年,多次通盤檢討,均未列入檢討,該縣苗栗市公所亦未辦理徵收開闢,殊有未當案。(附件下載:109193041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4日 | 109/04/24 上午 09:07:57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據該部調查全國各縣市9237家「符合健保西醫診所」,設有無障礙通道者僅3298家,設有無障礙廁所者僅2488家,占全體比率,分別為35.7%及26.9%,?未思解決之道,顯有影響障礙者平等就醫權利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據該部調查全國各縣市9237家「符合健保西醫診所」,設有無障礙通道者僅3298家,設有無障礙廁所者僅2488家,占全體比率,分別為35.7%及26.9%,?未思解決之道,顯有影響障礙者平等就醫權利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422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據該部調查全國各縣市9237家「符合健保西醫診所」,設有無障礙通道者僅3298家,設有無障礙廁所者僅2488家,占全體比率,分別為35.7%及26.9%,?未思解決之道,顯有影響障礙者平等就醫權利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42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4日 | 109/04/24 上午 09:05:39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陳誼誠於107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參加該市原住民族教師協會年終尾牙餐會,到場後,趁A女唱歌不及抗拒之際,違反A女意願,親吻A女臉頰,致A女深感遭受冒犯之性騷擾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之規定,不僅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機關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陳誼誠於107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參加該市原住民族教師協會年終尾牙餐會,到場後,趁A女唱歌不及抗拒之際,違反A女意願,親吻A女臉頰,致A女深感遭受冒犯之性騷擾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之規定,不僅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機關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6090.pdf) | 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陳誼誠於107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參加該市原住民族教師協會年終尾牙餐會,到場後,趁A女唱歌不及抗拒之際,違反A女意願,親吻A女臉頰,致A女深感遭受冒犯之性騷擾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之規定,不僅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機關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090-1.pdf)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陳誼誠於107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參加該市原住民族教師協會年終尾牙餐會,到場後,趁A女唱歌不及抗拒之際,違反A女意願,親吻A女臉頰,致A女深感遭受冒犯之性騷擾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之規定,不僅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機關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09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3日 | 109/04/23 下午 04:51:20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17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及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各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17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及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各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0360.pdf) | 公告109年4月17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及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各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03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3日 | 109/04/23 下午 03:29:33 |
公告 | 公告糾正教育部查處中華民國滑冰協會喪失「2019亞洲國際花式滑冰經典賽-臺北站」主辦權事件,均以該協會人員說法與其文件為據;惟該協會對其吳前秘書長涉犯之不法行為不予提告,該部身為主管機關,全盤接受其決定,未符刑事訴訟法第241條所定告發義務規定,亦未釐清事件真相等爭議,核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教育部查處中華民國滑冰協會喪失「2019亞洲國際花式滑冰經典賽-臺北站」主辦權事件,均以該協會人員說法與其文件為據;惟該協會對其吳前秘書長涉犯之不法行為不予提告,該部身為主管機關,全盤接受其決定,未符刑事訴訟法第241條所定告發義務規定,亦未釐清事件真相等爭議,核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924301880.pdf) | 公告糾正教育部查處中華民國滑冰協會喪失「2019亞洲國際花式滑冰經典賽-臺北站」主辦權事件,均以該協會人員說法與其文件為據;惟該協會對其吳前秘書長涉犯之不法行為不予提告,該部身為主管機關,全盤接受其決定,未符刑事訴訟法第241條所定告發義務規定,亦未釐清事件真相等爭議,核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92430188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2日 | 109/04/22 下午 04:18:16 |
公告 | 公告糾正交通部暨所屬臺灣鐵路管理局就攸關鐵路行車安全之組織文化、設備維修、程序操作、人員訓練及行車環境等事項,未能依法落實監督及管理,致生107年10月21日臺鐵6432次列車出軌重大行車事故,嚴重傷害民眾對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交通部暨所屬臺灣鐵路管理局就攸關鐵路行車安全之組織文化、設備維修、程序操作、人員訓練及行車環境等事項,未能依法落實監督及管理,致生107年10月21日臺鐵6432次列車出軌重大行車事故,嚴重傷害民眾對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5301230.pdf) | 公告糾正交通部暨所屬臺灣鐵路管理局就攸關鐵路行車安全之組織文化、設備維修、程序操作、人員訓練及行車環境等事項,未能依法落實監督及管理,致生107年10月21日臺鐵6432次列車出軌重大行車事故,嚴重傷害民眾對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53012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16日 | 109/04/16 下午 04:01:42 |
公告 | 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前法官張耀宇,104至106年間承辦案件逾4個月未進行而停滯者共31件,影響當事人權益。其開庭未到嗣後補請假,另要書記官向當事人佯稱電腦故障,故延後開庭時間;又其不當授權書記官使用因法官職務所配發,專屬法官之電腦與系統製作裁判原本,怠忽職守。其承辦105年度訴字第535號案件,竟先後製作內容不同之判決,以規避辦案時效研考規定。另其承辦106年度聲字第1549號案件,未積極迅速審結並督導書記官正確送達,致未發現應受送達之收容人已移監,遲至106年12月28日始查證該收容人正確之送達處所,該收容人因此遭多執行共6日,致構成刑事補償責任,斲傷司法威信而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前法官張耀宇,104至106年間承辦案件逾4個月未進行而停滯者共31件,影響當事人權益。其開庭未到嗣後補請假,另要書記官向當事人佯稱電腦故障,故延後開庭時間;又其不當授權書記官使用因法官職務所配發,專屬法官之電腦與系統製作裁判原本,怠忽職守。其承辦105年度訴字第535號案件,竟先後製作內容不同之判決,以規避辦案時效研考規定。另其承辦106年度聲字第1549號案件,未積極迅速審結並督導書記官正確送達,致未發現應受送達之收容人已移監,遲至106年12月28日始查證該收容人正確之送達處所,該收容人因此遭多執行共6日,致構成刑事補償責任,斲傷司法威信而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5690.pdf) | 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前法官張耀宇,104至106年間承辦案件逾4個月未進行而停滯者共31件,影響當事人權益。其開庭未到嗣後補請假,另要書記官向當事人佯稱電腦故障,故延後開庭時間;又其不當授權書記官使用因法官職務所配發,專屬法官之電腦與系統製作裁判原本,怠忽職守。其承辦105年度訴字第535號案件,竟先後製作內容不同之判決,以規避辦案時效研考規定。另其承辦106年度聲字第1549號案件,未積極迅速審結並督導書記官正確送達,致未發現應受送達之收容人已移監,遲至106年12月28日始查證該收容人正確之送達處所,該收容人因此遭多執行共6日,致構成刑事補償責任,斲傷司法威信而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5690-1.pdf)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前法官張耀宇,104至106年間承辦案件逾4個月未進行而停滯者共31件,影響當事人權益。其開庭未到嗣後補請假,另要書記官向當事人佯稱電腦故障,故延後開庭時間;又其不當授權書記官使用因法官職務所配發,專屬法官之電腦與系統製作裁判原本,怠忽職守。其承辦105年度訴字第535號案件,竟先後製作內容不同之判決,以規避辦案時效研考規定。另其承辦106年度聲字第1549號案件,未積極迅速審結並督導書記官正確送達,致未發現應受送達之收容人已移監,遲至106年12月28日始查證該收容人正確之送達處所,該收容人因此遭多執行共6日,致構成刑事補償責任,斲傷司法威信而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569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16日 | 109/04/16 下午 02:39:12 |
公告 | 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被付彈劾人戴天星自民國102年10月2日至107年12月25日期間擔任雲林縣消防局局長,竟於103年1月4日起至105年5月6日止接續駕駛○○-○○○○號公務車私用,計266次,並以公務簽帳卡加油,得新臺幣7萬9,507元之不法利益,業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矚易字第1號判決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背信罪在案。被付彈劾人納公務車為私人目的之使用,係違反「消防機關消防車及救災車出勤規定」,且以國家預算支應油資,謀取不法利益。復於排定之備勤時間,或遲到、早退,或留宿於臺中,違反「消防勤務實施要點」備勤應在勤務執行單位之規定。被付彈劾人未恪遵法令忠誠公正執行職務,影響民眾對公務人員清廉操守、謹慎勤勉與公正執行職務之觀感甚鉅,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被付彈劾人戴天星自民國102年10月2日至107年12月25日期間擔任雲林縣消防局局長,竟於103年1月4日起至105年5月6日止接續駕駛○○-○○○○號公務車私用,計266次,並以公務簽帳卡加油,得新臺幣7萬9,507元之不法利益,業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矚易字第1號判決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背信罪在案。被付彈劾人納公務車為私人目的之使用,係違反「消防機關消防車及救災車出勤規定」,且以國家預算支應油資,謀取不法利益。復於排定之備勤時間,或遲到、早退,或留宿於臺中,違反「消防勤務實施要點」備勤應在勤務執行單位之規定。被付彈劾人未恪遵法令忠誠公正執行職務,影響民眾對公務人員清廉操守、謹慎勤勉與公正執行職務之觀感甚鉅,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5710.pdf) | 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被付彈劾人戴天星自民國102年10月2日至107年12月25日期間擔任雲林縣消防局局長,竟於103年1月4日起至105年5月6日止接續駕駛○○-○○○○號公務車私用,計266次,並以公務簽帳卡加油,得新臺幣7萬9,507元之不法利益,業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矚易字第1號判決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背信罪在案。被付彈劾人納公務車為私人目的之使用,係違反「消防機關消防車及救災車出勤規定」,且以國家預算支應油資,謀取不法利益。復於排定之備勤時間,或遲到、早退,或留宿於臺中,違反「消防勤務實施要點」備勤應在勤務執行單位之規定。被付彈劾人未恪遵法令忠誠公正執行職務,影響民眾對公務人員清廉操守、謹慎勤勉與公正執行職務之觀感甚鉅,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5710-1.pdf)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被付彈劾人戴天星自民國102年10月2日至107年12月25日期間擔任雲林縣消防局局長,竟於103年1月4日起至105年5月6日止接續駕駛○○-○○○○號公務車私用,計266次,並以公務簽帳卡加油,得新臺幣7萬9,507元之不法利益,業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矚易字第1號判決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背信罪在案。被付彈劾人納公務車為私人目的之使用,係違反「消防機關消防車及救災車出勤規定」,且以國家預算支應油資,謀取不法利益。復於排定之備勤時間,或遲到、早退,或留宿於臺中,違反「消防勤務實施要點」備勤應在勤務執行單位之規定。被付彈劾人未恪遵法令忠誠公正執行職務,影響民眾對公務人員清廉操守、謹慎勤勉與公正執行職務之觀感甚鉅,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571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16日 | 109/04/16 下午 01:30:02 |
公告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未能健全稻作產業體質及產銷平衡;收購公糧稻穀缺乏法源依據,近年收購價量之調整更存有非專業考量;推動「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直接給付/繳交公糧雙軌制,迄今仍未達政策目的,亦未有效改變國內以產量為導向之栽培模式,公糧收購負擔顯有惡化之虞,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未能健全稻作產業體質及產銷平衡;收購公糧稻穀缺乏法源依據,近年收購價量之調整更存有非專業考量;推動「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直接給付/繳交公糧雙軌制,迄今仍未達政策目的,亦未有效改變國內以產量為導向之栽培模式,公糧收購負擔顯有惡化之虞,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2302290.pdf)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未能健全稻作產業體質及產銷平衡;收購公糧稻穀缺乏法源依據,近年收購價量之調整更存有非專業考量;推動「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直接給付/繳交公糧雙軌制,迄今仍未達政策目的,亦未有效改變國內以產量為導向之栽培模式,公糧收購負擔顯有惡化之虞,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23022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13日 | 109/04/13 下午 04:44:18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尹祚芊、章仁香就屏東縣三地門鄉前鄉長歸曉惠及前主計主任蘇美蓮明知前出納孫亞譓侵占公款之違法失職行為,均未本於權責,依法處置,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尹祚芊、章仁香就屏東縣三地門鄉前鄉長歸曉惠及前主計主任蘇美蓮明知前出納孫亞譓侵占公款之違法失職行為,均未本於權責,依法處置,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5380.pdf) | 公告監察委員尹祚芊、章仁香就屏東縣三地門鄉前鄉長歸曉惠及前主計主任蘇美蓮明知前出納孫亞譓侵占公款之違法失職行為,均未本於權責,依法處置,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5380-1.pdf)公告監察委員尹祚芊、章仁香就屏東縣三地門鄉前鄉長歸曉惠及前主計主任蘇美蓮明知前出納孫亞譓侵占公款之違法失職行為,均未本於權責,依法處置,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538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10日 | 109/04/10 下午 05:14:14 |
公告 | 公告糾正勞動部,為外籍漁工為勞工保險強制納保對象,惟該部對於已加保人數掌握不全,催保作業又未能有效促使雇主正視為外籍漁工辦理勞工保險之重要性;其後雖比對出目前有5,000餘名外籍漁工參加勞工保險,卻僅是五成的投保率,顯示半數外籍漁工在臺工作未能獲得最基本保障,而該部未積極尋求兼顧勞雇雙贏的解決之道,行事因循被動、消極怠慢,顯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勞動部,為外籍漁工為勞工保險強制納保對象,惟該部對於已加保人數掌握不全,催保作業又未能有效促使雇主正視為外籍漁工辦理勞工保險之重要性;其後雖比對出目前有5,000餘名外籍漁工參加勞工保險,卻僅是五成的投保率,顯示半數外籍漁工在臺工作未能獲得最基本保障,而該部未積極尋求兼顧勞雇雙贏的解決之道,行事因循被動、消極怠慢,顯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922302630.pdf) | 公告糾正勞動部,為外籍漁工為勞工保險強制納保對象,惟該部對於已加保人數掌握不全,催保作業又未能有效促使雇主正視為外籍漁工辦理勞工保險之重要性;其後雖比對出目前有5,000餘名外籍漁工參加勞工保險,卻僅是五成的投保率,顯示半數外籍漁工在臺工作未能獲得最基本保障,而該部未積極尋求兼顧勞雇雙贏的解決之道,行事因循被動、消極怠慢,顯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9223026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10日 | 109/04/10 下午 02:19:51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林雅鋒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莊珂惠,於任職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期間,偵辦105年度偵字第8561號越南籍阮姓被告詐欺案件,行訊問時,多次以涉有歧視性之言詞,且非調查詐欺罪嫌所必要事項指責被告;又偵辦107年度他字第757號黃姓被告妨害婚姻案件,於並無急迫性之情況下堅持立即勘驗被告身體,所踐行之程序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均嚴重損及被告權利,顯有違失,且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林雅鋒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莊珂惠,於任職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期間,偵辦105年度偵字第8561號越南籍阮姓被告詐欺案件,行訊問時,多次以涉有歧視性之言詞,且非調查詐欺罪嫌所必要事項指責被告;又偵辦107年度他字第757號黃姓被告妨害婚姻案件,於並無急迫性之情況下堅持立即勘驗被告身體,所踐行之程序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均嚴重損及被告權利,顯有違失,且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5120.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林雅鋒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莊珂惠,於任職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期間,偵辦105年度偵字第8561號越南籍阮姓被告詐欺案件,行訊問時,多次以涉有歧視性之言詞,且非調查詐欺罪嫌所必要事項指責被告;又偵辦107年度他字第757號黃姓被告妨害婚姻案件,於並無急迫性之情況下堅持立即勘驗被告身體,所踐行之程序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均嚴重損及被告權利,顯有違失,且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5120-1.pdf)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林雅鋒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莊珂惠,於任職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期間,偵辦105年度偵字第8561號越南籍阮姓被告詐欺案件,行訊問時,多次以涉有歧視性之言詞,且非調查詐欺罪嫌所必要事項指責被告;又偵辦107年度他字第757號黃姓被告妨害婚姻案件,於並無急迫性之情況下堅持立即勘驗被告身體,所踐行之程序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均嚴重損及被告權利,顯有違失,且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512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08日 | 109/04/08 下午 04:22:08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楊美鈴、蔡培村就國立交通大學教授林顯豐於102年8月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兼任該校生醫工程研究所所長期間,自106年9月7日至107年12月11日兼任氣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共計1年又3個多月,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事證明確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楊美鈴、蔡培村就國立交通大學教授林顯豐於102年8月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兼任該校生醫工程研究所所長期間,自106年9月7日至107年12月11日兼任氣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共計1年又3個多月,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事證明確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4630.pdf) | 公告監察委員楊美鈴、蔡培村就國立交通大學教授林顯豐於102年8月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兼任該校生醫工程研究所所長期間,自106年9月7日至107年12月11日兼任氣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共計1年又3個多月,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事證明確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4630-1.pdf)公告監察委員楊美鈴、蔡培村就國立交通大學教授林顯豐於102年8月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兼任該校生醫工程研究所所長期間,自106年9月7日至107年12月11日兼任氣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共計1年又3個多月,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事證明確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463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3月31日 | 109/03/31 上午 11:08:40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未能貫徹修法目的,對於身心障礙者資格及等級判定,僅依醫師就「身體功能及結構」所作之鑑定結果,未依法納入鑑定人員所進行之「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評估結果;且對於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之需求評估作業,流於形式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未能貫徹修法目的,對於身心障礙者資格及等級判定,僅依醫師就「身體功能及結構」所作之鑑定結果,未依法納入鑑定人員所進行之「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評估結果;且對於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之需求評估作業,流於形式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309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未能貫徹修法目的,對於身心障礙者資格及等級判定,僅依醫師就「身體功能及結構」所作之鑑定結果,未依法納入鑑定人員所進行之「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評估結果;且對於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之需求評估作業,流於形式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30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3月27日 | 109/03/27 上午 11:57:12 |
公告 | 公告糾正前臺中縣政府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對寶島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與18位股東申請承租名義變更及辦理放領事宜,長期相互推諉,遲未妥適處理,致申請人未能轉換由個別股東以自然人名義承租,並辦理後續放領作業;另該公司承租前臺中縣太平市頭汴坑段地號等115筆國有土地,於訴訟期間無法使用,亦遭該中區分署要求補繳訴訟期間之租金,核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前臺中縣政府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對寶島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與18位股東申請承租名義變更及辦理放領事宜,長期相互推諉,遲未妥適處理,致申請人未能轉換由個別股東以自然人名義承租,並辦理後續放領作業;另該公司承租前臺中縣太平市頭汴坑段地號等115筆國有土地,於訴訟期間無法使用,亦遭該中區分署要求補繳訴訟期間之租金,核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3060.pdf) | 公告糾正前臺中縣政府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對寶島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與18位股東申請承租名義變更及辦理放領事宜,長期相互推諉,遲未妥適處理,致申請人未能轉換由個別股東以自然人名義承租,並辦理後續放領作業;另該公司承租前臺中縣太平市頭汴坑段地號等115筆國有土地,於訴訟期間無法使用,亦遭該中區分署要求補繳訴訟期間之租金,核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30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3月25日 | 109/03/25 下午 04:02:55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高涌誠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下稱桃園地方法院)何宇宸法官擔任該院104年度選訴字第5號案件之受命法官,預斷並顯露被告犯罪之心證,以脅迫押人或利誘准予具保停止羈押等不正方式取供,經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1890號刑事裁定迴避該案,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又何宇宸法官於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返還不當得利民事簡易訴訟案件,擔任其配偶之訴訟代理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第1項前段規定。案經司法院108年6月14日院台人五字第1080016541號函將其違失事實證據資料移送本院審查。經查,除前揭違失行為外,何宇宸法官辦理104年度選訴字第5號案件,於104年7月13日當庭撤銷被告羈押未經法院合議程序。又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民事簡易訴訟案件,訴訟標的新臺幣40萬元,案情並不複雜,言詞辯論高達10次,扣除暫停訴訟期間耗時將近2年最終和解,耗費司法資源,不符比例原則。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民事訴訟期間,何宇宸法官另提103年度審自字第7號偽造文書刑事自訴案件,以其法律專業應明知相關構成要件顯然無法成立有罪判決,且二案審理過程桃園地方法院拘提被告、調查證據及傳喚證人等作為,客觀上造成民眾認為何宇宸法官以刑逼民、利用法官身分施壓並影響法院偏袒自己人之印象,又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民事案件,原告何宇宸與被告和解條件為原告何宇宸同意於103年度審自字第7號刑事自訴案件連續二次不到庭,俾承審法官為自訴不受理判決,犧牲國家刑罰權。何宇宸法官多項違失行為損害法官職位尊嚴與當事人權益,斲傷法官形象及戕害民眾對司法公正之信賴,情節重大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高涌誠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下稱桃園地方法院)何宇宸法官擔任該院104年度選訴字第5號案件之受命法官,預斷並顯露被告犯罪之心證,以脅迫押人或利誘准予具保停止羈押等不正方式取供,經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1890號刑事裁定迴避該案,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又何宇宸法官於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返還不當得利民事簡易訴訟案件,擔任其配偶之訴訟代理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第1項前段規定。案經司法院108年6月14日院台人五字第1080016541號函將其違失事實證據資料移送本院審查。經查,除前揭違失行為外,何宇宸法官辦理104年度選訴字第5號案件,於104年7月13日當庭撤銷被告羈押未經法院合議程序。又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民事簡易訴訟案件,訴訟標的新臺幣40萬元,案情並不複雜,言詞辯論高達10次,扣除暫停訴訟期間耗時將近2年最終和解,耗費司法資源,不符比例原則。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民事訴訟期間,何宇宸法官另提103年度審自字第7號偽造文書刑事自訴案件,以其法律專業應明知相關構成要件顯然無法成立有罪判決,且二案審理過程桃園地方法院拘提被告、調查證據及傳喚證人等作為,客觀上造成民眾認為何宇宸法官以刑逼民、利用法官身分施壓並影響法院偏袒自己人之印象,又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民事案件,原告何宇宸與被告和解條件為原告何宇宸同意於103年度審自字第7號刑事自訴案件連續二次不到庭,俾承審法官為自訴不受理判決,犧牲國家刑罰權。何宇宸法官多項違失行為損害法官職位尊嚴與當事人權益,斲傷法官形象及戕害民眾對司法公正之信賴,情節重大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4470.pdf) | 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高涌誠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下稱桃園地方法院)何宇宸法官擔任該院104年度選訴字第5號案件之受命法官,預斷並顯露被告犯罪之心證,以脅迫押人或利誘准予具保停止羈押等不正方式取供,經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1890號刑事裁定迴避該案,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又何宇宸法官於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返還不當得利民事簡易訴訟案件,擔任其配偶之訴訟代理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第1項前段規定。案經司法院108年6月14日院台人五字第1080016541號函將其違失事實證據資料移送本院審查。經查,除前揭違失行為外,何宇宸法官辦理104年度選訴字第5號案件,於104年7月13日當庭撤銷被告羈押未經法院合議程序。又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民事簡易訴訟案件,訴訟標的新臺幣40萬元,案情並不複雜,言詞辯論高達10次,扣除暫停訴訟期間耗時將近2年最終和解,耗費司法資源,不符比例原則。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民事訴訟期間,何宇宸法官另提103年度審自字第7號偽造文書刑事自訴案件,以其法律專業應明知相關構成要件顯然無法成立有罪判決,且二案審理過程桃園地方法院拘提被告、調查證據及傳喚證人等作為,客觀上造成民眾認為何宇宸法官以刑逼民、利用法官身分施壓並影響法院偏袒自己人之印象,又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民事案件,原告何宇宸與被告和解條件為原告何宇宸同意於103年度審自字第7號刑事自訴案件連續二次不到庭,俾承審法官為自訴不受理判決,犧牲國家刑罰權。何宇宸法官多項違失行為損害法官職位尊嚴與當事人權益,斲傷法官形象及戕害民眾對司法公正之信賴,情節重大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4470-1.pdf)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高涌誠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下稱桃園地方法院)何宇宸法官擔任該院104年度選訴字第5號案件之受命法官,預斷並顯露被告犯罪之心證,以脅迫押人或利誘准予具保停止羈押等不正方式取供,經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1890號刑事裁定迴避該案,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又何宇宸法官於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返還不當得利民事簡易訴訟案件,擔任其配偶之訴訟代理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第1項前段規定。案經司法院108年6月14日院台人五字第1080016541號函將其違失事實證據資料移送本院審查。經查,除前揭違失行為外,何宇宸法官辦理104年度選訴字第5號案件,於104年7月13日當庭撤銷被告羈押未經法院合議程序。又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民事簡易訴訟案件,訴訟標的新臺幣40萬元,案情並不複雜,言詞辯論高達10次,扣除暫停訴訟期間耗時將近2年最終和解,耗費司法資源,不符比例原則。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民事訴訟期間,何宇宸法官另提103年度審自字第7號偽造文書刑事自訴案件,以其法律專業應明知相關構成要件顯然無法成立有罪判決,且二案審理過程桃園地方法院拘提被告、調查證據及傳喚證人等作為,客觀上造成民眾認為何宇宸法官以刑逼民、利用法官身分施壓並影響法院偏袒自己人之印象,又103年度桃簡字第3號民事案件,原告何宇宸與被告和解條件為原告何宇宸同意於103年度審自字第7號刑事自訴案件連續二次不到庭,俾承審法官為自訴不受理判決,犧牲國家刑罰權。何宇宸法官多項違失行為損害法官職位尊嚴與當事人權益,斲傷法官形象及戕害民眾對司法公正之信賴,情節重大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447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3月25日 | 109/03/25 上午 11:30:04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李月德、方萬富、江明蒼、陳慶財、章仁香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員兼運轉副主任尤振仲,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 | 公告監察委員李月德、方萬富、江明蒼、陳慶財、章仁香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員兼運轉副主任尤振仲,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本文下載:10907304250.pdf) | 公告監察委員李月德、方萬富、江明蒼、陳慶財、章仁香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員兼運轉副主任尤振仲,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附件下載:10907304250-1.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3月25日 | 109/03/25 上午 11:12:44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對醫學美容業者,除採定期及不定期稽查外,亦以聯合稽查方式強化各局處間橫向合作,惟該府衛生局歷年雖就杏立博全診所違規情事進行裁處,然後續並未將該診所違規情節積極列管追蹤或進行不預警稽查,致無以遏止其透過醫療美容進行吸金惡意倒閉之情事發生,均核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對醫學美容業者,除採定期及不定期稽查外,亦以聯合稽查方式強化各局處間橫向合作,惟該府衛生局歷年雖就杏立博全診所違規情事進行裁處,然後續並未將該診所違規情節積極列管追蹤或進行不預警稽查,致無以遏止其透過醫療美容進行吸金惡意倒閉之情事發生,均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257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對醫學美容業者,除採定期及不定期稽查外,亦以聯合稽查方式強化各局處間橫向合作,惟該府衛生局歷年雖就杏立博全診所違規情事進行裁處,然後續並未將該診所違規情節積極列管追蹤或進行不預警稽查,致無以遏止其透過醫療美容進行吸金惡意倒閉之情事發生,均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25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3月23日 | 109/03/23 上午 11:06:26 |
公告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於民國107年4月30日辦理0206花蓮震災捐助及協助救災等善心有功人員感恩餐會,廣邀各界人士參加,致與該府主辦單位原規劃辦理感恩餐會之意旨及需求未合,違反預算執行相關法令規定,核有濫用公帑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於民國107年4月30日辦理0206花蓮震災捐助及協助救災等善心有功人員感恩餐會,廣邀各界人士參加,致與該府主辦單位原規劃辦理感恩餐會之意旨及需求未合,違反預算執行相關法令規定,核有濫用公帑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3030.pdf)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於民國107年4月30日辦理0206花蓮震災捐助及協助救災等善心有功人員感恩餐會,廣邀各界人士參加,致與該府主辦單位原規劃辦理感恩餐會之意旨及需求未合,違反預算執行相關法令規定,核有濫用公帑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303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3月20日 | 109/03/20 下午 04:31:50 |
公告 | 公告糾正我國公私立大專校院自105學年度起新生註冊率逐年下降者達779系所,其中428系所之註冊率低於百分之七十,甚有部分系所註冊率連年下降至零;又博士班註冊率掛零者,自105至107學年度由48所攀升至53所,其中不乏頂尖國立大學,然教育部長期漠視且無積極因應策略,導致國家人才斷層及國際競爭力受挫,核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我國公私立大專校院自105學年度起新生註冊率逐年下降者達779系所,其中428系所之註冊率低於百分之七十,甚有部分系所註冊率連年下降至零;又博士班註冊率掛零者,自105至107學年度由48所攀升至53所,其中不乏頂尖國立大學,然教育部長期漠視且無積極因應策略,導致國家人才斷層及國際競爭力受挫,核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924301300.pdf) | 公告糾正我國公私立大專校院自105學年度起新生註冊率逐年下降者達779系所,其中428系所之註冊率低於百分之七十,甚有部分系所註冊率連年下降至零;又博士班註冊率掛零者,自105至107學年度由48所攀升至53所,其中不乏頂尖國立大學,然教育部長期漠視且無積極因應策略,導致國家人才斷層及國際競爭力受挫,核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9243013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3月20日 | 109/03/20 下午 03:59:29 |
函 | 發布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部分條文。 | 發布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部分條文。(本文下載:10918007710.pdf) | 發布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部分條文。(附件下載:10918007710-1.pdf)發布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部分條文。(附件下載:1091800771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3月17日 | 109/03/17 上午 10:10:19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李月德、方萬富、江明蒼、陳慶財、章仁香就被彈劾人鹿潔身自任職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基層起,歷經各職至局長一職,深知列車自動防護系統(下稱ATP)及其遠端監視系統對於行車安全之重要性,及該局相關組織文化之健全,對確保行車安全之必要性,惟仍於任職局長期間因綜理局務不周,有指揮監督之違失;被彈劾人柳燦煌於普悠瑪列車採購案疏於檢驗測試程序之項目審定,致ATP遠端監視系統未作動即投入營運,而無法防杜司機員恣意操作ATP,以維護行車安全之違失;被彈劾人吳榮欽於普悠瑪列車採購案自檢驗、測試與驗收,迄投入營運以來,未綜理所務,致ATP遠端監視系統未能落實功效,未察知該系統未作動之違失,終因上開被彈劾人等之失,致發生107年10月21日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2百餘人受傷,財務損失初估約新臺幣9.58億元以上。核其等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李月德、方萬富、江明蒼、陳慶財、章仁香就被彈劾人鹿潔身自任職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基層起,歷經各職至局長一職,深知列車自動防護系統(下稱ATP)及其遠端監視系統對於行車安全之重要性,及該局相關組織文化之健全,對確保行車安全之必要性,惟仍於任職局長期間因綜理局務不周,有指揮監督之違失;被彈劾人柳燦煌於普悠瑪列車採購案疏於檢驗測試程序之項目審定,致ATP遠端監視系統未作動即投入營運,而無法防杜司機員恣意操作ATP,以維護行車安全之違失;被彈劾人吳榮欽於普悠瑪列車採購案自檢驗、測試與驗收,迄投入營運以來,未綜理所務,致ATP遠端監視系統未能落實功效,未察知該系統未作動之違失,終因上開被彈劾人等之失,致發生107年10月21日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2百餘人受傷,財務損失初估約新臺幣9.58億元以上。核其等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3740.pdf) | 公告監察委員李月德、方萬富、江明蒼、陳慶財、章仁香就被彈劾人鹿潔身自任職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基層起,歷經各職至局長一職,深知列車自動防護系統(下稱ATP)及其遠端監視系統對於行車安全之重要性,及該局相關組織文化之健全,對確保行車安全之必要性,惟仍於任職局長期間因綜理局務不周,有指揮監督之違失;被彈劾人柳燦煌於普悠瑪列車採購案疏於檢驗測試程序之項目審定,致ATP遠端監視系統未作動即投入營運,而無法防杜司機員恣意操作ATP,以維護行車安全之違失;被彈劾人吳榮欽於普悠瑪列車採購案自檢驗、測試與驗收,迄投入營運以來,未綜理所務,致ATP遠端監視系統未能落實功效,未察知該系統未作動之違失,終因上開被彈劾人等之失,致發生107年10月21日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2百餘人受傷,財務損失初估約新臺幣9.58億元以上。核其等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3740-1.pdf)公告監察委員李月德、方萬富、江明蒼、陳慶財、章仁香就被彈劾人鹿潔身自任職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基層起,歷經各職至局長一職,深知列車自動防護系統(下稱ATP)及其遠端監視系統對於行車安全之重要性,及該局相關組織文化之健全,對確保行車安全之必要性,惟仍於任職局長期間因綜理局務不周,有指揮監督之違失;被彈劾人柳燦煌於普悠瑪列車採購案疏於檢驗測試程序之項目審定,致ATP遠端監視系統未作動即投入營運,而無法防杜司機員恣意操作ATP,以維護行車安全之違失;被彈劾人吳榮欽於普悠瑪列車採購案自檢驗、測試與驗收,迄投入營運以來,未綜理所務,致ATP遠端監視系統未能落實功效,未察知該系統未作動之違失,終因上開被彈劾人等之失,致發生107年10月21日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2百餘人受傷,財務損失初估約新臺幣9.58億元以上。核其等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374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3月13日 | 109/03/13 上午 11:28:51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林雅鋒就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郭玉林因職務宿舍植栽及用水問題與同院法官發生爭執,另對該院刑事庭法官他案之採信證據與法律見解持不同意見,並就該院內部事務資源分配、未設強制處分專庭及參審模擬法庭有所不滿,詎其不思遵循正當行政管道反映尋求解決,竟於承辦之6案判決書中,載入與案情顯無關聯之批判文字,藉此抒發個人主觀意見。郭員將判決書公器私用之所為,混淆司法書類之公信性與嚴謹性,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及法官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林雅鋒就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郭玉林因職務宿舍植栽及用水問題與同院法官發生爭執,另對該院刑事庭法官他案之採信證據與法律見解持不同意見,並就該院內部事務資源分配、未設強制處分專庭及參審模擬法庭有所不滿,詎其不思遵循正當行政管道反映尋求解決,竟於承辦之6案判決書中,載入與案情顯無關聯之批判文字,藉此抒發個人主觀意見。郭員將判決書公器私用之所為,混淆司法書類之公信性與嚴謹性,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及法官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3300.pdf) | 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林雅鋒就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郭玉林因職務宿舍植栽及用水問題與同院法官發生爭執,另對該院刑事庭法官他案之採信證據與法律見解持不同意見,並就該院內部事務資源分配、未設強制處分專庭及參審模擬法庭有所不滿,詎其不思遵循正當行政管道反映尋求解決,竟於承辦之6案判決書中,載入與案情顯無關聯之批判文字,藉此抒發個人主觀意見。郭員將判決書公器私用之所為,混淆司法書類之公信性與嚴謹性,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及法官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3300-1.pdf)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林雅鋒就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郭玉林因職務宿舍植栽及用水問題與同院法官發生爭執,另對該院刑事庭法官他案之採信證據與法律見解持不同意見,並就該院內部事務資源分配、未設強制處分專庭及參審模擬法庭有所不滿,詎其不思遵循正當行政管道反映尋求解決,竟於承辦之6案判決書中,載入與案情顯無關聯之批判文字,藉此抒發個人主觀意見。郭員將判決書公器私用之所為,混淆司法書類之公信性與嚴謹性,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及法官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330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3月06日 | 109/03/06 下午 02:18:27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林雅鋒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藉由具考核、指派法官助理工作等權限,並曾以去職作為配屬法官助理不從之回應,使法官助理迫於壓力而長期為其辦理各項私務,諸如代購禮品、代訂餐廳或處理其公餘授課之各項事宜並受有利益。其另要求女性法官助理,在緊閉門窗之辦公室內,為其按摩、刮痧,並令其他同事在場觀看,多達4次,以上各節核屬言行不檢,嚴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林雅鋒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藉由具考核、指派法官助理工作等權限,並曾以去職作為配屬法官助理不從之回應,使法官助理迫於壓力而長期為其辦理各項私務,諸如代購禮品、代訂餐廳或處理其公餘授課之各項事宜並受有利益。其另要求女性法官助理,在緊閉門窗之辦公室內,為其按摩、刮痧,並令其他同事在場觀看,多達4次,以上各節核屬言行不檢,嚴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2910.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林雅鋒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藉由具考核、指派法官助理工作等權限,並曾以去職作為配屬法官助理不從之回應,使法官助理迫於壓力而長期為其辦理各項私務,諸如代購禮品、代訂餐廳或處理其公餘授課之各項事宜並受有利益。其另要求女性法官助理,在緊閉門窗之辦公室內,為其按摩、刮痧,並令其他同事在場觀看,多達4次,以上各節核屬言行不檢,嚴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2910-1.pdf)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林雅鋒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藉由具考核、指派法官助理工作等權限,並曾以去職作為配屬法官助理不從之回應,使法官助理迫於壓力而長期為其辦理各項私務,諸如代購禮品、代訂餐廳或處理其公餘授課之各項事宜並受有利益。其另要求女性法官助理,在緊閉門窗之辦公室內,為其按摩、刮痧,並令其他同事在場觀看,多達4次,以上各節核屬言行不檢,嚴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291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3月05日 | 109/03/05 下午 02:57:06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少年觀護所明知收容之C少年有嚴重的心理困擾,未依個案特殊情形,尋求專業心理諮商、特殊教育等專業處遇,卻對C少年因精神障礙而發生之脫序行為,將之27次隔離單獨監禁在暗無天日的鎮靜室共計101天,甚至在鎮靜室中仍對之施加腳鐐;而法務部矯正署以函示允許所屬少年觀護所將「有擾亂秩序行為之虞」的違規少年收容於鎮靜室,每次期間最長可達7日,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37條、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10號一般性意見第89點及修正前羈押法第5條、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第36條,嚴重侵害兒少人權,屬公權力對身心障礙兒童「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並可能構成「酷刑」,均核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少年觀護所明知收容之C少年有嚴重的心理困擾,未依個案特殊情形,尋求專業心理諮商、特殊教育等專業處遇,卻對C少年因精神障礙而發生之脫序行為,將之27次隔離單獨監禁在暗無天日的鎮靜室共計101天,甚至在鎮靜室中仍對之施加腳鐐;而法務部矯正署以函示允許所屬少年觀護所將「有擾亂秩序行為之虞」的違規少年收容於鎮靜室,每次期間最長可達7日,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37條、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10號一般性意見第89點及修正前羈押法第5條、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第36條,嚴重侵害兒少人權,屬公權力對身心障礙兒童「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並可能構成「酷刑」,均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630067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少年觀護所明知收容之C少年有嚴重的心理困擾,未依個案特殊情形,尋求專業心理諮商、特殊教育等專業處遇,卻對C少年因精神障礙而發生之脫序行為,將之27次隔離單獨監禁在暗無天日的鎮靜室共計101天,甚至在鎮靜室中仍對之施加腳鐐;而法務部矯正署以函示允許所屬少年觀護所將「有擾亂秩序行為之虞」的違規少年收容於鎮靜室,每次期間最長可達7日,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37條、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10號一般性意見第89點及修正前羈押法第5條、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第36條,嚴重侵害兒少人權,屬公權力對身心障礙兒童「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並可能構成「酷刑」,均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63006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24日 | 109/02/24 下午 03:26:25 |
公告 | 公告糾正民國107年桃園市平鎮工業區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鎮三廠發生火警,該市消防局救火指揮官未詳閱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不知火場建築有二廠、三廠之分,亦不知三廠東北、東南、西北面共有三個出入口,亦未仔細詢問該公司人員;又救火指揮官於是日21時42分已知全面燃燒,卻遲至21時57分始通知入室人員撤出,致造成消防人員6人及該公司外籍勞工2人死亡,確有怠失案。(109內正7) | 公告糾正民國107年桃園市平鎮工業區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鎮三廠發生火警,該市消防局救火指揮官未詳閱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不知火場建築有二廠、三廠之分,亦不知三廠東北、東南、西北面共有三個出入口,亦未仔細詢問該公司人員;又救火指揮官於是日21時42分已知全面燃燒,卻遲至21時57分始通知入室人員撤出,致造成消防人員6人及該公司外籍勞工2人死亡,確有怠失案。(109內正7)(本文下載:10919302270.pdf) | 公告糾正民國107年桃園市平鎮工業區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鎮三廠發生火警,該市消防局救火指揮官未詳閱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不知火場建築有二廠、三廠之分,亦不知三廠東北、東南、西北面共有三個出入口,亦未仔細詢問該公司人員;又救火指揮官於是日21時42分已知全面燃燒,卻遲至21時57分始通知入室人員撤出,致造成消防人員6人及該公司外籍勞工2人死亡,確有怠失案。(109內正7)(附件下載:109193022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24日 | 109/02/24 下午 03:25:43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包宗和、仉桂美、林雅鋒就被彈劾人史青年、賴文生、盧易舜,受命引導「萬安41號演習」假想敵機,對基隆港實施模擬戰術攻擊後航向090脫離爬高,惟任務前輕忽任務整備,未查看或未注意要旨命令,不知「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2,000呎」安全規定,任務中,空中臨時通知脫離航向090改140,且於任務機通過目標(基隆港)前,未完成戰航管協調,甚至反協調到龜山島再爬高,於任務機臨近基隆港呼叫「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無法目視時,命其保持高度2,000呎,迄其通過目標仍未能依計畫准其爬高,肇生撞五分山之一級事件,違失重大。另,被彈劾人莊春源,兼任萬安41號演習空中聯絡官,任務前未看過實施計畫及要旨命令,對當日有無空中兵力毫無掌握,錯失航管管制空域座標輸入錯誤之改正機會,造成任務機不斷被要求向東修正,增加戰管協調壓力,影響任務遂行;被彈劾人區劍飛,主管「空軍戰術管制中心值勤作業程序」及訓練事宜,規定攔管官執行任務前須檢查地障,卻未訂定檢查之標準作業程序,或督導所屬利用地圖、等高線等輔助工具正確認識地障,致所屬僅憑戰管系統84處主要地障標示,誤認140幅向無地障,更改原脫離航向,相關人員均有違失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包宗和、仉桂美、林雅鋒就被彈劾人史青年、賴文生、盧易舜,受命引導「萬安41號演習」假想敵機,對基隆港實施模擬戰術攻擊後航向090脫離爬高,惟任務前輕忽任務整備,未查看或未注意要旨命令,不知「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2,000呎」安全規定,任務中,空中臨時通知脫離航向090改140,且於任務機通過目標(基隆港)前,未完成戰航管協調,甚至反協調到龜山島再爬高,於任務機臨近基隆港呼叫「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無法目視時,命其保持高度2,000呎,迄其通過目標仍未能依計畫准其爬高,肇生撞五分山之一級事件,違失重大。另,被彈劾人莊春源,兼任萬安41號演習空中聯絡官,任務前未看過實施計畫及要旨命令,對當日有無空中兵力毫無掌握,錯失航管管制空域座標輸入錯誤之改正機會,造成任務機不斷被要求向東修正,增加戰管協調壓力,影響任務遂行;被彈劾人區劍飛,主管「空軍戰術管制中心值勤作業程序」及訓練事宜,規定攔管官執行任務前須檢查地障,卻未訂定檢查之標準作業程序,或督導所屬利用地圖、等高線等輔助工具正確認識地障,致所屬僅憑戰管系統84處主要地障標示,誤認140幅向無地障,更改原脫離航向,相關人員均有違失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1600.pdf) | 公告監察委員包宗和、仉桂美、林雅鋒就被彈劾人史青年、賴文生、盧易舜,受命引導「萬安41號演習」假想敵機,對基隆港實施模擬戰術攻擊後航向090脫離爬高,惟任務前輕忽任務整備,未查看或未注意要旨命令,不知「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2,000呎」安全規定,任務中,空中臨時通知脫離航向090改140,且於任務機通過目標(基隆港)前,未完成戰航管協調,甚至反協調到龜山島再爬高,於任務機臨近基隆港呼叫「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無法目視時,命其保持高度2,000呎,迄其通過目標仍未能依計畫准其爬高,肇生撞五分山之一級事件,違失重大。另,被彈劾人莊春源,兼任萬安41號演習空中聯絡官,任務前未看過實施計畫及要旨命令,對當日有無空中兵力毫無掌握,錯失航管管制空域座標輸入錯誤之改正機會,造成任務機不斷被要求向東修正,增加戰管協調壓力,影響任務遂行;被彈劾人區劍飛,主管「空軍戰術管制中心值勤作業程序」及訓練事宜,規定攔管官執行任務前須檢查地障,卻未訂定檢查之標準作業程序,或督導所屬利用地圖、等高線等輔助工具正確認識地障,致所屬僅憑戰管系統84處主要地障標示,誤認140幅向無地障,更改原脫離航向,相關人員均有違失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1600-1.pdf)公告監察委員包宗和、仉桂美、林雅鋒就被彈劾人史青年、賴文生、盧易舜,受命引導「萬安41號演習」假想敵機,對基隆港實施模擬戰術攻擊後航向090脫離爬高,惟任務前輕忽任務整備,未查看或未注意要旨命令,不知「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2,000呎」安全規定,任務中,空中臨時通知脫離航向090改140,且於任務機通過目標(基隆港)前,未完成戰航管協調,甚至反協調到龜山島再爬高,於任務機臨近基隆港呼叫「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無法目視時,命其保持高度2,000呎,迄其通過目標仍未能依計畫准其爬高,肇生撞五分山之一級事件,違失重大。另,被彈劾人莊春源,兼任萬安41號演習空中聯絡官,任務前未看過實施計畫及要旨命令,對當日有無空中兵力毫無掌握,錯失航管管制空域座標輸入錯誤之改正機會,造成任務機不斷被要求向東修正,增加戰管協調壓力,影響任務遂行;被彈劾人區劍飛,主管「空軍戰術管制中心值勤作業程序」及訓練事宜,規定攔管官執行任務前須檢查地障,卻未訂定檢查之標準作業程序,或督導所屬利用地圖、等高線等輔助工具正確認識地障,致所屬僅憑戰管系統84處主要地障標示,誤認140幅向無地障,更改原脫離航向,相關人員均有違失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160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20日 | 109/02/20 下午 04:49:33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於93年刑事訴訟法增訂第7編之1協商程序,因協商期間不得逾30日,公訴實務常先以「審判外非正式協商會議」之名目,進行與被告、辯護人之洽商。就此現象,法務部並未於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法應行注意事項第138點有關「聲請進行協商應注意事項」中,規範相關注意事項,造成各地檢署或各檢察官各行其是,滋生紛擾;亦造成本案彭坤業前檢察長於本案藉以辯稱公訴檢察官如進行聽取被告、辯護人之意見時,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2的協商程序已經開始進行云云,此見解如前所述,並非正確,以檢察首長而言,認知不正確的情形實不應發生,但也顯見現行法令與實務運作確有歧異之處,易使操作者各說各話而引致衝突,並斲傷司法公信力;另法務部就認罪協商制度之執行面,法規範制(訂)定有所不足,故所屬各地檢署就協商程序作法不一,易加深檢察官與被告、辯護人利用此一制度之困難性,此情並不利於刑事司法分流,難以達成規範設計之目的,均有未洽之處,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法務部於93年刑事訴訟法增訂第7編之1協商程序,因協商期間不得逾30日,公訴實務常先以「審判外非正式協商會議」之名目,進行與被告、辯護人之洽商。就此現象,法務部並未於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法應行注意事項第138點有關「聲請進行協商應注意事項」中,規範相關注意事項,造成各地檢署或各檢察官各行其是,滋生紛擾;亦造成本案彭坤業前檢察長於本案藉以辯稱公訴檢察官如進行聽取被告、辯護人之意見時,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2的協商程序已經開始進行云云,此見解如前所述,並非正確,以檢察首長而言,認知不正確的情形實不應發生,但也顯見現行法令與實務運作確有歧異之處,易使操作者各說各話而引致衝突,並斲傷司法公信力;另法務部就認罪協商制度之執行面,法規範制(訂)定有所不足,故所屬各地檢署就協商程序作法不一,易加深檢察官與被告、辯護人利用此一制度之困難性,此情並不利於刑事司法分流,難以達成規範設計之目的,均有未洽之處,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6300920-1.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於93年刑事訴訟法增訂第7編之1協商程序,因協商期間不得逾30日,公訴實務常先以「審判外非正式協商會議」之名目,進行與被告、辯護人之洽商。就此現象,法務部並未於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法應行注意事項第138點有關「聲請進行協商應注意事項」中,規範相關注意事項,造成各地檢署或各檢察官各行其是,滋生紛擾;亦造成本案彭坤業前檢察長於本案藉以辯稱公訴檢察官如進行聽取被告、辯護人之意見時,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2的協商程序已經開始進行云云,此見解如前所述,並非正確,以檢察首長而言,認知不正確的情形實不應發生,但也顯見現行法令與實務運作確有歧異之處,易使操作者各說各話而引致衝突,並斲傷司法公信力;另法務部就認罪協商制度之執行面,法規範制(訂)定有所不足,故所屬各地檢署就協商程序作法不一,易加深檢察官與被告、辯護人利用此一制度之困難性,此情並不利於刑事司法分流,難以達成規範設計之目的,均有未洽之處,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6300920-1-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18日 | 109/02/18 上午 11:15:21 |
公告 |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開發楊梅體育園區,未依規定辦理可行性評估等先期作業及確實查估土地徵收所需費用,亦未擬訂公共建設計畫據以實施,且延遲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致預算劇增、工期延宕、完工範圍減半,嚴重影響政府資源運用及計畫推動成效等情,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開發楊梅體育園區,未依規定辦理可行性評估等先期作業及確實查估土地徵收所需費用,亦未擬訂公共建設計畫據以實施,且延遲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致預算劇增、工期延宕、完工範圍減半,嚴重影響政府資源運用及計畫推動成效等情,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4300810.pdf) |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開發楊梅體育園區,未依規定辦理可行性評估等先期作業及確實查估土地徵收所需費用,亦未擬訂公共建設計畫據以實施,且延遲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致預算劇增、工期延宕、完工範圍減半,嚴重影響政府資源運用及計畫推動成效等情,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430081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17日 | 109/02/17 下午 02:12:01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林雅鋒、王美玉、高涌誠就國家安全會議前諮詢委員邱太三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前檢察長彭坤業,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 | 公告監察委員林雅鋒、王美玉、高涌誠就國家安全會議前諮詢委員邱太三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前檢察長彭坤業,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本文下載:10907302130.pdf) | 公告監察委員林雅鋒、王美玉、高涌誠就國家安全會議前諮詢委員邱太三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前檢察長彭坤業,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附件下載:10907302130-1.pdf)公告監察委員林雅鋒、王美玉、高涌誠就國家安全會議前諮詢委員邱太三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前檢察長彭坤業,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附件下載:1090730213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12日 | 109/02/12 下午 12:02:47 |
公告 | 公告糾正明道學校財團法人防火實驗室於103年擅裝120公分之延伸框並進行商品檢驗,致爐內熱電偶距待測試體不符10公分之國家標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內政部營建署遲至105年5月、106年1月方獲悉,致有逾250件以上防火門及防火捲門完成試驗,後續進行爐溫查核試驗、樣品抽測代表性仍難杜絕外界質疑及安全疑慮,均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明道學校財團法人防火實驗室於103年擅裝120公分之延伸框並進行商品檢驗,致爐內熱電偶距待測試體不符10公分之國家標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內政部營建署遲至105年5月、106年1月方獲悉,致有逾250件以上防火門及防火捲門完成試驗,後續進行爐溫查核試驗、樣品抽測代表性仍難杜絕外界質疑及安全疑慮,均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922301160.pdf) | 公告糾正明道學校財團法人防火實驗室於103年擅裝120公分之延伸框並進行商品檢驗,致爐內熱電偶距待測試體不符10公分之國家標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內政部營建署遲至105年5月、106年1月方獲悉,致有逾250件以上防火門及防火捲門完成試驗,後續進行爐溫查核試驗、樣品抽測代表性仍難杜絕外界質疑及安全疑慮,均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9223011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10日 | 109/02/10 下午 02:47:03 |
公告 | 屏東縣麟洛鄉第15、16屆鄉長李新煌,及原擔任該鄉公所秘書而嗣擔任該鄉第17屆鄉長蔡志和,多次利用業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確保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分別取得新臺幣253萬元、457萬元之不法利益,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 | 屏東縣麟洛鄉第15、16屆鄉長李新煌,及原擔任該鄉公所秘書而嗣擔任該鄉第17屆鄉長蔡志和,多次利用業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確保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分別取得新臺幣253萬元、457萬元之不法利益,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本文下載:10907301760.pdf) | 屏東縣麟洛鄉第15、16屆鄉長李新煌,及原擔任該鄉公所秘書而嗣擔任該鄉第17屆鄉長蔡志和,多次利用業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確保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分別取得新臺幣253萬元、457萬元之不法利益,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907301760-1.doc)屏東縣麟洛鄉第15、16屆鄉長李新煌,及原擔任該鄉公所秘書而嗣擔任該鄉第17屆鄉長蔡志和,多次利用業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確保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分別取得新臺幣253萬元、457萬元之不法利益,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90730176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07日 | 109/02/07 下午 05:23:02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東縣蘭嶼鄉公所任由蘭嶼鄉垃圾衛生掩埋場有大量垃圾外曝,且未落實執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致使一般垃圾中混雜巨大垃圾及資源垃圾,加重掩埋場沉重負擔;又長期默許鄉民隨意棄置巨大廢棄物,並明知廢棄車輛散落各處,卻未積極清除處理,造成環境髒亂,影響公共衛生,均確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臺東縣蘭嶼鄉公所任由蘭嶼鄉垃圾衛生掩埋場有大量垃圾外曝,且未落實執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致使一般垃圾中混雜巨大垃圾及資源垃圾,加重掩埋場沉重負擔;又長期默許鄉民隨意棄置巨大廢棄物,並明知廢棄車輛散落各處,卻未積極清除處理,造成環境髒亂,影響公共衛生,均確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922300800.pdf) | 公告糾正臺東縣蘭嶼鄉公所任由蘭嶼鄉垃圾衛生掩埋場有大量垃圾外曝,且未落實執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致使一般垃圾中混雜巨大垃圾及資源垃圾,加重掩埋場沉重負擔;又長期默許鄉民隨意棄置巨大廢棄物,並明知廢棄車輛散落各處,卻未積極清除處理,造成環境髒亂,影響公共衛生,均確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9223008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07日 | 109/02/07 上午 11:31:39 |
公告 | 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未核實審認旱溪河道截彎取直工程,應否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另行政院對於「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者,應辦理區段徵收」之相關函示,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又臺中市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區不符得先行區段徵收之法定要件,內政部卻要求臺中市政府先行辦理區段徵收,惟該府未能如期完成徵收開發,均有違失等情案。 | 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未核實審認旱溪河道截彎取直工程,應否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另行政院對於「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者,應辦理區段徵收」之相關函示,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又臺中市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區不符得先行區段徵收之法定要件,內政部卻要求臺中市政府先行辦理區段徵收,惟該府未能如期完成徵收開發,均有違失等情案。(本文下載:10919301160.pdf) | 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未核實審認旱溪河道截彎取直工程,應否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另行政院對於「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者,應辦理區段徵收」之相關函示,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又臺中市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區不符得先行區段徵收之法定要件,內政部卻要求臺中市政府先行辦理區段徵收,惟該府未能如期完成徵收開發,均有違失等情案。(附件下載:109193011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05日 | 109/02/05 下午 04:45:20 |
公告 | 公告糾正海洋委員會多名查緝人員製作不實公文書,詐領檢舉獎金,顯見海巡私菸查緝檢舉制度存有缺漏,且查緝人員培訓養成不足,核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海洋委員會多名查緝人員製作不實公文書,詐領檢舉獎金,顯見海巡私菸查緝檢舉制度存有缺漏,且查緝人員培訓養成不足,核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0230.pdf) | 公告糾正海洋委員會多名查緝人員製作不實公文書,詐領檢舉獎金,顯見海巡私菸查緝檢舉制度存有缺漏,且查緝人員培訓養成不足,核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02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04日 | 109/02/04 下午 02:44:14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署罔顧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已將「嘉磷塞」致癌風險提高至「很可能致癌(Group 2A)」等情勢,於欠缺科學及客觀之確實評估,逕行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率爾大幅放寬燕麥、蕎麥與大麥等10項穀類之「嘉磷塞」殘留容許量,有危國人飲食安全,核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署罔顧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已將「嘉磷塞」致癌風險提高至「很可能致癌(Group 2A)」等情勢,於欠缺科學及客觀之確實評估,逕行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率爾大幅放寬燕麥、蕎麥與大麥等10項穀類之「嘉磷塞」殘留容許量,有危國人飲食安全,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089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署罔顧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已將「嘉磷塞」致癌風險提高至「很可能致癌(Group 2A)」等情勢,於欠缺科學及客觀之確實評估,逕行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率爾大幅放寬燕麥、蕎麥與大麥等10項穀類之「嘉磷塞」殘留容許量,有危國人飲食安全,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089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03日 | 109/02/03 下午 04:26:17 |
公告 | 公告糾正內政部營建署未切實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落實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致各縣市政府超過5年以上未辦理者合計86處;另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相關標準亦難以因應未來高齡化、少子化、環境氣候變遷、低碳節能城市等新興問題與目標等情,均核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內政部營建署未切實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落實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致各縣市政府超過5年以上未辦理者合計86處;另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相關標準亦難以因應未來高齡化、少子化、環境氣候變遷、低碳節能城市等新興問題與目標等情,均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0970.pdf) | 公告糾正內政部營建署未切實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落實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致各縣市政府超過5年以上未辦理者合計86處;另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相關標準亦難以因應未來高齡化、少子化、環境氣候變遷、低碳節能城市等新興問題與目標等情,均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09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03日 | 109/02/03 下午 04:25:35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規劃建置之精神照護資源,因部分精神病人需要接受居家醫療,現行衛生體系雖已介入提供關懷訪視,但未能有效整合相關資源;另現行相關機制雖有提供服務與協助,然為數不少失能者仍未實際獲得長照2.0服務;又未能有效發掘已瀕臨沈重壓力或無資力照顧個案,致長照憾事不斷發生,社會安全網仍存有漏洞,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規劃建置之精神照護資源,因部分精神病人需要接受居家醫療,現行衛生體系雖已介入提供關懷訪視,但未能有效整合相關資源;另現行相關機制雖有提供服務與協助,然為數不少失能者仍未實際獲得長照2.0服務;又未能有效發掘已瀕臨沈重壓力或無資力照顧個案,致長照憾事不斷發生,社會安全網仍存有漏洞,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069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規劃建置之精神照護資源,因部分精神病人需要接受居家醫療,現行衛生體系雖已介入提供關懷訪視,但未能有效整合相關資源;另現行相關機制雖有提供服務與協助,然為數不少失能者仍未實際獲得長照2.0服務;又未能有效發掘已瀕臨沈重壓力或無資力照顧個案,致長照憾事不斷發生,社會安全網仍存有漏洞,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069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2月03日 | 109/02/03 下午 04:11:27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未能審慎評估各項替選方案,於中央政府進行「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員山子分洪工程計畫」及規劃「圓山疏洪道」可行方案評估之際,貿然宣布拆遷中山舊橋,將中山舊橋分塊切割為435塊,移置再春游泳池舊址;且拆卸前,並無可行之易地重建計畫,迄今已逾16年,仍無具體方案,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未能審慎評估各項替選方案,於中央政府進行「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員山子分洪工程計畫」及規劃「圓山疏洪道」可行方案評估之際,貿然宣布拆遷中山舊橋,將中山舊橋分塊切割為435塊,移置再春游泳池舊址;且拆卸前,並無可行之易地重建計畫,迄今已逾16年,仍無具體方案,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430038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未能審慎評估各項替選方案,於中央政府進行「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員山子分洪工程計畫」及規劃「圓山疏洪道」可行方案評估之際,貿然宣布拆遷中山舊橋,將中山舊橋分塊切割為435塊,移置再春游泳池舊址;且拆卸前,並無可行之易地重建計畫,迄今已逾16年,仍無具體方案,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43003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1月22日 | 109/01/22 下午 04:32:33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戒護管理不周,肇致陳姓收容人以50餘條橡皮筋自縊身亡,洵有違失;法務部矯正署督導不周,亦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戒護管理不周,肇致陳姓收容人以50餘條橡皮筋自縊身亡,洵有違失;法務部矯正署督導不周,亦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6300040.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戒護管理不周,肇致陳姓收容人以50餘條橡皮筋自縊身亡,洵有違失;法務部矯正署督導不周,亦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63000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1月20日 | 109/01/20 下午 03:42:46 |
公告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於處理3名越南籍家庭看護工申訴案件,在未蒐集相關事證之下,逕採信仲介公司說詞而未採納外籍移工說詞,以「外籍移工個人因素、未提出相關具體事證」、「仲介公司表示無恐嚇、威脅及不當對待情事發生」辦理結案,致3名外籍移工求助無門,損及權益;於例行訪查未依規定於訪查前與勞動部系統勾稽,致訪視未遇,亦未依規定建立訪查區域輪替制度,顯有違失;勞動部對於花蓮縣政府處理外籍移工查察案件,核有督管不周之違失案。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於處理3名越南籍家庭看護工申訴案件,在未蒐集相關事證之下,逕採信仲介公司說詞而未採納外籍移工說詞,以「外籍移工個人因素、未提出相關具體事證」、「仲介公司表示無恐嚇、威脅及不當對待情事發生」辦理結案,致3名外籍移工求助無門,損及權益;於例行訪查未依規定於訪查前與勞動部系統勾稽,致訪視未遇,亦未依規定建立訪查區域輪替制度,顯有違失;勞動部對於花蓮縣政府處理外籍移工查察案件,核有督管不周之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2300680.pdf)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於處理3名越南籍家庭看護工申訴案件,在未蒐集相關事證之下,逕採信仲介公司說詞而未採納外籍移工說詞,以「外籍移工個人因素、未提出相關具體事證」、「仲介公司表示無恐嚇、威脅及不當對待情事發生」辦理結案,致3名外籍移工求助無門,損及權益;於例行訪查未依規定於訪查前與勞動部系統勾稽,致訪視未遇,亦未依規定建立訪查區域輪替制度,顯有違失;勞動部對於花蓮縣政府處理外籍移工查察案件,核有督管不周之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23006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1月14日 | 109/01/14 下午 02:29:14 |
公告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泰安鄉泰安溫泉風景區溫泉管線及取供設施委託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營運」促參案,率爾同意簽約廠商將經營管理權移轉予第三人,違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違規期間長達7年7個月;另辦理「苗栗縣泰安鄉公共溫泉管線改善工程」,容任營造廠商未經申請許可即擅自於國有林地架設管線,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移送法辦,該局監督不周,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泰安鄉泰安溫泉風景區溫泉管線及取供設施委託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營運」促參案,率爾同意簽約廠商將經營管理權移轉予第三人,違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違規期間長達7年7個月;另辦理「苗栗縣泰安鄉公共溫泉管線改善工程」,容任營造廠商未經申請許可即擅自於國有林地架設管線,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移送法辦,該局監督不周,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2300560.pdf)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泰安鄉泰安溫泉風景區溫泉管線及取供設施委託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營運」促參案,率爾同意簽約廠商將經營管理權移轉予第三人,違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違規期間長達7年7個月;另辦理「苗栗縣泰安鄉公共溫泉管線改善工程」,容任營造廠商未經申請許可即擅自於國有林地架設管線,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移送法辦,該局監督不周,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230056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1月14日 | 109/01/14 下午 02:28:35 |
公告 | 被彈劾人王漢志於任職金門縣衛生局局長期間,其胞兄因高燒赴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急診就醫,被彈劾人質疑醫院照護流程太慢,且不滿醫師對病情之解釋,隨即對醫師與保全人員為肢體推拉,並語出不遜,妨礙醫師執行醫療業務,致相關人等心生恐懼,言行失檢,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嚴重損害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 被彈劾人王漢志於任職金門縣衛生局局長期間,其胞兄因高燒赴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急診就醫,被彈劾人質疑醫院照護流程太慢,且不滿醫師對病情之解釋,隨即對醫師與保全人員為肢體推拉,並語出不遜,妨礙醫師執行醫療業務,致相關人等心生恐懼,言行失檢,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嚴重損害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本文下載:10907300650.pdf) | 被彈劾人王漢志於任職金門縣衛生局局長期間,其胞兄因高燒赴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急診就醫,被彈劾人質疑醫院照護流程太慢,且不滿醫師對病情之解釋,隨即對醫師與保全人員為肢體推拉,並語出不遜,妨礙醫師執行醫療業務,致相關人等心生恐懼,言行失檢,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嚴重損害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907300650-1.pdf)被彈劾人王漢志於任職金門縣衛生局局長期間,其胞兄因高燒赴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急診就醫,被彈劾人質疑醫院照護流程太慢,且不滿醫師對病情之解釋,隨即對醫師與保全人員為肢體推拉,並語出不遜,妨礙醫師執行醫療業務,致相關人等心生恐懼,言行失檢,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嚴重損害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90730065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1月10日 | 109/01/10 下午 05:44:39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與中國國民黨達成回饋協議,以捐地作為永建國小遷校用地為條件,將該黨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土地由「行政區」、「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等,並出售予建設公司興建集合住宅,涉有圖利特定政黨及財團之疑慮;又本案持續有相關行政調查及刑事調查進行,該府卻以涉政治問題、地權疑義非屬都市計畫委員會或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權責等由切割,增加黨產處理或權利人權益回復之困難,均有缺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與中國國民黨達成回饋協議,以捐地作為永建國小遷校用地為條件,將該黨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土地由「行政區」、「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等,並出售予建設公司興建集合住宅,涉有圖利特定政黨及財團之疑慮;又本案持續有相關行政調查及刑事調查進行,該府卻以涉政治問題、地權疑義非屬都市計畫委員會或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權責等由切割,增加黨產處理或權利人權益回復之困難,均有缺失案。(本文下載:1081931054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與中國國民黨達成回饋協議,以捐地作為永建國小遷校用地為條件,將該黨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土地由「行政區」、「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等,並出售予建設公司興建集合住宅,涉有圖利特定政黨及財團之疑慮;又本案持續有相關行政調查及刑事調查進行,該府卻以涉政治問題、地權疑義非屬都市計畫委員會或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權責等由切割,增加黨產處理或權利人權益回復之困難,均有缺失案。(附件下載:1081931054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26日 | 108/12/26 下午 04:47:44 |
公告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四廠料件管理系統紊亂,回復本院公文一再發生資料正確性不足,核有怠失;另該公司於民國81年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使政府無法確實評估成本效益,致對核四預算持續加碼,形成該公司及國家之財務負擔,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四廠料件管理系統紊亂,回復本院公文一再發生資料正確性不足,核有怠失;另該公司於民國81年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使政府無法確實評估成本效益,致對核四預算持續加碼,形成該公司及國家之財務負擔,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7140.pdf)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四廠料件管理系統紊亂,回復本院公文一再發生資料正確性不足,核有怠失;另該公司於民國81年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使政府無法確實評估成本效益,致對核四預算持續加碼,形成該公司及國家之財務負擔,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7140-1.pdf)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四廠料件管理系統紊亂,回復本院公文一再發生資料正確性不足,核有怠失;另該公司於民國81年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使政府無法確實評估成本效益,致對核四預算持續加碼,形成該公司及國家之財務負擔,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7140-2.doc)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四廠料件管理系統紊亂,回復本院公文一再發生資料正確性不足,核有怠失;另該公司於民國81年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使政府無法確實評估成本效益,致對核四預算持續加碼,形成該公司及國家之財務負擔,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7140-3.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26日 | 108/12/26 下午 04:15:32 |
公告 | 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查緝員游文枝、游俊彥等2人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 | 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查緝員游文枝、游俊彥等2人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本文下載:10807322060.pdf) | 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查緝員游文枝、游俊彥等2人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附件下載:10807322060-1.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25日 | 108/12/25 下午 02:55:01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藥事相關法規未授權下,逕行於民國92年訂定「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調製作業要點」規避藥事法之管理;另該要點更允許醫院所調製之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藥品,得供應其他醫院使用,逾越藥事法規定;又該署對於核醫放射性藥品之販賣、流通等運銷管理,係以前開作業要點優先適用於藥事法及其授權訂定之藥物製造優良規範,致地方衛生局查處時,難以認定違反藥事法,且長期漠視民眾用藥所生藥害之救濟權益等情,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藥事相關法規未授權下,逕行於民國92年訂定「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調製作業要點」規避藥事法之管理;另該要點更允許醫院所調製之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藥品,得供應其他醫院使用,逾越藥事法規定;又該署對於核醫放射性藥品之販賣、流通等運銷管理,係以前開作業要點優先適用於藥事法及其授權訂定之藥物製造優良規範,致地方衛生局查處時,難以認定違反藥事法,且長期漠視民眾用藥所生藥害之救濟權益等情,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1059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藥事相關法規未授權下,逕行於民國92年訂定「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調製作業要點」規避藥事法之管理;另該要點更允許醫院所調製之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藥品,得供應其他醫院使用,逾越藥事法規定;又該署對於核醫放射性藥品之販賣、流通等運銷管理,係以前開作業要點優先適用於藥事法及其授權訂定之藥物製造優良規範,致地方衛生局查處時,難以認定違反藥事法,且長期漠視民眾用藥所生藥害之救濟權益等情,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105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23日 | 108/12/23 上午 11:48:59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南市政府對緊急安置之黃童,未及完整評估,即指示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先行媒合並安置於寄養家庭;復對寄養家庭又未依相關指標進行複核,緊急安置期間亦未實地訪視 ,顯未善盡監督之責,均有失當案。 | 公告糾正臺南市政府對緊急安置之黃童,未及完整評估,即指示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先行媒合並安置於寄養家庭;復對寄養家庭又未依相關指標進行複核,緊急安置期間亦未實地訪視 ,顯未善盡監督之責,均有失當案。(本文下載:10819310490.pdf) | 公告糾正臺南市政府對緊急安置之黃童,未及完整評估,即指示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先行媒合並安置於寄養家庭;復對寄養家庭又未依相關指標進行複核,緊急安置期間亦未實地訪視 ,顯未善盡監督之責,均有失當案。(附件下載:108193104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20日 | 108/12/20 上午 11:33:34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處理賴芳徵於民國103年4月29日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出入口與數十群眾集會靜坐訴求反核四,被警方逮捕。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李權哲明知其右手受傷與賴芳徵無關,竟於案發當日下午即向媒體誣指賴芳徵傷害罪嫌,再提出虛假之受傷照片移送檢察官偵查,並於偵查審理筆錄具結虛偽證述賴芳徵傷害罪嫌,提出告訴,已涉有誣告罪、偽證罪、偽造證據等罪嫌。李權哲之下屬員警並於職務報告書及偵查審理筆錄附和其虛偽指述,詎中正第一分局未查,仍據以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顯有栽贓賴芳徵,入人於罪之重大違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核有監督不周之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處理賴芳徵於民國103年4月29日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出入口與數十群眾集會靜坐訴求反核四,被警方逮捕。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李權哲明知其右手受傷與賴芳徵無關,竟於案發當日下午即向媒體誣指賴芳徵傷害罪嫌,再提出虛假之受傷照片移送檢察官偵查,並於偵查審理筆錄具結虛偽證述賴芳徵傷害罪嫌,提出告訴,已涉有誣告罪、偽證罪、偽造證據等罪嫌。李權哲之下屬員警並於職務報告書及偵查審理筆錄附和其虛偽指述,詎中正第一分局未查,仍據以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顯有栽贓賴芳徵,入人於罪之重大違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核有監督不周之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630518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處理賴芳徵於民國103年4月29日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出入口與數十群眾集會靜坐訴求反核四,被警方逮捕。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李權哲明知其右手受傷與賴芳徵無關,竟於案發當日下午即向媒體誣指賴芳徵傷害罪嫌,再提出虛假之受傷照片移送檢察官偵查,並於偵查審理筆錄具結虛偽證述賴芳徵傷害罪嫌,提出告訴,已涉有誣告罪、偽證罪、偽造證據等罪嫌。李權哲之下屬員警並於職務報告書及偵查審理筆錄附和其虛偽指述,詎中正第一分局未查,仍據以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顯有栽贓賴芳徵,入人於罪之重大違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核有監督不周之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630518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20日 | 108/12/20 上午 11:05:29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辦理實習商店興建營運移轉案,規劃及執行欠缺公益性,對於該校師生未具實質效益,且與BOT廠商議約時,於未符法令規定下,逕刪除或修改原招商公告契約,減輕BOT廠商履約責任,損及學校權益;另本案使用執照與實際用途不符,有違建築法規定,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辦理實習商店興建營運移轉案,規劃及執行欠缺公益性,對於該校師生未具實質效益,且與BOT廠商議約時,於未符法令規定下,逕刪除或修改原招商公告契約,減輕BOT廠商履約責任,損及學校權益;另本案使用執照與實際用途不符,有違建築法規定,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5170.pdf) | 公告糾正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辦理實習商店興建營運移轉案,規劃及執行欠缺公益性,對於該校師生未具實質效益,且與BOT廠商議約時,於未符法令規定下,逕刪除或修改原招商公告契約,減輕BOT廠商履約責任,損及學校權益;另本案使用執照與實際用途不符,有違建築法規定,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51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18日 | 108/12/18 下午 03:15:27 |
公告 | 公告糾正教育部未本於主管機關之責,督導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施行國際運動賽會禁藥管制規範,致遭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來函要求改善及媒體大肆報導,嚴重斲傷政府打擊禁藥及輔導選手形象;又該部對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違法任用受禁賽處分之選手為教練,未依法妥處,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教育部未本於主管機關之責,督導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施行國際運動賽會禁藥管制規範,致遭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來函要求改善及媒體大肆報導,嚴重斲傷政府打擊禁藥及輔導選手形象;又該部對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違法任用受禁賽處分之選手為教練,未依法妥處,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5240.pdf) | 公告糾正教育部未本於主管機關之責,督導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施行國際運動賽會禁藥管制規範,致遭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來函要求改善及媒體大肆報導,嚴重斲傷政府打擊禁藥及輔導選手形象;又該部對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違法任用受禁賽處分之選手為教練,未依法妥處,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52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17日 | 108/12/17 下午 05:09:10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所屬監所設備老舊,超收嚴重,缺乏無障礙環境及設施,對於肢體障礙者、聽障者及認知障礙者欠缺協助資源;而由於精神醫療團隊人力缺乏,非但無法協助精神障礙者復健,監所的環境反讓其身心狀態惡化,而管理人員亦無法分辨其病情變化,常被視為違抗規範遭到違紀處分,甚至單獨監禁、使用戒具,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4條、第15條等相關規定;又疑似精神障礙者在司法偵辦審理期間,並未均經過精神鑑定,在監所收容後亦缺乏專職心理師精神鑑測評估並分類,無法立即分辨收容人的精神症狀,急性期才轉送矯正署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造成管理人員戒護及照顧之壓力。且監所精神醫療資源有限,多僅有藥物治療,對病情治療、復歸社會無積極功能。另對於不能自理生活確實符合拒絕收監之身心障礙者,亦未依法落實執行,以減輕監所負擔;此外,矯正機關對收容人具身心障礙者,未善盡查詢病史權責,進而予以詳細分類並提供合理調整,入監前之醫療病歷未有轉介機制,司法審查階段之精神鑑定資料亦未確實轉銜至監所,以致未能及時進行和緩處遇的評估,迄至病發始能發現收容人患精神疾病,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我國人權報告等相關規範意旨有悖,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法務部所屬監所設備老舊,超收嚴重,缺乏無障礙環境及設施,對於肢體障礙者、聽障者及認知障礙者欠缺協助資源;而由於精神醫療團隊人力缺乏,非但無法協助精神障礙者復健,監所的環境反讓其身心狀態惡化,而管理人員亦無法分辨其病情變化,常被視為違抗規範遭到違紀處分,甚至單獨監禁、使用戒具,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4條、第15條等相關規定;又疑似精神障礙者在司法偵辦審理期間,並未均經過精神鑑定,在監所收容後亦缺乏專職心理師精神鑑測評估並分類,無法立即分辨收容人的精神症狀,急性期才轉送矯正署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造成管理人員戒護及照顧之壓力。且監所精神醫療資源有限,多僅有藥物治療,對病情治療、復歸社會無積極功能。另對於不能自理生活確實符合拒絕收監之身心障礙者,亦未依法落實執行,以減輕監所負擔;此外,矯正機關對收容人具身心障礙者,未善盡查詢病史權責,進而予以詳細分類並提供合理調整,入監前之醫療病歷未有轉介機制,司法審查階段之精神鑑定資料亦未確實轉銜至監所,以致未能及時進行和緩處遇的評估,迄至病發始能發現收容人患精神疾病,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我國人權報告等相關規範意旨有悖,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6304890.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所屬監所設備老舊,超收嚴重,缺乏無障礙環境及設施,對於肢體障礙者、聽障者及認知障礙者欠缺協助資源;而由於精神醫療團隊人力缺乏,非但無法協助精神障礙者復健,監所的環境反讓其身心狀態惡化,而管理人員亦無法分辨其病情變化,常被視為違抗規範遭到違紀處分,甚至單獨監禁、使用戒具,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4條、第15條等相關規定;又疑似精神障礙者在司法偵辦審理期間,並未均經過精神鑑定,在監所收容後亦缺乏專職心理師精神鑑測評估並分類,無法立即分辨收容人的精神症狀,急性期才轉送矯正署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造成管理人員戒護及照顧之壓力。且監所精神醫療資源有限,多僅有藥物治療,對病情治療、復歸社會無積極功能。另對於不能自理生活確實符合拒絕收監之身心障礙者,亦未依法落實執行,以減輕監所負擔;此外,矯正機關對收容人具身心障礙者,未善盡查詢病史權責,進而予以詳細分類並提供合理調整,入監前之醫療病歷未有轉介機制,司法審查階段之精神鑑定資料亦未確實轉銜至監所,以致未能及時進行和緩處遇的評估,迄至病發始能發現收容人患精神疾病,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我國人權報告等相關規範意旨有悖,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63048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16日 | 108/12/16 上午 11:27:20 |
公告 | 公告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未於契約中明訂成本管理資訊系統(CMIS)功能應納入後勤支援管理系統(MMIS)驗證範圍,肇致MMIS完成後,無法介接CMIS;又CMIS開發進度嚴重落後,該局卻未依契約規定收繳逾期違約金,且審查MMIS作業效率不彰,歷時6年9個月,耗費公帑2億7,447萬餘元,均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公告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未於契約中明訂成本管理資訊系統(CMIS)功能應納入後勤支援管理系統(MMIS)驗證範圍,肇致MMIS完成後,無法介接CMIS;又CMIS開發進度嚴重落後,該局卻未依契約規定收繳逾期違約金,且審查MMIS作業效率不彰,歷時6年9個月,耗費公帑2億7,447萬餘元,均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本文下載:10825303440-1.pdf) | 公告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未於契約中明訂成本管理資訊系統(CMIS)功能應納入後勤支援管理系統(MMIS)驗證範圍,肇致MMIS完成後,無法介接CMIS;又CMIS開發進度嚴重落後,該局卻未依契約規定收繳逾期違約金,且審查MMIS作業效率不彰,歷時6年9個月,耗費公帑2億7,447萬餘元,均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附件下載:10825303440-1-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13日 | 108/12/13 下午 12:48:12 |
公告 | 公告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6432車次普悠瑪號列車於107年10月21日發生嚴重出軌意外,該局竟未於第一時間通報消防機關,致現場搶救無法迅即掌握重要關鍵資訊,更迄未規劃建置事故發生後自動連線通報系統,凸顯國內軌道事故緊急通報程序、設備與演練不足,洵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6432車次普悠瑪號列車於107年10月21日發生嚴重出軌意外,該局竟未於第一時間通報消防機關,致現場搶救無法迅即掌握重要關鍵資訊,更迄未規劃建置事故發生後自動連線通報系統,凸顯國內軌道事故緊急通報程序、設備與演練不足,洵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5303420-1.pdf) | 公告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6432車次普悠瑪號列車於107年10月21日發生嚴重出軌意外,該局竟未於第一時間通報消防機關,致現場搶救無法迅即掌握重要關鍵資訊,更迄未規劃建置事故發生後自動連線通報系統,凸顯國內軌道事故緊急通報程序、設備與演練不足,洵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5303420-1-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13日 | 108/12/13 下午 12:47:04 |
公告 | 沈大祥、張志勇、羅博雄等3人於任職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期間,及江承宏於任職該局臺北機動查緝隊期間,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予以彈劾。 | 沈大祥、張志勇、羅博雄等3人於任職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期間,及江承宏於任職該局臺北機動查緝隊期間,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予以彈劾。(本文下載:10807321680.pdf) | 沈大祥、張志勇、羅博雄等3人於任職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期間,及江承宏於任職該局臺北機動查緝隊期間,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予以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1680-1.pdf)沈大祥、張志勇、羅博雄等3人於任職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期間,及江承宏於任職該局臺北機動查緝隊期間,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予以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1680-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13日 | 108/12/13 上午 10:57:44 |
公告 | 屏東縣新埤鄉鄉長林志成於任職期間,假借其權力,同意屏東縣新埤鄉公所行政室代理主任黃素慧,將公務門號及手機提供黃員不知情之家人,聯繫私人事務使用,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 | 屏東縣新埤鄉鄉長林志成於任職期間,假借其權力,同意屏東縣新埤鄉公所行政室代理主任黃素慧,將公務門號及手機提供黃員不知情之家人,聯繫私人事務使用,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本文下載:10807321300.pdf) | 屏東縣新埤鄉鄉長林志成於任職期間,假借其權力,同意屏東縣新埤鄉公所行政室代理主任黃素慧,將公務門號及手機提供黃員不知情之家人,聯繫私人事務使用,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1300-1.pdf)屏東縣新埤鄉鄉長林志成於任職期間,假借其權力,同意屏東縣新埤鄉公所行政室代理主任黃素慧,將公務門號及手機提供黃員不知情之家人,聯繫私人事務使用,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130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06日 | 108/12/06 上午 10:52:56 |
公告 | 公告糾正行政院對外籍移工之非本國籍子女身分權益之維護及改善緩不濟急;另內政部移民署雖研訂對外籍移工子女之身分問題之處理機制,惟該處理流程與現實脫節;又勞動部對外籍移工於懷孕期間,雖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適用,惟該法及喘息服務多所限制,致空有政策卻難以落實,造成本國雇主及受照顧者、外籍移工之權益受損等情,洵有未當案。 | 公告糾正行政院對外籍移工之非本國籍子女身分權益之維護及改善緩不濟急;另內政部移民署雖研訂對外籍移工子女之身分問題之處理機制,惟該處理流程與現實脫節;又勞動部對外籍移工於懷孕期間,雖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適用,惟該法及喘息服務多所限制,致空有政策卻難以落實,造成本國雇主及受照顧者、外籍移工之權益受損等情,洵有未當案。(本文下載:10819309040.pdf) | 公告糾正行政院對外籍移工之非本國籍子女身分權益之維護及改善緩不濟急;另內政部移民署雖研訂對外籍移工子女之身分問題之處理機制,惟該處理流程與現實脫節;又勞動部對外籍移工於懷孕期間,雖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適用,惟該法及喘息服務多所限制,致空有政策卻難以落實,造成本國雇主及受照顧者、外籍移工之權益受損等情,洵有未當案。(附件下載:1081930904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04日 | 108/12/04 下午 04:37:41 |
公告 | 被彈劾人陳慶安任職臺北市政府參議期間,酒後駕車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現已改制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 被彈劾人陳慶安任職臺北市政府參議期間,酒後駕車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現已改制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本文下載:10807321130.pdf) | 被彈劾人陳慶安任職臺北市政府參議期間,酒後駕車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現已改制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1130-1.pdf)被彈劾人陳慶安任職臺北市政府參議期間,酒後駕車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現已改制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113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04日 | 108/12/04 下午 02:58:39 |
公告 | 公告糾正有關WHO對安寧療護的定義,並未限制疾病種類及病程,另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其服務對象為末期病人,亦未限制疾病種類,然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透過給付機制,將安寧療護之服務對象限制於癌症、運動神經元及8大非癌症之末期病人;又衛生福利部現行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辦理之新制醫院評鑑,所列評量方法及參考之佐證資料,無法確實發現醫院應予改善問題,均核有違失等情案。 | 公告糾正有關WHO對安寧療護的定義,並未限制疾病種類及病程,另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其服務對象為末期病人,亦未限制疾病種類,然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透過給付機制,將安寧療護之服務對象限制於癌症、運動神經元及8大非癌症之末期病人;又衛生福利部現行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辦理之新制醫院評鑑,所列評量方法及參考之佐證資料,無法確實發現醫院應予改善問題,均核有違失等情案。(本文下載:10819309710.pdf) | 公告糾正有關WHO對安寧療護的定義,並未限制疾病種類及病程,另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其服務對象為末期病人,亦未限制疾病種類,然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透過給付機制,將安寧療護之服務對象限制於癌症、運動神經元及8大非癌症之末期病人;又衛生福利部現行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辦理之新制醫院評鑑,所列評量方法及參考之佐證資料,無法確實發現醫院應予改善問題,均核有違失等情案。(附件下載:1081930971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6日 | 108/11/26 下午 04:48:40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各區選務作業中心於民國(下同)107年11月24日辦理臺北市長選舉投票計票作業,於22時以後始完成367個投票所登錄,嚴重違反中央選舉委員會訂頒之「107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電腦計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又該會部分區選務中心對於無「待確認情形」之票所,無正當理由卻登錄耗時逾2小時以上者計93個等多項重大選務瑕疵;另中央選舉委員會未經該會委員會議決議,即於其訂頒之107年工作人員手冊逕將原有「投票完畢,經清點結果,領票人數○○人」之文字刪除,亦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各區選務作業中心於民國(下同)107年11月24日辦理臺北市長選舉投票計票作業,於22時以後始完成367個投票所登錄,嚴重違反中央選舉委員會訂頒之「107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電腦計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又該會部分區選務中心對於無「待確認情形」之票所,無正當理由卻登錄耗時逾2小時以上者計93個等多項重大選務瑕疵;另中央選舉委員會未經該會委員會議決議,即於其訂頒之107年工作人員手冊逕將原有「投票完畢,經清點結果,領票人數○○人」之文字刪除,亦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974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各區選務作業中心於民國(下同)107年11月24日辦理臺北市長選舉投票計票作業,於22時以後始完成367個投票所登錄,嚴重違反中央選舉委員會訂頒之「107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電腦計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又該會部分區選務中心對於無「待確認情形」之票所,無正當理由卻登錄耗時逾2小時以上者計93個等多項重大選務瑕疵;另中央選舉委員會未經該會委員會議決議,即於其訂頒之107年工作人員手冊逕將原有「投票完畢,經清點結果,領票人數○○人」之文字刪除,亦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97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6日 | 108/11/26 下午 04:41:42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於民國103年4月29日訂定發布「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並於5月1日施行,卻未依法預留法規施行之緩衝期或訂定過渡條款;另發布「變更新莊(頭前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事業及財務計畫)」書,亦未依法通知涉及特殊性實質權益改變之地主,核均有違失。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於民國103年4月29日訂定發布「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並於5月1日施行,卻未依法預留法規施行之緩衝期或訂定過渡條款;另發布「變更新莊(頭前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事業及財務計畫)」書,亦未依法通知涉及特殊性實質權益改變之地主,核均有違失。(本文下載:10819308930.pdf)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於民國103年4月29日訂定發布「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並於5月1日施行,卻未依法預留法規施行之緩衝期或訂定過渡條款;另發布「變更新莊(頭前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事業及財務計畫)」書,亦未依法通知涉及特殊性實質權益改變之地主,核均有違失。(附件下載:1081930893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6日 | 108/11/26 上午 09:16:59 |
公告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辦理後龍鎮衛生所大樓興建工程,逕由未具工程背景之衛生局直接辦理工程採購標案,衍生施工廠商未按圖施工、擅自減少工料及工序、設計監造單位審查及監造不實等缺失,造成大樓民國(下同)99年7月完工驗收後每逢下雨即多處滲水,104年8月因蘇迪勒颱風吹襲,造成外牆嚴重損壞、屋頂破洞、西側外牆與主結構剝離而無法使用等情,確有疏失案。(108內正37)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辦理後龍鎮衛生所大樓興建工程,逕由未具工程背景之衛生局直接辦理工程採購標案,衍生施工廠商未按圖施工、擅自減少工料及工序、設計監造單位審查及監造不實等缺失,造成大樓民國(下同)99年7月完工驗收後每逢下雨即多處滲水,104年8月因蘇迪勒颱風吹襲,造成外牆嚴重損壞、屋頂破洞、西側外牆與主結構剝離而無法使用等情,確有疏失案。(108內正37)(本文下載:10819308690.pdf)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辦理後龍鎮衛生所大樓興建工程,逕由未具工程背景之衛生局直接辦理工程採購標案,衍生施工廠商未按圖施工、擅自減少工料及工序、設計監造單位審查及監造不實等缺失,造成大樓民國(下同)99年7月完工驗收後每逢下雨即多處滲水,104年8月因蘇迪勒颱風吹襲,造成外牆嚴重損壞、屋頂破洞、西側外牆與主結構剝離而無法使用等情,確有疏失案。(108內正37)(附件下載:108193086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6日 | 108/11/26 上午 09:09:07 |
公告 | 公告糾正基隆市衛生局對於龍發堂堂眾陳○○回歸該市之接返及照護安置過程,核有重大違誤案。 | 公告糾正基隆市衛生局對於龍發堂堂眾陳○○回歸該市之接返及照護安置過程,核有重大違誤案。(本文下載:10819309680.pdf) | 公告糾正基隆市衛生局對於龍發堂堂眾陳○○回歸該市之接返及照護安置過程,核有重大違誤案。(附件下載:108193096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6日 | 108/11/26 上午 08:58:08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營事業,其所屬人員相關作為理應悉依規定辦理,並為行業之表率,始符合社會之期待;詎竟發生所屬人員多次違規查詢非其本人之帳戶,或非依業務所需之查詢情事,其中更包括非基於業務需要查詢臺灣銀行財務部帳戶高達59次及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帳戶高達33次等重大違規情事,而該公司長期以來竟一無所悉,內部控制明顯失靈,經核有重大疏失案。 | 公告糾正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營事業,其所屬人員相關作為理應悉依規定辦理,並為行業之表率,始符合社會之期待;詎竟發生所屬人員多次違規查詢非其本人之帳戶,或非依業務所需之查詢情事,其中更包括非基於業務需要查詢臺灣銀行財務部帳戶高達59次及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帳戶高達33次等重大違規情事,而該公司長期以來竟一無所悉,內部控制明顯失靈,經核有重大疏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6880.pdf) | 公告糾正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營事業,其所屬人員相關作為理應悉依規定辦理,並為行業之表率,始符合社會之期待;詎竟發生所屬人員多次違規查詢非其本人之帳戶,或非依業務所需之查詢情事,其中更包括非基於業務需要查詢臺灣銀行財務部帳戶高達59次及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帳戶高達33次等重大違規情事,而該公司長期以來竟一無所悉,內部控制明顯失靈,經核有重大疏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68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5日 | 108/11/25 下午 04:01:02 |
公告 | 公告糾正行政院無視於民國107年10月29日所提出公民投票政府機關再修正意見書,已逾法定提出期限,且應於107年11月24日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等事實,以未經正當程序作成第9案至第15案共7案之修正意見書;另中央選舉委員會收受該院函送該7案之修正意見書後,未於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亦未召開委員會決議,即核定重行公告,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違失情節重大案。(108內正40) | 公告糾正行政院無視於民國107年10月29日所提出公民投票政府機關再修正意見書,已逾法定提出期限,且應於107年11月24日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等事實,以未經正當程序作成第9案至第15案共7案之修正意見書;另中央選舉委員會收受該院函送該7案之修正意見書後,未於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亦未召開委員會決議,即核定重行公告,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違失情節重大案。(108內正40)(本文下載:10819308830.pdf) | 公告糾正行政院無視於民國107年10月29日所提出公民投票政府機關再修正意見書,已逾法定提出期限,且應於107年11月24日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等事實,以未經正當程序作成第9案至第15案共7案之修正意見書;另中央選舉委員會收受該院函送該7案之修正意見書後,未於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亦未召開委員會決議,即核定重行公告,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違失情節重大案。(108內正40)(附件下載:1081930883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5日 | 108/11/25 下午 03:40:22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對於有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42條需求服務者,未將相關基本資料橫向介接連結提供各地方政府,並督促各項服務到位,復未有身心障礙者專屬教材等相關設計;又疏於監督部分地方政府落實該辦法第42條各款應提供身心障礙者實踐親職、婚前、婚姻、生育、育兒等不同權利之服務等情,均核有違失案。(108內正35)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對於有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42條需求服務者,未將相關基本資料橫向介接連結提供各地方政府,並督促各項服務到位,復未有身心障礙者專屬教材等相關設計;又疏於監督部分地方政府落實該辦法第42條各款應提供身心障礙者實踐親職、婚前、婚姻、生育、育兒等不同權利之服務等情,均核有違失案。(108內正35)(本文下載:1081930922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對於有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42條需求服務者,未將相關基本資料橫向介接連結提供各地方政府,並督促各項服務到位,復未有身心障礙者專屬教材等相關設計;又疏於監督部分地方政府落實該辦法第42條各款應提供身心障礙者實踐親職、婚前、婚姻、生育、育兒等不同權利之服務等情,均核有違失案。(108內正35)(附件下載:108193092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5日 | 108/11/25 下午 03:39:55 |
公告 | 公告糾正內政部未善盡商業團體法主管機關職責,查明中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有限公司,是否違反商業團體法第14條及第44條等規定情事,導致中華民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屆理事長之當選爭議,遲未釐清等情;又發生對業管法規嚴重誤用情事,違失情節明確案。 | 公告糾正內政部未善盡商業團體法主管機關職責,查明中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有限公司,是否違反商業團體法第14條及第44條等規定情事,導致中華民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屆理事長之當選爭議,遲未釐清等情;又發生對業管法規嚴重誤用情事,違失情節明確案。(本文下載:10819309090.pdf) | 公告糾正內政部未善盡商業團體法主管機關職責,查明中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有限公司,是否違反商業團體法第14條及第44條等規定情事,導致中華民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屆理事長之當選爭議,遲未釐清等情;又發生對業管法規嚴重誤用情事,違失情節明確案。(附件下載:108193090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5日 | 108/11/25 下午 03:38:37 |
公告 | 公告糾正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辦理「智慧型電表基礎建設」,除高壓智慧型電表讀表系統延宕1年半完成外,低壓部分,原規劃於民國(下同)104年完成100萬戶,迄107年僅完成23萬戶電表安裝,進度大幅落後;台電就高壓智慧型電表拖延確認故障率,延宕請廠商依約「全數換貨」;台電於101年前期布建低壓智慧電表1萬戶時,未考量既有電表裝設位置多於通訊死角及頻段限制等因素,率爾斥資2.4億元布建,卻無法為後續大量布建所用,致106年另啟爐灶等情,確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辦理「智慧型電表基礎建設」,除高壓智慧型電表讀表系統延宕1年半完成外,低壓部分,原規劃於民國(下同)104年完成100萬戶,迄107年僅完成23萬戶電表安裝,進度大幅落後;台電就高壓智慧型電表拖延確認故障率,延宕請廠商依約「全數換貨」;台電於101年前期布建低壓智慧電表1萬戶時,未考量既有電表裝設位置多於通訊死角及頻段限制等因素,率爾斥資2.4億元布建,卻無法為後續大量布建所用,致106年另啟爐灶等情,確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6340.pdf) | 公告糾正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辦理「智慧型電表基礎建設」,除高壓智慧型電表讀表系統延宕1年半完成外,低壓部分,原規劃於民國(下同)104年完成100萬戶,迄107年僅完成23萬戶電表安裝,進度大幅落後;台電就高壓智慧型電表拖延確認故障率,延宕請廠商依約「全數換貨」;台電於101年前期布建低壓智慧電表1萬戶時,未考量既有電表裝設位置多於通訊死角及頻段限制等因素,率爾斥資2.4億元布建,卻無法為後續大量布建所用,致106年另啟爐灶等情,確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63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2日 | 108/11/22 上午 11:14:27 |
公告 | 公告糾正彰化縣政府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於6個月內辦理審議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彰化預鑄工廠內已作成「列冊追蹤」之建築物,且未將本案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公布於文化局網站上,亦未訂定列冊追蹤計畫定期訪視,均有怠失;又彰化縣警察局雖有例行巡邏卻未察覺廠區列冊追蹤建物遭大規模拆除,相關單位橫向聯繫嚴重不足,均有嚴重疏失案。 | 公告糾正彰化縣政府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於6個月內辦理審議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彰化預鑄工廠內已作成「列冊追蹤」之建築物,且未將本案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公布於文化局網站上,亦未訂定列冊追蹤計畫定期訪視,均有怠失;又彰化縣警察局雖有例行巡邏卻未察覺廠區列冊追蹤建物遭大規模拆除,相關單位橫向聯繫嚴重不足,均有嚴重疏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4810.pdf) | 公告糾正彰化縣政府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於6個月內辦理審議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彰化預鑄工廠內已作成「列冊追蹤」之建築物,且未將本案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公布於文化局網站上,亦未訂定列冊追蹤計畫定期訪視,均有怠失;又彰化縣警察局雖有例行巡邏卻未察覺廠區列冊追蹤建物遭大規模拆除,相關單位橫向聯繫嚴重不足,均有嚴重疏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481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0日 | 108/11/20 下午 02:32:19 |
公告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核四廠址地質調查,長期忽略臺灣北部區域為拉張構造環境,正斷層即為活動斷層,致未及時發現並評估海域斷層對核電廠的影響;經濟部及該公司於民國(下同)102年及103年完成相關地質調查報告,載明核四廠外海存有活動正斷層,猶未深入調查,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核四廠址地質調查,長期忽略臺灣北部區域為拉張構造環境,正斷層即為活動斷層,致未及時發現並評估海域斷層對核電廠的影響;經濟部及該公司於民國(下同)102年及103年完成相關地質調查報告,載明核四廠外海存有活動正斷層,猶未深入調查,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6230.pdf)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核四廠址地質調查,長期忽略臺灣北部區域為拉張構造環境,正斷層即為活動斷層,致未及時發現並評估海域斷層對核電廠的影響;經濟部及該公司於民國(下同)102年及103年完成相關地質調查報告,載明核四廠外海存有活動正斷層,猶未深入調查,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62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18日 | 108/11/18 上午 11:01:06 |
公告 | 公告糾正:本院早於民國85年,鑑於得執刀解剖之公職法醫師僅20人,缺額過高,因而衍生諸多問題,提案糾正法務部。但該部漠視解剖人力不足及人才斷層之問題,亦未設法改善解剖率低落的情形,迄今全國專職之解剖法醫僅餘3名,影響鑑驗品質,不利於司法人權之伸張;又法醫師法雖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醫院應設置法醫部門,然因檢察機關委託醫院解剖之費用過低,每件僅新臺幣3千元,教學醫院如發展法醫部門,將面臨嚴重的財務虧損,致法醫師法第44條淪為具文,法務部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本院早於民國85年,鑑於得執刀解剖之公職法醫師僅20人,缺額過高,因而衍生諸多問題,提案糾正法務部。但該部漠視解剖人力不足及人才斷層之問題,亦未設法改善解剖率低落的情形,迄今全國專職之解剖法醫僅餘3名,影響鑑驗品質,不利於司法人權之伸張;又法醫師法雖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醫院應設置法醫部門,然因檢察機關委託醫院解剖之費用過低,每件僅新臺幣3千元,教學醫院如發展法醫部門,將面臨嚴重的財務虧損,致法醫師法第44條淪為具文,法務部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6304510-1.pdf) | 公告糾正:本院早於民國85年,鑑於得執刀解剖之公職法醫師僅20人,缺額過高,因而衍生諸多問題,提案糾正法務部。但該部漠視解剖人力不足及人才斷層之問題,亦未設法改善解剖率低落的情形,迄今全國專職之解剖法醫僅餘3名,影響鑑驗品質,不利於司法人權之伸張;又法醫師法雖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醫院應設置法醫部門,然因檢察機關委託醫院解剖之費用過低,每件僅新臺幣3千元,教學醫院如發展法醫部門,將面臨嚴重的財務虧損,致法醫師法第44條淪為具文,法務部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6304510-1-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15日 | 108/11/15 下午 01:55:52 |
公告 | 被彈劾人花蓮縣卓溪鄉前鄉長蘇正清於擔任鄉長期間,與花蓮縣卓溪鄉公所負責採購業務之被彈劾人沈肇祥及被彈劾人胡英明,利用花蓮縣政府編列之縣議員建議款辦理該公所LED路燈、滅火器及手電筒等採購案之便,收受廠商回扣,胡英明並接受宴飲招待。蘇正清經法院認定其貪污事證明確,並判決有罪確定在案;沈肇祥及胡英明均坦承收受賄賂,惟其貪污罪責尚在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審理中。其等均重創公務人員廉潔自持形象,嚴重影響政府信譽,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 被彈劾人花蓮縣卓溪鄉前鄉長蘇正清於擔任鄉長期間,與花蓮縣卓溪鄉公所負責採購業務之被彈劾人沈肇祥及被彈劾人胡英明,利用花蓮縣政府編列之縣議員建議款辦理該公所LED路燈、滅火器及手電筒等採購案之便,收受廠商回扣,胡英明並接受宴飲招待。蘇正清經法院認定其貪污事證明確,並判決有罪確定在案;沈肇祥及胡英明均坦承收受賄賂,惟其貪污罪責尚在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審理中。其等均重創公務人員廉潔自持形象,嚴重影響政府信譽,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本文下載:10807320100.pdf) | 被彈劾人花蓮縣卓溪鄉前鄉長蘇正清於擔任鄉長期間,與花蓮縣卓溪鄉公所負責採購業務之被彈劾人沈肇祥及被彈劾人胡英明,利用花蓮縣政府編列之縣議員建議款辦理該公所LED路燈、滅火器及手電筒等採購案之便,收受廠商回扣,胡英明並接受宴飲招待。蘇正清經法院認定其貪污事證明確,並判決有罪確定在案;沈肇祥及胡英明均坦承收受賄賂,惟其貪污罪責尚在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審理中。其等均重創公務人員廉潔自持形象,嚴重影響政府信譽,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0100-1.docx)被彈劾人花蓮縣卓溪鄉前鄉長蘇正清於擔任鄉長期間,與花蓮縣卓溪鄉公所負責採購業務之被彈劾人沈肇祥及被彈劾人胡英明,利用花蓮縣政府編列之縣議員建議款辦理該公所LED路燈、滅火器及手電筒等採購案之便,收受廠商回扣,胡英明並接受宴飲招待。蘇正清經法院認定其貪污事證明確,並判決有罪確定在案;沈肇祥及胡英明均坦承收受賄賂,惟其貪污罪責尚在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審理中。其等均重創公務人員廉潔自持形象,嚴重影響政府信譽,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010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13日 | 108/11/13 下午 03:59:42 |
公告 | 被彈劾人前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英鈐收受行政院函送第9案至第15案共7案之公民投票政府機關修正意見書,竟疏未注意應於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之規定,亦未注意應召開委員會決議,核定於107年11月2日重行公告;嗣拒不執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命該會停止執行之裁定,迄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該會之抗告確定後,始於同年11月20日撤銷重行公告,並於4大報刊載原行政院意見書,造成刊登費用共計新臺幣900餘萬元之損失,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 被彈劾人前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英鈐收受行政院函送第9案至第15案共7案之公民投票政府機關修正意見書,竟疏未注意應於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之規定,亦未注意應召開委員會決議,核定於107年11月2日重行公告;嗣拒不執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命該會停止執行之裁定,迄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該會之抗告確定後,始於同年11月20日撤銷重行公告,並於4大報刊載原行政院意見書,造成刊登費用共計新臺幣900餘萬元之損失,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本文下載:10807319670.pdf) | 被彈劾人前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英鈐收受行政院函送第9案至第15案共7案之公民投票政府機關修正意見書,竟疏未注意應於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之規定,亦未注意應召開委員會決議,核定於107年11月2日重行公告;嗣拒不執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命該會停止執行之裁定,迄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該會之抗告確定後,始於同年11月20日撤銷重行公告,並於4大報刊載原行政院意見書,造成刊登費用共計新臺幣900餘萬元之損失,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19670-1.pdf)被彈劾人前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英鈐收受行政院函送第9案至第15案共7案之公民投票政府機關修正意見書,竟疏未注意應於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之規定,亦未注意應召開委員會決議,核定於107年11月2日重行公告;嗣拒不執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命該會停止執行之裁定,迄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該會之抗告確定後,始於同年11月20日撤銷重行公告,並於4大報刊載原行政院意見書,造成刊登費用共計新臺幣900餘萬元之損失,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1967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07日 | 108/11/07 下午 05:05:43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北市永和區淯薪托嬰中心108年1月9日發生3名托育人員對嬰幼兒施暴,新北市政府早於107年12月即知該托嬰中心遭檢舉,卻未將該托嬰中心列為積極監督檢查對象,致未能及早發現,並阻止不當事件繼續發生等情,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新北市永和區淯薪托嬰中心108年1月9日發生3名托育人員對嬰幼兒施暴,新北市政府早於107年12月即知該托嬰中心遭檢舉,卻未將該托嬰中心列為積極監督檢查對象,致未能及早發現,並阻止不當事件繼續發生等情,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7850.pdf) | 公告糾正新北市永和區淯薪托嬰中心108年1月9日發生3名托育人員對嬰幼兒施暴,新北市政府早於107年12月即知該托嬰中心遭檢舉,卻未將該托嬰中心列為積極監督檢查對象,致未能及早發現,並阻止不當事件繼續發生等情,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785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0月22日 | 108/10/22 下午 03:36:27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於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自103年6月4日公布施行後,疏於跨部會研商、整合兒童保護之相關立法政策,未確實檢討執法情形,亦未落實對托嬰中心不適任人員之監督列管;另教育部未能依限完成教保服務人員消極資格立法規劃事宜。兩部會督管作為消極,致托嬰中心與幼兒園虐童事件頻傳,不適任人員仍得以在托嬰中心及幼兒園間流竄,均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於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自103年6月4日公布施行後,疏於跨部會研商、整合兒童保護之相關立法政策,未確實檢討執法情形,亦未落實對托嬰中心不適任人員之監督列管;另教育部未能依限完成教保服務人員消極資格立法規劃事宜。兩部會督管作為消極,致托嬰中心與幼兒園虐童事件頻傳,不適任人員仍得以在托嬰中心及幼兒園間流竄,均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801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於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自103年6月4日公布施行後,疏於跨部會研商、整合兒童保護之相關立法政策,未確實檢討執法情形,亦未落實對托嬰中心不適任人員之監督列管;另教育部未能依限完成教保服務人員消極資格立法規劃事宜。兩部會督管作為消極,致托嬰中心與幼兒園虐童事件頻傳,不適任人員仍得以在托嬰中心及幼兒園間流竄,均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801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0月22日 | 108/10/22 下午 03:35:54 |
公告 | 公告糾正內政部營建署正工程司兼組長李秋芳於擔任前署長葉世文署長室主任期間,涉以不實收據申報特別費,違法事證明確,惟該署僅予口頭告誡並仍任主管,不但無法收懲儆之效,亦使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形同具文,確有失當等情案。 | 公告糾正內政部營建署正工程司兼組長李秋芳於擔任前署長葉世文署長室主任期間,涉以不實收據申報特別費,違法事證明確,惟該署僅予口頭告誡並仍任主管,不但無法收懲儆之效,亦使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形同具文,確有失當等情案。(本文下載:10819308100.pdf) | 公告糾正內政部營建署正工程司兼組長李秋芳於擔任前署長葉世文署長室主任期間,涉以不實收據申報特別費,違法事證明確,惟該署僅予口頭告誡並仍任主管,不但無法收懲儆之效,亦使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形同具文,確有失當等情案。(附件下載:1081930810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0月22日 | 108/10/22 下午 03:35:06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員處理107年10月15日之家暴案件,未依法製作家庭暴力案件現場報告表、未登載於員警工作紀錄簿及未製作筆錄,亦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通報社政機關,且無報案紀錄,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員處理107年10月15日之家暴案件,未依法製作家庭暴力案件現場報告表、未登載於員警工作紀錄簿及未製作筆錄,亦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通報社政機關,且無報案紀錄,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8260.pdf)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員處理107年10月15日之家暴案件,未依法製作家庭暴力案件現場報告表、未登載於員警工作紀錄簿及未製作筆錄,亦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通報社政機關,且無報案紀錄,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82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0月17日 | 108/10/17 下午 03:01:29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戒護勤務不周,相關管理人員對吳姓收容人管教手段不合目的性及比例原則;另該監獄相關戒護、監視管理人員對吳員戒護管理、監視不當,有違監獄行刑法及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等相關勤務規範,肇致吳員在獨居房內利用被單撕製成布條,於床上緊繫於頸部自殺身亡,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戒護勤務不周,相關管理人員對吳姓收容人管教手段不合目的性及比例原則;另該監獄相關戒護、監視管理人員對吳員戒護管理、監視不當,有違監獄行刑法及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等相關勤務規範,肇致吳員在獨居房內利用被單撕製成布條,於床上緊繫於頸部自殺身亡,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6304320.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戒護勤務不周,相關管理人員對吳姓收容人管教手段不合目的性及比例原則;另該監獄相關戒護、監視管理人員對吳員戒護管理、監視不當,有違監獄行刑法及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等相關勤務規範,肇致吳員在獨居房內利用被單撕製成布條,於床上緊繫於頸部自殺身亡,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63043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0月16日 | 108/10/16 下午 04:53:21 |
公告 | 公告糾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各項工程及勞務採購執行過程中,未確實執行三級品管與落實工地督導責任,亦未善盡防護措施與危險告知標示,及違反共同投標辦法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等,造成4起工安意外事件,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各項工程及勞務採購執行過程中,未確實執行三級品管與落實工地督導責任,亦未善盡防護措施與危險告知標示,及違反共同投標辦法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等,造成4起工安意外事件,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5302830.pdf) | 公告糾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各項工程及勞務採購執行過程中,未確實執行三級品管與落實工地督導責任,亦未善盡防護措施與危險告知標示,及違反共同投標辦法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等,造成4起工安意外事件,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53028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0月15日 | 108/10/15 下午 05:02:39 |
公告 |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陳莉惠於任職期間,兼任鴻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 |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陳莉惠於任職期間,兼任鴻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本文下載:10807318310.pdf) |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陳莉惠於任職期間,兼任鴻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18310-1.pdf)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陳莉惠於任職期間,兼任鴻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18310-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0月09日 | 108/10/09 上午 09:59:16 |
公告 | 公告糾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9年獲悉台塑集團轄下事業分別於94至100年間,相繼上傳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不實申報數據等不法情事,竟拖延8年餘,始修正發布相關管理辦法,行事因循被動,消極怠慢,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9年獲悉台塑集團轄下事業分別於94至100年間,相繼上傳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不實申報數據等不法情事,竟拖延8年餘,始修正發布相關管理辦法,行事因循被動,消極怠慢,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5670.pdf) | 公告糾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9年獲悉台塑集團轄下事業分別於94至100年間,相繼上傳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不實申報數據等不法情事,竟拖延8年餘,始修正發布相關管理辦法,行事因循被動,消極怠慢,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56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0月07日 | 108/10/07 下午 03:31:39 |
公告 | 公告糾正高雄市鳳山區頂庄段989地號等8筆土地遭高雄市政府劃設為公設用地長達40年,迄未徵收開闢,已形成人民財產之變相剝奪,該府未積極研處救濟,殊有未當等情案。 | 公告糾正高雄市鳳山區頂庄段989地號等8筆土地遭高雄市政府劃設為公設用地長達40年,迄未徵收開闢,已形成人民財產之變相剝奪,該府未積極研處救濟,殊有未當等情案。(本文下載:10819307560.pdf) | 公告糾正高雄市鳳山區頂庄段989地號等8筆土地遭高雄市政府劃設為公設用地長達40年,迄未徵收開闢,已形成人民財產之變相剝奪,該府未積極研處救濟,殊有未當等情案。(附件下載:1081930756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0月05日 | 108/10/05 下午 04:01:58 |
公告 | 公告糾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勞務承攬廠商有假承攬真僱傭、簽訂定期契約以規避年資併計及資遣費;加油站人員參與面試及指揮監督派駐勞工;經濟部未積極監督該公司及廠商確保勞工權益,核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勞務承攬廠商有假承攬真僱傭、簽訂定期契約以規避年資併計及資遣費;加油站人員參與面試及指揮監督派駐勞工;經濟部未積極監督該公司及廠商確保勞工權益,核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5820.pdf) | 公告糾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勞務承攬廠商有假承攬真僱傭、簽訂定期契約以規避年資併計及資遣費;加油站人員參與面試及指揮監督派駐勞工;經濟部未積極監督該公司及廠商確保勞工權益,核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58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0月04日 | 108/10/04 下午 04:11:53 |
公告 | 被彈劾人張天欽於行為時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下稱促轉會)副主任委員,本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恪遵法令規定,嚴守行政中立,竟對媒體釋放促轉會將制定除垢法之不實訊息,又引導媒體報導除垢法係劍指當時為新北市長候選人之侯友宜,且為推動除垢法,意圖以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為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對民進黨立委餵威權題,以民進黨立委為側翼,讓除垢法及侯友宜等相關議題在促轉會、立法院、中央選舉委員會中燃燒,並謔稱促轉會升格變東廠,重創促轉會之聲譽,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 | 被彈劾人張天欽於行為時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下稱促轉會)副主任委員,本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恪遵法令規定,嚴守行政中立,竟對媒體釋放促轉會將制定除垢法之不實訊息,又引導媒體報導除垢法係劍指當時為新北市長候選人之侯友宜,且為推動除垢法,意圖以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為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對民進黨立委餵威權題,以民進黨立委為側翼,讓除垢法及侯友宜等相關議題在促轉會、立法院、中央選舉委員會中燃燒,並謔稱促轉會升格變東廠,重創促轉會之聲譽,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本文下載:10807317720.pdf) | 被彈劾人張天欽於行為時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下稱促轉會)副主任委員,本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恪遵法令規定,嚴守行政中立,竟對媒體釋放促轉會將制定除垢法之不實訊息,又引導媒體報導除垢法係劍指當時為新北市長候選人之侯友宜,且為推動除垢法,意圖以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為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對民進黨立委餵威權題,以民進黨立委為側翼,讓除垢法及侯友宜等相關議題在促轉會、立法院、中央選舉委員會中燃燒,並謔稱促轉會升格變東廠,重創促轉會之聲譽,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17720-1.pdf)被彈劾人張天欽於行為時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下稱促轉會)副主任委員,本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恪遵法令規定,嚴守行政中立,竟對媒體釋放促轉會將制定除垢法之不實訊息,又引導媒體報導除垢法係劍指當時為新北市長候選人之侯友宜,且為推動除垢法,意圖以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為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對民進黨立委餵威權題,以民進黨立委為側翼,讓除垢法及侯友宜等相關議題在促轉會、立法院、中央選舉委員會中燃燒,並謔稱促轉會升格變東廠,重創促轉會之聲譽,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17720-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0月01日 | 108/10/01 下午 07:05:32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防部辦理第二期302廠委託民間經營案,橫向聯繫嚴重不足,致契約期間無法重新採購抗近紅外線迷彩服,產生供給不足之情事,戕害國軍服裝籌補制度,並造成廠商虧損,須補償廠商損失等情,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防部辦理第二期302廠委託民間經營案,橫向聯繫嚴重不足,致契約期間無法重新採購抗近紅外線迷彩服,產生供給不足之情事,戕害國軍服裝籌補制度,並造成廠商虧損,須補償廠商損失等情,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1303090.pdf) | 公告糾正國防部辦理第二期302廠委託民間經營案,橫向聯繫嚴重不足,致契約期間無法重新採購抗近紅外線迷彩服,產生供給不足之情事,戕害國軍服裝籌補制度,並造成廠商虧損,須補償廠商損失等情,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130309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9月23日 | 108/09/23 下午 03:44:20 |
公告 | 公告糾正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棒球隊黃姓教練,涉嫌對多位學生性侵害及性騷擾,該校鄭姓導師等知悉上開行為卻未依法通報,且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對多數受害學生未依法調查,核有嚴重違失;該校相關人員知悉陳姓總教練涉及體罰情事,卻未於法定時間通報且誤載通報類別,並僅輕微懲處,又對黃姓教練體罰學生未為調查及懲處;另該校未依法定程序聘用教練、違法提供未具住宿用途之劍道館供選手住宿,均有明確違失案。 | 公告糾正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棒球隊黃姓教練,涉嫌對多位學生性侵害及性騷擾,該校鄭姓導師等知悉上開行為卻未依法通報,且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對多數受害學生未依法調查,核有嚴重違失;該校相關人員知悉陳姓總教練涉及體罰情事,卻未於法定時間通報且誤載通報類別,並僅輕微懲處,又對黃姓教練體罰學生未為調查及懲處;另該校未依法定程序聘用教練、違法提供未具住宿用途之劍道館供選手住宿,均有明確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4040.pdf) | 公告糾正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棒球隊黃姓教練,涉嫌對多位學生性侵害及性騷擾,該校鄭姓導師等知悉上開行為卻未依法通報,且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對多數受害學生未依法調查,核有嚴重違失;該校相關人員知悉陳姓總教練涉及體罰情事,卻未於法定時間通報且誤載通報類別,並僅輕微懲處,又對黃姓教練體罰學生未為調查及懲處;另該校未依法定程序聘用教練、違法提供未具住宿用途之劍道館供選手住宿,均有明確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40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9月19日 | 108/09/19 下午 04:38:24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對「戒具之使用與管理」、「獨居監禁」等相關規定之規範層級不足,且實務運作上,未考量單獨監禁時間過長及對精神障礙者等為單獨監禁,可能造成之身心傷害,其中尤以綠島監獄獨居監禁人數較高,與國際人權公約等國際規範意旨有悖;另綠島監獄洵有長時間對特定收容人施用戒具之實,相關作為顯與「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相關規定不符;綠島監獄相關主管對所屬督導不周,法務部對綠島監獄監督不周,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法務部對「戒具之使用與管理」、「獨居監禁」等相關規定之規範層級不足,且實務運作上,未考量單獨監禁時間過長及對精神障礙者等為單獨監禁,可能造成之身心傷害,其中尤以綠島監獄獨居監禁人數較高,與國際人權公約等國際規範意旨有悖;另綠島監獄洵有長時間對特定收容人施用戒具之實,相關作為顯與「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相關規定不符;綠島監獄相關主管對所屬督導不周,法務部對綠島監獄監督不周,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6303920.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對「戒具之使用與管理」、「獨居監禁」等相關規定之規範層級不足,且實務運作上,未考量單獨監禁時間過長及對精神障礙者等為單獨監禁,可能造成之身心傷害,其中尤以綠島監獄獨居監禁人數較高,與國際人權公約等國際規範意旨有悖;另綠島監獄洵有長時間對特定收容人施用戒具之實,相關作為顯與「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相關規定不符;綠島監獄相關主管對所屬督導不周,法務部對綠島監獄監督不周,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63039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9月17日 | 108/09/17 上午 11:04:16 |
公告 | 監察委員王美玉、方萬富就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陳志祥涉違法失職,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 | 監察委員王美玉、方萬富就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陳志祥涉違法失職,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本文下載:10807316730.pdf) | 監察委員王美玉、方萬富就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陳志祥涉違法失職,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附件下載:10807316730-1.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9月17日 | 108/09/17 上午 09:16:22 |
公告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未能以平和方式妥善處理陳抗,過度阻擋民眾陳情,引發激烈反抗;復於解送民眾偵訊時,未考量其已非屬準現行犯,仍予以上銬逮捕,執法過程均屬過當,核有違失等情案。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未能以平和方式妥善處理陳抗,過度阻擋民眾陳情,引發激烈反抗;復於解送民眾偵訊時,未考量其已非屬準現行犯,仍予以上銬逮捕,執法過程均屬過當,核有違失等情案。(本文下載:10819307360.pdf)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未能以平和方式妥善處理陳抗,過度阻擋民眾陳情,引發激烈反抗;復於解送民眾偵訊時,未考量其已非屬準現行犯,仍予以上銬逮捕,執法過程均屬過當,核有違失等情案。(附件下載:108193073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9月11日 | 108/09/11 下午 02:37:20 |
公告 | 公告糾正經濟部102年將台電公司為處理鹽寮福隆沙灘流失所提「不定期人工養灘作為沙灘長期保育方案」逕予備查,未轉報行政院;台電公司未依行政院指示逾11年從未辦理沙灘養灘工作,核有嚴重怠失;交通部觀光局100年未要求福容飯店興建開挖剩餘土石方需先篩選成黃金沙粒徑大小始能堆置於鹽寮沙灘,致日治時期存在迄今之黃金沙灘竟混雜碎紅磚、水泥塊等,影響觀光至鉅,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經濟部102年將台電公司為處理鹽寮福隆沙灘流失所提「不定期人工養灘作為沙灘長期保育方案」逕予備查,未轉報行政院;台電公司未依行政院指示逾11年從未辦理沙灘養灘工作,核有嚴重怠失;交通部觀光局100年未要求福容飯店興建開挖剩餘土石方需先篩選成黃金沙粒徑大小始能堆置於鹽寮沙灘,致日治時期存在迄今之黃金沙灘竟混雜碎紅磚、水泥塊等,影響觀光至鉅,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5320.pdf) | 公告糾正經濟部102年將台電公司為處理鹽寮福隆沙灘流失所提「不定期人工養灘作為沙灘長期保育方案」逕予備查,未轉報行政院;台電公司未依行政院指示逾11年從未辦理沙灘養灘工作,核有嚴重怠失;交通部觀光局100年未要求福容飯店興建開挖剩餘土石方需先篩選成黃金沙粒徑大小始能堆置於鹽寮沙灘,致日治時期存在迄今之黃金沙灘竟混雜碎紅磚、水泥塊等,影響觀光至鉅,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53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9月10日 | 108/09/10 下午 01:46:48 |
公告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108年1月國內散裝雞蛋零售價格攀升,事前既未及時掌握先機並積極調控,放任雞蛋短缺及價格持續攀升半年以上,復於108年2月份率爾發布前後矛盾之新聞稿,未善盡主管機關對蛋品產銷調控職責之咎甚明,亦有斲傷該會專業形象及徒增社會大眾疑慮之虞,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108年1月國內散裝雞蛋零售價格攀升,事前既未及時掌握先機並積極調控,放任雞蛋短缺及價格持續攀升半年以上,復於108年2月份率爾發布前後矛盾之新聞稿,未善盡主管機關對蛋品產銷調控職責之咎甚明,亦有斲傷該會專業形象及徒增社會大眾疑慮之虞,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4980.pdf)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108年1月國內散裝雞蛋零售價格攀升,事前既未及時掌握先機並積極調控,放任雞蛋短缺及價格持續攀升半年以上,復於108年2月份率爾發布前後矛盾之新聞稿,未善盡主管機關對蛋品產銷調控職責之咎甚明,亦有斲傷該會專業形象及徒增社會大眾疑慮之虞,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49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9月06日 | 108/09/06 下午 02:37:59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防部保密局辦理「台電匪諜案」,僅將參加組織、提供金錢、幫助藏匿、知匪未報之曾維成等25人移送偵查及審判,對領導組織、吸收成員、要求資助及幫助藏匿之鹿窟事件領導人陳通和、陳本江等人卻未依法移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辦理上開初審與復審程序,未詳查有無刑求逼供、誤用法條且未依法迴避,被告無法選任辯護人,違反憲法保障辯護權。案關檔案本應永久保存,詎國防部違法將歷審檔卷銷燬,再將銷燬清冊滅失,迄無法查出何人於何時銷燬檔卷及滅失清冊等情案。 | 公告糾正國防部保密局辦理「台電匪諜案」,僅將參加組織、提供金錢、幫助藏匿、知匪未報之曾維成等25人移送偵查及審判,對領導組織、吸收成員、要求資助及幫助藏匿之鹿窟事件領導人陳通和、陳本江等人卻未依法移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辦理上開初審與復審程序,未詳查有無刑求逼供、誤用法條且未依法迴避,被告無法選任辯護人,違反憲法保障辯護權。案關檔案本應永久保存,詎國防部違法將歷審檔卷銷燬,再將銷燬清冊滅失,迄無法查出何人於何時銷燬檔卷及滅失清冊等情案。(本文下載:10821302700.pdf) | 公告糾正國防部保密局辦理「台電匪諜案」,僅將參加組織、提供金錢、幫助藏匿、知匪未報之曾維成等25人移送偵查及審判,對領導組織、吸收成員、要求資助及幫助藏匿之鹿窟事件領導人陳通和、陳本江等人卻未依法移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辦理上開初審與復審程序,未詳查有無刑求逼供、誤用法條且未依法迴避,被告無法選任辯護人,違反憲法保障辯護權。案關檔案本應永久保存,詎國防部違法將歷審檔卷銷燬,再將銷燬清冊滅失,迄無法查出何人於何時銷燬檔卷及滅失清冊等情案。(附件下載:108213027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28日 | 108/08/28 下午 04:34:31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對106年6月發生之院內同仁間語言暴力事件,未落實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異常事件通報,致無從進行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及時對相關人員依據工作適性進行調整,終致於107年9月再次發生開刀房暴力事件,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對106年6月發生之院內同仁間語言暴力事件,未落實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異常事件通報,致無從進行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及時對相關人員依據工作適性進行調整,終致於107年9月再次發生開刀房暴力事件,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3560.pdf) | 公告糾正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對106年6月發生之院內同仁間語言暴力事件,未落實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異常事件通報,致無從進行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及時對相關人員依據工作適性進行調整,終致於107年9月再次發生開刀房暴力事件,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35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23日 | 108/08/23 下午 04:41:02 |
公告 | 公告糾正外交部無法律依據,竟挪移聘用人員員缺供駐外機構特任館長進用機要人員,又將趙怡翔於任機要人員期間銓審之官等職等做為其擔任駐美國代表處聘用人員月酬之計算基礎,違反「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2項規定之意旨,嚴重混用機要人員及聘用人員之進用機制。又聘用趙員為一等諮議之資格條件為第四類「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而外交部認定趙員符合「相當」之理由之一為英語口譯能力極佳,惟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明定,所稱應業務需要,以「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精通英語應為受有外交專業訓練者之重要基本能力,既然係外交部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則聘用趙員為一等諮議即不符合該限制要件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外交部無法律依據,竟挪移聘用人員員缺供駐外機構特任館長進用機要人員,又將趙怡翔於任機要人員期間銓審之官等職等做為其擔任駐美國代表處聘用人員月酬之計算基礎,違反「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2項規定之意旨,嚴重混用機要人員及聘用人員之進用機制。又聘用趙員為一等諮議之資格條件為第四類「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而外交部認定趙員符合「相當」之理由之一為英語口譯能力極佳,惟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明定,所稱應業務需要,以「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精通英語應為受有外交專業訓練者之重要基本能力,既然係外交部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則聘用趙員為一等諮議即不符合該限制要件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0300650.pdf) | 公告糾正外交部無法律依據,竟挪移聘用人員員缺供駐外機構特任館長進用機要人員,又將趙怡翔於任機要人員期間銓審之官等職等做為其擔任駐美國代表處聘用人員月酬之計算基礎,違反「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2項規定之意旨,嚴重混用機要人員及聘用人員之進用機制。又聘用趙員為一等諮議之資格條件為第四類「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而外交部認定趙員符合「相當」之理由之一為英語口譯能力極佳,惟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明定,所稱應業務需要,以「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精通英語應為受有外交專業訓練者之重要基本能力,既然係外交部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則聘用趙員為一等諮議即不符合該限制要件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030065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22日 | 108/08/22 上午 10:38:20 |
公告 | 公告糾正財政部怠未督促所屬,致我國海關電腦系統對於各免稅商店銷售菸品予同一入境旅客之數量,竟乏勾稽查核功能,更遲未依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及其「消除菸品非法貿易議定書」意旨修正相關規定,迄未要求免稅商店篩除超量購買免稅菸品之旅客,肇生不法可鑽之漏洞,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財政部怠未督促所屬,致我國海關電腦系統對於各免稅商店銷售菸品予同一入境旅客之數量,竟乏勾稽查核功能,更遲未依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及其「消除菸品非法貿易議定書」意旨修正相關規定,迄未要求免稅商店篩除超量購買免稅菸品之旅客,肇生不法可鑽之漏洞,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4510.pdf) | 公告糾正財政部怠未督促所屬,致我國海關電腦系統對於各免稅商店銷售菸品予同一入境旅客之數量,竟乏勾稽查核功能,更遲未依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及其「消除菸品非法貿易議定書」意旨修正相關規定,迄未要求免稅商店篩除超量購買免稅菸品之旅客,肇生不法可鑽之漏洞,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451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19日 | 108/08/19 下午 03:22:55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竹縣政府對頭前溪水系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污染性工廠多年未清查,遑論釐清對水質水量之影響;容任竹東等鄉鎮生活垃圾暫置已停用衛生掩埋場,規避自來水法第11條之禁止行為,且垃圾暫置量不減反增,處理作為消極,均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新竹縣政府對頭前溪水系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污染性工廠多年未清查,遑論釐清對水質水量之影響;容任竹東等鄉鎮生活垃圾暫置已停用衛生掩埋場,規避自來水法第11條之禁止行為,且垃圾暫置量不減反增,處理作為消極,均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4670.pdf) | 公告糾正新竹縣政府對頭前溪水系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污染性工廠多年未清查,遑論釐清對水質水量之影響;容任竹東等鄉鎮生活垃圾暫置已停用衛生掩埋場,規避自來水法第11條之禁止行為,且垃圾暫置量不減反增,處理作為消極,均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46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16日 | 108/08/16 下午 03:55:32 |
公告 | 公告糾正內政部營建署職司身心障礙者住宅與無障礙生活環境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責,未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9條規定,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物理環境等情,難辭疏失之咎,顯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內政部營建署職司身心障礙者住宅與無障礙生活環境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責,未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9條規定,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物理環境等情,難辭疏失之咎,顯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6480.pdf) | 公告糾正內政部營建署職司身心障礙者住宅與無障礙生活環境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責,未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9條規定,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物理環境等情,難辭疏失之咎,顯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648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16日 | 108/08/16 下午 02:12:31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竹縣政府辦理「擬定新竹市親仁段二小段12地號等4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都市更新過程,除捨棄行為時都市更新條例有關地上物拆遷之程序規定外,更忽視其實踐「適足居住權」之公法上義務等情,顯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新竹縣政府辦理「擬定新竹市親仁段二小段12地號等4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都市更新過程,除捨棄行為時都市更新條例有關地上物拆遷之程序規定外,更忽視其實踐「適足居住權」之公法上義務等情,顯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6500.pdf) | 公告糾正新竹縣政府辦理「擬定新竹市親仁段二小段12地號等4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都市更新過程,除捨棄行為時都市更新條例有關地上物拆遷之程序規定外,更忽視其實踐「適足居住權」之公法上義務等情,顯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65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15日 | 108/08/15 下午 01:52:16 |
公告 |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推動埔頂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BOT案,已知污水廠用地遭掩埋大量廢棄物,卻未揭露相關資訊於招商文件,肇致履約爭議而解約,未落實考核履約情形,及早因應啟動退場機制,且因地上權登記尚未塗銷,影響後續招商,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推動埔頂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BOT案,已知污水廠用地遭掩埋大量廢棄物,卻未揭露相關資訊於招商文件,肇致履約爭議而解約,未落實考核履約情形,及早因應啟動退場機制,且因地上權登記尚未塗銷,影響後續招商,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4590.pdf) |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推動埔頂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BOT案,已知污水廠用地遭掩埋大量廢棄物,卻未揭露相關資訊於招商文件,肇致履約爭議而解約,未落實考核履約情形,及早因應啟動退場機制,且因地上權登記尚未塗銷,影響後續招商,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459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14日 | 108/08/14 下午 04:18:34 |
公告 | 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校長鄭玉珠,涉及以公共關係費購買清淨機贈送與校務無關之友人、更換發票及修改估價單等不當行為,損及機關及教育人員形象,違法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 | 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校長鄭玉珠,涉及以公共關係費購買清淨機贈送與校務無關之友人、更換發票及修改估價單等不當行為,損及機關及教育人員形象,違法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本文下載:10807315170.pdf) | 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校長鄭玉珠,涉及以公共關係費購買清淨機贈送與校務無關之友人、更換發票及修改估價單等不當行為,損及機關及教育人員形象,違法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15170-1.pdf)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校長鄭玉珠,涉及以公共關係費購買清淨機贈送與校務無關之友人、更換發票及修改估價單等不當行為,損及機關及教育人員形象,違法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1517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14日 | 108/08/14 下午 01:36:41 |
公告 | 公告糾正原臺北縣政府水利局(現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原臺北縣三峽鎮公所(現新北市三峽區公所)辦理三峽攔水壩改建工程,未依法報准即擅行施工;又該局欠缺汛期將臨危機意識致錯失拆除欄水壩時機;另該公所未盡維護管理責任衍生國賠訴訟,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原臺北縣政府水利局(現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原臺北縣三峽鎮公所(現新北市三峽區公所)辦理三峽攔水壩改建工程,未依法報准即擅行施工;又該局欠缺汛期將臨危機意識致錯失拆除欄水壩時機;另該公所未盡維護管理責任衍生國賠訴訟,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4360.pdf) | 公告糾正原臺北縣政府水利局(現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原臺北縣三峽鎮公所(現新北市三峽區公所)辦理三峽攔水壩改建工程,未依法報准即擅行施工;又該局欠缺汛期將臨危機意識致錯失拆除欄水壩時機;另該公所未盡維護管理責任衍生國賠訴訟,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436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13日 | 108/08/13 下午 02:42:43 |
公告 | 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未落實石虎公園改善工程「生態保育優先、硬體工程檢討」之意見;苗栗縣政府未落實生態檢核,縣內道路設計對石虎顯有威脅;苗栗縣卓蘭鎮公所明知鄰近縣道有石虎路殺事件,卻無相關生態補償措施即逕予施工等,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未落實石虎公園改善工程「生態保育優先、硬體工程檢討」之意見;苗栗縣政府未落實生態檢核,縣內道路設計對石虎顯有威脅;苗栗縣卓蘭鎮公所明知鄰近縣道有石虎路殺事件,卻無相關生態補償措施即逕予施工等,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4340.pdf) | 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未落實石虎公園改善工程「生態保育優先、硬體工程檢討」之意見;苗栗縣政府未落實生態檢核,縣內道路設計對石虎顯有威脅;苗栗縣卓蘭鎮公所明知鄰近縣道有石虎路殺事件,卻無相關生態補償措施即逕予施工等,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43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13日 | 108/08/13 下午 02:33:49 |
公告 | 公告糾正南投縣政府辦理「日月潭孔雀園土地觀光遊憩重大設施BOT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未審慎評估對周遭環境之原住民文化可能造成之影響,該案回饋措施亦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意旨未符,及未確實審查環評書件且刻意混淆誤導,確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南投縣政府辦理「日月潭孔雀園土地觀光遊憩重大設施BOT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未審慎評估對周遭環境之原住民文化可能造成之影響,該案回饋措施亦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意旨未符,及未確實審查環評書件且刻意混淆誤導,確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4030.pdf) | 公告糾正南投縣政府辦理「日月潭孔雀園土地觀光遊憩重大設施BOT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未審慎評估對周遭環境之原住民文化可能造成之影響,該案回饋措施亦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意旨未符,及未確實審查環評書件且刻意混淆誤導,確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40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13日 | 108/08/13 下午 02:25:28 |
公告 | 被彈劾人李穆生於任職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期間,涉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107年1月18日以106年度上易字第479號判決有罪確定;其不依政府採購法令執行職務,卻假借權力,任由廠商參與勾選評選委員名單之事務,復洩漏尚未公開之政府採購招標文件內容,濫權圖予特定廠商預先得知招標文件秘密之不法利益,其偏頗執行政府採購公務之違失,已致生損害於高雄市政府辦理政府採購之信譽,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應予提案彈劾。 | 被彈劾人李穆生於任職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期間,涉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107年1月18日以106年度上易字第479號判決有罪確定;其不依政府採購法令執行職務,卻假借權力,任由廠商參與勾選評選委員名單之事務,復洩漏尚未公開之政府採購招標文件內容,濫權圖予特定廠商預先得知招標文件秘密之不法利益,其偏頗執行政府採購公務之違失,已致生損害於高雄市政府辦理政府採購之信譽,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應予提案彈劾。(本文下載:10807314770.pdf) | 被彈劾人李穆生於任職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期間,涉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107年1月18日以106年度上易字第479號判決有罪確定;其不依政府採購法令執行職務,卻假借權力,任由廠商參與勾選評選委員名單之事務,復洩漏尚未公開之政府採購招標文件內容,濫權圖予特定廠商預先得知招標文件秘密之不法利益,其偏頗執行政府採購公務之違失,已致生損害於高雄市政府辦理政府採購之信譽,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應予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14770-1.pdf)被彈劾人李穆生於任職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期間,涉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107年1月18日以106年度上易字第479號判決有罪確定;其不依政府採購法令執行職務,卻假借權力,任由廠商參與勾選評選委員名單之事務,復洩漏尚未公開之政府採購招標文件內容,濫權圖予特定廠商預先得知招標文件秘密之不法利益,其偏頗執行政府採購公務之違失,已致生損害於高雄市政府辦理政府採購之信譽,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應予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1477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12日 | 108/08/12 上午 09:53:38 |
函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14條,定自108年8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14條,定自108年8月1日施行。(本文下載:10818323360.pdf)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14條,定自108年8月1日施行。(附件下載:10818323360-1.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8月01日 | 108/08/01 下午 04:12:32 |
公告 | 監察委員高涌誠、楊芳婉提案彈劾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李明昌涉違法失職案件,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 | 監察委員高涌誠、楊芳婉提案彈劾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李明昌涉違法失職案件,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本文下載:10807313350.pdf) | 監察委員高涌誠、楊芳婉提案彈劾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李明昌涉違法失職案件,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附件下載:10807313350-1.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24日 | 108/07/24 下午 04:28:34 |
公告 | 預告修正「監察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草案。 | 預告修正「監察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草案。(本文下載:10807312440.pdf) | 預告修正「監察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草案。(附件下載:10807312440-1.pdf)預告修正「監察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草案。(附件下載:1080731244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24日 | 108/07/24 上午 11:17:25 |
公告 | 公告糾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委託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核能技術及安全分析之強化研究」勞務採購案,未翔實審查廠商投標文件,且由周前主任委員擔任分項計畫主持人,未予迴避,違反政府採購法等規定;又任令該校各年度計畫主持人高比例重複、期末報告引用該會計畫書內容,引發抄襲爭議;另有委託計畫資源過於集中、研究成果束之高閣等情,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委託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核能技術及安全分析之強化研究」勞務採購案,未翔實審查廠商投標文件,且由周前主任委員擔任分項計畫主持人,未予迴避,違反政府採購法等規定;又任令該校各年度計畫主持人高比例重複、期末報告引用該會計畫書內容,引發抄襲爭議;另有委託計畫資源過於集中、研究成果束之高閣等情,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2930.pdf) | 公告糾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委託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核能技術及安全分析之強化研究」勞務採購案,未翔實審查廠商投標文件,且由周前主任委員擔任分項計畫主持人,未予迴避,違反政府採購法等規定;又任令該校各年度計畫主持人高比例重複、期末報告引用該會計畫書內容,引發抄襲爭議;另有委託計畫資源過於集中、研究成果束之高閣等情,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29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23日 | 108/07/23 上午 11:26:43 |
公告 | 公告糾正教育部開辦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惟因未建立相關招生規範與策略,亦未確實掌握與督導學校招生情形,致開辦迄今招生脫序、亂象百出,又因招生多集中於少數國家及地區,造成學校彼此相互競爭搶生,嚴重斲傷我國高等及技職教育品牌,更損及我國國際形象;又該部未及早建立校外實習與工讀相關規範,招致外籍學生淪為「學工」、「廉價外勞」之爭議不斷,讓新南向政策目的嚴重變調失焦,核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教育部開辦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惟因未建立相關招生規範與策略,亦未確實掌握與督導學校招生情形,致開辦迄今招生脫序、亂象百出,又因招生多集中於少數國家及地區,造成學校彼此相互競爭搶生,嚴重斲傷我國高等及技職教育品牌,更損及我國國際形象;又該部未及早建立校外實習與工讀相關規範,招致外籍學生淪為「學工」、「廉價外勞」之爭議不斷,讓新南向政策目的嚴重變調失焦,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2970.pdf) | 公告糾正教育部開辦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惟因未建立相關招生規範與策略,亦未確實掌握與督導學校招生情形,致開辦迄今招生脫序、亂象百出,又因招生多集中於少數國家及地區,造成學校彼此相互競爭搶生,嚴重斲傷我國高等及技職教育品牌,更損及我國國際形象;又該部未及早建立校外實習與工讀相關規範,招致外籍學生淪為「學工」、「廉價外勞」之爭議不斷,讓新南向政策目的嚴重變調失焦,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29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22日 | 108/07/22 下午 03:49:10 |
公告 | 公告糾正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處理106年游教練性騷擾案,該校初審小組混淆程序不受理及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權責,由初審小組先行調查,交由學校性平會僅作成「口頭告誡」之懲處建議,致情節延續至107年;且校方未依法納入跨校代表參與調查,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處理106年游教練性騷擾案,該校初審小組混淆程序不受理及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權責,由初審小組先行調查,交由學校性平會僅作成「口頭告誡」之懲處建議,致情節延續至107年;且校方未依法納入跨校代表參與調查,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2870.pdf) | 公告糾正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處理106年游教練性騷擾案,該校初審小組混淆程序不受理及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權責,由初審小組先行調查,交由學校性平會僅作成「口頭告誡」之懲處建議,致情節延續至107年;且校方未依法納入跨校代表參與調查,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28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22日 | 108/07/22 下午 03:30:09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骨科醫師開立不實診斷書與不法業者勾串詐領保險給付長達6年餘期間,該院竟未能察覺,長期疏於監督管理於先,自司法機關介入調查後,復未即時採取相關因應與防範措施,猶核准涉案醫師續聘,顯無專業警覺性於后,嗣經媒體揭露及本院調查後,相關作為更有欠積極,清查範圍尤疏漏不足,洵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骨科醫師開立不實診斷書與不法業者勾串詐領保險給付長達6年餘期間,該院竟未能察覺,長期疏於監督管理於先,自司法機關介入調查後,復未即時採取相關因應與防範措施,猶核准涉案醫師續聘,顯無專業警覺性於后,嗣經媒體揭露及本院調查後,相關作為更有欠積極,清查範圍尤疏漏不足,洵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2750.pdf) | 公告糾正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骨科醫師開立不實診斷書與不法業者勾串詐領保險給付長達6年餘期間,該院竟未能察覺,長期疏於監督管理於先,自司法機關介入調查後,復未即時採取相關因應與防範措施,猶核准涉案醫師續聘,顯無專業警覺性於后,嗣經媒體揭露及本院調查後,相關作為更有欠積極,清查範圍尤疏漏不足,洵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275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22日 | 108/07/22 下午 03:26:03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立故宮博物院主動將重要古物「翠玉白菜」及一般古物「翠玉小白菜」出借於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后里馬場展覽,全案核定過程欠缺法令規範,引發古物安全風險及草率行事議論等情,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立故宮博物院主動將重要古物「翠玉白菜」及一般古物「翠玉小白菜」出借於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后里馬場展覽,全案核定過程欠缺法令規範,引發古物安全風險及草率行事議論等情,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2920.pdf) | 公告糾正國立故宮博物院主動將重要古物「翠玉白菜」及一般古物「翠玉小白菜」出借於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后里馬場展覽,全案核定過程欠缺法令規範,引發古物安全風險及草率行事議論等情,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292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22日 | 108/07/22 下午 03:24:39 |
公告 | 公告糾正原臺灣省政府民政廳於47年至55年間,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測量定界,未將原屬「能高郡番界地」並為「高砂族保留地」之現今「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土地納入測量,並賡續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總登記;嗣行政院及內政部亦未詳查,且無視國立臺灣大學已再無使用該等土地之需求,率將該土地無償撥交與該校管理使用,涉侵犯原住民族土地權益等情,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原臺灣省政府民政廳於47年至55年間,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測量定界,未將原屬「能高郡番界地」並為「高砂族保留地」之現今「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土地納入測量,並賡續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總登記;嗣行政院及內政部亦未詳查,且無視國立臺灣大學已再無使用該等土地之需求,率將該土地無償撥交與該校管理使用,涉侵犯原住民族土地權益等情,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5370.pdf) | 公告糾正原臺灣省政府民政廳於47年至55年間,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測量定界,未將原屬「能高郡番界地」並為「高砂族保留地」之現今「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土地納入測量,並賡續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總登記;嗣行政院及內政部亦未詳查,且無視國立臺灣大學已再無使用該等土地之需求,率將該土地無償撥交與該校管理使用,涉侵犯原住民族土地權益等情,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53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15日 | 108/07/15 下午 02:08:56 |
公告 | 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前法官張俊文審理該院107年度交簡字第1907號公共危險案件,以複製他案書類之方式,製作明顯錯誤之判決書而送達與案件當事人,有事實足認因重大過失,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斲傷司法威信,情節重大,爰依法彈劾。 | 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前法官張俊文審理該院107年度交簡字第1907號公共危險案件,以複製他案書類之方式,製作明顯錯誤之判決書而送達與案件當事人,有事實足認因重大過失,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斲傷司法威信,情節重大,爰依法彈劾。(本文下載:10807312730.pdf) | 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前法官張俊文審理該院107年度交簡字第1907號公共危險案件,以複製他案書類之方式,製作明顯錯誤之判決書而送達與案件當事人,有事實足認因重大過失,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斲傷司法威信,情節重大,爰依法彈劾。(附件下載:10807312730-1.pdf)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前法官張俊文審理該院107年度交簡字第1907號公共危險案件,以複製他案書類之方式,製作明顯錯誤之判決書而送達與案件當事人,有事實足認因重大過失,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斲傷司法威信,情節重大,爰依法彈劾。(附件下載:1080731273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09日 | 108/07/09 下午 06:44:25 |
公告 | 公告糾正中央選舉委員會忽視107年公民投票法修正施行後,公投案大幅增加之可能性,未延長投票時間及督促各地方選舉委員會確依所定標準設置投(開)票所;另該會負有選舉及公民投票事務之辦理及指揮監督責任,然對於投票日之亂象,未能集會決議作成適當處置措施,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中央選舉委員會忽視107年公民投票法修正施行後,公投案大幅增加之可能性,未延長投票時間及督促各地方選舉委員會確依所定標準設置投(開)票所;另該會負有選舉及公民投票事務之辦理及指揮監督責任,然對於投票日之亂象,未能集會決議作成適當處置措施,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5630.pdf) | 公告糾正中央選舉委員會忽視107年公民投票法修正施行後,公投案大幅增加之可能性,未延長投票時間及督促各地方選舉委員會確依所定標準設置投(開)票所;另該會負有選舉及公民投票事務之辦理及指揮監督責任,然對於投票日之亂象,未能集會決議作成適當處置措施,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56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09日 | 108/07/09 下午 03:41:35 |
公告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於106年、107年間,辦理「縣政宣導平面及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未就擬蒐集建立之素材主題予以具體指明或特別指定,而以籠統理由簽辦,分別邀請14家媒體的15名在地記者個人議價簽約蒐集輿情、撰擬文稿等,花費新臺幣546萬6,300元公帑,致令新聞媒體成為政府機關等公部門之傳聲筒或代言人,侵害民眾對新聞媒體應具有客觀中立及可信度的信賴等情,核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於106年、107年間,辦理「縣政宣導平面及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未就擬蒐集建立之素材主題予以具體指明或特別指定,而以籠統理由簽辦,分別邀請14家媒體的15名在地記者個人議價簽約蒐集輿情、撰擬文稿等,花費新臺幣546萬6,300元公帑,致令新聞媒體成為政府機關等公部門之傳聲筒或代言人,侵害民眾對新聞媒體應具有客觀中立及可信度的信賴等情,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5410.pdf)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於106年、107年間,辦理「縣政宣導平面及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未就擬蒐集建立之素材主題予以具體指明或特別指定,而以籠統理由簽辦,分別邀請14家媒體的15名在地記者個人議價簽約蒐集輿情、撰擬文稿等,花費新臺幣546萬6,300元公帑,致令新聞媒體成為政府機關等公部門之傳聲筒或代言人,侵害民眾對新聞媒體應具有客觀中立及可信度的信賴等情,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541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09日 | 108/07/09 下午 02:22:43 |
公告 | 公告苗栗縣南庄鄉公所於78年間為規劃設置向天湖觀光區,提前終止租約並收回該縣南庄鄉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944地號土地,惟事後該所查無相關檔案資料及補償資料,苗栗縣政府亦查無申請變更編定之原始申請書,致未能舉證已依契約約定,事前通知承租人,並補償其地上物。該府及所屬公所未妥善保管本案相關檔案,核均有違失案。 | 公告苗栗縣南庄鄉公所於78年間為規劃設置向天湖觀光區,提前終止租約並收回該縣南庄鄉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944地號土地,惟事後該所查無相關檔案資料及補償資料,苗栗縣政府亦查無申請變更編定之原始申請書,致未能舉證已依契約約定,事前通知承租人,並補償其地上物。該府及所屬公所未妥善保管本案相關檔案,核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5160.pdf) | 公告苗栗縣南庄鄉公所於78年間為規劃設置向天湖觀光區,提前終止租約並收回該縣南庄鄉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944地號土地,惟事後該所查無相關檔案資料及補償資料,苗栗縣政府亦查無申請變更編定之原始申請書,致未能舉證已依契約約定,事前通知承租人,並補償其地上物。該府及所屬公所未妥善保管本案相關檔案,核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516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08日 | 108/07/08 下午 05:29:19 |
公告 | 公告糾正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及所屬集集分局查處陳訴人有無匿報刑案情事,未確實審酌事實,率予核處其申誡2次之處分,嗣並令其免兼東光派出所副所長職務,及駁回申訴案;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撤銷該局及該分局之處分,由服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理,仍未予適切之處理,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及所屬集集分局查處陳訴人有無匿報刑案情事,未確實審酌事實,率予核處其申誡2次之處分,嗣並令其免兼東光派出所副所長職務,及駁回申訴案;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撤銷該局及該分局之處分,由服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理,仍未予適切之處理,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5290.pdf) | 公告糾正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及所屬集集分局查處陳訴人有無匿報刑案情事,未確實審酌事實,率予核處其申誡2次之處分,嗣並令其免兼東光派出所副所長職務,及駁回申訴案;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撤銷該局及該分局之處分,由服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理,仍未予適切之處理,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529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08日 | 108/07/08 下午 05:28:30 |
公告 | 公告糾正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所屬第一支援指揮部接獲A男申訴遭性騷擾、性侵後,未作成紀錄且未實施調查;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知悉本件疑似性侵害犯罪,卻未於24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通報等情案。 | 公告糾正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所屬第一支援指揮部接獲A男申訴遭性騷擾、性侵後,未作成紀錄且未實施調查;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知悉本件疑似性侵害犯罪,卻未於24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通報等情案。(本文下載:10821302080.pdf) | 公告糾正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所屬第一支援指揮部接獲A男申訴遭性騷擾、性侵後,未作成紀錄且未實施調查;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知悉本件疑似性侵害犯罪,卻未於24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通報等情案。(附件下載:1082130208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6月27日 | 108/06/27 下午 04:16:25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防部所屬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空軍官校、航技學校及生製中心等採購單位辦理「103年度教準部鎮海、嘉華營區營舍整修工程」等19件採購案,不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有重大異常關聯,嚴重影響採購公平性,惟機關審標人員均未能發現及時處理,致政府採購法規定及工程會相關解釋令(函)形同具文等情,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防部所屬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空軍官校、航技學校及生製中心等採購單位辦理「103年度教準部鎮海、嘉華營區營舍整修工程」等19件採購案,不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有重大異常關聯,嚴重影響採購公平性,惟機關審標人員均未能發現及時處理,致政府採購法規定及工程會相關解釋令(函)形同具文等情,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1301880.pdf) | 公告糾正國防部所屬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空軍官校、航技學校及生製中心等採購單位辦理「103年度教準部鎮海、嘉華營區營舍整修工程」等19件採購案,不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有重大異常關聯,嚴重影響採購公平性,惟機關審標人員均未能發現及時處理,致政府採購法規定及工程會相關解釋令(函)形同具文等情,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13018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6月27日 | 108/06/27 上午 10:16:31 |
公告 | 公告糾正「亞洲水泥公司申請租用富世、秀林段山地保留地土地使用第1次召開協調會」時,政府機關代表僅強調將保留地租予亞泥公司採礦,可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卻未告知原住民於塗銷耕作權後,將喪失繼續耕作及未來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權利,不僅對原住民生存權與財產權有重大影響,更喪失政府保障原住民生計之立場,失職之咎甚明案。 | 公告糾正「亞洲水泥公司申請租用富世、秀林段山地保留地土地使用第1次召開協調會」時,政府機關代表僅強調將保留地租予亞泥公司採礦,可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卻未告知原住民於塗銷耕作權後,將喪失繼續耕作及未來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權利,不僅對原住民生存權與財產權有重大影響,更喪失政府保障原住民生計之立場,失職之咎甚明案。(本文下載:10819304890.pdf) | 公告糾正「亞洲水泥公司申請租用富世、秀林段山地保留地土地使用第1次召開協調會」時,政府機關代表僅強調將保留地租予亞泥公司採礦,可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卻未告知原住民於塗銷耕作權後,將喪失繼續耕作及未來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權利,不僅對原住民生存權與財產權有重大影響,更喪失政府保障原住民生計之立場,失職之咎甚明案。(附件下載:1081930489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6月18日 | 108/06/18 下午 05:25:45 |
公告 | 公告糾正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受理陳訴人陳情變更都市計畫案件處置失當,經本院於88年1月糾正後,雖於90年間與陳訴人協調在案,惟嗣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卻未依協調結論提出變更案,更對陳訴人之陳情意見,表達未便採納之意見,一再失信於民,致該陳情案延宕逾30年懸而未決,顯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受理陳訴人陳情變更都市計畫案件處置失當,經本院於88年1月糾正後,雖於90年間與陳訴人協調在案,惟嗣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卻未依協調結論提出變更案,更對陳訴人之陳情意見,表達未便採納之意見,一再失信於民,致該陳情案延宕逾30年懸而未決,顯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4280.pdf) | 公告糾正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受理陳訴人陳情變更都市計畫案件處置失當,經本院於88年1月糾正後,雖於90年間與陳訴人協調在案,惟嗣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卻未依協調結論提出變更案,更對陳訴人之陳情意見,表達未便採納之意見,一再失信於民,致該陳情案延宕逾30年懸而未決,顯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42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6月13日 | 108/06/13 下午 04:44:36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對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血液透析室違反規定,使用未取得許可證之透析用水淨化系統一事,涉擅斷認定現行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未規定血液透析室之逆滲透水處理設備需具備醫療器材許可證,而未要求該院依法改善;又衛生福利部對相關規定明確進行解釋後,該局仍一再以與法令規定未臻相符之見解飾詞狡辯,對其違法作為未能反省檢討,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對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血液透析室違反規定,使用未取得許可證之透析用水淨化系統一事,涉擅斷認定現行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未規定血液透析室之逆滲透水處理設備需具備醫療器材許可證,而未要求該院依法改善;又衛生福利部對相關規定明確進行解釋後,該局仍一再以與法令規定未臻相符之見解飾詞狡辯,對其違法作為未能反省檢討,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487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對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血液透析室違反規定,使用未取得許可證之透析用水淨化系統一事,涉擅斷認定現行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未規定血液透析室之逆滲透水處理設備需具備醫療器材許可證,而未要求該院依法改善;又衛生福利部對相關規定明確進行解釋後,該局仍一再以與法令規定未臻相符之見解飾詞狡辯,對其違法作為未能反省檢討,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48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6月12日 | 108/06/12 下午 04:35:18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為預防或減緩糖尿病等慢性病發生,推動辦理成人預防保健與篩檢及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與實施糖尿病論質支付制度等各項措施。然該部對於健康識能之提升及衛生教育之落實卻未見成效,而國內糖尿病照護品質之國際評比結果亦不佳,顯見該部對慢性病之照護及管理措施未臻健全及周妥,核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為預防或減緩糖尿病等慢性病發生,推動辦理成人預防保健與篩檢及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與實施糖尿病論質支付制度等各項措施。然該部對於健康識能之提升及衛生教育之落實卻未見成效,而國內糖尿病照護品質之國際評比結果亦不佳,顯見該部對慢性病之照護及管理措施未臻健全及周妥,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434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為預防或減緩糖尿病等慢性病發生,推動辦理成人預防保健與篩檢及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與實施糖尿病論質支付制度等各項措施。然該部對於健康識能之提升及衛生教育之落實卻未見成效,而國內糖尿病照護品質之國際評比結果亦不佳,顯見該部對慢性病之照護及管理措施未臻健全及周妥,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434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6月12日 | 108/06/12 下午 04:33:50 |
公告 | 公告糾正外交部處理燕子強颱侵襲關西機場期間,該部駐大阪辦事處(下稱大阪處)陸續面臨107年9月4日下午臨時停班公告、9月5日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下稱中國駐阪總領館)是否派車進入機場接送中國籍旅客及我國旅客隨同上車者是否要承認是中國人、9月6日凌晨0時32分許國人旅客撥打大阪處急難救助專線卻於PTT發文表示態度冷漠及訕笑是否屬實等外界質疑,該部未積極多方查證並釐清相關疑點,僅跟隨媒體報導及網路流言風向,以一通無法確認通話內容之電話即認定大阪處服務態度不好,而對外表示要求大阪處應嚴肅檢討改進,且未先要求交「事件經過報告」即令大阪處提出疏失檢討報告,復經檢視該「檢討報告」蘇處長於9月8日手寫初稿與陳報外交部之版本,發現有修改過,內容前後相去甚遠,且修改後之檢討報告中有「虛心接受鈞部懲處」、「難辭其咎」、「蘇啟誠處長……深感有愧職守願坦然受處」等語,如蘇處長內心真接受上開自我扛責用語,應不至於在3日後(9月13日晚間)回到官邸自盡,顯可能承受外人所不知之上級壓力,外交部迄今仍認為是假新聞壓力造成蘇處長輕生,卻仍未查明係何人強令蘇處長提出檢討報告並對其加諸羞辱性之言行,亦無任何人為此負責,核有重大違失。又駐日代表謝長廷(下稱謝代表)以駐日六處各有轄區及東京與大阪相距572公里為由未前往大阪,卻於107年9月7日至1千多公里外亦非其轄區之北海道協助地震救災,顯然對大阪處之協助非不能也,是不為也。謝代表當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大阪不歸我管」、「如果有錯,大阪辦事處應該道歉」等語,將源自媒體輿論之責難壓力全面引導轉至大阪處,核與〈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所定代表處館長對辦事處館長有指揮監督權不符,且對其指揮監督權之運用顯有偏頗;及其動輒未經外交部授權或同意,逕以個人身分經由臉書或接受媒體訪問對外公開發表有關職務之言論,顯違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外交部吳部長表示雖多次提醒謝代表並要求謹言慎行,惟仍未見改善,外交部為駐日代表之上級,卻放任其言行,未依法處置,亦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公告糾正外交部處理燕子強颱侵襲關西機場期間,該部駐大阪辦事處(下稱大阪處)陸續面臨107年9月4日下午臨時停班公告、9月5日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下稱中國駐阪總領館)是否派車進入機場接送中國籍旅客及我國旅客隨同上車者是否要承認是中國人、9月6日凌晨0時32分許國人旅客撥打大阪處急難救助專線卻於PTT發文表示態度冷漠及訕笑是否屬實等外界質疑,該部未積極多方查證並釐清相關疑點,僅跟隨媒體報導及網路流言風向,以一通無法確認通話內容之電話即認定大阪處服務態度不好,而對外表示要求大阪處應嚴肅檢討改進,且未先要求交「事件經過報告」即令大阪處提出疏失檢討報告,復經檢視該「檢討報告」蘇處長於9月8日手寫初稿與陳報外交部之版本,發現有修改過,內容前後相去甚遠,且修改後之檢討報告中有「虛心接受鈞部懲處」、「難辭其咎」、「蘇啟誠處長……深感有愧職守願坦然受處」等語,如蘇處長內心真接受上開自我扛責用語,應不至於在3日後(9月13日晚間)回到官邸自盡,顯可能承受外人所不知之上級壓力,外交部迄今仍認為是假新聞壓力造成蘇處長輕生,卻仍未查明係何人強令蘇處長提出檢討報告並對其加諸羞辱性之言行,亦無任何人為此負責,核有重大違失。又駐日代表謝長廷(下稱謝代表)以駐日六處各有轄區及東京與大阪相距572公里為由未前往大阪,卻於107年9月7日至1千多公里外亦非其轄區之北海道協助地震救災,顯然對大阪處之協助非不能也,是不為也。謝代表當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大阪不歸我管」、「如果有錯,大阪辦事處應該道歉」等語,將源自媒體輿論之責難壓力全面引導轉至大阪處,核與〈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所定代表處館長對辦事處館長有指揮監督權不符,且對其指揮監督權之運用顯有偏頗;及其動輒未經外交部授權或同意,逕以個人身分經由臉書或接受媒體訪問對外公開發表有關職務之言論,顯違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外交部吳部長表示雖多次提醒謝代表並要求謹言慎行,惟仍未見改善,外交部為駐日代表之上級,卻放任其言行,未依法處置,亦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本文下載:10820300480.pdf) | 公告糾正外交部處理燕子強颱侵襲關西機場期間,該部駐大阪辦事處(下稱大阪處)陸續面臨107年9月4日下午臨時停班公告、9月5日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下稱中國駐阪總領館)是否派車進入機場接送中國籍旅客及我國旅客隨同上車者是否要承認是中國人、9月6日凌晨0時32分許國人旅客撥打大阪處急難救助專線卻於PTT發文表示態度冷漠及訕笑是否屬實等外界質疑,該部未積極多方查證並釐清相關疑點,僅跟隨媒體報導及網路流言風向,以一通無法確認通話內容之電話即認定大阪處服務態度不好,而對外表示要求大阪處應嚴肅檢討改進,且未先要求交「事件經過報告」即令大阪處提出疏失檢討報告,復經檢視該「檢討報告」蘇處長於9月8日手寫初稿與陳報外交部之版本,發現有修改過,內容前後相去甚遠,且修改後之檢討報告中有「虛心接受鈞部懲處」、「難辭其咎」、「蘇啟誠處長……深感有愧職守願坦然受處」等語,如蘇處長內心真接受上開自我扛責用語,應不至於在3日後(9月13日晚間)回到官邸自盡,顯可能承受外人所不知之上級壓力,外交部迄今仍認為是假新聞壓力造成蘇處長輕生,卻仍未查明係何人強令蘇處長提出檢討報告並對其加諸羞辱性之言行,亦無任何人為此負責,核有重大違失。又駐日代表謝長廷(下稱謝代表)以駐日六處各有轄區及東京與大阪相距572公里為由未前往大阪,卻於107年9月7日至1千多公里外亦非其轄區之北海道協助地震救災,顯然對大阪處之協助非不能也,是不為也。謝代表當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大阪不歸我管」、「如果有錯,大阪辦事處應該道歉」等語,將源自媒體輿論之責難壓力全面引導轉至大阪處,核與〈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所定代表處館長對辦事處館長有指揮監督權不符,且對其指揮監督權之運用顯有偏頗;及其動輒未經外交部授權或同意,逕以個人身分經由臉書或接受媒體訪問對外公開發表有關職務之言論,顯違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外交部吳部長表示雖多次提醒謝代表並要求謹言慎行,惟仍未見改善,外交部為駐日代表之上級,卻放任其言行,未依法處置,亦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附件下載:10820300480-1.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6月03日 | 108/06/03 下午 04:03:39 |
公告 | 公告糾正公平交易委員會與高通公司達成和解,同意該公司允諾與同業競爭者簽訂互不控訴契約,過度介入市場機制,且以投資換罰鍰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和解磋商僅4月歷程倉促,未公開透明,又拒絕本院調取會議錄音,違反監察法,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公平交易委員會與高通公司達成和解,同意該公司允諾與同業競爭者簽訂互不控訴契約,過度介入市場機制,且以投資換罰鍰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和解磋商僅4月歷程倉促,未公開透明,又拒絕本院調取會議錄音,違反監察法,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2470.pdf) | 公告糾正公平交易委員會與高通公司達成和解,同意該公司允諾與同業競爭者簽訂互不控訴契約,過度介入市場機制,且以投資換罰鍰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和解磋商僅4月歷程倉促,未公開透明,又拒絕本院調取會議錄音,違反監察法,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24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28日 | 108/05/28 下午 02:33:22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處理黃師性騷擾學生事件,未依規定予以停職靜候調查,且誤將修正前之調查報告函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審核,致解聘案遭退回,又延遲年餘始重新函報,核有明顯違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數度退回黃師解聘案後,對於該校函報之撤銷解聘等,未能指出其有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情形,核有未盡監督責任之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處理黃師性騷擾學生事件,未依規定予以停職靜候調查,且誤將修正前之調查報告函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審核,致解聘案遭退回,又延遲年餘始重新函報,核有明顯違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數度退回黃師解聘案後,對於該校函報之撤銷解聘等,未能指出其有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情形,核有未盡監督責任之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207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處理黃師性騷擾學生事件,未依規定予以停職靜候調查,且誤將修正前之調查報告函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審核,致解聘案遭退回,又延遲年餘始重新函報,核有明顯違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數度退回黃師解聘案後,對於該校函報之撤銷解聘等,未能指出其有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情形,核有未盡監督責任之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207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24日 | 108/05/24 上午 11:53:35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立民權國民中學處理具妥瑞氏症之甲生與同學相處衝突事件不當,造成該生心理壓力,致其校園適應困難,嚴重悖離教育基本法意旨;復以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決對甲生實施處罰等作法,已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詎迄未針對疏失人員進行議處,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立民權國民中學處理具妥瑞氏症之甲生與同學相處衝突事件不當,造成該生心理壓力,致其校園適應困難,嚴重悖離教育基本法意旨;復以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決對甲生實施處罰等作法,已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詎迄未針對疏失人員進行議處,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217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立民權國民中學處理具妥瑞氏症之甲生與同學相處衝突事件不當,造成該生心理壓力,致其校園適應困難,嚴重悖離教育基本法意旨;復以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決對甲生實施處罰等作法,已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詎迄未針對疏失人員進行議處,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217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23日 | 108/05/23 下午 03:58:03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對於該市北投區洲美街暫定古蹟「汾陽居」維護宣導不足、輕忽現場維護管理工作及對施工廠商管理不當,致該暫定古蹟遭誤拆,損及政府威信;另對文資保護、審議相關法規認知有偏差,致文化資產審議會出現程序瑕疵爭議,均核有嚴重疏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對於該市北投區洲美街暫定古蹟「汾陽居」維護宣導不足、輕忽現場維護管理工作及對施工廠商管理不當,致該暫定古蹟遭誤拆,損及政府威信;另對文資保護、審議相關法規認知有偏差,致文化資產審議會出現程序瑕疵爭議,均核有嚴重疏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175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對於該市北投區洲美街暫定古蹟「汾陽居」維護宣導不足、輕忽現場維護管理工作及對施工廠商管理不當,致該暫定古蹟遭誤拆,損及政府威信;另對文資保護、審議相關法規認知有偏差,致文化資產審議會出現程序瑕疵爭議,均核有嚴重疏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175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23日 | 108/05/23 下午 03:57:13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處理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女子高級中學出租其所設臺北市私立○○女子高級中學永和分部校舍之報核,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處理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女子高級中學出租其所設臺北市私立○○女子高級中學永和分部校舍之報核,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203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處理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女子高級中學出租其所設臺北市私立○○女子高級中學永和分部校舍之報核,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20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23日 | 108/05/23 下午 03:09:21 |
公告 | 預告修正「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 預告修正「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部分條文草案(本文下載:10807308720.pdf) | 預告修正「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部分條文草案(附件下載:10807308720-1.doc)預告修正「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部分條文草案(附件下載:10807308720-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22日 | 108/05/22 上午 10:56:13 |
公告 | 預告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第3條、第13條草案 | 預告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第3條、第13條草案(本文下載:10807308650.pdf) | 預告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第3條、第13條草案(附件下載:10807308650-1.pdf)預告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第3條、第13條草案(附件下載:1080730865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22日 | 108/05/22 上午 10:55:28 |
公告 | 公告糾正內政部警政署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均已預先規劃國慶大會緊急救護車輛路線,惟載有緊急就醫之湯繼仁大使救護車,卻遭負責該路口管制之萬華分局人員阻擋其前往臺大醫院路線,顯未落實安全維護計畫中「預先規劃最近距離之醫院救護路線與以救護人命優先」之要旨,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內政部警政署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均已預先規劃國慶大會緊急救護車輛路線,惟載有緊急就醫之湯繼仁大使救護車,卻遭負責該路口管制之萬華分局人員阻擋其前往臺大醫院路線,顯未落實安全維護計畫中「預先規劃最近距離之醫院救護路線與以救護人命優先」之要旨,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3880.pdf) | 公告糾正內政部警政署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均已預先規劃國慶大會緊急救護車輛路線,惟載有緊急就醫之湯繼仁大使救護車,卻遭負責該路口管制之萬華分局人員阻擋其前往臺大醫院路線,顯未落實安全維護計畫中「預先規劃最近距離之醫院救護路線與以救護人命優先」之要旨,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38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14日 | 108/05/14 下午 04:06:08 |
公告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漁業署對我國籍「福甡拾壹號」漁船違反漁業工作公約遭南非留置,完全無任何危機處理,嚴重損害漁工權益,致令政府形象遭嚴重打擊與傷害;又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始終無法確實掌握在該漁船工作之外籍漁工實際人數,該府勞工局不熟稔主管業務,誤解我國船員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等情,均有嚴重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漁業署對我國籍「福甡拾壹號」漁船違反漁業工作公約遭南非留置,完全無任何危機處理,嚴重損害漁工權益,致令政府形象遭嚴重打擊與傷害;又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始終無法確實掌握在該漁船工作之外籍漁工實際人數,該府勞工局不熟稔主管業務,誤解我國船員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等情,均有嚴重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2610.pdf)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漁業署對我國籍「福甡拾壹號」漁船違反漁業工作公約遭南非留置,完全無任何危機處理,嚴重損害漁工權益,致令政府形象遭嚴重打擊與傷害;又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始終無法確實掌握在該漁船工作之外籍漁工實際人數,該府勞工局不熟稔主管業務,誤解我國船員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等情,均有嚴重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261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14日 | 108/05/14 下午 03:55:26 |
公告 | 公告糾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澎湖湖西庫區油槽106年6月持續漏油,綠島加油站107年6月再發生漏油,相關人員隱匿案情,施工檢修、設備維護、油帳管理等怠忽職責,各級主管均未善盡督導錯失處置時機,肇生污染整治、巨額賠償及油料損失達新台幣7,697萬餘元,確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澎湖湖西庫區油槽106年6月持續漏油,綠島加油站107年6月再發生漏油,相關人員隱匿案情,施工檢修、設備維護、油帳管理等怠忽職責,各級主管均未善盡督導錯失處置時機,肇生污染整治、巨額賠償及油料損失達新台幣7,697萬餘元,確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2310.pdf) | 公告糾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澎湖湖西庫區油槽106年6月持續漏油,綠島加油站107年6月再發生漏油,相關人員隱匿案情,施工檢修、設備維護、油帳管理等怠忽職責,各級主管均未善盡督導錯失處置時機,肇生污染整治、巨額賠償及油料損失達新台幣7,697萬餘元,確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231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14日 | 108/05/14 上午 09:25:49 |
公告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蘭嶼貯存場96-100年檢整重裝作業品質管制未周,與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有悖,輻射工作人員全身計測未落實,影響劑量數據正確性,損及身體安全,經濟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勞動部監督不周案。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蘭嶼貯存場96-100年檢整重裝作業品質管制未周,與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有悖,輻射工作人員全身計測未落實,影響劑量數據正確性,損及身體安全,經濟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勞動部監督不周案。(本文下載:10822302280.pdf)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蘭嶼貯存場96-100年檢整重裝作業品質管制未周,與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有悖,輻射工作人員全身計測未落實,影響劑量數據正確性,損及身體安全,經濟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勞動部監督不周案。(附件下載:108223022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14日 | 108/05/14 上午 08:56:14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對民眾申請「第八公墓」埋葬許可案件,未確認墓基正確位置並確實覆核,致生誤葬於公墓範圍外之國有及私有地情事,對違規新設(修繕)墳墓,亦未積極查處;另新北市政府對各區公所管理之公墓長期未進行稽核,對誤葬國有地者亦未查明釐清;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對所管國有地多年未勘查,致被占用範圍一再擴大,均核有明確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對民眾申請「第八公墓」埋葬許可案件,未確認墓基正確位置並確實覆核,致生誤葬於公墓範圍外之國有及私有地情事,對違規新設(修繕)墳墓,亦未積極查處;另新北市政府對各區公所管理之公墓長期未進行稽核,對誤葬國有地者亦未查明釐清;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對所管國有地多年未勘查,致被占用範圍一再擴大,均核有明確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3360.pdf) | 公告糾正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對民眾申請「第八公墓」埋葬許可案件,未確認墓基正確位置並確實覆核,致生誤葬於公墓範圍外之國有及私有地情事,對違規新設(修繕)墳墓,亦未積極查處;另新北市政府對各區公所管理之公墓長期未進行稽核,對誤葬國有地者亦未查明釐清;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對所管國有地多年未勘查,致被占用範圍一再擴大,均核有明確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33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13日 | 108/05/13 下午 04:45:28 |
公告 | 公告糾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延宕塑膠袋禁用時程,近10年國內塑膠袋整體生產及使用量不減反增;且推動塑膠產業轉型執行不力,回收循環機制不健全;在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端之執行,背離我國多年推動之環保政策,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延宕塑膠袋禁用時程,近10年國內塑膠袋整體生產及使用量不減反增;且推動塑膠產業轉型執行不力,回收循環機制不健全;在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端之執行,背離我國多年推動之環保政策,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2510.pdf) | 公告糾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延宕塑膠袋禁用時程,近10年國內塑膠袋整體生產及使用量不減反增;且推動塑膠產業轉型執行不力,回收循環機制不健全;在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端之執行,背離我國多年推動之環保政策,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251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13日 | 108/05/13 下午 04:10:10 |
公告 | 公告糾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對花蓮縣玉里鎮高寮南段1019地號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藉由以小吃大方式,蠶食鯨吞侵占國產等違法事證置若罔聞,又提前與承租人續訂基地租約,形同違反租約者毫不受影響仍可獲續約,而檢調機關之偵查作為及監察權之行使,均無法使該署產生警惕之心而對續約一事加以斟酌,一味只依刻板之法令續約,毫無變通,任令國土反覆遭到違法使用及持續破壞,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對花蓮縣玉里鎮高寮南段1019地號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藉由以小吃大方式,蠶食鯨吞侵占國產等違法事證置若罔聞,又提前與承租人續訂基地租約,形同違反租約者毫不受影響仍可獲續約,而檢調機關之偵查作為及監察權之行使,均無法使該署產生警惕之心而對續約一事加以斟酌,一味只依刻板之法令續約,毫無變通,任令國土反覆遭到違法使用及持續破壞,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2790.pdf) | 公告糾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對花蓮縣玉里鎮高寮南段1019地號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藉由以小吃大方式,蠶食鯨吞侵占國產等違法事證置若罔聞,又提前與承租人續訂基地租約,形同違反租約者毫不受影響仍可獲續約,而檢調機關之偵查作為及監察權之行使,均無法使該署產生警惕之心而對續約一事加以斟酌,一味只依刻板之法令續約,毫無變通,任令國土反覆遭到違法使用及持續破壞,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279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13日 | 108/05/13 上午 10:52:49 |
公告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為興建國際雕塑文化園區撥用國有土地,卻未妥善評估興建之可行性,致執行政策反覆,迄未依計畫使用;另為安置南濱公園內夜市攤販而撥用國有土地,卻另擇鄰近用地設置臨時夜市,未善盡土地使用規劃之評估,致撥用土地仍未開發;又擅自於未完成登記之國有土地興建北濱海岸舊漁村休閒設施,雖後經申請登記並完成國有土地之撥用,卻因尚需完成都市計畫整體規劃及劃設適當分區或用地始能補辦建築執照,致相關設施完工後閒置迄今,未能發揮興建休閒設施之使用效能,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為興建國際雕塑文化園區撥用國有土地,卻未妥善評估興建之可行性,致執行政策反覆,迄未依計畫使用;另為安置南濱公園內夜市攤販而撥用國有土地,卻另擇鄰近用地設置臨時夜市,未善盡土地使用規劃之評估,致撥用土地仍未開發;又擅自於未完成登記之國有土地興建北濱海岸舊漁村休閒設施,雖後經申請登記並完成國有土地之撥用,卻因尚需完成都市計畫整體規劃及劃設適當分區或用地始能補辦建築執照,致相關設施完工後閒置迄今,未能發揮興建休閒設施之使用效能,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2820.pdf)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為興建國際雕塑文化園區撥用國有土地,卻未妥善評估興建之可行性,致執行政策反覆,迄未依計畫使用;另為安置南濱公園內夜市攤販而撥用國有土地,卻另擇鄰近用地設置臨時夜市,未善盡土地使用規劃之評估,致撥用土地仍未開發;又擅自於未完成登記之國有土地興建北濱海岸舊漁村休閒設施,雖後經申請登記並完成國有土地之撥用,卻因尚需完成都市計畫整體規劃及劃設適當分區或用地始能補辦建築執照,致相關設施完工後閒置迄今,未能發揮興建休閒設施之使用效能,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28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10日 | 108/05/10 下午 04:54:53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授權食品藥物管理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訂定「加工助劑衛生標準」,惟該條文之內容、目的與範圍明確未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該標準,該署自創「加工助劑」新名詞並訂定衛生標準,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等情,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授權食品藥物管理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訂定「加工助劑衛生標準」,惟該條文之內容、目的與範圍明確未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該標準,該署自創「加工助劑」新名詞並訂定衛生標準,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等情,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315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授權食品藥物管理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訂定「加工助劑衛生標準」,惟該條文之內容、目的與範圍明確未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該標準,該署自創「加工助劑」新名詞並訂定衛生標準,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等情,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315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5月02日 | 108/05/02 下午 04:41:55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吳石等勾結中共洩漏軍機案經該部保密局破獲後,39年4月1日總統府代電請該部參謀總長組織軍法會審,惟本次軍法會審及其後復審核有重大違失等情」案。 | 公告糾正「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吳石等勾結中共洩漏軍機案經該部保密局破獲後,39年4月1日總統府代電請該部參謀總長組織軍法會審,惟本次軍法會審及其後復審核有重大違失等情」案。(本文下載:10821301280.pdf) | 公告糾正「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吳石等勾結中共洩漏軍機案經該部保密局破獲後,39年4月1日總統府代電請該部參謀總長組織軍法會審,惟本次軍法會審及其後復審核有重大違失等情」案。(附件下載:108213012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4月25日 | 108/04/25 下午 02:41:05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現有之管理機制及執行查核結果,仍未能確保原料藥之安全;又該署對於沙坦類(Sartan)成分原料藥及製劑之清查仍有疏漏,使高血壓藥原料藥或製劑檢出NDMA、NDEA及NMBA之事件接連發生,未獲有效解決,損及政府對藥品安全把關之威信,顯有失當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現有之管理機制及執行查核結果,仍未能確保原料藥之安全;又該署對於沙坦類(Sartan)成分原料藥及製劑之清查仍有疏漏,使高血壓藥原料藥或製劑檢出NDMA、NDEA及NMBA之事件接連發生,未獲有效解決,損及政府對藥品安全把關之威信,顯有失當案。(本文下載:1081930255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現有之管理機制及執行查核結果,仍未能確保原料藥之安全;又該署對於沙坦類(Sartan)成分原料藥及製劑之清查仍有疏漏,使高血壓藥原料藥或製劑檢出NDMA、NDEA及NMBA之事件接連發生,未獲有效解決,損及政府對藥品安全把關之威信,顯有失當案。(附件下載:1081930255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4月25日 | 108/04/25 上午 10:00:10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未適時有效導正醫療財團法人對「社福金」及「教研金」依法提撥,亦未依法積極主動辦理業務績效卓著者之獎勵工作;且對違規法人之處分延宕多年,輕忽怠慢審查醫療財團法人財務報告之職責,均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未適時有效導正醫療財團法人對「社福金」及「教研金」依法提撥,亦未依法積極主動辦理業務績效卓著者之獎勵工作;且對違規法人之處分延宕多年,輕忽怠慢審查醫療財團法人財務報告之職責,均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301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未適時有效導正醫療財團法人對「社福金」及「教研金」依法提撥,亦未依法積極主動辦理業務績效卓著者之獎勵工作;且對違規法人之處分延宕多年,輕忽怠慢審查醫療財團法人財務報告之職責,均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301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4月24日 | 108/04/24 上午 09:45:21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市場處辦理「臺北市內湖區德明市場興建暨營運BOO案」,對於民間投資人經營公共建設超級市場,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致市場之一部或全部長期閒置,無法提供市場公共服務;另投資人所提投資計畫書有關該案開發之土地取得方式,未符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規定,該處竟仍予審核通過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公告糾正臺北市市場處辦理「臺北市內湖區德明市場興建暨營運BOO案」,對於民間投資人經營公共建設超級市場,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致市場之一部或全部長期閒置,無法提供市場公共服務;另投資人所提投資計畫書有關該案開發之土地取得方式,未符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規定,該處竟仍予審核通過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本文下載:1081930317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市場處辦理「臺北市內湖區德明市場興建暨營運BOO案」,對於民間投資人經營公共建設超級市場,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致市場之一部或全部長期閒置,無法提供市場公共服務;另投資人所提投資計畫書有關該案開發之土地取得方式,未符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規定,該處竟仍予審核通過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附件下載:108193031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4月18日 | 108/04/18 下午 04:51:42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立東華大學未詳予審查繼受廠商履約資格及確認保單有效性,致終止契約後,無法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復未善盡履約管理責任,致保留款不足扣抵逾期違約罰款。教育部明知該校非工程專業機關,卻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命其洽具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且未善盡監督之責,致迭次發生廠商因財務不健全及履約能力不足而終止契約,工期延宕逾8年,均有嚴重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立東華大學未詳予審查繼受廠商履約資格及確認保單有效性,致終止契約後,無法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復未善盡履約管理責任,致保留款不足扣抵逾期違約罰款。教育部明知該校非工程專業機關,卻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命其洽具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且未善盡監督之責,致迭次發生廠商因財務不健全及履約能力不足而終止契約,工期延宕逾8年,均有嚴重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1540.pdf) | 公告糾正國立東華大學未詳予審查繼受廠商履約資格及確認保單有效性,致終止契約後,無法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復未善盡履約管理責任,致保留款不足扣抵逾期違約罰款。教育部明知該校非工程專業機關,卻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命其洽具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且未善盡監督之責,致迭次發生廠商因財務不健全及履約能力不足而終止契約,工期延宕逾8年,均有嚴重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15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4月15日 | 108/04/15 下午 04:38:05 |
公告 | 公告糾正行政院、文化部及臺北市政府對於「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辦理歷時15載,除期程數度展延,迄今仍未營運外,並大幅請增經費預算失控,執行效率明顯不彰;另文化部未能督導臺北市政府依核定之評估需求規劃設計表演廳座席數,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行政院、文化部及臺北市政府對於「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辦理歷時15載,除期程數度展延,迄今仍未營運外,並大幅請增經費預算失控,執行效率明顯不彰;另文化部未能督導臺北市政府依核定之評估需求規劃設計表演廳座席數,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1500.pdf) | 公告糾正行政院、文化部及臺北市政府對於「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辦理歷時15載,除期程數度展延,迄今仍未營運外,並大幅請增經費預算失控,執行效率明顯不彰;另文化部未能督導臺北市政府依核定之評估需求規劃設計表演廳座席數,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15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4月15日 | 108/04/15 下午 04:37:21 |
公告 | 公告糾正嘉義市政府遲未依投資契約約定,成立「嘉義市先期交通轉運中心」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並完成年度評估,復未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每年至少辦理1次績效評定,任令績效欠佳,未善盡履約管理及督導之責,核有怠失;交通部公路總局未能掌握閒置情形,即時協助改善,亦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嘉義市政府遲未依投資契約約定,成立「嘉義市先期交通轉運中心」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並完成年度評估,復未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每年至少辦理1次績效評定,任令績效欠佳,未善盡履約管理及督導之責,核有怠失;交通部公路總局未能掌握閒置情形,即時協助改善,亦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825300900.pdf) | 公告糾正嘉義市政府遲未依投資契約約定,成立「嘉義市先期交通轉運中心」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並完成年度評估,復未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每年至少辦理1次績效評定,任令績效欠佳,未善盡履約管理及督導之責,核有怠失;交通部公路總局未能掌握閒置情形,即時協助改善,亦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8253009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4月12日 | 108/04/12 下午 04:12:36 |
公告 | 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彙辦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已核定32座滯洪池,至107年底僅完成8座,執行率顯有延宕;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不顧特別立法排除各項法律限制、與行政院政務委員指示先行提供使用同意書以加速推動治水,嚴重影響滯洪池興建期程等,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彙辦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已核定32座滯洪池,至107年底僅完成8座,執行率顯有延宕;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不顧特別立法排除各項法律限制、與行政院政務委員指示先行提供使用同意書以加速推動治水,嚴重影響滯洪池興建期程等,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1890.pdf) | 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彙辦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已核定32座滯洪池,至107年底僅完成8座,執行率顯有延宕;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不顧特別立法排除各項法律限制、與行政院政務委員指示先行提供使用同意書以加速推動治水,嚴重影響滯洪池興建期程等,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18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04月10日 | 108/04/10 下午 02:4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