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公告糾正國立臺灣大學。該校為我國最高學府,又為溫州街宿舍的管理者,卻未能考量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之歷史脈絡及群落風貌特色,竟積極配合民間都市更新規劃,無視文化資產保存之歷史價值,任由都市更新單元劃設,恣意切割;且於歷次文化資產審議會,該校不僅未能對建築群落價值據以力爭,反而期待解除列冊、不保留,致使溫州街52巷1、3、5、7單號及2、4、6、8雙號,先後解除列冊、失去文化資產身分,該校對文化資產認知明顯不足。該校不僅未正視臺灣史研究先驅曹永和院士、及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政策奠定者陳奇祿院士之人文價值,更在文化資產審議確定無文化資產身分後,只要宿舍無配住戶即予火速拆除,甚至溫州街52巷8號尚有遺眷續住,仍於113年9月18日拆除雙併之溫州街52巷6號半棟建物,致使該宿舍群走向凋敝,核有重大缺失案。(115教正14) | 公告糾正國立臺灣大學。該校為我國最高學府,又為溫州街宿舍的管理者,卻未能考量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之歷史脈絡及群落風貌特色,竟積極配合民間都市更新規劃,無視文化資產保存之歷史價值,任由都市更新單元劃設,恣意切割;且於歷次文化資產審議會,該校不僅未能對建築群落價值據以力爭,反而期待解除列冊、不保留,致使溫州街52巷1、3、5、7單號及2、4、6、8雙號,先後解除列冊、失去文化資產身分,該校對文化資產認知明顯不足。該校不僅未正視臺灣史研究先驅曹永和院士、及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政策奠定者陳奇祿院士之人文價值,更在文化資產審議確定無文化資產身分後,只要宿舍無配住戶即予火速拆除,甚至溫州街52巷8號尚有遺眷續住,仍於113年9月18日拆除雙併之溫州街52巷6號半棟建物,致使該宿舍群走向凋敝,核有重大缺失案。(115教正14)(本文下載:1152430355.pdf) | 公告糾正國立臺灣大學。該校為我國最高學府,又為溫州街宿舍的管理者,卻未能考量溫州街52巷日式宿舍群之歷史脈絡及群落風貌特色,竟積極配合民間都市更新規劃,無視文化資產保存之歷史價值,任由都市更新單元劃設,恣意切割;且於歷次文化資產審議會,該校不僅未能對建築群落價值據以力爭,反而期待解除列冊、不保留,致使溫州街52巷1、3、5、7單號及2、4、6、8雙號,先後解除列冊、失去文化資產身分,該校對文化資產認知明顯不足。該校不僅未正視臺灣史研究先驅曹永和院士、及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政策奠定者陳奇祿院士之人文價值,更在文化資產審議確定無文化資產身分後,只要宿舍無配住戶即予火速拆除,甚至溫州街52巷8號尚有遺眷續住,仍於113年9月18日拆除雙併之溫州街52巷6號半棟建物,致使該宿舍群走向凋敝,核有重大缺失案。(115教正14)(附件下載:溫州街糾正案文-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22日 | 115/07/22 上午 10:31:37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570.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57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21日 | 115/07/21 下午 04:40:04 |
| 公告 | 公告115年7月16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7月16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581.pdf) | 公告115年7月16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258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21日 | 115/07/21 下午 04:39:24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就被彈劾人曾文煌於任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發電事業部核能發電處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期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14年8月8日提起公訴,其協助廠商通過驗收及取得標案,並收取賄賂計新臺幣220萬元,行為已觸犯收受賄賂、圖利廠商及不當招待等違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等相關規定,及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就被彈劾人曾文煌於任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發電事業部核能發電處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期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14年8月8日提起公訴,其協助廠商通過驗收及取得標案,並收取賄賂計新臺幣220萬元,行為已觸犯收受賄賂、圖利廠商及不當招待等違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等相關規定,及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852.pdf) | 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就被彈劾人曾文煌於任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發電事業部核能發電處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期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14年8月8日提起公訴,其協助廠商通過驗收及取得標案,並收取賄賂計新臺幣220萬元,行為已觸犯收受賄賂、圖利廠商及不當招待等違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等相關規定,及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2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就被彈劾人曾文煌於任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發電事業部核能發電處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期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14年8月8日提起公訴,其協助廠商通過驗收及取得標案,並收取賄賂計新臺幣220萬元,行為已觸犯收受賄賂、圖利廠商及不當招待等違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等相關規定,及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8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20日 | 115/07/20 下午 04:54:17 |
| 公告 | 公告糾正基隆市環境保護局辦理旭川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工程、田寮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及水環境營造工程,施工廠商橋福公司於履約期間,有多項機電設備及土建工程未依契約圖說施作或甚至未施作,機關查驗人員未依政府採購法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確實查驗該等工項,仍予以審認合格、同意結算付款,顯未依政府採購法訂定檢驗標準,落實分段查驗及驗收作業。時任環保局局長、副局長、技正等主管人員亦未能及時發現錯誤並導正,顯未善盡採購督導考核之責。該二工程完工後無法正常使用,迄未發揮應有功能,嚴重影響機關權益,損及政府施政形象,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基隆市環境保護局辦理旭川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工程、田寮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及水環境營造工程,施工廠商橋福公司於履約期間,有多項機電設備及土建工程未依契約圖說施作或甚至未施作,機關查驗人員未依政府採購法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確實查驗該等工項,仍予以審認合格、同意結算付款,顯未依政府採購法訂定檢驗標準,落實分段查驗及驗收作業。時任環保局局長、副局長、技正等主管人員亦未能及時發現錯誤並導正,顯未善盡採購督導考核之責。該二工程完工後無法正常使用,迄未發揮應有功能,嚴重影響機關權益,損及政府施政形象,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530168.pdf) | 公告糾正基隆市環境保護局辦理旭川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工程、田寮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及水環境營造工程,施工廠商橋福公司於履約期間,有多項機電設備及土建工程未依契約圖說施作或甚至未施作,機關查驗人員未依政府採購法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確實查驗該等工項,仍予以審認合格、同意結算付款,顯未依政府採購法訂定檢驗標準,落實分段查驗及驗收作業。時任環保局局長、副局長、技正等主管人員亦未能及時發現錯誤並導正,顯未善盡採購督導考核之責。該二工程完工後無法正常使用,迄未發揮應有功能,嚴重影響機關權益,損及政府施政形象,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52530168發文附件.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20日 | 115/07/20 下午 04:53:53 |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於民國114年4月16日發布修正「執行死刑規則」,惟草案預告期間僅有10日(如含例假日在內共14日),不符合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函釋得例外可縮短預告期間之情事,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且就該規則修正後第2條第3、4、5款規定,與修正前條文相形之下,對死刑犯提起特別救濟權利更為嚴格,使其生命權、訴訟權產生更不利之規制效力,亦顯與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揭櫫死刑案件之執行程序應踐行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規定保障生命權意旨均有所牴觸;另,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針對執行死刑前應確認受刑人是否有「受刑能力」,然此一程序尚未經立法者修正相關法律以確定應如何進行前,詎該部於114年1月16日即准以對受刑人黃○凱執行死刑,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經核法務部上開等情,確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法務部於民國114年4月16日發布修正「執行死刑規則」,惟草案預告期間僅有10日(如含例假日在內共14日),不符合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函釋得例外可縮短預告期間之情事,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且就該規則修正後第2條第3、4、5款規定,與修正前條文相形之下,對死刑犯提起特別救濟權利更為嚴格,使其生命權、訴訟權產生更不利之規制效力,亦顯與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揭櫫死刑案件之執行程序應踐行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規定保障生命權意旨均有所牴觸;另,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針對執行死刑前應確認受刑人是否有「受刑能力」,然此一程序尚未經立法者修正相關法律以確定應如何進行前,詎該部於114年1月16日即准以對受刑人黃○凱執行死刑,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經核法務部上開等情,確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630238.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於民國114年4月16日發布修正「執行死刑規則」,惟草案預告期間僅有10日(如含例假日在內共14日),不符合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函釋得例外可縮短預告期間之情事,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且就該規則修正後第2條第3、4、5款規定,與修正前條文相形之下,對死刑犯提起特別救濟權利更為嚴格,使其生命權、訴訟權產生更不利之規制效力,亦顯與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揭櫫死刑案件之執行程序應踐行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規定保障生命權意旨均有所牴觸;另,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針對執行死刑前應確認受刑人是否有「受刑能力」,然此一程序尚未經立法者修正相關法律以確定應如何進行前,詎該部於114年1月16日即准以對受刑人黃○凱執行死刑,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經核法務部上開等情,確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152600034-執行死刑程序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20日 | 115/07/20 下午 04:53:16 |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等機關設置「偵查庭」進行訊問,其席位配置嚴重阻礙辯護人實施即時、有效之辯護權, 且該配置僅以行政規則為據,實質限制人身自由,核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又法務部於本院行文督促改善後,非但未積極作為,反屢以「法經濟分析」或「成本效益」等說詞推諉,僅發布空泛函釋搪塞,致使相關改善進度嚴重稽延、無實質成效,確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等機關設置「偵查庭」進行訊問,其席位配置嚴重阻礙辯護人實施即時、有效之辯護權, 且該配置僅以行政規則為據,實質限制人身自由,核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又法務部於本院行文督促改善後,非但未積極作為,反屢以「法經濟分析」或「成本效益」等說詞推諉,僅發布空泛函釋搪塞,致使相關改善進度嚴重稽延、無實質成效,確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52630244.pdf) | 公告糾正︰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等機關設置「偵查庭」進行訊問,其席位配置嚴重阻礙辯護人實施即時、有效之辯護權, 且該配置僅以行政規則為據,實質限制人身自由,核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又法務部於本院行文督促改善後,非但未積極作為,反屢以「法經濟分析」或「成本效益」等說詞推諉,僅發布空泛函釋搪塞,致使相關改善進度嚴重稽延、無實質成效,確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152600035偵設案糾正案文(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20日 | 115/07/20 下午 04:52:22 |
| 公告 | 公告115年7月15日廢止115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7月15日廢止115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558.pdf) | 公告115年7月15日廢止115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廢止公告1151832558.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20日 | 115/07/20 下午 04:52:08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547.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547.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20日 | 115/07/20 下午 04:51:58 |
| 公告 | 公告115年7月9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7月9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532.pdf) | 公告115年7月9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253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17日 | 115/07/17 上午 09:36:32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529.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529.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17日 | 115/07/17 上午 09:36:19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趙永清就被彈劾人王俊雄於擔任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期間,假借執行「107年臺中市柑橘國際行銷計畫」之名,攜同配偶及女兒赴加拿大溫哥華旅遊。被彈劾人利用職務影響力,任意以專簽調高專案經費核定比率,並以民間合作社作為人頭,由其配偶串謀廠商利用偽造發票、不實農產收據等憑證辦理核銷,以此手段詐取政府補助款共計新臺幣27萬6元,用以支應家屬私人機票與食宿費用。被彈劾人身為機關首長假公濟私,嚴重損害公務體系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趙永清就被彈劾人王俊雄於擔任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期間,假借執行「107年臺中市柑橘國際行銷計畫」之名,攜同配偶及女兒赴加拿大溫哥華旅遊。被彈劾人利用職務影響力,任意以專簽調高專案經費核定比率,並以民間合作社作為人頭,由其配偶串謀廠商利用偽造發票、不實農產收據等憑證辦理核銷,以此手段詐取政府補助款共計新臺幣27萬6元,用以支應家屬私人機票與食宿費用。被彈劾人身為機關首長假公濟私,嚴重損害公務體系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832.pdf)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趙永清就被彈劾人王俊雄於擔任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期間,假借執行「107年臺中市柑橘國際行銷計畫」之名,攜同配偶及女兒赴加拿大溫哥華旅遊。被彈劾人利用職務影響力,任意以專簽調高專案經費核定比率,並以民間合作社作為人頭,由其配偶串謀廠商利用偽造發票、不實農產收據等憑證辦理核銷,以此手段詐取政府補助款共計新臺幣27萬6元,用以支應家屬私人機票與食宿費用。被彈劾人身為機關首長假公濟私,嚴重損害公務體系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2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趙永清就被彈劾人王俊雄於擔任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期間,假借執行「107年臺中市柑橘國際行銷計畫」之名,攜同配偶及女兒赴加拿大溫哥華旅遊。被彈劾人利用職務影響力,任意以專簽調高專案經費核定比率,並以民間合作社作為人頭,由其配偶串謀廠商利用偽造發票、不實農產收據等憑證辦理核銷,以此手段詐取政府補助款共計新臺幣27萬6元,用以支應家屬私人機票與食宿費用。被彈劾人身為機關首長假公濟私,嚴重損害公務體系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7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16日 | 115/07/16 下午 04:29:12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就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前輔導主任黃法川及前學務主任郭勇佐,於知悉乙師對甲生涉及違反教師專業倫理案件時,未依規定於法定時限內進行正確通報,更涉及隱匿證據、串證及滅證等情,亦未依法提供學生保護及支持措施,甚至將事件歸咎於甲生。其等之行為已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嚴重侵害學生權益,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就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前輔導主任黃法川及前學務主任郭勇佐,於知悉乙師對甲生涉及違反教師專業倫理案件時,未依規定於法定時限內進行正確通報,更涉及隱匿證據、串證及滅證等情,亦未依法提供學生保護及支持措施,甚至將事件歸咎於甲生。其等之行為已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嚴重侵害學生權益,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826.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就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前輔導主任黃法川及前學務主任郭勇佐,於知悉乙師對甲生涉及違反教師專業倫理案件時,未依規定於法定時限內進行正確通報,更涉及隱匿證據、串證及滅證等情,亦未依法提供學生保護及支持措施,甚至將事件歸咎於甲生。其等之行為已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嚴重侵害學生權益,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26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就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前輔導主任黃法川及前學務主任郭勇佐,於知悉乙師對甲生涉及違反教師專業倫理案件時,未依規定於法定時限內進行正確通報,更涉及隱匿證據、串證及滅證等情,亦未依法提供學生保護及支持措施,甚至將事件歸咎於甲生。其等之行為已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嚴重侵害學生權益,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6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16日 | 115/07/16 上午 10:38:23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492.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49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15日 | 115/07/15 下午 04:22:14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517.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517.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15日 | 115/07/15 下午 02:36:03 |
| 公告 | 公告糾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辦理冰水機案等採購案件,涉有嚴重系統性結構問題,導致該事業部前執行長得以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撤換持不同意見之承辦主管,全然配合廠商報價,預算大幅虛增,更有標案正式公告招標前,即私自將辦理進度(或標案資訊)告知特定廠商,讓其得於提前備標;違法偏袒屬意廠商,而執意勸退其他有投標意願廠商。又未報請主管機關釋疑,即自行放寬投標廠商行業限制,未覈實審查其資格,容任不具專業登記廠商跨業投標。該事業部辦理標案,片面要求廠商配合增設工程項目設施,未依規定辦理契約變更,導致標案淪為該事業部主管索賄標的;又所屬人員藉洩露應秘密標案文件,收受廠商不正利益。且該事業部發放貴賓證予不適格工程標案掮客,任其憑藉該事業部主管分身權勢,自由進出辦公室探知標案資訊,並要脅該事業部人員。另於重大弊案發生後,中油公司未確依規定重辦涉案人等考績,核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辦理冰水機案等採購案件,涉有嚴重系統性結構問題,導致該事業部前執行長得以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撤換持不同意見之承辦主管,全然配合廠商報價,預算大幅虛增,更有標案正式公告招標前,即私自將辦理進度(或標案資訊)告知特定廠商,讓其得於提前備標;違法偏袒屬意廠商,而執意勸退其他有投標意願廠商。又未報請主管機關釋疑,即自行放寬投標廠商行業限制,未覈實審查其資格,容任不具專業登記廠商跨業投標。該事業部辦理標案,片面要求廠商配合增設工程項目設施,未依規定辦理契約變更,導致標案淪為該事業部主管索賄標的;又所屬人員藉洩露應秘密標案文件,收受廠商不正利益。且該事業部發放貴賓證予不適格工程標案掮客,任其憑藉該事業部主管分身權勢,自由進出辦公室探知標案資訊,並要脅該事業部人員。另於重大弊案發生後,中油公司未確依規定重辦涉案人等考績,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230343.pdf) | 公告糾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辦理冰水機案等採購案件,涉有嚴重系統性結構問題,導致該事業部前執行長得以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撤換持不同意見之承辦主管,全然配合廠商報價,預算大幅虛增,更有標案正式公告招標前,即私自將辦理進度(或標案資訊)告知特定廠商,讓其得於提前備標;違法偏袒屬意廠商,而執意勸退其他有投標意願廠商。又未報請主管機關釋疑,即自行放寬投標廠商行業限制,未覈實審查其資格,容任不具專業登記廠商跨業投標。該事業部辦理標案,片面要求廠商配合增設工程項目設施,未依規定辦理契約變更,導致標案淪為該事業部主管索賄標的;又所屬人員藉洩露應秘密標案文件,收受廠商不正利益。且該事業部發放貴賓證予不適格工程標案掮客,任其憑藉該事業部主管分身權勢,自由進出辦公室探知標案資訊,並要脅該事業部人員。另於重大弊案發生後,中油公司未確依規定重辦涉案人等考績,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15財正9-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15日 | 115/07/15 上午 11:58:10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475.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475.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14日 | 115/07/14 上午 10:07:54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就桃園市復興區前區長曾志湘利用綜理區務之機會,於104年至107年間,收受廠商之賄賂計新臺幣360萬元,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在案,違法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就桃園市復興區前區長曾志湘利用綜理區務之機會,於104年至107年間,收受廠商之賄賂計新臺幣360萬元,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在案,違法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741.pdf)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就桃園市復興區前區長曾志湘利用綜理區務之機會,於104年至107年間,收受廠商之賄賂計新臺幣360萬元,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在案,違法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5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就桃園市復興區前區長曾志湘利用綜理區務之機會,於104年至107年間,收受廠商之賄賂計新臺幣360萬元,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在案,違法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25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13日 | 115/07/13 下午 04:02:54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446.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44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09日 | 115/07/09 上午 11:17:36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435.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435.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09日 | 115/07/09 上午 09:45:27 |
| 公告 | 公告115年7月1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7月1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443.pdf) | 公告115年7月1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244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09日 | 115/07/09 上午 09:45:04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399.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399.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06日 | 115/07/06 下午 05:00:26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385.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385.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03日 | 115/07/03 下午 12:23:22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353.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35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02日 | 115/07/02 下午 04:12:04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330.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33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7月01日 | 115/07/01 下午 04:14:44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319.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319.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30日 | 115/06/30 下午 04:48:19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282.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28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30日 | 115/06/30 上午 10:21:06 |
| 公告 | 公告糾正︰屏東縣政府對鍇○企業有限公司長時間、持續性堆置回填廢棄物之違法行為消極以對,不僅未本於法定職務義務採取有效的「強制」手段即時阻斷違法,反而盲目豁免該公司提報廢棄物處置計畫書之法定責任,加上長期無視該公司欠缺實質再利用能力之事實,任令其「假再利用、行真棄置」之營運模式長期存在,致其變本加厲造成負面外部性成本及損害不斷外溢惡化,明顯構成裁量怠惰與廢弛職務之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屏東縣政府對鍇○企業有限公司長時間、持續性堆置回填廢棄物之違法行為消極以對,不僅未本於法定職務義務採取有效的「強制」手段即時阻斷違法,反而盲目豁免該公司提報廢棄物處置計畫書之法定責任,加上長期無視該公司欠缺實質再利用能力之事實,任令其「假再利用、行真棄置」之營運模式長期存在,致其變本加厲造成負面外部性成本及損害不斷外溢惡化,明顯構成裁量怠惰與廢弛職務之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54330285.pdf) | 公告糾正︰屏東縣政府對鍇○企業有限公司長時間、持續性堆置回填廢棄物之違法行為消極以對,不僅未本於法定職務義務採取有效的「強制」手段即時阻斷違法,反而盲目豁免該公司提報廢棄物處置計畫書之法定責任,加上長期無視該公司欠缺實質再利用能力之事實,任令其「假再利用、行真棄置」之營運模式長期存在,致其變本加厲造成負面外部性成本及損害不斷外溢惡化,明顯構成裁量怠惰與廢弛職務之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告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26日 | 115/06/26 下午 04:30:39 |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辦理竹北市貓兒錠段後面小段556-3、556-4、556-5地號土地鑑界複丈,疑未慮及陳訴人現場指界,逕以原鑑界設立界標有誤為由加以更正,致前開2筆地號圍牆越界至陳訴人土地,損及權益,而新竹縣政府始終未能釐清相關土地圖、地、簿關係,造成土地交易瑕疵,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相關作為顯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辦理竹北市貓兒錠段後面小段556-3、556-4、556-5地號土地鑑界複丈,疑未慮及陳訴人現場指界,逕以原鑑界設立界標有誤為由加以更正,致前開2筆地號圍牆越界至陳訴人土地,損及權益,而新竹縣政府始終未能釐清相關土地圖、地、簿關係,造成土地交易瑕疵,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相關作為顯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1930431.pdf) | 公告糾正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辦理竹北市貓兒錠段後面小段556-3、556-4、556-5地號土地鑑界複丈,疑未慮及陳訴人現場指界,逕以原鑑界設立界標有誤為由加以更正,致前開2筆地號圍牆越界至陳訴人土地,損及權益,而新竹縣政府始終未能釐清相關土地圖、地、簿關係,造成土地交易瑕疵,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相關作為顯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發文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26日 | 115/06/26 下午 03:46:46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223.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22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26日 | 115/06/26 下午 01:40:45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243.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24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26日 | 115/06/26 下午 01:40:34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260.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26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26日 | 115/06/26 下午 01:40:24 |
| 公告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放任該市永安區文興段1007地號農牧用地上重大惡性違章建築與違章工廠存續至今長達10年,不僅導致國土秩序及工廠管理流於形式,更造成「農地水泥化」之不可逆破壞,怠失之咎甚明案。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放任該市永安區文興段1007地號農牧用地上重大惡性違章建築與違章工廠存續至今長達10年,不僅導致國土秩序及工廠管理流於形式,更造成「農地水泥化」之不可逆破壞,怠失之咎甚明案。(本文下載:1151930422.pdf)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放任該市永安區文興段1007地號農牧用地上重大惡性違章建築與違章工廠存續至今長達10年,不僅導致國土秩序及工廠管理流於形式,更造成「農地水泥化」之不可逆破壞,怠失之咎甚明案。(附件下載:糾正案發文附件.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24日 | 115/06/24 下午 04:02:16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210.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21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24日 | 115/06/24 上午 11:09:06 |
| 公告 | 公告115年6月12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6月12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212.pdf) | 公告115年6月12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221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24日 | 115/06/24 上午 11:08:58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榮璋、蘇麗瓊就南投縣政府簡任秘書許麗貞前任職消費者保護官期間,以不實發票詐領縣政推行業務費,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王榮璋、蘇麗瓊就南投縣政府簡任秘書許麗貞前任職消費者保護官期間,以不實發票詐領縣政推行業務費,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413.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榮璋、蘇麗瓊就南投縣政府簡任秘書許麗貞前任職消費者保護官期間,以不實發票詐領縣政推行業務費,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王榮璋、蘇麗瓊就南投縣政府簡任秘書許麗貞前任職消費者保護官期間,以不實發票詐領縣政推行業務費,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24日 | 115/06/24 上午 11:07:37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172.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17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23日 | 115/06/23 下午 02:20:44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151.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15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23日 | 115/06/23 下午 02:20:32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132.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13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8日 | 115/06/18 下午 02:27:41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賴鼎銘就教育部法制處前處長李嵩茂,涉違法失職,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賴鼎銘就教育部法制處前處長李嵩茂,涉違法失職,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本文下載:1150732423.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賴鼎銘就教育部法制處前處長李嵩茂,涉違法失職,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17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8日 | 115/06/18 上午 10:57:09 |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調查局擔負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福祉之重責,近年卻頻生職場性騷擾案件,權勢性騷擾問題嚴重,且接連發生所屬人員對民眾強制猥褻及拍攝私密性影像等違反刑法之犯行。該局長期怠於建構免受恐懼之性別友善工作環境、疏於建立鼓勵申訴之性騷擾案件調查處理機制,亦未發揮監督所屬人員之實效,致屬員紀律鬆弛,侵害受害者權益之犯行一再發生,已然灼傷人民信任且重創政府形象,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法務部調查局擔負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福祉之重責,近年卻頻生職場性騷擾案件,權勢性騷擾問題嚴重,且接連發生所屬人員對民眾強制猥褻及拍攝私密性影像等違反刑法之犯行。該局長期怠於建構免受恐懼之性別友善工作環境、疏於建立鼓勵申訴之性騷擾案件調查處理機制,亦未發揮監督所屬人員之實效,致屬員紀律鬆弛,侵害受害者權益之犯行一再發生,已然灼傷人民信任且重創政府形象,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630209.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調查局擔負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福祉之重責,近年卻頻生職場性騷擾案件,權勢性騷擾問題嚴重,且接連發生所屬人員對民眾強制猥褻及拍攝私密性影像等違反刑法之犯行。該局長期怠於建構免受恐懼之性別友善工作環境、疏於建立鼓勵申訴之性騷擾案件調查處理機制,亦未發揮監督所屬人員之實效,致屬員紀律鬆弛,侵害受害者權益之犯行一再發生,已然灼傷人民信任且重創政府形象,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發文附件_1152630209(公告)-糾正案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8日 | 115/06/18 上午 09:21:16 |
| 公告 | 公告糾正交通部督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原計畫期程由民國(下同)106年至113年止,包含4項子計畫16項工程,推動至今進度落後,僅「ATP地上設備效能提升」如期完成,其餘子計畫項下各工程皆有落後,部分工程執行期程展延至118年,且該公司辦理新型電子式遮斷機案,未依期限完成原型機樣品測試,逾期長達305個日曆天,已逾契約列管工期,卻僅完成安裝396套占27.81%,又在安裝後屢生異常現象,至113年底達205次,原因為「環境因子」居冠,達91次占44.39%,又籌劃中央行車控制中心配合企業總部搬遷至南港,惟未審酌都市更新審議程序作業冗長,未能合理擬定工程發包施工期程,且總部搬遷決策前後反覆,耽延建置現代化中央行車控制系統(下稱CTC系統建置)案推動,另未就該工程各項作業詳擬計畫期程表,無法確實掌握實際進度及作業完成里程碑,嗣又辦理CTC系統建置案規劃設計服務採購,因新增需求逾原契約服務範圍而終止契約,耗費設計服務費新臺幣345萬餘元,經重新採購辦理基本設計,然內部經歷3年5個月始完成審查,致原核定工程期程由112年須延長至118年,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等,皆核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交通部督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原計畫期程由民國(下同)106年至113年止,包含4項子計畫16項工程,推動至今進度落後,僅「ATP地上設備效能提升」如期完成,其餘子計畫項下各工程皆有落後,部分工程執行期程展延至118年,且該公司辦理新型電子式遮斷機案,未依期限完成原型機樣品測試,逾期長達305個日曆天,已逾契約列管工期,卻僅完成安裝396套占27.81%,又在安裝後屢生異常現象,至113年底達205次,原因為「環境因子」居冠,達91次占44.39%,又籌劃中央行車控制中心配合企業總部搬遷至南港,惟未審酌都市更新審議程序作業冗長,未能合理擬定工程發包施工期程,且總部搬遷決策前後反覆,耽延建置現代化中央行車控制系統(下稱CTC系統建置)案推動,另未就該工程各項作業詳擬計畫期程表,無法確實掌握實際進度及作業完成里程碑,嗣又辦理CTC系統建置案規劃設計服務採購,因新增需求逾原契約服務範圍而終止契約,耗費設計服務費新臺幣345萬餘元,經重新採購辦理基本設計,然內部經歷3年5個月始完成審查,致原核定工程期程由112年須延長至118年,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等,皆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530133.pdf) | 公告糾正交通部督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原計畫期程由民國(下同)106年至113年止,包含4項子計畫16項工程,推動至今進度落後,僅「ATP地上設備效能提升」如期完成,其餘子計畫項下各工程皆有落後,部分工程執行期程展延至118年,且該公司辦理新型電子式遮斷機案,未依期限完成原型機樣品測試,逾期長達305個日曆天,已逾契約列管工期,卻僅完成安裝396套占27.81%,又在安裝後屢生異常現象,至113年底達205次,原因為「環境因子」居冠,達91次占44.39%,又籌劃中央行車控制中心配合企業總部搬遷至南港,惟未審酌都市更新審議程序作業冗長,未能合理擬定工程發包施工期程,且總部搬遷決策前後反覆,耽延建置現代化中央行車控制系統(下稱CTC系統建置)案推動,另未就該工程各項作業詳擬計畫期程表,無法確實掌握實際進度及作業完成里程碑,嗣又辦理CTC系統建置案規劃設計服務採購,因新增需求逾原契約服務範圍而終止契約,耗費設計服務費新臺幣345萬餘元,經重新採購辦理基本設計,然內部經歷3年5個月始完成審查,致原核定工程期程由112年須延長至118年,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等,皆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152530133發文附件.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8日 | 115/06/18 上午 09:11:16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就被彈劾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下稱彰師大)前教授張景然,自100年至109年間兼任該校學生心理諮商與輔導中心主任、輔導與諮商學系主任、副校長等職務,長年擔任該校行政主管,復長期參與諮商心理師及學校輔導教師繼續教育工作,亦是國內諮商輔導領域知名學者,參與過諮商心理師國家考試命題工作,竟於擔任中心主任職務期間,利用專業領域之權勢及機會,對乙女傳送性與性別相關之騷擾訊息;另被彈劾人張景然因111至112年間邀請甲女一起看色情影片、要求甲女送他內褲,並向甲女展示他收集之女用內褲等,經彰師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彰化縣政府基於被彈劾人張景然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在案,已嚴重影響機關聲譽及形象。被彈劾人彰師大前教授黃宗堅,自111年2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兼任該校教育學院院長,係國內外心理治療、解夢等領域之專業學者,並擔任台灣輔導諮商學會督導,負責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工作,卻經彰師大調查認定其行為對丙生構成性侵害、對丁生構成性騷擾,又不當利用教師權力,令學生在教學及學術活動中提供開車接送、泡湯、伴遊等服務,已嚴重損害師道。被彈劾人教授王智弘,自98年8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兼任該校系主任及所長、109年9月21日至110年7月31日代理系主任、110年9月1日至111年12月25日借調彰化縣政府教育處處長,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兼任學生事務長,經彰師大調查認定對6名學生以不當眼神凝視;對1名學生有性別歧視言論;未經學生同意逕行擁抱、碰觸學生身體,共成立9件性騷擾,有違師道,更有損公務員名譽。核以上各員均有悖離性別平等原則之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情節甚明,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就被彈劾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下稱彰師大)前教授張景然,自100年至109年間兼任該校學生心理諮商與輔導中心主任、輔導與諮商學系主任、副校長等職務,長年擔任該校行政主管,復長期參與諮商心理師及學校輔導教師繼續教育工作,亦是國內諮商輔導領域知名學者,參與過諮商心理師國家考試命題工作,竟於擔任中心主任職務期間,利用專業領域之權勢及機會,對乙女傳送性與性別相關之騷擾訊息;另被彈劾人張景然因111至112年間邀請甲女一起看色情影片、要求甲女送他內褲,並向甲女展示他收集之女用內褲等,經彰師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彰化縣政府基於被彈劾人張景然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在案,已嚴重影響機關聲譽及形象。被彈劾人彰師大前教授黃宗堅,自111年2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兼任該校教育學院院長,係國內外心理治療、解夢等領域之專業學者,並擔任台灣輔導諮商學會督導,負責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工作,卻經彰師大調查認定其行為對丙生構成性侵害、對丁生構成性騷擾,又不當利用教師權力,令學生在教學及學術活動中提供開車接送、泡湯、伴遊等服務,已嚴重損害師道。被彈劾人教授王智弘,自98年8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兼任該校系主任及所長、109年9月21日至110年7月31日代理系主任、110年9月1日至111年12月25日借調彰化縣政府教育處處長,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兼任學生事務長,經彰師大調查認定對6名學生以不當眼神凝視;對1名學生有性別歧視言論;未經學生同意逕行擁抱、碰觸學生身體,共成立9件性騷擾,有違師道,更有損公務員名譽。核以上各員均有悖離性別平等原則之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情節甚明,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409.pdf)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就被彈劾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下稱彰師大)前教授張景然,自100年至109年間兼任該校學生心理諮商與輔導中心主任、輔導與諮商學系主任、副校長等職務,長年擔任該校行政主管,復長期參與諮商心理師及學校輔導教師繼續教育工作,亦是國內諮商輔導領域知名學者,參與過諮商心理師國家考試命題工作,竟於擔任中心主任職務期間,利用專業領域之權勢及機會,對乙女傳送性與性別相關之騷擾訊息;另被彈劾人張景然因111至112年間邀請甲女一起看色情影片、要求甲女送他內褲,並向甲女展示他收集之女用內褲等,經彰師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彰化縣政府基於被彈劾人張景然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在案,已嚴重影響機關聲譽及形象。被彈劾人彰師大前教授黃宗堅,自111年2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兼任該校教育學院院長,係國內外心理治療、解夢等領域之專業學者,並擔任台灣輔導諮商學會督導,負責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工作,卻經彰師大調查認定其行為對丙生構成性侵害、對丁生構成性騷擾,又不當利用教師權力,令學生在教學及學術活動中提供開車接送、泡湯、伴遊等服務,已嚴重損害師道。被彈劾人教授王智弘,自98年8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兼任該校系主任及所長、109年9月21日至110年7月31日代理系主任、110年9月1日至111年12月25日借調彰化縣政府教育處處長,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兼任學生事務長,經彰師大調查認定對6名學生以不當眼神凝視;對1名學生有性別歧視言論;未經學生同意逕行擁抱、碰觸學生身體,共成立9件性騷擾,有違師道,更有損公務員名譽。核以上各員均有悖離性別平等原則之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情節甚明,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2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就被彈劾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下稱彰師大)前教授張景然,自100年至109年間兼任該校學生心理諮商與輔導中心主任、輔導與諮商學系主任、副校長等職務,長年擔任該校行政主管,復長期參與諮商心理師及學校輔導教師繼續教育工作,亦是國內諮商輔導領域知名學者,參與過諮商心理師國家考試命題工作,竟於擔任中心主任職務期間,利用專業領域之權勢及機會,對乙女傳送性與性別相關之騷擾訊息;另被彈劾人張景然因111至112年間邀請甲女一起看色情影片、要求甲女送他內褲,並向甲女展示他收集之女用內褲等,經彰師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彰化縣政府基於被彈劾人張景然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在案,已嚴重影響機關聲譽及形象。被彈劾人彰師大前教授黃宗堅,自111年2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兼任該校教育學院院長,係國內外心理治療、解夢等領域之專業學者,並擔任台灣輔導諮商學會督導,負責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工作,卻經彰師大調查認定其行為對丙生構成性侵害、對丁生構成性騷擾,又不當利用教師權力,令學生在教學及學術活動中提供開車接送、泡湯、伴遊等服務,已嚴重損害師道。被彈劾人教授王智弘,自98年8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兼任該校系主任及所長、109年9月21日至110年7月31日代理系主任、110年9月1日至111年12月25日借調彰化縣政府教育處處長,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兼任學生事務長,經彰師大調查認定對6名學生以不當眼神凝視;對1名學生有性別歧視言論;未經學生同意逕行擁抱、碰觸學生身體,共成立9件性騷擾,有違師道,更有損公務員名譽。核以上各員均有悖離性別平等原則之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情節甚明,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0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7日 | 115/06/17 下午 04:31:44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麗珍、蔡崇義、張菊芳就被彈劾人徐漢自108年起,利用辦理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下稱煉製事業部)「煉五組製冷系統採購含安裝試車一批」等採購案件機會,以調陞經理為條件,要求被彈劾人黃榮泰,依被彈劾人徐漢指示,勾串不肖廠商浮報標案價額高達約新臺幣(下同)4,200萬元,再由被彈劾人徐漢與廠商朋分價款;被彈劾人徐漢藉由9件煉製事業部採購案收賄達1,686.8萬元、被彈劾人歐文豐藉由煉製事業部採購案收受不正利益1.136萬元、被彈劾人張子房亦利用煉製事業部採購案向廠商收賄,並朋分賄款13.2萬元;且被彈劾人徐漢於偵查機關搜索其煉製事業部執行長辦公室時,扣得渠實際支配掌控不明來源現金共2,710萬元,惟被彈劾人徐漢無法提出合理之說明且為不實之說明,亦涉有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其等4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王麗珍、蔡崇義、張菊芳就被彈劾人徐漢自108年起,利用辦理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下稱煉製事業部)「煉五組製冷系統採購含安裝試車一批」等採購案件機會,以調陞經理為條件,要求被彈劾人黃榮泰,依被彈劾人徐漢指示,勾串不肖廠商浮報標案價額高達約新臺幣(下同)4,200萬元,再由被彈劾人徐漢與廠商朋分價款;被彈劾人徐漢藉由9件煉製事業部採購案收賄達1,686.8萬元、被彈劾人歐文豐藉由煉製事業部採購案收受不正利益1.136萬元、被彈劾人張子房亦利用煉製事業部採購案向廠商收賄,並朋分賄款13.2萬元;且被彈劾人徐漢於偵查機關搜索其煉製事業部執行長辦公室時,扣得渠實際支配掌控不明來源現金共2,710萬元,惟被彈劾人徐漢無法提出合理之說明且為不實之說明,亦涉有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其等4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323.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麗珍、蔡崇義、張菊芳就被彈劾人徐漢自108年起,利用辦理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下稱煉製事業部)「煉五組製冷系統採購含安裝試車一批」等採購案件機會,以調陞經理為條件,要求被彈劾人黃榮泰,依被彈劾人徐漢指示,勾串不肖廠商浮報標案價額高達約新臺幣(下同)4,200萬元,再由被彈劾人徐漢與廠商朋分價款;被彈劾人徐漢藉由9件煉製事業部採購案收賄達1,686.8萬元、被彈劾人歐文豐藉由煉製事業部採購案收受不正利益1.136萬元、被彈劾人張子房亦利用煉製事業部採購案向廠商收賄,並朋分賄款13.2萬元;且被彈劾人徐漢於偵查機關搜索其煉製事業部執行長辦公室時,扣得渠實際支配掌控不明來源現金共2,710萬元,惟被彈劾人徐漢無法提出合理之說明且為不實之說明,亦涉有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其等4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2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王麗珍、蔡崇義、張菊芳就被彈劾人徐漢自108年起,利用辦理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下稱煉製事業部)「煉五組製冷系統採購含安裝試車一批」等採購案件機會,以調陞經理為條件,要求被彈劾人黃榮泰,依被彈劾人徐漢指示,勾串不肖廠商浮報標案價額高達約新臺幣(下同)4,200萬元,再由被彈劾人徐漢與廠商朋分價款;被彈劾人徐漢藉由9件煉製事業部採購案收賄達1,686.8萬元、被彈劾人歐文豐藉由煉製事業部採購案收受不正利益1.136萬元、被彈劾人張子房亦利用煉製事業部採購案向廠商收賄,並朋分賄款13.2萬元;且被彈劾人徐漢於偵查機關搜索其煉製事業部執行長辦公室時,扣得渠實際支配掌控不明來源現金共2,710萬元,惟被彈劾人徐漢無法提出合理之說明且為不實之說明,亦涉有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其等4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3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7日 | 115/06/17 下午 03:30:15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100.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10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7日 | 115/06/17 下午 02:57:52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112.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11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7日 | 115/06/17 下午 02:57:43 |
| 公告 | 公告115年6月10日及1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6月10日及1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113.pdf) | 公告115年6月10日及1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211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7日 | 115/06/17 下午 02:57:30 |
| 公告 | 公告糾正文化部及國立歷史博物館。該館辦理「興建史博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用地申請撥用作業,未確實調查國有不動產使用狀況,落實檢查撥用不動產計畫書等文件之完整性及正確性,遭財政部國有財產署5次退件修正。另於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低估經費,導致併入行政院核定之「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報核過程中,因營建物價指數波動及典藏庫房構造型式反覆作業影響,致期間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要求終止契約,衍生新臺幣735萬餘元之不經濟支出,延宕計畫執行期程;另查,庫房工程用地獨立,並非在大南海文化園區內且相對單純,該館向文化部、行政院報核辦理過程冗長,未與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積極溝通協調單獨立案及SRC結構對庫房之重要性。其辦理過程,共歷經8任館長(含代理)、5任部長,從行政院106年8月14日核定,至預定完工期限116年11月12日,耗時近10年3個月,效能低落,文化部位居關鍵性主導地位,監督管理不周,均核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文化部及國立歷史博物館。該館辦理「興建史博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用地申請撥用作業,未確實調查國有不動產使用狀況,落實檢查撥用不動產計畫書等文件之完整性及正確性,遭財政部國有財產署5次退件修正。另於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低估經費,導致併入行政院核定之「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報核過程中,因營建物價指數波動及典藏庫房構造型式反覆作業影響,致期間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要求終止契約,衍生新臺幣735萬餘元之不經濟支出,延宕計畫執行期程;另查,庫房工程用地獨立,並非在大南海文化園區內且相對單純,該館向文化部、行政院報核辦理過程冗長,未與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積極溝通協調單獨立案及SRC結構對庫房之重要性。其辦理過程,共歷經8任館長(含代理)、5任部長,從行政院106年8月14日核定,至預定完工期限116年11月12日,耗時近10年3個月,效能低落,文化部位居關鍵性主導地位,監督管理不周,均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152430295.pdf) | 公告糾正文化部及國立歷史博物館。該館辦理「興建史博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用地申請撥用作業,未確實調查國有不動產使用狀況,落實檢查撥用不動產計畫書等文件之完整性及正確性,遭財政部國有財產署5次退件修正。另於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低估經費,導致併入行政院核定之「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報核過程中,因營建物價指數波動及典藏庫房構造型式反覆作業影響,致期間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要求終止契約,衍生新臺幣735萬餘元之不經濟支出,延宕計畫執行期程;另查,庫房工程用地獨立,並非在大南海文化園區內且相對單純,該館向文化部、行政院報核辦理過程冗長,未與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積極溝通協調單獨立案及SRC結構對庫房之重要性。其辦理過程,共歷經8任館長(含代理)、5任部長,從行政院106年8月14日核定,至預定完工期限116年11月12日,耗時近10年3個月,效能低落,文化部位居關鍵性主導地位,監督管理不周,均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發文(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7日 | 115/06/17 上午 11:38:52 |
| 公告 | 公告糾正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辦理東○○○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6年間申請將公司之原資本額由新臺幣(下同)7億元,減資6億9,999萬9,990元,實收資本降為10元之變更登記,未審酌此將導致小股東遭強制剝奪股權及表決權,顯與股東平等原則有違,仍率予核准;對公司資本額之查核,以係屬會計師查核簽證範疇為由,即自認無相關權責,態度消極等,均核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辦理東○○○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6年間申請將公司之原資本額由新臺幣(下同)7億元,減資6億9,999萬9,990元,實收資本降為10元之變更登記,未審酌此將導致小股東遭強制剝奪股權及表決權,顯與股東平等原則有違,仍率予核准;對公司資本額之查核,以係屬會計師查核簽證範疇為由,即自認無相關權責,態度消極等,均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230295.pdf) | 公告糾正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辦理東○○○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6年間申請將公司之原資本額由新臺幣(下同)7億元,減資6億9,999萬9,990元,實收資本降為10元之變更登記,未審酌此將導致小股東遭強制剝奪股權及表決權,顯與股東平等原則有違,仍率予核准;對公司資本額之查核,以係屬會計師查核簽證範疇為由,即自認無相關權責,態度消極等,均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15財正8-經濟部(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6日 | 115/06/16 下午 02:31:51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王麗珍就林康承(原名為林明佐)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期間,長期與博弈犯罪集團重要成員密切交往接觸,更與該集團旗下子公司前負責人徐姓女子同居,並涉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洩漏偵查秘密與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核其所為,敗壞司法警察風紀及廉潔形象,嚴重斲傷警譽及政府威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王麗珍就林康承(原名為林明佐)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期間,長期與博弈犯罪集團重要成員密切交往接觸,更與該集團旗下子公司前負責人徐姓女子同居,並涉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洩漏偵查秘密與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核其所為,敗壞司法警察風紀及廉潔形象,嚴重斲傷警譽及政府威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278.pdf)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王麗珍就林康承(原名為林明佐)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期間,長期與博弈犯罪集團重要成員密切交往接觸,更與該集團旗下子公司前負責人徐姓女子同居,並涉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洩漏偵查秘密與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核其所為,敗壞司法警察風紀及廉潔形象,嚴重斲傷警譽及政府威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1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王麗珍就林康承(原名為林明佐)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期間,長期與博弈犯罪集團重要成員密切交往接觸,更與該集團旗下子公司前負責人徐姓女子同居,並涉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洩漏偵查秘密與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核其所為,敗壞司法警察風紀及廉潔形象,嚴重斲傷警譽及政府威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19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6日 | 115/06/16 下午 02:06:40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陳景峻、林郁容就鍾立民擔任國軍高雄總醫院原左營分院(已更銜為國軍左營總醫院,下稱原左營分院)病理檢驗科中校主任與門診部上校主任期間,利用其具有執行醫療職務而開立處方之權力,而使用莊姓藥商所經銷藥品,並自104年1月起至106年3月止,在其位於原左營分院辦公室內,按月收受莊姓藥商交付之不正款項,合計新臺幣184萬6,201元等情,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違反藥品交易倫理,嚴重破壞藥品市場競爭秩序,並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確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陳景峻、林郁容就鍾立民擔任國軍高雄總醫院原左營分院(已更銜為國軍左營總醫院,下稱原左營分院)病理檢驗科中校主任與門診部上校主任期間,利用其具有執行醫療職務而開立處方之權力,而使用莊姓藥商所經銷藥品,並自104年1月起至106年3月止,在其位於原左營分院辦公室內,按月收受莊姓藥商交付之不正款項,合計新臺幣184萬6,201元等情,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違反藥品交易倫理,嚴重破壞藥品市場競爭秩序,並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確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320.pdf)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陳景峻、林郁容就鍾立民擔任國軍高雄總醫院原左營分院(已更銜為國軍左營總醫院,下稱原左營分院)病理檢驗科中校主任與門診部上校主任期間,利用其具有執行醫療職務而開立處方之權力,而使用莊姓藥商所經銷藥品,並自104年1月起至106年3月止,在其位於原左營分院辦公室內,按月收受莊姓藥商交付之不正款項,合計新臺幣184萬6,201元等情,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違反藥品交易倫理,嚴重破壞藥品市場競爭秩序,並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確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2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陳景峻、林郁容就鍾立民擔任國軍高雄總醫院原左營分院(已更銜為國軍左營總醫院,下稱原左營分院)病理檢驗科中校主任與門診部上校主任期間,利用其具有執行醫療職務而開立處方之權力,而使用莊姓藥商所經銷藥品,並自104年1月起至106年3月止,在其位於原左營分院辦公室內,按月收受莊姓藥商交付之不正款項,合計新臺幣184萬6,201元等情,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違反藥品交易倫理,嚴重破壞藥品市場競爭秩序,並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確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2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6日 | 115/06/16 下午 01:53:07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073.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07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6日 | 115/06/16 上午 11:18:34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浦忠成就黃建榮於擔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等警察主官(管)期間,依法負有調查犯罪之權責,竟未保持品操,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未經報備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向地下匯兌業者無償借用招待所及車輛等違法失職行為,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浦忠成就黃建榮於擔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等警察主官(管)期間,依法負有調查犯罪之權責,竟未保持品操,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未經報備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向地下匯兌業者無償借用招待所及車輛等違法失職行為,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316.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浦忠成就黃建榮於擔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等警察主官(管)期間,依法負有調查犯罪之權責,竟未保持品操,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未經報備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向地下匯兌業者無償借用招待所及車輛等違法失職行為,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2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浦忠成就黃建榮於擔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等警察主官(管)期間,依法負有調查犯罪之權責,竟未保持品操,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未經報備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向地下匯兌業者無償借用招待所及車輛等違法失職行為,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1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5日 | 115/06/15 上午 11:52:58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035.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035.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1日 | 115/06/11 下午 02:52:31 |
| 公告 | 公告115年6月8日更正115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6月8日更正115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033.pdf) | 公告115年6月8日更正115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變更公告115183203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1日 | 115/06/11 下午 02:52:24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就傅民雄於擔任屏東縣竹田鄉第18屆鄉長期間,對所屬清潔隊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詎於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時,對李○○、劉○○及施○○等3人請託錄取清潔隊員職缺乙事未主動知會政風機構,並延長原公告報名期間致李○○之子得以備妥體檢資料後順利報名,嗣李○○等3人之子經傅民雄親自勾選錄取後,又收受李○○及劉○○各新臺幣10萬元,遭檢察官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在案,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就傅民雄於擔任屏東縣竹田鄉第18屆鄉長期間,對所屬清潔隊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詎於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時,對李○○、劉○○及施○○等3人請託錄取清潔隊員職缺乙事未主動知會政風機構,並延長原公告報名期間致李○○之子得以備妥體檢資料後順利報名,嗣李○○等3人之子經傅民雄親自勾選錄取後,又收受李○○及劉○○各新臺幣10萬元,遭檢察官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在案,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217.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就傅民雄於擔任屏東縣竹田鄉第18屆鄉長期間,對所屬清潔隊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詎於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時,對李○○、劉○○及施○○等3人請託錄取清潔隊員職缺乙事未主動知會政風機構,並延長原公告報名期間致李○○之子得以備妥體檢資料後順利報名,嗣李○○等3人之子經傅民雄親自勾選錄取後,又收受李○○及劉○○各新臺幣10萬元,遭檢察官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在案,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18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就傅民雄於擔任屏東縣竹田鄉第18屆鄉長期間,對所屬清潔隊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詎於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時,對李○○、劉○○及施○○等3人請託錄取清潔隊員職缺乙事未主動知會政風機構,並延長原公告報名期間致李○○之子得以備妥體檢資料後順利報名,嗣李○○等3人之子經傅民雄親自勾選錄取後,又收受李○○及劉○○各新臺幣10萬元,遭檢察官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在案,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1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0日 | 115/06/10 下午 03:22:56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就彰化縣花壇鄉鄉長顧勝敏,於108年至113年間對彰化縣花壇鄉公所清潔隊員發動密集且顯不合比例之行政處分,並遂行違法解僱,案經法院判決認定其處分具有重大違法瑕疵在案;復經彰化縣政府於114年12月16日召開安全及防護委員會審議,認定其行政管理手段成立職場霸凌,被彈劾人實質掌握人事權限,卻恣意濫用懲戒及管理之職權違法解僱屬員;又被彈劾人於112年4月間,涉嫌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擅自指示清潔隊長動用行政資源,協助特定私人土地進行竹木砍除及廢棄物清運,且未依規定收取新臺幣12萬餘元之清運費用,顯圖利私人並致公帑損失,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就彰化縣花壇鄉鄉長顧勝敏,於108年至113年間對彰化縣花壇鄉公所清潔隊員發動密集且顯不合比例之行政處分,並遂行違法解僱,案經法院判決認定其處分具有重大違法瑕疵在案;復經彰化縣政府於114年12月16日召開安全及防護委員會審議,認定其行政管理手段成立職場霸凌,被彈劾人實質掌握人事權限,卻恣意濫用懲戒及管理之職權違法解僱屬員;又被彈劾人於112年4月間,涉嫌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擅自指示清潔隊長動用行政資源,協助特定私人土地進行竹木砍除及廢棄物清運,且未依規定收取新臺幣12萬餘元之清運費用,顯圖利私人並致公帑損失,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213.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就彰化縣花壇鄉鄉長顧勝敏,於108年至113年間對彰化縣花壇鄉公所清潔隊員發動密集且顯不合比例之行政處分,並遂行違法解僱,案經法院判決認定其處分具有重大違法瑕疵在案;復經彰化縣政府於114年12月16日召開安全及防護委員會審議,認定其行政管理手段成立職場霸凌,被彈劾人實質掌握人事權限,卻恣意濫用懲戒及管理之職權違法解僱屬員;又被彈劾人於112年4月間,涉嫌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擅自指示清潔隊長動用行政資源,協助特定私人土地進行竹木砍除及廢棄物清運,且未依規定收取新臺幣12萬餘元之清運費用,顯圖利私人並致公帑損失,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15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就彰化縣花壇鄉鄉長顧勝敏,於108年至113年間對彰化縣花壇鄉公所清潔隊員發動密集且顯不合比例之行政處分,並遂行違法解僱,案經法院判決認定其處分具有重大違法瑕疵在案;復經彰化縣政府於114年12月16日召開安全及防護委員會審議,認定其行政管理手段成立職場霸凌,被彈劾人實質掌握人事權限,卻恣意濫用懲戒及管理之職權違法解僱屬員;又被彈劾人於112年4月間,涉嫌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擅自指示清潔隊長動用行政資源,協助特定私人土地進行竹木砍除及廢棄物清運,且未依規定收取新臺幣12萬餘元之清運費用,顯圖利私人並致公帑損失,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15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0日 | 115/06/10 下午 03:22:23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陳景峻就張銘哲前於任軍職期間,受共諜鍾○○以金錢之利益誘惑,竟與鍾○○共同基於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而應允加入為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派遣之人發展組織,並自108年9月起至113年11月止,多次收受鍾○○轉交之工作費,合計新臺幣134萬1,000元。張銘哲所為敗壞軍紀、玷辱官箴,嚴重戕害國軍保家衛國形象,且影響國人對於國防安全之信賴至鉅,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陳景峻就張銘哲前於任軍職期間,受共諜鍾○○以金錢之利益誘惑,竟與鍾○○共同基於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而應允加入為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派遣之人發展組織,並自108年9月起至113年11月止,多次收受鍾○○轉交之工作費,合計新臺幣134萬1,000元。張銘哲所為敗壞軍紀、玷辱官箴,嚴重戕害國軍保家衛國形象,且影響國人對於國防安全之信賴至鉅,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2215.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陳景峻就張銘哲前於任軍職期間,受共諜鍾○○以金錢之利益誘惑,竟與鍾○○共同基於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而應允加入為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派遣之人發展組織,並自108年9月起至113年11月止,多次收受鍾○○轉交之工作費,合計新臺幣134萬1,000元。張銘哲所為敗壞軍紀、玷辱官箴,嚴重戕害國軍保家衛國形象,且影響國人對於國防安全之信賴至鉅,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16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陳景峻就張銘哲前於任軍職期間,受共諜鍾○○以金錢之利益誘惑,竟與鍾○○共同基於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而應允加入為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派遣之人發展組織,並自108年9月起至113年11月止,多次收受鍾○○轉交之工作費,合計新臺幣134萬1,000元。張銘哲所為敗壞軍紀、玷辱官箴,嚴重戕害國軍保家衛國形象,且影響國人對於國防安全之信賴至鉅,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16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0日 | 115/06/10 下午 03:09:22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004.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004.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0日 | 115/06/10 下午 02:12:55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2026.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202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0日 | 115/06/10 下午 02:12:31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989.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989.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9日 | 115/06/09 上午 10:14:45 |
| 公告 | 公告115年6月1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6月1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990.pdf) | 公告115年6月1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199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9日 | 115/06/09 上午 10:14:34 |
| 公告 | 公告115年5月14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5月14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985.pdf) | 公告115年5月14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1985.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8日 | 115/06/08 下午 04:31:12 |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內部控制機制之多項缺失,致遭不肖行員利用,淪為詐騙集團洗錢溫床,而遭主管機關裁處新臺幣2,200萬元罰鍰,後續復於違失人員究責部分,有未盡公允情事,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內部控制機制之多項缺失,致遭不肖行員利用,淪為詐騙集團洗錢溫床,而遭主管機關裁處新臺幣2,200萬元罰鍰,後續復於違失人員究責部分,有未盡公允情事,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230269.pdf) | 公告糾正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內部控制機制之多項缺失,致遭不肖行員利用,淪為詐騙集團洗錢溫床,而遭主管機關裁處新臺幣2,200萬元罰鍰,後續復於違失人員究責部分,有未盡公允情事,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8日 | 115/06/08 上午 09:49:11 |
| 公告 | 公告糾正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長達70年養豬歷史,為我國養豬大戶,卻未正式編列畜殖場清除污泥預算科目供所屬申請,肇致場內未經污水處理之豬糞尿廢水事業廢棄物,由場方自尋廠商處理,事後以多件材料小額採購、化整為零方式核銷,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另岸內畜殖場遭搜索出4隻斃死豬,任野狗啃食僅剩白骨而堆置於場內,場方使用鏟斗車移動斃死豬未核實清點數量,斃死豬流向何方亦無人深究,政府所定化製程序形同虛設,豬隻數量管理極不嚴謹等情,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長達70年養豬歷史,為我國養豬大戶,卻未正式編列畜殖場清除污泥預算科目供所屬申請,肇致場內未經污水處理之豬糞尿廢水事業廢棄物,由場方自尋廠商處理,事後以多件材料小額採購、化整為零方式核銷,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另岸內畜殖場遭搜索出4隻斃死豬,任野狗啃食僅剩白骨而堆置於場內,場方使用鏟斗車移動斃死豬未核實清點數量,斃死豬流向何方亦無人深究,政府所定化製程序形同虛設,豬隻數量管理極不嚴謹等情,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230257.pdf) | 公告糾正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長達70年養豬歷史,為我國養豬大戶,卻未正式編列畜殖場清除污泥預算科目供所屬申請,肇致場內未經污水處理之豬糞尿廢水事業廢棄物,由場方自尋廠商處理,事後以多件材料小額採購、化整為零方式核銷,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另岸內畜殖場遭搜索出4隻斃死豬,任野狗啃食僅剩白骨而堆置於場內,場方使用鏟斗車移動斃死豬未核實清點數量,斃死豬流向何方亦無人深究,政府所定化製程序形同虛設,豬隻數量管理極不嚴謹等情,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5財正6-經濟部.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5日 | 115/06/05 下午 04:14:03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972.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97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5日 | 115/06/05 下午 03:52:02 |
| 公告 | 公告115年5月26日廢止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5月26日廢止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963.pdf) | 公告115年5月26日廢止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196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5日 | 115/06/05 上午 09:50:32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960.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96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4日 | 115/06/04 下午 03:01:41 |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釋出歐欣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作業時,罔顧該公司處於逐年持續發生虧損情形,行事推諉消極;該會又未能覺察該公司內部控制疏漏,致發生重大財務風險及損害,亦未要求該公司於財務報表中揭露前董事長擅自簽訂土地買賣契約之相關重大資訊等,均核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釋出歐欣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作業時,罔顧該公司處於逐年持續發生虧損情形,行事推諉消極;該會又未能覺察該公司內部控制疏漏,致發生重大財務風險及損害,亦未要求該公司於財務報表中揭露前董事長擅自簽訂土地買賣契約之相關重大資訊等,均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54230121.pdf) | 公告糾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釋出歐欣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作業時,罔顧該公司處於逐年持續發生虧損情形,行事推諉消極;該會又未能覺察該公司內部控制疏漏,致發生重大財務風險及損害,亦未要求該公司於財務報表中揭露前董事長擅自簽訂土地買賣契約之相關重大資訊等,均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1150521-委員會後-公布版-公告1154230121發文附件.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4日 | 115/06/04 上午 10:18:53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945.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945.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3日 | 115/06/03 下午 04:02:47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944.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944.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3日 | 115/06/03 上午 10:13:30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919.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919.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2日 | 115/06/02 下午 03:51:32 |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該市大雅區〇〇段1685地號集合住宅建築許可,未經毗鄰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逕於他人土地指定建築線供通行使用,復未整體檢視建築基地與聯外道路通行條件,僅以基地內私設通路即認定符合通行需求,遽予核發高層集合住宅建築許可,造成基地內外通行系統無法銜接一致,影響出入安全及消防救災,均有未當案。 | 公告糾正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該市大雅區〇〇段1685地號集合住宅建築許可,未經毗鄰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逕於他人土地指定建築線供通行使用,復未整體檢視建築基地與聯外道路通行條件,僅以基地內私設通路即認定符合通行需求,遽予核發高層集合住宅建築許可,造成基地內外通行系統無法銜接一致,影響出入安全及消防救災,均有未當案。(本文下載:1151930352.pdf) | 公告糾正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該市大雅區〇〇段1685地號集合住宅建築許可,未經毗鄰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逕於他人土地指定建築線供通行使用,復未整體檢視建築基地與聯外道路通行條件,僅以基地內私設通路即認定符合通行需求,遽予核發高層集合住宅建築許可,造成基地內外通行系統無法銜接一致,影響出入安全及消防救災,均有未當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2日 | 115/06/02 上午 10:47:17 |
| 公告 | 公告糾正,由於《難民法》尚未立法完成,庇護案件目前多依行政裁量處理。依立法院協商紀錄,內政部移民署曾表示,庇護申請人經審認後得核發臨時外僑登記證,並享有工作、納保及就學等權益,惟相關案件受理逾兩年仍多未作成准駁,且迄無核發臨外證之案例,顯示審查程序及認定標準欠缺明確性,核有違(怠)失案。 | 公告糾正,由於《難民法》尚未立法完成,庇護案件目前多依行政裁量處理。依立法院協商紀錄,內政部移民署曾表示,庇護申請人經審認後得核發臨時外僑登記證,並享有工作、納保及就學等權益,惟相關案件受理逾兩年仍多未作成准駁,且迄無核發臨外證之案例,顯示審查程序及認定標準欠缺明確性,核有違(怠)失案。(本文下載:1151930357.pdf) | 公告糾正,由於《難民法》尚未立法完成,庇護案件目前多依行政裁量處理。依立法院協商紀錄,內政部移民署曾表示,庇護申請人經審認後得核發臨時外僑登記證,並享有工作、納保及就學等權益,惟相關案件受理逾兩年仍多未作成准駁,且迄無核發臨外證之案例,顯示審查程序及認定標準欠缺明確性,核有違(怠)失案。(附件下載:1150528糾正案文(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2日 | 115/06/02 上午 10:46:41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904.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904.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6月01日 | 115/06/01 下午 04:02:08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869.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869.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9日 | 115/05/29 下午 02:19:07 |
| 公告 | 公告糾正核能安全委員會。該會因疏於監督,致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化學工程研究所018館柴油管線鬆脫,於113年12月18日至25日間滲漏柴油達23.6公秉,該所未落實日常管線自主檢查,且流於形式,又未能及時發現異狀,坐失處理先機,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並擴及石門大圳取水安全,所執行緊急應變處置、污染調查及整治費用預估將高達新臺幣上億元,徒耗人力、物力及虛擲公帑;又該院職業安全衛生會遲未對院區儲油槽及相關設施之安全管理作業訂定一致性規範,致各所處實施檢查項目及頻率不一,事發後猶未確實清查全院儲油槽設置情形,致部分儲油槽漏未納管,相關內部管理及稽核機制嚴重失靈案。(115教正7) | 公告糾正核能安全委員會。該會因疏於監督,致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化學工程研究所018館柴油管線鬆脫,於113年12月18日至25日間滲漏柴油達23.6公秉,該所未落實日常管線自主檢查,且流於形式,又未能及時發現異狀,坐失處理先機,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並擴及石門大圳取水安全,所執行緊急應變處置、污染調查及整治費用預估將高達新臺幣上億元,徒耗人力、物力及虛擲公帑;又該院職業安全衛生會遲未對院區儲油槽及相關設施之安全管理作業訂定一致性規範,致各所處實施檢查項目及頻率不一,事發後猶未確實清查全院儲油槽設置情形,致部分儲油槽漏未納管,相關內部管理及稽核機制嚴重失靈案。(115教正7)(本文下載:1152430258.pdf) | 公告糾正核能安全委員會。該會因疏於監督,致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化學工程研究所018館柴油管線鬆脫,於113年12月18日至25日間滲漏柴油達23.6公秉,該所未落實日常管線自主檢查,且流於形式,又未能及時發現異狀,坐失處理先機,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並擴及石門大圳取水安全,所執行緊急應變處置、污染調查及整治費用預估將高達新臺幣上億元,徒耗人力、物力及虛擲公帑;又該院職業安全衛生會遲未對院區儲油槽及相關設施之安全管理作業訂定一致性規範,致各所處實施檢查項目及頻率不一,事發後猶未確實清查全院儲油槽設置情形,致部分儲油槽漏未納管,相關內部管理及稽核機制嚴重失靈案。(115教正7)(附件下載:糾正案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8日 | 115/05/28 上午 11:02:02 |
| 公告 | 公告115年5月19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5月19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856.pdf) | 公告115年5月19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85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8日 | 115/05/28 上午 10:06:20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855.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855.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8日 | 115/05/28 上午 10:06:08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832.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83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8日 | 115/05/28 上午 10:06:00 |
| 公告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及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之立法訂定意旨,為確保安全之學習環境,並保障兒少學員基本權益,爰規定短期補習班屬特許行業,針對場地、設施設備及人員規定諸多條件,及應進行相關稽查裁處。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針對轄內「○○教室」及「○○工作室」二家疑未立案補習班檢舉案,自113年9月間起陸續接獲多次民眾陳訴,竟未依法及教育部相關函釋辦理,復未積極進行實地(或聯合)稽查評估;除上述個案外,該局於整體補習教育管理之作為及適法性尚存疑義、相關法令解釋及見解與中央主管機關分歧,例如以業者已辦商業登記為由,逕自排除應立案登記之相關規範,致案件懸而未決,足見該局未能會同釐清相關規定,認事用法尚有違誤,恐致現行規範形同具文,衍生逸脫管理密度或安全問題等重大疑慮,罔顧主管機關職權,均有怠失案。(115教正8)。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及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之立法訂定意旨,為確保安全之學習環境,並保障兒少學員基本權益,爰規定短期補習班屬特許行業,針對場地、設施設備及人員規定諸多條件,及應進行相關稽查裁處。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針對轄內「○○教室」及「○○工作室」二家疑未立案補習班檢舉案,自113年9月間起陸續接獲多次民眾陳訴,竟未依法及教育部相關函釋辦理,復未積極進行實地(或聯合)稽查評估;除上述個案外,該局於整體補習教育管理之作為及適法性尚存疑義、相關法令解釋及見解與中央主管機關分歧,例如以業者已辦商業登記為由,逕自排除應立案登記之相關規範,致案件懸而未決,足見該局未能會同釐清相關規定,認事用法尚有違誤,恐致現行規範形同具文,衍生逸脫管理密度或安全問題等重大疑慮,罔顧主管機關職權,均有怠失案。(115教正8)。(本文下載:1152430249.pdf)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及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之立法訂定意旨,為確保安全之學習環境,並保障兒少學員基本權益,爰規定短期補習班屬特許行業,針對場地、設施設備及人員規定諸多條件,及應進行相關稽查裁處。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針對轄內「○○教室」及「○○工作室」二家疑未立案補習班檢舉案,自113年9月間起陸續接獲多次民眾陳訴,竟未依法及教育部相關函釋辦理,復未積極進行實地(或聯合)稽查評估;除上述個案外,該局於整體補習教育管理之作為及適法性尚存疑義、相關法令解釋及見解與中央主管機關分歧,例如以業者已辦商業登記為由,逕自排除應立案登記之相關規範,致案件懸而未決,足見該局未能會同釐清相關規定,認事用法尚有違誤,恐致現行規範形同具文,衍生逸脫管理密度或安全問題等重大疑慮,罔顧主管機關職權,均有怠失案。(115教正8)。(附件下載:C031糾正案文0520-公告版-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7日 | 115/05/27 下午 02:44:14 |
| 公告 | 公告115年5月18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3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5月18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3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776.pdf) | 公告115年5月18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3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177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5日 | 115/05/25 下午 04:38:48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775.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775.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5日 | 115/05/25 下午 04:38:40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769.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769.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5日 | 115/05/25 下午 04:38:07 |
| 公告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未積極偵辦該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前執行秘書疑涉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件,並以被害少女情緒不穩定,無法製作筆錄為由,未協請專業人士協助,遲未完成報案筆錄,致被害少女於114年7月14日因情緒不穩,被員警護送至該分區,令被害少女再度接觸行為人接受會談並予以錄音,使其再度陷入受害風險之中,核有疏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任由未符權限之前執行秘書長期持有「衛生局管理者」高權限帳號,明顯違反「系統帳號授權應採最小權限原則」之規定,且該局長期存有帳號共用、將精照系統綁定他人信箱及未及時註銷人員帳號等資訊系統管理違失案。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未積極偵辦該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前執行秘書疑涉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件,並以被害少女情緒不穩定,無法製作筆錄為由,未協請專業人士協助,遲未完成報案筆錄,致被害少女於114年7月14日因情緒不穩,被員警護送至該分區,令被害少女再度接觸行為人接受會談並予以錄音,使其再度陷入受害風險之中,核有疏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任由未符權限之前執行秘書長期持有「衛生局管理者」高權限帳號,明顯違反「系統帳號授權應採最小權限原則」之規定,且該局長期存有帳號共用、將精照系統綁定他人信箱及未及時註銷人員帳號等資訊系統管理違失案。(本文下載:1154330260.pdf)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未積極偵辦該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前執行秘書疑涉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件,並以被害少女情緒不穩定,無法製作筆錄為由,未協請專業人士協助,遲未完成報案筆錄,致被害少女於114年7月14日因情緒不穩,被員警護送至該分區,令被害少女再度接觸行為人接受會談並予以錄音,使其再度陷入受害風險之中,核有疏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任由未符權限之前執行秘書長期持有「衛生局管理者」高權限帳號,明顯違反「系統帳號授權應採最小權限原則」之規定,且該局長期存有帳號共用、將精照系統綁定他人信箱及未及時註銷人員帳號等資訊系統管理違失案。(附件下載:高雄市心衛中心糾正案(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5日 | 115/05/25 上午 10:52:23 |
| 公告 | 公告糾正南投縣清境地區乃我國熱門觀光景點,然該地區民宿多數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地區」,在強降雨或地震威脅下,存在安全風險,爰南投縣政府依「加強山坡地住宅安全維護執行要點」,辦理「清境地區旅宿業建築物周邊安全檢查作業」,並依評分標準劃分A(有立即危險者)、B級(現況有局部缺失)、C級(現況無顯著缺失)等3級。惟查,該府歷年來不僅在旅宿業列管家數與安全檢查家數間存在落差,且111年以後查勘發現未登記者,以及陸續核准登記者,多未納入安全檢查作業,明顯輕忽清境地區旅宿安全。又,本院基於維護公共安全及消費者知情權,多年來曾多次函請該府主動公開該安全檢查作業分級成果,惟該府至今僅提供予各旅宿建築物所有權人,未曾主動公開,致消費者毫不知情,以上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南投縣清境地區乃我國熱門觀光景點,然該地區民宿多數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地區」,在強降雨或地震威脅下,存在安全風險,爰南投縣政府依「加強山坡地住宅安全維護執行要點」,辦理「清境地區旅宿業建築物周邊安全檢查作業」,並依評分標準劃分A(有立即危險者)、B級(現況有局部缺失)、C級(現況無顯著缺失)等3級。惟查,該府歷年來不僅在旅宿業列管家數與安全檢查家數間存在落差,且111年以後查勘發現未登記者,以及陸續核准登記者,多未納入安全檢查作業,明顯輕忽清境地區旅宿安全。又,本院基於維護公共安全及消費者知情權,多年來曾多次函請該府主動公開該安全檢查作業分級成果,惟該府至今僅提供予各旅宿建築物所有權人,未曾主動公開,致消費者毫不知情,以上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530107.pdf) | 公告糾正南投縣清境地區乃我國熱門觀光景點,然該地區民宿多數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地區」,在強降雨或地震威脅下,存在安全風險,爰南投縣政府依「加強山坡地住宅安全維護執行要點」,辦理「清境地區旅宿業建築物周邊安全檢查作業」,並依評分標準劃分A(有立即危險者)、B級(現況有局部缺失)、C級(現況無顯著缺失)等3級。惟查,該府歷年來不僅在旅宿業列管家數與安全檢查家數間存在落差,且111年以後查勘發現未登記者,以及陸續核准登記者,多未納入安全檢查作業,明顯輕忽清境地區旅宿安全。又,本院基於維護公共安全及消費者知情權,多年來曾多次函請該府主動公開該安全檢查作業分級成果,惟該府至今僅提供予各旅宿建築物所有權人,未曾主動公開,致消費者毫不知情,以上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52530107發文附件.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5日 | 115/05/25 上午 10:51:27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742.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74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2日 | 115/05/22 下午 02:33:46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729.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729.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2日 | 115/05/22 上午 10:21:04 |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中市甲國民小學(下稱甲國小)、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甲國小辦理棒球隊外聘教練進用流程,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及不適任人員查詢相關規定,對教練具有猥褻前科竟毫未察覺,且任令教練證逾期仍續聘,門禁與查核機制失靈,核有重大違失;該校未妥善管理訓練時間與空間,導致教練利用休息室、貨櫃屋及宿舍等密閉場域對多名學生遂行侵害,對深夜留宿等高風險情境缺乏警覺,致校園安全防護網形同虛設。此外,校方長期忽視球隊權力過度集中於單一教練之結構性風險,未察覺封閉訓練造成的不對等權力關係,反將本應由家庭承擔之夜間照護與監護職責移轉予教練,使其利用「家庭代理人」之優勢地位構築封閉環境,導致學生陷入無助、家長未能及時發揮親職功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身為主管機關,對所屬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監督不周,對校園空間安全督導流於形式,且案發後缺乏專案統籌機制,致輔助與救濟資源未能即時到位,未能有效落實風險辨識與預防機制,亦未正視親職資源分配不均之結構性問題,處置均顯有怠失案。(115教正9)。 | 公告糾正臺中市甲國民小學(下稱甲國小)、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甲國小辦理棒球隊外聘教練進用流程,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及不適任人員查詢相關規定,對教練具有猥褻前科竟毫未察覺,且任令教練證逾期仍續聘,門禁與查核機制失靈,核有重大違失;該校未妥善管理訓練時間與空間,導致教練利用休息室、貨櫃屋及宿舍等密閉場域對多名學生遂行侵害,對深夜留宿等高風險情境缺乏警覺,致校園安全防護網形同虛設。此外,校方長期忽視球隊權力過度集中於單一教練之結構性風險,未察覺封閉訓練造成的不對等權力關係,反將本應由家庭承擔之夜間照護與監護職責移轉予教練,使其利用「家庭代理人」之優勢地位構築封閉環境,導致學生陷入無助、家長未能及時發揮親職功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身為主管機關,對所屬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監督不周,對校園空間安全督導流於形式,且案發後缺乏專案統籌機制,致輔助與救濟資源未能即時到位,未能有效落實風險辨識與預防機制,亦未正視親職資源分配不均之結構性問題,處置均顯有怠失案。(115教正9)。(本文下載:1152430247.pdf) | 公告糾正臺中市甲國民小學(下稱甲國小)、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甲國小辦理棒球隊外聘教練進用流程,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及不適任人員查詢相關規定,對教練具有猥褻前科竟毫未察覺,且任令教練證逾期仍續聘,門禁與查核機制失靈,核有重大違失;該校未妥善管理訓練時間與空間,導致教練利用休息室、貨櫃屋及宿舍等密閉場域對多名學生遂行侵害,對深夜留宿等高風險情境缺乏警覺,致校園安全防護網形同虛設。此外,校方長期忽視球隊權力過度集中於單一教練之結構性風險,未察覺封閉訓練造成的不對等權力關係,反將本應由家庭承擔之夜間照護與監護職責移轉予教練,使其利用「家庭代理人」之優勢地位構築封閉環境,導致學生陷入無助、家長未能及時發揮親職功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身為主管機關,對所屬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監督不周,對校園空間安全督導流於形式,且案發後缺乏專案統籌機制,致輔助與救濟資源未能即時到位,未能有效落實風險辨識與預防機制,亦未正視親職資源分配不均之結構性問題,處置均顯有怠失案。(115教正9)。(附件下載:臺中棒球教練案糾正案文-公告版.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1日 | 115/05/21 下午 02:44:39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706.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70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0日 | 115/05/20 下午 04:33:47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699.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699.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20日 | 115/05/20 上午 10:40:52 |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民小學(下稱龍崎國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龍崎國小110年6月8日通知其附設幼兒園前教保員C「自6月15日起終止進用契約」、同年月11日又撤銷6月8日處分,違反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勞動基準法所定之解僱前輔導程序、最後手段性原則以及預告期間規範,且未符行政行為之比例原則與安定性原則;又其處理前代理教師K疑涉性騷擾行為與111年畢業旅行期間之性騷擾事件,顯有性別意識薄弱、未依法保全證據及未善盡保護學生權益之違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未確實查察前開教保員終止進用契約處分之作成過程是否適法,且該局112年6月13日辦理龍崎國小校務運作及教學訪查,核與行政程序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未合,實屬不當案。(115教正10) | 公告糾正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民小學(下稱龍崎國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龍崎國小110年6月8日通知其附設幼兒園前教保員C「自6月15日起終止進用契約」、同年月11日又撤銷6月8日處分,違反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勞動基準法所定之解僱前輔導程序、最後手段性原則以及預告期間規範,且未符行政行為之比例原則與安定性原則;又其處理前代理教師K疑涉性騷擾行為與111年畢業旅行期間之性騷擾事件,顯有性別意識薄弱、未依法保全證據及未善盡保護學生權益之違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未確實查察前開教保員終止進用契約處分之作成過程是否適法,且該局112年6月13日辦理龍崎國小校務運作及教學訪查,核與行政程序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未合,實屬不當案。(115教正10)(本文下載:1152430231.pdf) | 公告糾正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民小學(下稱龍崎國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龍崎國小110年6月8日通知其附設幼兒園前教保員C「自6月15日起終止進用契約」、同年月11日又撤銷6月8日處分,違反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勞動基準法所定之解僱前輔導程序、最後手段性原則以及預告期間規範,且未符行政行為之比例原則與安定性原則;又其處理前代理教師K疑涉性騷擾行為與111年畢業旅行期間之性騷擾事件,顯有性別意識薄弱、未依法保全證據及未善盡保護學生權益之違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未確實查察前開教保員終止進用契約處分之作成過程是否適法,且該局112年6月13日辦理龍崎國小校務運作及教學訪查,核與行政程序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未合,實屬不當案。(115教正10)(附件下載:臺南市龍崎國小糾正案文-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9日 | 115/05/19 下午 03:43:28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681.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68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8日 | 115/05/18 下午 04:30:14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花蓮縣玉里鎮前鎮長蔡秋龍於任職期間,因其創立之宏羿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宏羿建設)需資金周轉,由其配偶(宏羿建設現任負責人)頻繁開立支票,向承攬花蓮縣玉里鎮公所工程標案之廠商尋求資金借貸。蔡秋龍身為一鎮之長,明知上述行為已嚴重悖離職務廉潔,卻未予規勸阻攔,反縱配偶與職務利害關係人發生私相借貸之實,此舉顯未謹守職務分際,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相關規範。又於指派機要人員林○謙代理花蓮縣玉里鎮東豐里里長期間,長期挪用里長事務補助費以支應其個人公關及私人宴請費用,核有侵占公有財物之重大違失,除敗壞官箴外,更損害政府清廉形象及公信力至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花蓮縣玉里鎮前鎮長蔡秋龍於任職期間,因其創立之宏羿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宏羿建設)需資金周轉,由其配偶(宏羿建設現任負責人)頻繁開立支票,向承攬花蓮縣玉里鎮公所工程標案之廠商尋求資金借貸。蔡秋龍身為一鎮之長,明知上述行為已嚴重悖離職務廉潔,卻未予規勸阻攔,反縱配偶與職務利害關係人發生私相借貸之實,此舉顯未謹守職務分際,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相關規範。又於指派機要人員林○謙代理花蓮縣玉里鎮東豐里里長期間,長期挪用里長事務補助費以支應其個人公關及私人宴請費用,核有侵占公有財物之重大違失,除敗壞官箴外,更損害政府清廉形象及公信力至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1902.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花蓮縣玉里鎮前鎮長蔡秋龍於任職期間,因其創立之宏羿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宏羿建設)需資金周轉,由其配偶(宏羿建設現任負責人)頻繁開立支票,向承攬花蓮縣玉里鎮公所工程標案之廠商尋求資金借貸。蔡秋龍身為一鎮之長,明知上述行為已嚴重悖離職務廉潔,卻未予規勸阻攔,反縱配偶與職務利害關係人發生私相借貸之實,此舉顯未謹守職務分際,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相關規範。又於指派機要人員林○謙代理花蓮縣玉里鎮東豐里里長期間,長期挪用里長事務補助費以支應其個人公關及私人宴請費用,核有侵占公有財物之重大違失,除敗壞官箴外,更損害政府清廉形象及公信力至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1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花蓮縣玉里鎮前鎮長蔡秋龍於任職期間,因其創立之宏羿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宏羿建設)需資金周轉,由其配偶(宏羿建設現任負責人)頻繁開立支票,向承攬花蓮縣玉里鎮公所工程標案之廠商尋求資金借貸。蔡秋龍身為一鎮之長,明知上述行為已嚴重悖離職務廉潔,卻未予規勸阻攔,反縱配偶與職務利害關係人發生私相借貸之實,此舉顯未謹守職務分際,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相關規範。又於指派機要人員林○謙代理花蓮縣玉里鎮東豐里里長期間,長期挪用里長事務補助費以支應其個人公關及私人宴請費用,核有侵占公有財物之重大違失,除敗壞官箴外,更損害政府清廉形象及公信力至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13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8日 | 115/05/18 下午 04:23:15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就鍾明霞於擔任臺東縣衛生局醫政科科長期間,明知應據實辦理經費申請與核銷,竟多次虛報或浮報經費,並將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公文書後,再持以行使辦理經費核銷,損及臺東縣衛生局對於經費管理及會計作業之正確性,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就鍾明霞於擔任臺東縣衛生局醫政科科長期間,明知應據實辦理經費申請與核銷,竟多次虛報或浮報經費,並將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公文書後,再持以行使辦理經費核銷,損及臺東縣衛生局對於經費管理及會計作業之正確性,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1904.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就鍾明霞於擔任臺東縣衛生局醫政科科長期間,明知應據實辦理經費申請與核銷,竟多次虛報或浮報經費,並將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公文書後,再持以行使辦理經費核銷,損及臺東縣衛生局對於經費管理及會計作業之正確性,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就鍾明霞於擔任臺東縣衛生局醫政科科長期間,明知應據實辦理經費申請與核銷,竟多次虛報或浮報經費,並將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公文書後,再持以行使辦理經費核銷,損及臺東縣衛生局對於經費管理及會計作業之正確性,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8日 | 115/05/18 下午 04:22:56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4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4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656.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4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65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5日 | 115/05/15 下午 04:59:31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628.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1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628.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4日 | 115/05/14 下午 05:28:25 |
| 公告 | 公告115年5月8日廢止111年縣(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5月8日廢止111年縣(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617.pdf) | 公告115年5月8日廢止111年縣(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1617.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3日 | 115/05/13 下午 03:39:39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615.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615.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3日 | 115/05/13 下午 03:39:30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568.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4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568.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2日 | 115/05/12 下午 03:33:18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587.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587.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2日 | 115/05/12 下午 03:32:42 |
| 公告 | 公告115年5月5日變更115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5月5日變更115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536.pdf) | 公告115年5月5日變更115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變更公告115183153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1日 | 115/05/11 下午 04:32:59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552.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55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1日 | 115/05/11 下午 04:32:49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538.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0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538.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1日 | 115/05/11 下午 04:32:41 |
| 公告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民小學。有關該校處理甲師解聘案態度輕忽,過程顯屬草率,於112年11月3日決議資遣後,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請重新審議,該校竟於同年月29日二度召開教評會時,在同一事實基礎下,改採最嚴厲之解聘處分,且未通知甲師到場陳述意見,顯已違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11條賦予當事人有陳述意見機會之規定,核有重大違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就該校處理涉及教師解聘之重大案件,未能督導其確實遵循正當法律程序,致教師權益受損甚鉅,亦核有違失案。(115教正5)。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民小學。有關該校處理甲師解聘案態度輕忽,過程顯屬草率,於112年11月3日決議資遣後,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請重新審議,該校竟於同年月29日二度召開教評會時,在同一事實基礎下,改採最嚴厲之解聘處分,且未通知甲師到場陳述意見,顯已違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11條賦予當事人有陳述意見機會之規定,核有重大違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就該校處理涉及教師解聘之重大案件,未能督導其確實遵循正當法律程序,致教師權益受損甚鉅,亦核有違失案。(115教正5)。(本文下載:1152430201.pdf)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民小學。有關該校處理甲師解聘案態度輕忽,過程顯屬草率,於112年11月3日決議資遣後,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請重新審議,該校竟於同年月29日二度召開教評會時,在同一事實基礎下,改採最嚴厲之解聘處分,且未通知甲師到場陳述意見,顯已違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11條賦予當事人有陳述意見機會之規定,核有重大違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就該校處理涉及教師解聘之重大案件,未能督導其確實遵循正當法律程序,致教師權益受損甚鉅,亦核有違失案。(115教正5)。(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告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1日 | 115/05/11 下午 03:04:45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郭文東就彰化縣和美鎮前鎮長阮升立(原名阮厚爵)於任職期間假藉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向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案件之申請人收受賄賂,並利用人頭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之公正無私及誠信清廉義務,嚴重敗壞官箴,破壞民眾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廉潔性之高度期待,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郭文東就彰化縣和美鎮前鎮長阮升立(原名阮厚爵)於任職期間假藉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向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案件之申請人收受賄賂,並利用人頭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之公正無私及誠信清廉義務,嚴重敗壞官箴,破壞民眾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廉潔性之高度期待,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1765.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郭文東就彰化縣和美鎮前鎮長阮升立(原名阮厚爵)於任職期間假藉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向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案件之申請人收受賄賂,並利用人頭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之公正無私及誠信清廉義務,嚴重敗壞官箴,破壞民眾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廉潔性之高度期待,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1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郭文東就彰化縣和美鎮前鎮長阮升立(原名阮厚爵)於任職期間假藉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向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案件之申請人收受賄賂,並利用人頭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之公正無私及誠信清廉義務,嚴重敗壞官箴,破壞民眾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廉潔性之高度期待,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11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1日 | 115/05/11 上午 11:48:41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郭文東就屏東縣潮州鎮鎮長周品全,濫用其對該鎮公所清潔隊員人事進用及核定權限,不法收取賄款,作為多起清潔隊員人事進用案之對價,總計收受賄賂達新臺幣390萬元,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郭文東就屏東縣潮州鎮鎮長周品全,濫用其對該鎮公所清潔隊員人事進用及核定權限,不法收取賄款,作為多起清潔隊員人事進用案之對價,總計收受賄賂達新臺幣390萬元,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1767.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郭文東就屏東縣潮州鎮鎮長周品全,濫用其對該鎮公所清潔隊員人事進用及核定權限,不法收取賄款,作為多起清潔隊員人事進用案之對價,總計收受賄賂達新臺幣390萬元,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1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郭文東就屏東縣潮州鎮鎮長周品全,濫用其對該鎮公所清潔隊員人事進用及核定權限,不法收取賄款,作為多起清潔隊員人事進用案之對價,總計收受賄賂達新臺幣390萬元,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12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11日 | 115/05/11 上午 11:48:19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520.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52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07日 | 115/05/07 下午 04:40:06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509.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509.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07日 | 115/05/07 下午 04:16:23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498.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498.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06日 | 115/05/06 下午 05:08:46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468.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3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468.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06日 | 115/05/06 上午 09:31:37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476.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7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47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06日 | 115/05/06 上午 09:31:25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450.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45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5月05日 | 115/05/05 上午 10:10:18 |
| 公告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辦理甲童之脆弱家庭案件,於112至113年甲童二度遭通報兒少保護事件時,調查訪視未臻確實,且漏未評估甲母過往施虐紀錄,處理甲童之安置決策過程亦怠於收集完整家庭資訊,致持續未能識別及評估甲童受虐風險,且自113年6月7日訪視甲童後,對於甲母持續迴避家訪且對甲童照顧情形交代不清,卻均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尋求警政單位協助或積極處置,督導機制亦嚴重失靈,致使於甲童死前近5個月,該府均未能訪視甲童確認照顧狀況,而甲童自113年6月後即遭甲母持續施虐,最終於113年11月7日遭嚴重施虐而死,高市府處理本案過程諸多疏漏,嚴重損及兒童生存權益,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辦理甲童之脆弱家庭案件,於112至113年甲童二度遭通報兒少保護事件時,調查訪視未臻確實,且漏未評估甲母過往施虐紀錄,處理甲童之安置決策過程亦怠於收集完整家庭資訊,致持續未能識別及評估甲童受虐風險,且自113年6月7日訪視甲童後,對於甲母持續迴避家訪且對甲童照顧情形交代不清,卻均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尋求警政單位協助或積極處置,督導機制亦嚴重失靈,致使於甲童死前近5個月,該府均未能訪視甲童確認照顧狀況,而甲童自113年6月後即遭甲母持續施虐,最終於113年11月7日遭嚴重施虐而死,高市府處理本案過程諸多疏漏,嚴重損及兒童生存權益,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4330215.pdf)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辦理甲童之脆弱家庭案件,於112至113年甲童二度遭通報兒少保護事件時,調查訪視未臻確實,且漏未評估甲母過往施虐紀錄,處理甲童之安置決策過程亦怠於收集完整家庭資訊,致持續未能識別及評估甲童受虐風險,且自113年6月7日訪視甲童後,對於甲母持續迴避家訪且對甲童照顧情形交代不清,卻均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尋求警政單位協助或積極處置,督導機制亦嚴重失靈,致使於甲童死前近5個月,該府均未能訪視甲童確認照顧狀況,而甲童自113年6月後即遭甲母持續施虐,最終於113年11月7日遭嚴重施虐而死,高市府處理本案過程諸多疏漏,嚴重損及兒童生存權益,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5社正7-高雄兒虐案糾正案文-發文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下午 05:45:21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430.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43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下午 05:13:39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4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4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428.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4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428.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下午 05:13:30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405.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405.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下午 05:13:17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范巽綠、葉宜津就陳建名鄉長身為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首長,本應注意維護公務職場並保護部屬執行職務時不受不當騷擾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卻因涉入刑事案件之個人原因,致職員因而遭工作不合常理調動等情,造成職員身心權益、公所機關形象與聲譽均嚴重受損,確未謹慎公正行使職權,惡化職員職場工作環境,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范巽綠、葉宜津就陳建名鄉長身為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首長,本應注意維護公務職場並保護部屬執行職務時不受不當騷擾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卻因涉入刑事案件之個人原因,致職員因而遭工作不合常理調動等情,造成職員身心權益、公所機關形象與聲譽均嚴重受損,確未謹慎公正行使職權,惡化職員職場工作環境,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1455.pdf) | 公告監察委員范巽綠、葉宜津就陳建名鄉長身為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首長,本應注意維護公務職場並保護部屬執行職務時不受不當騷擾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卻因涉入刑事案件之個人原因,致職員因而遭工作不合常理調動等情,造成職員身心權益、公所機關形象與聲譽均嚴重受損,確未謹慎公正行使職權,惡化職員職場工作環境,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1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范巽綠、葉宜津就陳建名鄉長身為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首長,本應注意維護公務職場並保護部屬執行職務時不受不當騷擾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卻因涉入刑事案件之個人原因,致職員因而遭工作不合常理調動等情,造成職員身心權益、公所機關形象與聲譽均嚴重受損,確未謹慎公正行使職權,惡化職員職場工作環境,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10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下午 04:45:07 |
| 公告 | 公告糾正苗栗縣三灣鄉公所未依法令規定妥善管理苗栗縣三灣鄉垃圾衛生掩埋場,致109年間承包苗栗縣三灣國民小學操場整修工程之廠商業者於時任鄉長温志強授意放行下,非法進場傾倒整修工程刨除之PU跑道廢棄物,並以不實之「一般廢棄物」名目繳交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苗栗縣三灣鄉公所未依法令規定妥善管理苗栗縣三灣鄉垃圾衛生掩埋場,致109年間承包苗栗縣三灣國民小學操場整修工程之廠商業者於時任鄉長温志強授意放行下,非法進場傾倒整修工程刨除之PU跑道廢棄物,並以不實之「一般廢棄物」名目繳交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1930280.pdf) | 公告糾正苗栗縣三灣鄉公所未依法令規定妥善管理苗栗縣三灣鄉垃圾衛生掩埋場,致109年間承包苗栗縣三灣國民小學操場整修工程之廠商業者於時任鄉長温志強授意放行下,非法進場傾倒整修工程刨除之PU跑道廢棄物,並以不實之「一般廢棄物」名目繳交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上午 10:26:28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376.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37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上午 09:24:20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5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5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352.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5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35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8日 | 115/04/28 下午 04:55:09 |
| 公告 |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未建立警環跨機關聯合防弊機制,疏於督導整合;所屬警察局忽視風紀預警,資安稽核與績效審核形同虛設,致多名員警長期收賄包庇、濫查個資洩密及偽造文書詐財;所屬環境保護局廉政控管顯有不足,且行政調查草率敷衍,致生稽查員公然索賄,離職後更違反旋轉門條款轉任業者顧問。桃園市政府暨所屬警察局及環境保護局內控機制功能不彰,執法防線遭不法土方業者擊破,導致基層人員集體貪瀆造假,嚴重敗壞官箴與政府公信力,核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未建立警環跨機關聯合防弊機制,疏於督導整合;所屬警察局忽視風紀預警,資安稽核與績效審核形同虛設,致多名員警長期收賄包庇、濫查個資洩密及偽造文書詐財;所屬環境保護局廉政控管顯有不足,且行政調查草率敷衍,致生稽查員公然索賄,離職後更違反旋轉門條款轉任業者顧問。桃園市政府暨所屬警察局及環境保護局內控機制功能不彰,執法防線遭不法土方業者擊破,導致基層人員集體貪瀆造假,嚴重敗壞官箴與政府公信力,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51930245.pdf) |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未建立警環跨機關聯合防弊機制,疏於督導整合;所屬警察局忽視風紀預警,資安稽核與績效審核形同虛設,致多名員警長期收賄包庇、濫查個資洩密及偽造文書詐財;所屬環境保護局廉政控管顯有不足,且行政調查草率敷衍,致生稽查員公然索賄,離職後更違反旋轉門條款轉任業者顧問。桃園市政府暨所屬警察局及環境保護局內控機制功能不彰,執法防線遭不法土方業者擊破,導致基層人員集體貪瀆造假,嚴重敗壞官箴與政府公信力,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發文公告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8日 | 115/04/28 下午 04:44:00 |
| 公告 | 公告糾正: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工商休閒園區第一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工程(含三年試運轉)」,未依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規劃設計污水處理廠處理功能,致無法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證(文件),復因實際進流水量不足而無法進行功能測試,未能發揮應有污水處理量能,又未能充分掌握實際維護運轉情形與污水處理實效,且寬限廠商逾期辦理全廠設備移交、總檢查作業及檢查報告,屢未依約辦理相關設施之點交、歸還作業,致移交文件與電腦資訊檔案等資料闕如,徒增縣有財產管控及點交歸還之履約爭議,確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工商休閒園區第一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工程(含三年試運轉)」,未依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規劃設計污水處理廠處理功能,致無法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證(文件),復因實際進流水量不足而無法進行功能測試,未能發揮應有污水處理量能,又未能充分掌握實際維護運轉情形與污水處理實效,且寬限廠商逾期辦理全廠設備移交、總檢查作業及檢查報告,屢未依約辦理相關設施之點交、歸還作業,致移交文件與電腦資訊檔案等資料闕如,徒增縣有財產管控及點交歸還之履約爭議,確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54330219.pdf) | 公告糾正: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工商休閒園區第一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工程(含三年試運轉)」,未依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規劃設計污水處理廠處理功能,致無法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證(文件),復因實際進流水量不足而無法進行功能測試,未能發揮應有污水處理量能,又未能充分掌握實際維護運轉情形與污水處理實效,且寬限廠商逾期辦理全廠設備移交、總檢查作業及檢查報告,屢未依約辦理相關設施之點交、歸還作業,致移交文件與電腦資訊檔案等資料闕如,徒增縣有財產管控及點交歸還之履約爭議,確有怠失案。(附件下載:金門休閒園區污水案糾正案文(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7日 | 115/04/27 下午 02:40:17 |
| 公告 | 公告糾正:社福團體於標得中央或地方政府社會福利標案履約或核銷時,多次發現不合理及窒礙難行之處,亦屢屢向衛生福利部反映,卻均遲遲未獲回應或妥善解決,肇致社福團體抱怨不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4年「社會福利服務類採購」專案稽核報告發現,現行社福服務採購制度確實存有多項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缺失或窒礙之處;衛生福利部長期輕忽社福團體對於執行社福採購案所遭遇及反映的各類問題,怠於制定符合社福專業特性之採購、經費編列指引及標準作業程序,影響我國社會福利服務之整體品質與效能,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社福團體於標得中央或地方政府社會福利標案履約或核銷時,多次發現不合理及窒礙難行之處,亦屢屢向衛生福利部反映,卻均遲遲未獲回應或妥善解決,肇致社福團體抱怨不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4年「社會福利服務類採購」專案稽核報告發現,現行社福服務採購制度確實存有多項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缺失或窒礙之處;衛生福利部長期輕忽社福團體對於執行社福採購案所遭遇及反映的各類問題,怠於制定符合社福專業特性之採購、經費編列指引及標準作業程序,影響我國社會福利服務之整體品質與效能,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4330172.pdf) | 公告糾正:社福團體於標得中央或地方政府社會福利標案履約或核銷時,多次發現不合理及窒礙難行之處,亦屢屢向衛生福利部反映,卻均遲遲未獲回應或妥善解決,肇致社福團體抱怨不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4年「社會福利服務類採購」專案稽核報告發現,現行社福服務採購制度確實存有多項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缺失或窒礙之處;衛生福利部長期輕忽社福團體對於執行社福採購案所遭遇及反映的各類問題,怠於制定符合社福專業特性之採購、經費編列指引及標準作業程序,影響我國社會福利服務之整體品質與效能,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5433017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7日 | 115/04/27 下午 02:39:44 |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所屬高雄女子監獄對戒護管理人員值勤教育訓練未盡周延,致戒護管理人員應處糖尿病、急重症等收容人戒護知能與敏感度不足,對收容人方○○病況處置失當。該署嘉義監獄鹿草分監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之收容人楊○○多次遭同舍房收容人拉扯導致跌撞牆壁受傷,惟該監處置消極,醫療、戒護處遇及執勤管理均有失當;又該署桃園監獄辦理楊員移監後通知作業亦與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規定未合,影響家屬探視權益。該署臺北看守所對收容人林○○醫療處遇未盡妥適,於其昏迷期間未及時採取醫療行動,致林員罹患○○引發○○○○○。以上各節均損及矯正機關對精神及特殊慢性疾病收容人醫療、健康權之保障,核有嚴重怠失案。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所屬高雄女子監獄對戒護管理人員值勤教育訓練未盡周延,致戒護管理人員應處糖尿病、急重症等收容人戒護知能與敏感度不足,對收容人方○○病況處置失當。該署嘉義監獄鹿草分監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之收容人楊○○多次遭同舍房收容人拉扯導致跌撞牆壁受傷,惟該監處置消極,醫療、戒護處遇及執勤管理均有失當;又該署桃園監獄辦理楊員移監後通知作業亦與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規定未合,影響家屬探視權益。該署臺北看守所對收容人林○○醫療處遇未盡妥適,於其昏迷期間未及時採取醫療行動,致林員罹患○○引發○○○○○。以上各節均損及矯正機關對精神及特殊慢性疾病收容人醫療、健康權之保障,核有嚴重怠失案。(本文下載:1152630152.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所屬高雄女子監獄對戒護管理人員值勤教育訓練未盡周延,致戒護管理人員應處糖尿病、急重症等收容人戒護知能與敏感度不足,對收容人方○○病況處置失當。該署嘉義監獄鹿草分監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之收容人楊○○多次遭同舍房收容人拉扯導致跌撞牆壁受傷,惟該監處置消極,醫療、戒護處遇及執勤管理均有失當;又該署桃園監獄辦理楊員移監後通知作業亦與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規定未合,影響家屬探視權益。該署臺北看守所對收容人林○○醫療處遇未盡妥適,於其昏迷期間未及時採取醫療行動,致林員罹患○○引發○○○○○。以上各節均損及矯正機關對精神及特殊慢性疾病收容人醫療、健康權之保障,核有嚴重怠失案。(附件下載:監所案糾正案文公布版115041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7日 | 115/04/27 上午 10:42:16 |
| 公告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員警於跨轄追緝毒品通緝犯時,未落實報告及通報程序且輕忽執勤安全,派出所主管亦疏於管控查緝情形;又未善盡謹慎查證之責,誤認某女教師為通緝犯配偶而逕予強押回派出所盤查,且員警於確認該名教師身分人別時,多次出言挑釁與羞辱,復剝奪其聯繫親友之正當法律程序權益。其執法過程涉有諸多不當,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侵害民眾權益甚鉅,嚴重斲傷警察形象,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員警於跨轄追緝毒品通緝犯時,未落實報告及通報程序且輕忽執勤安全,派出所主管亦疏於管控查緝情形;又未善盡謹慎查證之責,誤認某女教師為通緝犯配偶而逕予強押回派出所盤查,且員警於確認該名教師身分人別時,多次出言挑釁與羞辱,復剝奪其聯繫親友之正當法律程序權益。其執法過程涉有諸多不當,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侵害民眾權益甚鉅,嚴重斲傷警察形象,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1930216.pdf)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員警於跨轄追緝毒品通緝犯時,未落實報告及通報程序且輕忽執勤安全,派出所主管亦疏於管控查緝情形;又未善盡謹慎查證之責,誤認某女教師為通緝犯配偶而逕予強押回派出所盤查,且員警於確認該名教師身分人別時,多次出言挑釁與羞辱,復剝奪其聯繫親友之正當法律程序權益。其執法過程涉有諸多不當,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侵害民眾權益甚鉅,嚴重斲傷警察形象,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5內正5.網站公布欄.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4日 | 115/04/24 下午 04:55:28 |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東縣關山鎮關山國民小學。該校於114年間通報其附設幼兒園特幼班教保人員施暴及不當體罰幼生案。惟查該校時任甲校長於同年1月9日親見丙師重摔幼生監視畫面後,同日通報逕填報受傷人數為0,且未列緊急事件,後續更疏未確實查證A童受暴傷勢,僅憑乙師片面說詞,即將傷因歸咎於幼兒自身狀況及環境物品,致家長質疑包庇並延誤送醫驗傷時機,而該案經首次通報後,該校未因特幼生受傷而列為緊急事件,及修正受傷人數,於同年3月14日因媒體報導,方續行通報,並修正為緊急事件,惟受傷人數仍填列為0,清查程序顯有延宕;且校方知悉丙師踢擊、重摔幼兒等施暴行為後,卻未向家長說明細節或提供關鍵錄影,致家長遲至同年2月27日方知真相,嚴重損及幼生就醫權益。甲校長雖以調查期間應予保密為由置辯,惟其作為顯未積極保障法定代理人權利,並損及幼兒受暴後之權益維護,核有嚴重違失案。(115教正4)。 | 公告糾正臺東縣關山鎮關山國民小學。該校於114年間通報其附設幼兒園特幼班教保人員施暴及不當體罰幼生案。惟查該校時任甲校長於同年1月9日親見丙師重摔幼生監視畫面後,同日通報逕填報受傷人數為0,且未列緊急事件,後續更疏未確實查證A童受暴傷勢,僅憑乙師片面說詞,即將傷因歸咎於幼兒自身狀況及環境物品,致家長質疑包庇並延誤送醫驗傷時機,而該案經首次通報後,該校未因特幼生受傷而列為緊急事件,及修正受傷人數,於同年3月14日因媒體報導,方續行通報,並修正為緊急事件,惟受傷人數仍填列為0,清查程序顯有延宕;且校方知悉丙師踢擊、重摔幼兒等施暴行為後,卻未向家長說明細節或提供關鍵錄影,致家長遲至同年2月27日方知真相,嚴重損及幼生就醫權益。甲校長雖以調查期間應予保密為由置辯,惟其作為顯未積極保障法定代理人權利,並損及幼兒受暴後之權益維護,核有嚴重違失案。(115教正4)。(本文下載:1152430179.pdf) | 公告糾正臺東縣關山鎮關山國民小學。該校於114年間通報其附設幼兒園特幼班教保人員施暴及不當體罰幼生案。惟查該校時任甲校長於同年1月9日親見丙師重摔幼生監視畫面後,同日通報逕填報受傷人數為0,且未列緊急事件,後續更疏未確實查證A童受暴傷勢,僅憑乙師片面說詞,即將傷因歸咎於幼兒自身狀況及環境物品,致家長質疑包庇並延誤送醫驗傷時機,而該案經首次通報後,該校未因特幼生受傷而列為緊急事件,及修正受傷人數,於同年3月14日因媒體報導,方續行通報,並修正為緊急事件,惟受傷人數仍填列為0,清查程序顯有延宕;且校方知悉丙師踢擊、重摔幼兒等施暴行為後,卻未向家長說明細節或提供關鍵錄影,致家長遲至同年2月27日方知真相,嚴重損及幼生就醫權益。甲校長雖以調查期間應予保密為由置辯,惟其作為顯未積極保障法定代理人權利,並損及幼兒受暴後之權益維護,核有嚴重違失案。(115教正4)。(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告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4日 | 115/04/24 下午 03:59:57 |
| 公告 | 公告115年4月1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及115年4月16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4月1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及115年4月16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263.pdf) | 公告115年4月1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及115年4月16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126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3日 | 115/04/23 上午 10:53:21 |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辦理「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新(擴)建工程中長程個案計畫」,怠於修正計畫,且工程未能如期如質完成,致計畫紓解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等預期效益遲遲無法達成,亦尚無法成為國內首座智慧監獄,難以提升我國矯正及人權形象。又,法務部矯正署亦未善盡督導該監之責,均核有怠失。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辦理「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新(擴)建工程中長程個案計畫」,怠於修正計畫,且工程未能如期如質完成,致計畫紓解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等預期效益遲遲無法達成,亦尚無法成為國內首座智慧監獄,難以提升我國矯正及人權形象。又,法務部矯正署亦未善盡督導該監之責,均核有怠失。(本文下載:1152630145.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辦理「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新(擴)建工程中長程個案計畫」,怠於修正計畫,且工程未能如期如質完成,致計畫紓解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等預期效益遲遲無法達成,亦尚無法成為國內首座智慧監獄,難以提升我國矯正及人權形象。又,法務部矯正署亦未善盡督導該監之責,均核有怠失。(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1日 | 115/04/21 下午 03:20:18 |
| 公告 | 糾正臺東縣政府、臺東縣武陵國民小學(下稱武陵國小)及臺東縣立豐田國民中學(下稱豐田國中)。武陵國小113年間辦理第113001號校園性別事件,有「調查人員不具專業資格」「以學校承辦人擔任調查工作」「調查人員未迴避後續學生輔導工作」「未保全證據,逕命家長學生刪除影像」「調查結果未依法通知當事人」等違法情事;臺東縣政府詎一再宣稱武陵國小並無違失云云,直至監察院取得關鍵證詞後,該府始積極釐清該校責任,命其重啟調查。又,武陵國小I生遭遇之性別事件,在武陵國小、臺東縣政府警察局、臺東縣政府社會處(下稱社會處)等機關單位間,有不同認定;經監察院介入調查,臺東縣政府教育處(下稱教育處)坦承過去未接觸過警政端資料,且I生曾於113年4月30日自述遭受性侵害,係社會處獲報並查處在案,惟社會處並未通知教育處,故教育處遲至114年12月5日,才轉知武陵國小補辦校安通報並續處。核臺東縣政府行政監督鬆散,業務橫向聯繫機制失靈,難辭違失之咎。另,豐田國中調查處理該校足球隊教練體罰事件,以「要確認家長是否撤案及是否同意學生轉學」為由,延宕審議調查報告,且曾擬以「停聘」取代「解聘」而違反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實屬不當案。(115教正6)。 | 糾正臺東縣政府、臺東縣武陵國民小學(下稱武陵國小)及臺東縣立豐田國民中學(下稱豐田國中)。武陵國小113年間辦理第113001號校園性別事件,有「調查人員不具專業資格」「以學校承辦人擔任調查工作」「調查人員未迴避後續學生輔導工作」「未保全證據,逕命家長學生刪除影像」「調查結果未依法通知當事人」等違法情事;臺東縣政府詎一再宣稱武陵國小並無違失云云,直至監察院取得關鍵證詞後,該府始積極釐清該校責任,命其重啟調查。又,武陵國小I生遭遇之性別事件,在武陵國小、臺東縣政府警察局、臺東縣政府社會處(下稱社會處)等機關單位間,有不同認定;經監察院介入調查,臺東縣政府教育處(下稱教育處)坦承過去未接觸過警政端資料,且I生曾於113年4月30日自述遭受性侵害,係社會處獲報並查處在案,惟社會處並未通知教育處,故教育處遲至114年12月5日,才轉知武陵國小補辦校安通報並續處。核臺東縣政府行政監督鬆散,業務橫向聯繫機制失靈,難辭違失之咎。另,豐田國中調查處理該校足球隊教練體罰事件,以「要確認家長是否撤案及是否同意學生轉學」為由,延宕審議調查報告,且曾擬以「停聘」取代「解聘」而違反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實屬不當案。(115教正6)。(本文下載:1152430182.pdf) | 糾正臺東縣政府、臺東縣武陵國民小學(下稱武陵國小)及臺東縣立豐田國民中學(下稱豐田國中)。武陵國小113年間辦理第113001號校園性別事件,有「調查人員不具專業資格」「以學校承辦人擔任調查工作」「調查人員未迴避後續學生輔導工作」「未保全證據,逕命家長學生刪除影像」「調查結果未依法通知當事人」等違法情事;臺東縣政府詎一再宣稱武陵國小並無違失云云,直至監察院取得關鍵證詞後,該府始積極釐清該校責任,命其重啟調查。又,武陵國小I生遭遇之性別事件,在武陵國小、臺東縣政府警察局、臺東縣政府社會處(下稱社會處)等機關單位間,有不同認定;經監察院介入調查,臺東縣政府教育處(下稱教育處)坦承過去未接觸過警政端資料,且I生曾於113年4月30日自述遭受性侵害,係社會處獲報並查處在案,惟社會處並未通知教育處,故教育處遲至114年12月5日,才轉知武陵國小補辦校安通報並續處。核臺東縣政府行政監督鬆散,業務橫向聯繫機制失靈,難辭違失之咎。另,豐田國中調查處理該校足球隊教練體罰事件,以「要確認家長是否撤案及是否同意學生轉學」為由,延宕審議調查報告,且曾擬以「停聘」取代「解聘」而違反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實屬不當案。(115教正6)。(附件下載:糾正案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0日 | 115/04/20 上午 11:43:38 |
| 公告 | 公告糾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賴姓前分局長長期收受廠商賄賂高達823萬元,洩漏採購機密並護航廠商圍標,且高公局長期以「工程契約包裹勞務需求」,使廠商派駐人員得以進駐機關,甚至淪為賴員處理鉅額不法賄款之工具,內部監督機制形同虛設;又採購底價核定權力過度集中於首長一人,缺乏客觀審議與覆核機制,致賴員得以肆意洩漏及墊高底價圖利特定廠商;另高公局面對賴員涉犯貪瀆重罪,不僅輕縱僅記一大過,復消極不行使先行停職權限,反率准其復職並派任簡任要職,嚴重打擊士氣並損害政府廉潔信譽,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賴姓前分局長長期收受廠商賄賂高達823萬元,洩漏採購機密並護航廠商圍標,且高公局長期以「工程契約包裹勞務需求」,使廠商派駐人員得以進駐機關,甚至淪為賴員處理鉅額不法賄款之工具,內部監督機制形同虛設;又採購底價核定權力過度集中於首長一人,缺乏客觀審議與覆核機制,致賴員得以肆意洩漏及墊高底價圖利特定廠商;另高公局面對賴員涉犯貪瀆重罪,不僅輕縱僅記一大過,復消極不行使先行停職權限,反率准其復職並派任簡任要職,嚴重打擊士氣並損害政府廉潔信譽,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530085.pdf) | 公告糾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賴姓前分局長長期收受廠商賄賂高達823萬元,洩漏採購機密並護航廠商圍標,且高公局長期以「工程契約包裹勞務需求」,使廠商派駐人員得以進駐機關,甚至淪為賴員處理鉅額不法賄款之工具,內部監督機制形同虛設;又採購底價核定權力過度集中於首長一人,缺乏客觀審議與覆核機制,致賴員得以肆意洩漏及墊高底價圖利特定廠商;另高公局面對賴員涉犯貪瀆重罪,不僅輕縱僅記一大過,復消極不行使先行停職權限,反率准其復職並派任簡任要職,嚴重打擊士氣並損害政府廉潔信譽,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52530085發文附件.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17日 | 115/04/17 上午 10:53:52 |
| 公告 | 公告115年4月2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及同年月9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4月2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及同年月9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163.pdf) | 公告115年4月2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及同年月9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116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16日 | 115/04/16 下午 03:34:45 |
| 公告 | 公告糾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出租案件時,未具體審查申請人是否為真正且持續之實際使用者,縱屬82年7月21日以後始繼受取得地上物者,仍容許換約續租,並據以申請讓售,形同得透過交易取得承租及承購資格,規避公開程序,衍生承租權商品化及「先占、再租、後買」等不合理現象,影響國有財產處分之正當性與公平性,核有未當案。(115財正5) | 公告糾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出租案件時,未具體審查申請人是否為真正且持續之實際使用者,縱屬82年7月21日以後始繼受取得地上物者,仍容許換約續租,並據以申請讓售,形同得透過交易取得承租及承購資格,規避公開程序,衍生承租權商品化及「先占、再租、後買」等不合理現象,影響國有財產處分之正當性與公平性,核有未當案。(115財正5)(本文下載:1152230178.pdf) | 公告糾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出租案件時,未具體審查申請人是否為真正且持續之實際使用者,縱屬82年7月21日以後始繼受取得地上物者,仍容許換約續租,並據以申請讓售,形同得透過交易取得承租及承購資格,規避公開程序,衍生承租權商品化及「先占、再租、後買」等不合理現象,影響國有財產處分之正當性與公平性,核有未當案。(115財正5)(附件下載:8.糾正案文_國有土地分割出售-上網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16日 | 115/04/16 下午 02:32:10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吳振中於擔任屏東縣竹田鄉第19屆鄉長期間,利用其對於屏東縣竹田鄉公所清潔隊員之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期約及收受賄賂作為錄取謝○洋為清潔隊員之對價;復基於騰挪職缺以安排特定人選之意圖,威逼下屬製作不實考核結果以解僱時任4名清潔隊員,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吳振中於擔任屏東縣竹田鄉第19屆鄉長期間,利用其對於屏東縣竹田鄉公所清潔隊員之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期約及收受賄賂作為錄取謝○洋為清潔隊員之對價;復基於騰挪職缺以安排特定人選之意圖,威逼下屬製作不實考核結果以解僱時任4名清潔隊員,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1333.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吳振中於擔任屏東縣竹田鄉第19屆鄉長期間,利用其對於屏東縣竹田鄉公所清潔隊員之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期約及收受賄賂作為錄取謝○洋為清潔隊員之對價;復基於騰挪職缺以安排特定人選之意圖,威逼下屬製作不實考核結果以解僱時任4名清潔隊員,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吳振中於擔任屏東縣竹田鄉第19屆鄉長期間,利用其對於屏東縣竹田鄉公所清潔隊員之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期約及收受賄賂作為錄取謝○洋為清潔隊員之對價;復基於騰挪職缺以安排特定人選之意圖,威逼下屬製作不實考核結果以解僱時任4名清潔隊員,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9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16日 | 115/04/16 上午 10:34:25 |
| 公告 | 公告糾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下同)108年進行「M11001煉製事業部大林廠增產0.3wt%超低硫燃料油及改質瀝青生產中心投資計畫」(下稱本計畫)可行性研究,規劃以新臺幣(下同)70.18億餘元辦理,該公司於基本設計完成後,未妥為因應營建工程物價指數飆漲、未向董事會說明超出預算來源如何籌措、未報經濟部修正計畫,即任由區外工程決標,預算增幅達63.98%;另於新冠疫情期間,亦未見實際因應措施,歷經長達2年、十餘次修正計畫會議始核定停辦本計畫,實際損失高達2.795億元,未記取本院前於108年及110年就相關投資欠缺警覺性或停辦造成損失,糾正及函請檢討改進經驗等情,均核有疏失案。(115財正3) | 公告糾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下同)108年進行「M11001煉製事業部大林廠增產0.3wt%超低硫燃料油及改質瀝青生產中心投資計畫」(下稱本計畫)可行性研究,規劃以新臺幣(下同)70.18億餘元辦理,該公司於基本設計完成後,未妥為因應營建工程物價指數飆漲、未向董事會說明超出預算來源如何籌措、未報經濟部修正計畫,即任由區外工程決標,預算增幅達63.98%;另於新冠疫情期間,亦未見實際因應措施,歷經長達2年、十餘次修正計畫會議始核定停辦本計畫,實際損失高達2.795億元,未記取本院前於108年及110年就相關投資欠缺警覺性或停辦造成損失,糾正及函請檢討改進經驗等情,均核有疏失案。(115財正3)(本文下載:1152230154.pdf) | 公告糾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下同)108年進行「M11001煉製事業部大林廠增產0.3wt%超低硫燃料油及改質瀝青生產中心投資計畫」(下稱本計畫)可行性研究,規劃以新臺幣(下同)70.18億餘元辦理,該公司於基本設計完成後,未妥為因應營建工程物價指數飆漲、未向董事會說明超出預算來源如何籌措、未報經濟部修正計畫,即任由區外工程決標,預算增幅達63.98%;另於新冠疫情期間,亦未見實際因應措施,歷經長達2年、十餘次修正計畫會議始核定停辦本計畫,實際損失高達2.795億元,未記取本院前於108年及110年就相關投資欠缺警覺性或停辦造成損失,糾正及函請檢討改進經驗等情,均核有疏失案。(115財正3)(附件下載:中油大林廠案糾正案文-經濟部0408.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14日 | 115/04/14 下午 01:46:42 |
| 公告 | 公告糾正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漁港建設工程已歷10年,農業部與經濟部共計補助超過新臺幣(下同)34億元,供該府同時執行漁港工程及離岸風電運維基地工程,惟未依行政院核定「可開港營運」意旨,以多項理由拖延辦理開港,甚至運維基地完工驗收迄今已逾1年9個月仍未啟用,肇致政府投資數十億元公帑未能發揮應有效能,嚴重影響政府再生能源離岸風電運維政策執行,猶如蚊子港及閒置設施等情,確有違失案。(115財正4) | 公告糾正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漁港建設工程已歷10年,農業部與經濟部共計補助超過新臺幣(下同)34億元,供該府同時執行漁港工程及離岸風電運維基地工程,惟未依行政院核定「可開港營運」意旨,以多項理由拖延辦理開港,甚至運維基地完工驗收迄今已逾1年9個月仍未啟用,肇致政府投資數十億元公帑未能發揮應有效能,嚴重影響政府再生能源離岸風電運維政策執行,猶如蚊子港及閒置設施等情,確有違失案。(115財正4)(本文下載:1152230144.pdf) | 公告糾正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漁港建設工程已歷10年,農業部與經濟部共計補助超過新臺幣(下同)34億元,供該府同時執行漁港工程及離岸風電運維基地工程,惟未依行政院核定「可開港營運」意旨,以多項理由拖延辦理開港,甚至運維基地完工驗收迄今已逾1年9個月仍未啟用,肇致政府投資數十億元公帑未能發揮應有效能,嚴重影響政府再生能源離岸風電運維政策執行,猶如蚊子港及閒置設施等情,確有違失案。(115財正4)(附件下載:彰化漁港案糾正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14日 | 115/04/14 下午 01:46:18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就被彈劾人彰化縣竹塘鄉鄉長蔡碩任、彰化縣竹塘鄉公所民政課課長紀松村,於任職期間辦理太陽能光電標租案圖利特定廠商;另被彈劾人雲林縣二崙鄉鄉長鍾東榮,於任職期間辦理太陽能光電標租案收賄圖利特定廠商,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就被彈劾人彰化縣竹塘鄉鄉長蔡碩任、彰化縣竹塘鄉公所民政課課長紀松村,於任職期間辦理太陽能光電標租案圖利特定廠商;另被彈劾人雲林縣二崙鄉鄉長鍾東榮,於任職期間辦理太陽能光電標租案收賄圖利特定廠商,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1285.pdf)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就被彈劾人彰化縣竹塘鄉鄉長蔡碩任、彰化縣竹塘鄉公所民政課課長紀松村,於任職期間辦理太陽能光電標租案圖利特定廠商;另被彈劾人雲林縣二崙鄉鄉長鍾東榮,於任職期間辦理太陽能光電標租案收賄圖利特定廠商,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就被彈劾人彰化縣竹塘鄉鄉長蔡碩任、彰化縣竹塘鄉公所民政課課長紀松村,於任職期間辦理太陽能光電標租案圖利特定廠商;另被彈劾人雲林縣二崙鄉鄉長鍾東榮,於任職期間辦理太陽能光電標租案收賄圖利特定廠商,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8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10日 | 115/04/10 下午 02:17:00 |
| 公告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甲國民小學。有關該校於112年3月及5月經檢舉,分別知悉各有2名男性學生遭行為人男教師(下稱蘇師)為不當行為,竟認為學生「無心生畏懼」而未命蘇師請假或暫時予以停聘,輕忽師生權勢不對等關係,亦未考量兒童性侵害案件之特殊性,以致蘇師遭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後逾3個月期間,仍在校任教,未完全阻絕與學生接觸之機會;又因蘇師遭羈押禁見,致遲至隔年始完成部分調查報告,已逾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之調查期限;對於拒絕受訪之受害學生,僅簽署權利義務告知書,卻未進行調查,未依現有事實釐清及提出調查報告,即予結案;對於蘇師長期課後獨自接觸男學生,缺乏警覺,且社團巡堂及監督管理機制闕如,肇致未發現蘇師長達十餘年對二十餘名學生之嚴重犯行,且曾有學生反映,卻未依法即時通報及調查。以上各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怠未督導甲國民小學掌握調查處理進度,確實糾正學校,對性別事件通報與處理機制,監督失靈,貽誤案件處理時機,顯有監督不周之責,影響受害學生權益甚明,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甲國民小學均有怠失案。(115教正2)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甲國民小學。有關該校於112年3月及5月經檢舉,分別知悉各有2名男性學生遭行為人男教師(下稱蘇師)為不當行為,竟認為學生「無心生畏懼」而未命蘇師請假或暫時予以停聘,輕忽師生權勢不對等關係,亦未考量兒童性侵害案件之特殊性,以致蘇師遭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後逾3個月期間,仍在校任教,未完全阻絕與學生接觸之機會;又因蘇師遭羈押禁見,致遲至隔年始完成部分調查報告,已逾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之調查期限;對於拒絕受訪之受害學生,僅簽署權利義務告知書,卻未進行調查,未依現有事實釐清及提出調查報告,即予結案;對於蘇師長期課後獨自接觸男學生,缺乏警覺,且社團巡堂及監督管理機制闕如,肇致未發現蘇師長達十餘年對二十餘名學生之嚴重犯行,且曾有學生反映,卻未依法即時通報及調查。以上各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怠未督導甲國民小學掌握調查處理進度,確實糾正學校,對性別事件通報與處理機制,監督失靈,貽誤案件處理時機,顯有監督不周之責,影響受害學生權益甚明,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甲國民小學均有怠失案。(115教正2)(本文下載:1152430145.pdf)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甲國民小學。有關該校於112年3月及5月經檢舉,分別知悉各有2名男性學生遭行為人男教師(下稱蘇師)為不當行為,竟認為學生「無心生畏懼」而未命蘇師請假或暫時予以停聘,輕忽師生權勢不對等關係,亦未考量兒童性侵害案件之特殊性,以致蘇師遭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後逾3個月期間,仍在校任教,未完全阻絕與學生接觸之機會;又因蘇師遭羈押禁見,致遲至隔年始完成部分調查報告,已逾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之調查期限;對於拒絕受訪之受害學生,僅簽署權利義務告知書,卻未進行調查,未依現有事實釐清及提出調查報告,即予結案;對於蘇師長期課後獨自接觸男學生,缺乏警覺,且社團巡堂及監督管理機制闕如,肇致未發現蘇師長達十餘年對二十餘名學生之嚴重犯行,且曾有學生反映,卻未依法即時通報及調查。以上各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怠未督導甲國民小學掌握調查處理進度,確實糾正學校,對性別事件通報與處理機制,監督失靈,貽誤案件處理時機,顯有監督不周之責,影響受害學生權益甚明,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甲國民小學均有怠失案。(115教正2)(附件下載:附件-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09日 | 115/04/09 下午 02:06:32 |
| 公告 | 公告115年3月2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3月2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050.pdf) | 公告115年3月2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105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01日 | 115/04/01 下午 03:27:51 |
| 公告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辦理所轄兒少保護案件,針對具有藥癮背景之高風險家庭,未能落實社會安全網「一主責、多協力」跨網絡資訊共享與實質處遇。該府早於113年2月處遇甲童時,即知悉照顧者宋女與陳男均為毒品列管人口,卻未依規定將藥癮議題納入個案計畫,亦未與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或司法單位建立聯繫,致使衛政與社政橫向協處機制失靈,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之國家積極保護義務。復於同年4月乙童疑似受虐通報時,該府不僅因天災與連假延遲派案,更於分流評估時嚴重忽略照顧者藥癮風險,且未依作業程序尋求「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專業研判,輕率判定為非緊急案件,導致乙童隨即受虐不治。嗣後宋女懷孕至產下丙童期間,該府雖已知悉宋女極度不適任親職並提起獨立告訴,卻仍未能落實產前預警,且於丙童出生後,無視照顧者之複合性風險,率爾簽署安全計畫並將丙童置於高風險環境,甚至在失聯後未積極啟動查找機制,終致丙童亦不幸遭虐死亡,顯見該府自調查、評估至處遇計畫執行均有重大疏漏,未能踐行《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生存及發展權之意旨,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辦理所轄兒少保護案件,針對具有藥癮背景之高風險家庭,未能落實社會安全網「一主責、多協力」跨網絡資訊共享與實質處遇。該府早於113年2月處遇甲童時,即知悉照顧者宋女與陳男均為毒品列管人口,卻未依規定將藥癮議題納入個案計畫,亦未與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或司法單位建立聯繫,致使衛政與社政橫向協處機制失靈,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之國家積極保護義務。復於同年4月乙童疑似受虐通報時,該府不僅因天災與連假延遲派案,更於分流評估時嚴重忽略照顧者藥癮風險,且未依作業程序尋求「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專業研判,輕率判定為非緊急案件,導致乙童隨即受虐不治。嗣後宋女懷孕至產下丙童期間,該府雖已知悉宋女極度不適任親職並提起獨立告訴,卻仍未能落實產前預警,且於丙童出生後,無視照顧者之複合性風險,率爾簽署安全計畫並將丙童置於高風險環境,甚至在失聯後未積極啟動查找機制,終致丙童亦不幸遭虐死亡,顯見該府自調查、評估至處遇計畫執行均有重大疏漏,未能踐行《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生存及發展權之意旨,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4330152.pdf)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辦理所轄兒少保護案件,針對具有藥癮背景之高風險家庭,未能落實社會安全網「一主責、多協力」跨網絡資訊共享與實質處遇。該府早於113年2月處遇甲童時,即知悉照顧者宋女與陳男均為毒品列管人口,卻未依規定將藥癮議題納入個案計畫,亦未與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或司法單位建立聯繫,致使衛政與社政橫向協處機制失靈,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之國家積極保護義務。復於同年4月乙童疑似受虐通報時,該府不僅因天災與連假延遲派案,更於分流評估時嚴重忽略照顧者藥癮風險,且未依作業程序尋求「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專業研判,輕率判定為非緊急案件,導致乙童隨即受虐不治。嗣後宋女懷孕至產下丙童期間,該府雖已知悉宋女極度不適任親職並提起獨立告訴,卻仍未能落實產前預警,且於丙童出生後,無視照顧者之複合性風險,率爾簽署安全計畫並將丙童置於高風險環境,甚至在失聯後未積極啟動查找機制,終致丙童亦不幸遭虐死亡,顯見該府自調查、評估至處遇計畫執行均有重大疏漏,未能踐行《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生存及發展權之意旨,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花蓮兒虐案-糾正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23日 | 115/03/23 下午 03:51:22 |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前處長張應當涉嫌長期性騷擾女性員工,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於性騷擾事件調查過程中,竟讓被害人於該局內公共空間排隊等候訪談,甚至有相關訪談紀錄外包給廠商打字,僅圖便宜行事,實有造成其等二度傷害之虞,顯未審慎顧及被害人之感受及隱私保護;另該局人事室於被害人甲女於普通傷病假用罄惟仍有休養需求之際,卻未進一步衡酌性騷擾事件對甲女造成之創傷,積極協助其評估依勞工請假規則以事假充抵或申請留職停薪之可行性,其支持作為流於最低限度,難謂切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之意旨。又勞動部業整合各地方主管機關提供工作場所性騷擾被害人運用之相關資源,詎臺中市政府卻未於本案中妥為運用,僅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一般性服務資訊,無異捨近求遠,使既有資源未能有效傳遞、媒介及發揮作用,任令被害人僅能自力救濟尋求創傷輔導與法律扶助資源,使中央補助機制形同虛設,難認已落實保障被害人之意旨,以上作為皆核有不當及怠失。另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依法負有後續整合、協調與督導之責。惟查,該局未積極統籌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現有資源並適時提供予性騷擾被害人,致糾正及補救措施未能即時銜接。以上各節,均核有嚴重怠失案。 | 公告糾正: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前處長張應當涉嫌長期性騷擾女性員工,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於性騷擾事件調查過程中,竟讓被害人於該局內公共空間排隊等候訪談,甚至有相關訪談紀錄外包給廠商打字,僅圖便宜行事,實有造成其等二度傷害之虞,顯未審慎顧及被害人之感受及隱私保護;另該局人事室於被害人甲女於普通傷病假用罄惟仍有休養需求之際,卻未進一步衡酌性騷擾事件對甲女造成之創傷,積極協助其評估依勞工請假規則以事假充抵或申請留職停薪之可行性,其支持作為流於最低限度,難謂切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之意旨。又勞動部業整合各地方主管機關提供工作場所性騷擾被害人運用之相關資源,詎臺中市政府卻未於本案中妥為運用,僅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一般性服務資訊,無異捨近求遠,使既有資源未能有效傳遞、媒介及發揮作用,任令被害人僅能自力救濟尋求創傷輔導與法律扶助資源,使中央補助機制形同虛設,難認已落實保障被害人之意旨,以上作為皆核有不當及怠失。另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依法負有後續整合、協調與督導之責。惟查,該局未積極統籌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現有資源並適時提供予性騷擾被害人,致糾正及補救措施未能即時銜接。以上各節,均核有嚴重怠失案。(本文下載:1154330148.pdf) | 公告糾正: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前處長張應當涉嫌長期性騷擾女性員工,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於性騷擾事件調查過程中,竟讓被害人於該局內公共空間排隊等候訪談,甚至有相關訪談紀錄外包給廠商打字,僅圖便宜行事,實有造成其等二度傷害之虞,顯未審慎顧及被害人之感受及隱私保護;另該局人事室於被害人甲女於普通傷病假用罄惟仍有休養需求之際,卻未進一步衡酌性騷擾事件對甲女造成之創傷,積極協助其評估依勞工請假規則以事假充抵或申請留職停薪之可行性,其支持作為流於最低限度,難謂切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之意旨。又勞動部業整合各地方主管機關提供工作場所性騷擾被害人運用之相關資源,詎臺中市政府卻未於本案中妥為運用,僅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一般性服務資訊,無異捨近求遠,使既有資源未能有效傳遞、媒介及發揮作用,任令被害人僅能自力救濟尋求創傷輔導與法律扶助資源,使中央補助機制形同虛設,難認已落實保障被害人之意旨,以上作為皆核有不當及怠失。另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依法負有後續整合、協調與督導之責。惟查,該局未積極統籌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現有資源並適時提供予性騷擾被害人,致糾正及補救措施未能即時銜接。以上各節,均核有嚴重怠失案。(附件下載:張應當案糾正案文(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23日 | 115/03/23 上午 10:45:54 |
| 公告 | 公告115年2月2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2月2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0917.pdf) | 公告115年2月2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0917.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19日 | 115/03/19 下午 05:01:39 |
| 公告 | 公告115年3月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3月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0907.pdf) | 公告115年3月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0907.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19日 | 115/03/19 下午 05:00:29 |
| 公告 | 公告糾正南投縣立日新國民中學調查認定其資深教師黃○○長期嚴重體罰及班級經營不當屬實,惟該校調查處理期間核予黃師逾4個月之事假,未能及時審酌黃師涉案情節輕重而依法改核停聘處置,難認妥盡保障被害學生受教權益。南投縣政府對於該校113年8月9日起函報解聘黃師一案,予以3次退回,持續要求該校說明卻未能積極輔導該校儘速精準補正調查瑕疵,另因該府平日疏於督處學校教師會業務,復令此解聘案衍生「廢止日新國中教師會以補正該校教評會成員資格」之案外案,影響黃師解聘案之審議,均導致黃師體罰行為經查證屬實後,詎已逾1年3個月仍停留在支領半薪、停聘之狀態,該府審議黃師解聘案嚴重延宕,實難辭其咎。核南投縣政府及其所屬日新國民中學所為,迄今無從回應本案學生蒙受之傷害,已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均有未當案。(115教正3)。 | 公告糾正南投縣立日新國民中學調查認定其資深教師黃○○長期嚴重體罰及班級經營不當屬實,惟該校調查處理期間核予黃師逾4個月之事假,未能及時審酌黃師涉案情節輕重而依法改核停聘處置,難認妥盡保障被害學生受教權益。南投縣政府對於該校113年8月9日起函報解聘黃師一案,予以3次退回,持續要求該校說明卻未能積極輔導該校儘速精準補正調查瑕疵,另因該府平日疏於督處學校教師會業務,復令此解聘案衍生「廢止日新國中教師會以補正該校教評會成員資格」之案外案,影響黃師解聘案之審議,均導致黃師體罰行為經查證屬實後,詎已逾1年3個月仍停留在支領半薪、停聘之狀態,該府審議黃師解聘案嚴重延宕,實難辭其咎。核南投縣政府及其所屬日新國民中學所為,迄今無從回應本案學生蒙受之傷害,已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均有未當案。(115教正3)。(本文下載:1152430121.pdf) | 公告糾正南投縣立日新國民中學調查認定其資深教師黃○○長期嚴重體罰及班級經營不當屬實,惟該校調查處理期間核予黃師逾4個月之事假,未能及時審酌黃師涉案情節輕重而依法改核停聘處置,難認妥盡保障被害學生受教權益。南投縣政府對於該校113年8月9日起函報解聘黃師一案,予以3次退回,持續要求該校說明卻未能積極輔導該校儘速精準補正調查瑕疵,另因該府平日疏於督處學校教師會業務,復令此解聘案衍生「廢止日新國中教師會以補正該校教評會成員資格」之案外案,影響黃師解聘案之審議,均導致黃師體罰行為經查證屬實後,詎已逾1年3個月仍停留在支領半薪、停聘之狀態,該府審議黃師解聘案嚴重延宕,實難辭其咎。核南投縣政府及其所屬日新國民中學所為,迄今無從回應本案學生蒙受之傷害,已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均有未當案。(115教正3)。(附件下載:糾正案文-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16日 | 115/03/16 下午 02:26:33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葉宜津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前分局長賴榮俊,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之權力與機會,收受廠商賄賂共計新臺幣823萬元,並違背職務洩漏採購秘密資訊,及利用廠商派駐人員處理私人款項;另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隱匿不法所得。其行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所定清廉、誠信及不得假借權力圖利等義務,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葉宜津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前分局長賴榮俊,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之權力與機會,收受廠商賄賂共計新臺幣823萬元,並違背職務洩漏採購秘密資訊,及利用廠商派駐人員處理私人款項;另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隱匿不法所得。其行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所定清廉、誠信及不得假借權力圖利等義務,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0864.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葉宜津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前分局長賴榮俊,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之權力與機會,收受廠商賄賂共計新臺幣823萬元,並違背職務洩漏採購秘密資訊,及利用廠商派駐人員處理私人款項;另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隱匿不法所得。其行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所定清廉、誠信及不得假借權力圖利等義務,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葉宜津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前分局長賴榮俊,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之權力與機會,收受廠商賄賂共計新臺幣823萬元,並違背職務洩漏採購秘密資訊,及利用廠商派駐人員處理私人款項;另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隱匿不法所得。其行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所定清廉、誠信及不得假借權力圖利等義務,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7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12日 | 115/03/12 下午 04:35:45 |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中市政府坐視非洲豬瘟案例場斃死豬數量已遠超過化製量警示標準,貽誤防疫先機;長期怠於落實畜牧場生物安全及防疫輔導,又於國軍協助清消之關鍵時刻,擅赴案例場擾動;疫情調查資料反覆不一甚至錯誤;未依規定稽查廚餘高溫蒸煮情形,致生防疫禍端;以露天挖坑方式堆置廚餘,臭味四逸、民怨迭起。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緊急防疫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21億餘元,重創我國養豬產業及內需市場,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中市政府坐視非洲豬瘟案例場斃死豬數量已遠超過化製量警示標準,貽誤防疫先機;長期怠於落實畜牧場生物安全及防疫輔導,又於國軍協助清消之關鍵時刻,擅赴案例場擾動;疫情調查資料反覆不一甚至錯誤;未依規定稽查廚餘高溫蒸煮情形,致生防疫禍端;以露天挖坑方式堆置廚餘,臭味四逸、民怨迭起。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緊急防疫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21億餘元,重創我國養豬產業及內需市場,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230101.pdf) | 公告糾正臺中市政府坐視非洲豬瘟案例場斃死豬數量已遠超過化製量警示標準,貽誤防疫先機;長期怠於落實畜牧場生物安全及防疫輔導,又於國軍協助清消之關鍵時刻,擅赴案例場擾動;疫情調查資料反覆不一甚至錯誤;未依規定稽查廚餘高溫蒸煮情形,致生防疫禍端;以露天挖坑方式堆置廚餘,臭味四逸、民怨迭起。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緊急防疫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21億餘元,重創我國養豬產業及內需市場,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52200014非洲豬瘟案糾正案文-行政院及公布欄.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09日 | 115/03/09 下午 03:32:17 |
| 公告 | 公告召募本院115年度古蹟導覽志願服務者(日語專長)。 | 公告召募本院115年度古蹟導覽志願服務者(日語專長)。(本文下載:1154030147.pdf) | 公告召募本院115年度古蹟導覽志願服務者(日語專長)。(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度古蹟導覽志願服務者召募計畫.doc)公告召募本院115年度古蹟導覽志願服務者(日語專長)。(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度古蹟導覽志願服務者報名表.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06日 | 115/03/06 下午 04:56:47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趙永清就雲林縣崙背鄉公所秘書廖坤猛於110年3月13日酒後駕車,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卻隱匿未於行為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且不知悔改,嗣於114年2月8日再度酒後駕車涉犯刑事不法,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規定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之旨,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趙永清就雲林縣崙背鄉公所秘書廖坤猛於110年3月13日酒後駕車,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卻隱匿未於行為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且不知悔改,嗣於114年2月8日再度酒後駕車涉犯刑事不法,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規定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之旨,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0795.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趙永清就雲林縣崙背鄉公所秘書廖坤猛於110年3月13日酒後駕車,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卻隱匿未於行為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且不知悔改,嗣於114年2月8日再度酒後駕車涉犯刑事不法,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規定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之旨,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6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趙永清就雲林縣崙背鄉公所秘書廖坤猛於110年3月13日酒後駕車,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卻隱匿未於行為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且不知悔改,嗣於114年2月8日再度酒後駕車涉犯刑事不法,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規定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之旨,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6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06日 | 115/03/06 下午 03:28:09 |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未落實性侵害加害人社區監控、風險評估等事項,各權責單位又欠缺橫向聯繫之整體規劃,致兒少性侵加害人出獄後,長期違法開設兒童短期補習班,藉機猥褻多名兒童及拍攝性影像;亦未善盡學生輔導諮商之責,本案受害兒童眾多且橫跨多校,卻遲至事發半年後始函請各校自行檢視輔導機制並調查潛在受害者,錯失事前防治及保護受害兒童先機,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未落實性侵害加害人社區監控、風險評估等事項,各權責單位又欠缺橫向聯繫之整體規劃,致兒少性侵加害人出獄後,長期違法開設兒童短期補習班,藉機猥褻多名兒童及拍攝性影像;亦未善盡學生輔導諮商之責,本案受害兒童眾多且橫跨多校,卻遲至事發半年後始函請各校自行檢視輔導機制並調查潛在受害者,錯失事前防治及保護受害兒童先機,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4330090.pdf)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未落實性侵害加害人社區監控、風險評估等事項,各權責單位又欠缺橫向聯繫之整體規劃,致兒少性侵加害人出獄後,長期違法開設兒童短期補習班,藉機猥褻多名兒童及拍攝性影像;亦未善盡學生輔導諮商之責,本案受害兒童眾多且橫跨多校,卻遲至事發半年後始函請各校自行檢視輔導機制並調查潛在受害者,錯失事前防治及保護受害兒童先機,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土城圍棋班糾正案文(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06日 | 115/03/06 下午 03:08:42 |
| 公告 | 公告糾正,交通部奉示推動日月潭載客船舶電動化,責成該部觀光署與該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及該部航港局(下稱航港局)共同執行,惟101年至114年歷時13年餘,僅22艘柴油船轉換為電動船,遠低於政策目標121艘,自109年連續6年亦無船家申請相關補助;且截至115年1月8日止,實際運行之118艘載客船舶,僅有15艘為電動船,未達13%,以及南投縣政府未依法積極輔導電動船投入班船營運,69艘班船僅有10艘為電動船,致多數旅客無法享有電動船平穩、寧靜之遊湖體驗,須忍受柴油船之引擎聲、臭味及廢氣;又船家向航港局提報116年至118年汰除柴油船需求僅14艘;經濟部亦未明定柴油船禁航期程,復未積極補助及輔導船家汰換柴油船,電動化進度緩慢,均有重大怠失案。(115交正1) | 公告糾正,交通部奉示推動日月潭載客船舶電動化,責成該部觀光署與該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及該部航港局(下稱航港局)共同執行,惟101年至114年歷時13年餘,僅22艘柴油船轉換為電動船,遠低於政策目標121艘,自109年連續6年亦無船家申請相關補助;且截至115年1月8日止,實際運行之118艘載客船舶,僅有15艘為電動船,未達13%,以及南投縣政府未依法積極輔導電動船投入班船營運,69艘班船僅有10艘為電動船,致多數旅客無法享有電動船平穩、寧靜之遊湖體驗,須忍受柴油船之引擎聲、臭味及廢氣;又船家向航港局提報116年至118年汰除柴油船需求僅14艘;經濟部亦未明定柴油船禁航期程,復未積極補助及輔導船家汰換柴油船,電動化進度緩慢,均有重大怠失案。(115交正1)(本文下載:1152530031.pdf) | 公告糾正,交通部奉示推動日月潭載客船舶電動化,責成該部觀光署與該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及該部航港局(下稱航港局)共同執行,惟101年至114年歷時13年餘,僅22艘柴油船轉換為電動船,遠低於政策目標121艘,自109年連續6年亦無船家申請相關補助;且截至115年1月8日止,實際運行之118艘載客船舶,僅有15艘為電動船,未達13%,以及南投縣政府未依法積極輔導電動船投入班船營運,69艘班船僅有10艘為電動船,致多數旅客無法享有電動船平穩、寧靜之遊湖體驗,須忍受柴油船之引擎聲、臭味及廢氣;又船家向航港局提報116年至118年汰除柴油船需求僅14艘;經濟部亦未明定柴油船禁航期程,復未積極補助及輔導船家汰換柴油船,電動化進度緩慢,均有重大怠失案。(115交正1)(附件下載:1152530031發文附件.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06日 | 115/03/06 下午 01:57:43 |
| 公告 | 公告糾正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下稱雪管處)辦理三六九山莊興建工程案,先是未經適當規劃即編列預算,怠於訪價,以低於行情方式編列搬運索道預算;且未檢討招標有關之主要需求部分有欠明確,又未覈實編列預算,導致一再流標;並在變更運輸工具時,未完整調查施工之運輸路徑是否合宜,即規劃擴大規模砍伐高山珍貴樹木;復對廠商在工程施作後自行調整伐採高山樹木等情毫無所悉,亦顯監工管理不善,未能有效落實施工管理,高山林木致遭伐採805株之結果,難謂雪管處辦理本案業考量生態保育之最低干擾策略;因上開多重原因肇致廠商發生履約爭議調解,導致現場形同停工,核其工程風險管理嚴重失當。而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對雪管處辦理索道變更為單軌車道之過程督導不周,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下稱雪管處)辦理三六九山莊興建工程案,先是未經適當規劃即編列預算,怠於訪價,以低於行情方式編列搬運索道預算;且未檢討招標有關之主要需求部分有欠明確,又未覈實編列預算,導致一再流標;並在變更運輸工具時,未完整調查施工之運輸路徑是否合宜,即規劃擴大規模砍伐高山珍貴樹木;復對廠商在工程施作後自行調整伐採高山樹木等情毫無所悉,亦顯監工管理不善,未能有效落實施工管理,高山林木致遭伐採805株之結果,難謂雪管處辦理本案業考量生態保育之最低干擾策略;因上開多重原因肇致廠商發生履約爭議調解,導致現場形同停工,核其工程風險管理嚴重失當。而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對雪管處辦理索道變更為單軌車道之過程督導不周,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1930103.pdf) | 公告糾正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下稱雪管處)辦理三六九山莊興建工程案,先是未經適當規劃即編列預算,怠於訪價,以低於行情方式編列搬運索道預算;且未檢討招標有關之主要需求部分有欠明確,又未覈實編列預算,導致一再流標;並在變更運輸工具時,未完整調查施工之運輸路徑是否合宜,即規劃擴大規模砍伐高山珍貴樹木;復對廠商在工程施作後自行調整伐採高山樹木等情毫無所悉,亦顯監工管理不善,未能有效落實施工管理,高山林木致遭伐採805株之結果,難謂雪管處辦理本案業考量生態保育之最低干擾策略;因上開多重原因肇致廠商發生履約爭議調解,導致現場形同停工,核其工程風險管理嚴重失當。而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對雪管處辦理索道變更為單軌車道之過程督導不周,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三六九山莊重建案糾正案文公告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04日 | 115/03/04 上午 11:46:05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葉宜津就張應當於擔任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處長期間,屢屢濫用其機關首長權勢地位,對該處同仁性騷擾及職場霸凌,造成多名被害人人格、名譽、心理之嚴重侵害,嗣其上級主管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局長葉昭甫獲悉後,亦未善盡其督管之職責,容任張應當之不法行為持續發生至少逾2年,致該處之職場工作環境惡化,而嚴重侵害公務員所應享有「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的基本勞動人權;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葉宜津就張應當於擔任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處長期間,屢屢濫用其機關首長權勢地位,對該處同仁性騷擾及職場霸凌,造成多名被害人人格、名譽、心理之嚴重侵害,嗣其上級主管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局長葉昭甫獲悉後,亦未善盡其督管之職責,容任張應當之不法行為持續發生至少逾2年,致該處之職場工作環境惡化,而嚴重侵害公務員所應享有「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的基本勞動人權;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0598.pdf)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葉宜津就張應當於擔任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處長期間,屢屢濫用其機關首長權勢地位,對該處同仁性騷擾及職場霸凌,造成多名被害人人格、名譽、心理之嚴重侵害,嗣其上級主管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局長葉昭甫獲悉後,亦未善盡其督管之職責,容任張應當之不法行為持續發生至少逾2年,致該處之職場工作環境惡化,而嚴重侵害公務員所應享有「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的基本勞動人權;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5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葉宜津就張應當於擔任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處長期間,屢屢濫用其機關首長權勢地位,對該處同仁性騷擾及職場霸凌,造成多名被害人人格、名譽、心理之嚴重侵害,嗣其上級主管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局長葉昭甫獲悉後,亦未善盡其督管之職責,容任張應當之不法行為持續發生至少逾2年,致該處之職場工作環境惡化,而嚴重侵害公務員所應享有「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的基本勞動人權;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5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2月12日 | 115/02/12 下午 03:16:34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賴振昌就被彈劾人張敬昌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於我國首例非洲豬瘟官方記者會,多次說明疫調資訊反覆不一甚至錯誤,且指揮監督所屬貫徹中央防疫指令不力,致釀擾動案例場烏龍消毒事件;被彈劾人陳宏益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於記者會強調案例場3年來稽查24次均合格,實則自113年3月至114年10月發生非洲豬瘟,僅稽查廚餘2次,復指示以挖坑露天堆肥去化大量廚餘,惟旋遭環境部指正作業方式不符規定;被彈劾人林儒良為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聽取被彈劾人周百俊組長報告案例場豬隻死亡及訪視遭拒後,兩人竟無視斃死豬數量已逾化製警示標準,因循敷衍,貽誤公權力強制採檢先機,禍端暗埋,迨至6日後案例場爆發疫情,關鍵疫調資訊錯漏不一,復發生烏龍消毒事件;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21億餘元之鉅額代價,重創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賴振昌就被彈劾人張敬昌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於我國首例非洲豬瘟官方記者會,多次說明疫調資訊反覆不一甚至錯誤,且指揮監督所屬貫徹中央防疫指令不力,致釀擾動案例場烏龍消毒事件;被彈劾人陳宏益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於記者會強調案例場3年來稽查24次均合格,實則自113年3月至114年10月發生非洲豬瘟,僅稽查廚餘2次,復指示以挖坑露天堆肥去化大量廚餘,惟旋遭環境部指正作業方式不符規定;被彈劾人林儒良為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聽取被彈劾人周百俊組長報告案例場豬隻死亡及訪視遭拒後,兩人竟無視斃死豬數量已逾化製警示標準,因循敷衍,貽誤公權力強制採檢先機,禍端暗埋,迨至6日後案例場爆發疫情,關鍵疫調資訊錯漏不一,復發生烏龍消毒事件;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21億餘元之鉅額代價,重創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0520.pdf) | 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賴振昌就被彈劾人張敬昌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於我國首例非洲豬瘟官方記者會,多次說明疫調資訊反覆不一甚至錯誤,且指揮監督所屬貫徹中央防疫指令不力,致釀擾動案例場烏龍消毒事件;被彈劾人陳宏益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於記者會強調案例場3年來稽查24次均合格,實則自113年3月至114年10月發生非洲豬瘟,僅稽查廚餘2次,復指示以挖坑露天堆肥去化大量廚餘,惟旋遭環境部指正作業方式不符規定;被彈劾人林儒良為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聽取被彈劾人周百俊組長報告案例場豬隻死亡及訪視遭拒後,兩人竟無視斃死豬數量已逾化製警示標準,因循敷衍,貽誤公權力強制採檢先機,禍端暗埋,迨至6日後案例場爆發疫情,關鍵疫調資訊錯漏不一,復發生烏龍消毒事件;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21億餘元之鉅額代價,重創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賴振昌就被彈劾人張敬昌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於我國首例非洲豬瘟官方記者會,多次說明疫調資訊反覆不一甚至錯誤,且指揮監督所屬貫徹中央防疫指令不力,致釀擾動案例場烏龍消毒事件;被彈劾人陳宏益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於記者會強調案例場3年來稽查24次均合格,實則自113年3月至114年10月發生非洲豬瘟,僅稽查廚餘2次,復指示以挖坑露天堆肥去化大量廚餘,惟旋遭環境部指正作業方式不符規定;被彈劾人林儒良為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聽取被彈劾人周百俊組長報告案例場豬隻死亡及訪視遭拒後,兩人竟無視斃死豬數量已逾化製警示標準,因循敷衍,貽誤公權力強制採檢先機,禍端暗埋,迨至6日後案例場爆發疫情,關鍵疫調資訊錯漏不一,復發生烏龍消毒事件;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21億餘元之鉅額代價,重創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4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2月11日 | 115/02/11 上午 11:08:25 |
| 公告 | 公告糾正彰化縣永靖鄉公所109年至111年間辦理光電標租案,時任鄉長竟與光電開發商(即中間人)共謀,向光電廠商收取賄款,作為得標標租案之對價,該公所時任主任秘書依鄉長違法指示接洽開發商,並由開發商提供招標文件及租賃契約等重要資料,作為該公所承辦人員辦理標租案參據使用,並將回饋項目等決標資訊外洩給開發商,再由其轉知投標廠商,使鄉長屬意之廠商順利得標,再藉由開發商收受賄款,嚴重影響政府標租公平性,傷害政府信譽,核有違失乙案。 | 公告糾正彰化縣永靖鄉公所109年至111年間辦理光電標租案,時任鄉長竟與光電開發商(即中間人)共謀,向光電廠商收取賄款,作為得標標租案之對價,該公所時任主任秘書依鄉長違法指示接洽開發商,並由開發商提供招標文件及租賃契約等重要資料,作為該公所承辦人員辦理標租案參據使用,並將回饋項目等決標資訊外洩給開發商,再由其轉知投標廠商,使鄉長屬意之廠商順利得標,再藉由開發商收受賄款,嚴重影響政府標租公平性,傷害政府信譽,核有違失乙案。(本文下載:1152230042.pdf) | 公告糾正彰化縣永靖鄉公所109年至111年間辦理光電標租案,時任鄉長竟與光電開發商(即中間人)共謀,向光電廠商收取賄款,作為得標標租案之對價,該公所時任主任秘書依鄉長違法指示接洽開發商,並由開發商提供招標文件及租賃契約等重要資料,作為該公所承辦人員辦理標租案參據使用,並將回饋項目等決標資訊外洩給開發商,再由其轉知投標廠商,使鄉長屬意之廠商順利得標,再藉由開發商收受賄款,嚴重影響政府標租公平性,傷害政府信譽,核有違失乙案。(附件下載:115財正1-公告(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2月09日 | 115/02/09 下午 02:23:54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陳景峻、林郁容就杜政璋擔任國軍高雄總醫院原岡山分院(現改隸屬於國軍左營總醫院)臨床藥事科藥局主任期間,而為該分院藥品衛材審查委員會委員兼任執行秘書,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允諾多名藥商就渠等所經銷藥品列為原岡山分院之常備品項,並協助某幾項藥品持續留用,另提供該院醫師用藥明細給多名藥商,因而分別收受該等藥商不正款項,總計新臺幣99萬8,900元,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陳景峻、林郁容就杜政璋擔任國軍高雄總醫院原岡山分院(現改隸屬於國軍左營總醫院)臨床藥事科藥局主任期間,而為該分院藥品衛材審查委員會委員兼任執行秘書,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允諾多名藥商就渠等所經銷藥品列為原岡山分院之常備品項,並協助某幾項藥品持續留用,另提供該院醫師用藥明細給多名藥商,因而分別收受該等藥商不正款項,總計新臺幣99萬8,900元,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0499.pdf)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陳景峻、林郁容就杜政璋擔任國軍高雄總醫院原岡山分院(現改隸屬於國軍左營總醫院)臨床藥事科藥局主任期間,而為該分院藥品衛材審查委員會委員兼任執行秘書,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允諾多名藥商就渠等所經銷藥品列為原岡山分院之常備品項,並協助某幾項藥品持續留用,另提供該院醫師用藥明細給多名藥商,因而分別收受該等藥商不正款項,總計新臺幣99萬8,900元,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陳景峻、林郁容就杜政璋擔任國軍高雄總醫院原岡山分院(現改隸屬於國軍左營總醫院)臨床藥事科藥局主任期間,而為該分院藥品衛材審查委員會委員兼任執行秘書,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允諾多名藥商就渠等所經銷藥品列為原岡山分院之常備品項,並協助某幾項藥品持續留用,另提供該院醫師用藥明細給多名藥商,因而分別收受該等藥商不正款項,總計新臺幣99萬8,900元,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3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2月06日 | 115/02/06 下午 02:49:46 |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大醫院(婦產部)未能正視部內性騷擾事件並謹慎妥處,姑息風氣業形成不良組織文化,且於本案中應處失當,致性平案件被害人蒙受二次傷害,所為之相關「禁制處分」復未能落實執行;此外,更查有臺灣大學及臺大醫院長期未能明確劃分同時具教師與醫師雙重職務身分者之行政監督職責、衛福部迄未依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意旨,研提業管法規醫師法、藥師法有關「懲戒/懲處權時效」之修法事宜等情事;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案。 | 公告糾正:臺大醫院(婦產部)未能正視部內性騷擾事件並謹慎妥處,姑息風氣業形成不良組織文化,且於本案中應處失當,致性平案件被害人蒙受二次傷害,所為之相關「禁制處分」復未能落實執行;此外,更查有臺灣大學及臺大醫院長期未能明確劃分同時具教師與醫師雙重職務身分者之行政監督職責、衛福部迄未依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意旨,研提業管法規醫師法、藥師法有關「懲戒/懲處權時效」之修法事宜等情事;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案。(本文下載:1154330048.pdf) | 公告糾正:臺大醫院(婦產部)未能正視部內性騷擾事件並謹慎妥處,姑息風氣業形成不良組織文化,且於本案中應處失當,致性平案件被害人蒙受二次傷害,所為之相關「禁制處分」復未能落實執行;此外,更查有臺灣大學及臺大醫院長期未能明確劃分同時具教師與醫師雙重職務身分者之行政監督職責、衛福部迄未依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意旨,研提業管法規醫師法、藥師法有關「懲戒/懲處權時效」之修法事宜等情事;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案。(附件下載:台大醫院性平案-糾正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2月05日 | 115/02/05 下午 04:24:17 |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竹市警察局未落實查緝取締轄內賭博性電子遊戲場、人事考核及風紀評估失實、職務遷調流於形式,肇致重大風紀案件,案發後又未從嚴追究違失員警及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行政責任;內政部警政署未落實指揮、監督權責,均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新竹市警察局未落實查緝取締轄內賭博性電子遊戲場、人事考核及風紀評估失實、職務遷調流於形式,肇致重大風紀案件,案發後又未從嚴追究違失員警及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行政責任;內政部警政署未落實指揮、監督權責,均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51930055.pdf) | 公告糾正新竹市警察局未落實查緝取締轄內賭博性電子遊戲場、人事考核及風紀評估失實、職務遷調流於形式,肇致重大風紀案件,案發後又未從嚴追究違失員警及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行政責任;內政部警政署未落實指揮、監督權責,均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發文版--糾正案文-澎湖縣望安鄉長案(內族).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1月30日 | 115/01/30 上午 10:40:17 |
| 公告 | 公告糾正澎湖縣望安鄉公所,於辦理國防部空軍睦鄰經費補助款項下之「公益支出計畫」時,假借辦理村民座談會等公益活動名義,要求商家配合,詐取財物及購辦公用物品浮報價額數量,將款項不當用於贊助廟會活動、支應鄉長個人開銷及清償私人債務,甚或以寄款方式供鄉長日後花用,顯見望安鄉公所對於經費核銷管控機制已完全失靈,恣意妄為,漠視法紀,嚴重斲傷機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澎湖縣望安鄉公所,於辦理國防部空軍睦鄰經費補助款項下之「公益支出計畫」時,假借辦理村民座談會等公益活動名義,要求商家配合,詐取財物及購辦公用物品浮報價額數量,將款項不當用於贊助廟會活動、支應鄉長個人開銷及清償私人債務,甚或以寄款方式供鄉長日後花用,顯見望安鄉公所對於經費核銷管控機制已完全失靈,恣意妄為,漠視法紀,嚴重斲傷機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51930051.pdf) | 公告糾正澎湖縣望安鄉公所,於辦理國防部空軍睦鄰經費補助款項下之「公益支出計畫」時,假借辦理村民座談會等公益活動名義,要求商家配合,詐取財物及購辦公用物品浮報價額數量,將款項不當用於贊助廟會活動、支應鄉長個人開銷及清償私人債務,甚或以寄款方式供鄉長日後花用,顯見望安鄉公所對於經費核銷管控機制已完全失靈,恣意妄為,漠視法紀,嚴重斲傷機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發文版--糾正案文-澎湖縣望安鄉長案(內族).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1月30日 | 115/01/30 上午 10:39:17 |
| 公告 | 公告糾正林明佐(現改名為林康承)於110年8月24日起至113年5月間,先後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之期間,長期與博弈集團人士交往關係密切且複雜,未保持公務應有分際,並接受其餽贈不正當財物及利益,致林員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然刑事局及臺中市警局對於林員任職期間遭博弈集團人士滲透利用、蒐集偵查情資等違失情狀竟渾然未察,足見內部督察及政風系統嚴重失靈,重創警察人員形象,斲傷民眾對司法警察之信賴;另,林員因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包庇犯罪組織、包庇賭博、洩密、特殊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明確,於113年8月23日遭檢察官起訴,詎警政署、刑事局及臺中市警局竟未依權責落實內部行政調查,洵有明顯失當。經核前開機關未盡督導之責,確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林明佐(現改名為林康承)於110年8月24日起至113年5月間,先後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之期間,長期與博弈集團人士交往關係密切且複雜,未保持公務應有分際,並接受其餽贈不正當財物及利益,致林員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然刑事局及臺中市警局對於林員任職期間遭博弈集團人士滲透利用、蒐集偵查情資等違失情狀竟渾然未察,足見內部督察及政風系統嚴重失靈,重創警察人員形象,斲傷民眾對司法警察之信賴;另,林員因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包庇犯罪組織、包庇賭博、洩密、特殊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明確,於113年8月23日遭檢察官起訴,詎警政署、刑事局及臺中市警局竟未依權責落實內部行政調查,洵有明顯失當。經核前開機關未盡督導之責,確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51930060.pdf) | 公告糾正林明佐(現改名為林康承)於110年8月24日起至113年5月間,先後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之期間,長期與博弈集團人士交往關係密切且複雜,未保持公務應有分際,並接受其餽贈不正當財物及利益,致林員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然刑事局及臺中市警局對於林員任職期間遭博弈集團人士滲透利用、蒐集偵查情資等違失情狀竟渾然未察,足見內部督察及政風系統嚴重失靈,重創警察人員形象,斲傷民眾對司法警察之信賴;另,林員因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包庇犯罪組織、包庇賭博、洩密、特殊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明確,於113年8月23日遭檢察官起訴,詎警政署、刑事局及臺中市警局竟未依權責落實內部行政調查,洵有明顯失當。經核前開機關未盡督導之責,確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1月28日 | 115/01/28 下午 04:01:32 |
| 公告 | 公告糾正有關屏東縣政府暨所屬琉球國民中學未能善盡主管機關及雇主之保護義務與責任,任使代理教師A師長期超時工作,工作壓力與業務負荷過重,終致過勞死亡;該校除長期存在非常態人力配置,校長蘇傳桔更利用職權對校內教師施予精神壓迫,構成職場霸凌,且未能妥善處理A師逝世後續事宜,又僅憑與他校校長私下協商即調用A師兼課,程序有重大瑕疵;屏東縣政府對轄下學校人事管理與職安監督機制失靈,對A師工時爭議未及時深入調查,且對不適任校長處置未盡及時,致損害擴大與延長;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則未落實職權調查及訪談證人等作為,且未詳實審究A師工作有備課需求等重要證據,基於錯漏之工作時數統計形成之醫理見解,致多項行政處分經司法機關撤銷,均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有關屏東縣政府暨所屬琉球國民中學未能善盡主管機關及雇主之保護義務與責任,任使代理教師A師長期超時工作,工作壓力與業務負荷過重,終致過勞死亡;該校除長期存在非常態人力配置,校長蘇傳桔更利用職權對校內教師施予精神壓迫,構成職場霸凌,且未能妥善處理A師逝世後續事宜,又僅憑與他校校長私下協商即調用A師兼課,程序有重大瑕疵;屏東縣政府對轄下學校人事管理與職安監督機制失靈,對A師工時爭議未及時深入調查,且對不適任校長處置未盡及時,致損害擴大與延長;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則未落實職權調查及訪談證人等作為,且未詳實審究A師工作有備課需求等重要證據,基於錯漏之工作時數統計形成之醫理見解,致多項行政處分經司法機關撤銷,均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430042.pdf) | 公告糾正有關屏東縣政府暨所屬琉球國民中學未能善盡主管機關及雇主之保護義務與責任,任使代理教師A師長期超時工作,工作壓力與業務負荷過重,終致過勞死亡;該校除長期存在非常態人力配置,校長蘇傳桔更利用職權對校內教師施予精神壓迫,構成職場霸凌,且未能妥善處理A師逝世後續事宜,又僅憑與他校校長私下協商即調用A師兼課,程序有重大瑕疵;屏東縣政府對轄下學校人事管理與職安監督機制失靈,對A師工時爭議未及時深入調查,且對不適任校長處置未盡及時,致損害擴大與延長;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則未落實職權調查及訪談證人等作為,且未詳實審究A師工作有備課需求等重要證據,基於錯漏之工作時數統計形成之醫理見解,致多項行政處分經司法機關撤銷,均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1月21日 | 115/01/21 下午 04:13:47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就被彈劾人陳漢志為通霄鎮第18屆鎮長,於108年間辦理「通霄鎮第13公墓懷恩堂3樓第2期內裝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案」,索取並收受得標廠商之賄款新臺幣(下同)16萬6,733元,案經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追加起訴,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被彈劾人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扣案之犯罪所得16萬6,733元沒收在案。核其所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就被彈劾人陳漢志為通霄鎮第18屆鎮長,於108年間辦理「通霄鎮第13公墓懷恩堂3樓第2期內裝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案」,索取並收受得標廠商之賄款新臺幣(下同)16萬6,733元,案經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追加起訴,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被彈劾人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扣案之犯罪所得16萬6,733元沒收在案。核其所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0089.pdf) | 公告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就被彈劾人陳漢志為通霄鎮第18屆鎮長,於108年間辦理「通霄鎮第13公墓懷恩堂3樓第2期內裝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案」,索取並收受得標廠商之賄款新臺幣(下同)16萬6,733元,案經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追加起訴,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被彈劾人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扣案之犯罪所得16萬6,733元沒收在案。核其所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就被彈劾人陳漢志為通霄鎮第18屆鎮長,於108年間辦理「通霄鎮第13公墓懷恩堂3樓第2期內裝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案」,索取並收受得標廠商之賄款新臺幣(下同)16萬6,733元,案經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追加起訴,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被彈劾人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扣案之犯罪所得16萬6,733元沒收在案。核其所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1月14日 | 115/01/14 下午 04:06:08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就被彈劾人彰化縣永靖鄉鄉長詹木根利用辦理「彰化縣永靖鄉垃圾車停車場及鄉立棒球場停車場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標租案」及「110年彰化縣永靖鄉公所公有公用不動產土地及屋頂空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機會,透過光電開發商(即中間人)向得標廠商收取賄款新臺幣497萬800元。被彈劾人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主任秘書林惠君雖知上述2標租案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仍依被彈劾人詹木根違法指示辦理,被彈劾人詹木根及林惠君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就被彈劾人彰化縣永靖鄉鄉長詹木根利用辦理「彰化縣永靖鄉垃圾車停車場及鄉立棒球場停車場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標租案」及「110年彰化縣永靖鄉公所公有公用不動產土地及屋頂空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機會,透過光電開發商(即中間人)向得標廠商收取賄款新臺幣497萬800元。被彈劾人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主任秘書林惠君雖知上述2標租案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仍依被彈劾人詹木根違法指示辦理,被彈劾人詹木根及林惠君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0043.pdf)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就被彈劾人彰化縣永靖鄉鄉長詹木根利用辦理「彰化縣永靖鄉垃圾車停車場及鄉立棒球場停車場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標租案」及「110年彰化縣永靖鄉公所公有公用不動產土地及屋頂空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機會,透過光電開發商(即中間人)向得標廠商收取賄款新臺幣497萬800元。被彈劾人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主任秘書林惠君雖知上述2標租案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仍依被彈劾人詹木根違法指示辦理,被彈劾人詹木根及林惠君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蔡崇義就被彈劾人彰化縣永靖鄉鄉長詹木根利用辦理「彰化縣永靖鄉垃圾車停車場及鄉立棒球場停車場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標租案」及「110年彰化縣永靖鄉公所公有公用不動產土地及屋頂空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機會,透過光電開發商(即中間人)向得標廠商收取賄款新臺幣497萬800元。被彈劾人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主任秘書林惠君雖知上述2標租案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仍依被彈劾人詹木根違法指示辦理,被彈劾人詹木根及林惠君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1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1月12日 | 115/01/12 下午 03:59:10 |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東戒治所內部管理失當,劉○○於任職該所所長期間,收受收容人親友餽贈,而未依規定退還及登錄,並圖本身及他人之利益,違反廉政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約僱管理員林○○多次不當協助收容人夾帶違禁物品,涉觸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本案經檢察官偵辦並經媒體披露,戕害矯正人員形象,嚴重損傷矯正機關之信譽,核有重大違失;另該所對於人員及物品進出之管制未盡周延,亦核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臺東戒治所內部管理失當,劉○○於任職該所所長期間,收受收容人親友餽贈,而未依規定退還及登錄,並圖本身及他人之利益,違反廉政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約僱管理員林○○多次不當協助收容人夾帶違禁物品,涉觸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本案經檢察官偵辦並經媒體披露,戕害矯正人員形象,嚴重損傷矯正機關之信譽,核有重大違失;另該所對於人員及物品進出之管制未盡周延,亦核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52630002.pdf) | 公告糾正臺東戒治所內部管理失當,劉○○於任職該所所長期間,收受收容人親友餽贈,而未依規定退還及登錄,並圖本身及他人之利益,違反廉政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約僱管理員林○○多次不當協助收容人夾帶違禁物品,涉觸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本案經檢察官偵辦並經媒體披露,戕害矯正人員形象,嚴重損傷矯正機關之信譽,核有重大違失;另該所對於人員及物品進出之管制未盡周延,亦核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14司正0006糾正案文公告附件.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1月09日 | 115/01/09 上午 10:46:58 |
| 公告 | 公告糾正:民國(下同)113年10月3日上午,位於屏東縣東港鎮之「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下稱安泰醫院)發生嚴重火災事故,造成9人死亡(含1名醫院員工及8名住院病患)、多人嗆傷,火勢更延燒至多樓層,造成建築物嚴重毀損事件。經查,安泰醫院違建面積為1萬310平方公尺,違建面積占合法面積達47.2%,該院於94年10月至96年4月間違法增建時,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衛生局)及東港鎮公所未能切實查處,放任醫院於違建內做醫療使用。再查,全國類似安泰醫院存有公安疑慮且「應予列管」 之違建醫院家數計有81家(含11家公立醫院),雖違建情節各有不同,然已涉違反醫療法第14條及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10條等規定擅自「擴充樓地板面積」,其中計有70家通過衛生福利部之醫院評鑑,業已影響民眾對政府之信賴;另醫院為特許事業,「醫院評鑑」之核心目標,除高品質的醫療照護外,更應該要注重醫院硬體安全管理,尤其本案突顯出醫院公共安全及消防設施設備稽查未落實,衛福部與屏東縣政府均應以本案為鑑,澈底檢討改進案。 | 公告糾正:民國(下同)113年10月3日上午,位於屏東縣東港鎮之「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下稱安泰醫院)發生嚴重火災事故,造成9人死亡(含1名醫院員工及8名住院病患)、多人嗆傷,火勢更延燒至多樓層,造成建築物嚴重毀損事件。經查,安泰醫院違建面積為1萬310平方公尺,違建面積占合法面積達47.2%,該院於94年10月至96年4月間違法增建時,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衛生局)及東港鎮公所未能切實查處,放任醫院於違建內做醫療使用。再查,全國類似安泰醫院存有公安疑慮且「應予列管」 之違建醫院家數計有81家(含11家公立醫院),雖違建情節各有不同,然已涉違反醫療法第14條及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10條等規定擅自「擴充樓地板面積」,其中計有70家通過衛生福利部之醫院評鑑,業已影響民眾對政府之信賴;另醫院為特許事業,「醫院評鑑」之核心目標,除高品質的醫療照護外,更應該要注重醫院硬體安全管理,尤其本案突顯出醫院公共安全及消防設施設備稽查未落實,衛福部與屏東縣政府均應以本案為鑑,澈底檢討改進案。(本文下載:1144330520.pdf) | 公告糾正:民國(下同)113年10月3日上午,位於屏東縣東港鎮之「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下稱安泰醫院)發生嚴重火災事故,造成9人死亡(含1名醫院員工及8名住院病患)、多人嗆傷,火勢更延燒至多樓層,造成建築物嚴重毀損事件。經查,安泰醫院違建面積為1萬310平方公尺,違建面積占合法面積達47.2%,該院於94年10月至96年4月間違法增建時,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衛生局)及東港鎮公所未能切實查處,放任醫院於違建內做醫療使用。再查,全國類似安泰醫院存有公安疑慮且「應予列管」 之違建醫院家數計有81家(含11家公立醫院),雖違建情節各有不同,然已涉違反醫療法第14條及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10條等規定擅自「擴充樓地板面積」,其中計有70家通過衛生福利部之醫院評鑑,業已影響民眾對政府之信賴;另醫院為特許事業,「醫院評鑑」之核心目標,除高品質的醫療照護外,更應該要注重醫院硬體安全管理,尤其本案突顯出醫院公共安全及消防設施設備稽查未落實,衛福部與屏東縣政府均應以本案為鑑,澈底檢討改進案。(附件下載:3.安泰醫院糾正-1141224(上網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2月29日 | 114/12/29 上午 11:33:26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施錦芳就被糾舉人蘇傳桔擔任屏東縣立琉球國民中學校長期間,除身為該校首長對於代理教師因加班產生之工作負荷所致猝死未善盡保護義務外,亦對死者家屬所提司法機關審理勞工保險給付案之證人不當施壓,構成職場霸凌;並公然洩漏本院調查案件進行中之資訊,甚至用以影射證人所述不實;另不當要求教師每日應於首班船抵達小琉球時間前到校及每週須住校至少2日,顯無期待可能亦不符比例原則。被糾舉人所衍生諸多陳訴及爭議持續戕害教師及學生權益迄今,核有重大管理失當及違失,顯已不適任校長職務,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之必要,提案糾舉,經審查決定糾舉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施錦芳就被糾舉人蘇傳桔擔任屏東縣立琉球國民中學校長期間,除身為該校首長對於代理教師因加班產生之工作負荷所致猝死未善盡保護義務外,亦對死者家屬所提司法機關審理勞工保險給付案之證人不當施壓,構成職場霸凌;並公然洩漏本院調查案件進行中之資訊,甚至用以影射證人所述不實;另不當要求教師每日應於首班船抵達小琉球時間前到校及每週須住校至少2日,顯無期待可能亦不符比例原則。被糾舉人所衍生諸多陳訴及爭議持續戕害教師及學生權益迄今,核有重大管理失當及違失,顯已不適任校長職務,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之必要,提案糾舉,經審查決定糾舉成立。(本文下載:1140733382.pdf)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施錦芳就被糾舉人蘇傳桔擔任屏東縣立琉球國民中學校長期間,除身為該校首長對於代理教師因加班產生之工作負荷所致猝死未善盡保護義務外,亦對死者家屬所提司法機關審理勞工保險給付案之證人不當施壓,構成職場霸凌;並公然洩漏本院調查案件進行中之資訊,甚至用以影射證人所述不實;另不當要求教師每日應於首班船抵達小琉球時間前到校及每週須住校至少2日,顯無期待可能亦不符比例原則。被糾舉人所衍生諸多陳訴及爭議持續戕害教師及學生權益迄今,核有重大管理失當及違失,顯已不適任校長職務,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之必要,提案糾舉,經審查決定糾舉成立。(附件下載:114年糾字第1號糾舉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施錦芳就被糾舉人蘇傳桔擔任屏東縣立琉球國民中學校長期間,除身為該校首長對於代理教師因加班產生之工作負荷所致猝死未善盡保護義務外,亦對死者家屬所提司法機關審理勞工保險給付案之證人不當施壓,構成職場霸凌;並公然洩漏本院調查案件進行中之資訊,甚至用以影射證人所述不實;另不當要求教師每日應於首班船抵達小琉球時間前到校及每週須住校至少2日,顯無期待可能亦不符比例原則。被糾舉人所衍生諸多陳訴及爭議持續戕害教師及學生權益迄今,核有重大管理失當及違失,顯已不適任校長職務,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之必要,提案糾舉,經審查決定糾舉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4年糾字第1號糾舉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2月22日 | 114/12/22 上午 10:29:18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鴻義章就澎湖縣望安鄉鄉長許賢德,於擔任第20屆及第22屆鄉長期間,利用職務上對所屬清潔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對4起清潔隊員之人事案收受賄賂,金額合計達新臺幣(下同)280萬元(期約收賄更達360萬元),嚴重敗壞官箴。復透過望安鄉公所下屬,假借辦理國軍睦鄰經費補助款項下之公益支出活動名義,虛報、浮報採購價額,詐領公款共計19萬7,740元,據以清償其私人債務,或以寄款方式成為私人小金庫等,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損及公務員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鴻義章就澎湖縣望安鄉鄉長許賢德,於擔任第20屆及第22屆鄉長期間,利用職務上對所屬清潔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對4起清潔隊員之人事案收受賄賂,金額合計達新臺幣(下同)280萬元(期約收賄更達360萬元),嚴重敗壞官箴。復透過望安鄉公所下屬,假借辦理國軍睦鄰經費補助款項下之公益支出活動名義,虛報、浮報採購價額,詐領公款共計19萬7,740元,據以清償其私人債務,或以寄款方式成為私人小金庫等,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損及公務員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40733331.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鴻義章就澎湖縣望安鄉鄉長許賢德,於擔任第20屆及第22屆鄉長期間,利用職務上對所屬清潔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對4起清潔隊員之人事案收受賄賂,金額合計達新臺幣(下同)280萬元(期約收賄更達360萬元),嚴重敗壞官箴。復透過望安鄉公所下屬,假借辦理國軍睦鄰經費補助款項下之公益支出活動名義,虛報、浮報採購價額,詐領公款共計19萬7,740元,據以清償其私人債務,或以寄款方式成為私人小金庫等,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損及公務員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4年劾字第3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鴻義章就澎湖縣望安鄉鄉長許賢德,於擔任第20屆及第22屆鄉長期間,利用職務上對所屬清潔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對4起清潔隊員之人事案收受賄賂,金額合計達新臺幣(下同)280萬元(期約收賄更達360萬元),嚴重敗壞官箴。復透過望安鄉公所下屬,假借辦理國軍睦鄰經費補助款項下之公益支出活動名義,虛報、浮報採購價額,詐領公款共計19萬7,740元,據以清償其私人債務,或以寄款方式成為私人小金庫等,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損及公務員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4年劾字第30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2月19日 | 114/12/19 下午 02:00:54 |
| 公告 | 公告糾正農業部多年來未能有效解決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農業金庫)因收受信用部轉存款之法定任務,所造成之經營困境與壓力,致其為承擔政策任務而背負遠高於其他金融同業之資金成本,面臨沉重之經營壓力,長期處於相對艱困之經營環境中;未建立職權行使衝突禁止、防止個人利益輸送及課責等管理規定等相關規範,即核派對農業金庫採取高強度監理作為之農業金融署高階主管擔任其常務董事,全程參與農業金庫之經營決策過程,致生球員兼裁判之重大疑慮等,均核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農業部多年來未能有效解決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農業金庫)因收受信用部轉存款之法定任務,所造成之經營困境與壓力,致其為承擔政策任務而背負遠高於其他金融同業之資金成本,面臨沉重之經營壓力,長期處於相對艱困之經營環境中;未建立職權行使衝突禁止、防止個人利益輸送及課責等管理規定等相關規範,即核派對農業金庫採取高強度監理作為之農業金融署高階主管擔任其常務董事,全程參與農業金庫之經營決策過程,致生球員兼裁判之重大疑慮等,均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42230594.pdf) | 公告糾正農業部多年來未能有效解決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農業金庫)因收受信用部轉存款之法定任務,所造成之經營困境與壓力,致其為承擔政策任務而背負遠高於其他金融同業之資金成本,面臨沉重之經營壓力,長期處於相對艱困之經營環境中;未建立職權行使衝突禁止、防止個人利益輸送及課責等管理規定等相關規範,即核派對農業金庫採取高強度監理作為之農業金融署高階主管擔任其常務董事,全程參與農業金庫之經營決策過程,致生球員兼裁判之重大疑慮等,均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142200097農業金庫糾正案文-公布欄.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2月17日 | 114/12/17 下午 04:53:19 |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所屬計9個單位(機關)、13名簡任主管涉及職場霸凌持續多年,所涉範圍、人員及幅度既廣且大,惟該部於案發後倉卒調查,且問卷內容過於草率、填復時間僅24小時、僅安排留下連絡電話之職員受訪,調離職人員未獲納入調查對象而顯未完整清查;又調查期間僅將3名涉案主管暫時調整職務,部屬囿於其等權勢、實質影響力而不敢陳述,影響同仁求助意願及調查真實;嗣於調查完成後,僅以一紙公文通知涉案行為人調查結果卻未載明理由;且3名職場霸凌成立且情節重大之違失人員,卻僅1人移付懲戒,而職場霸凌成立之主管亦未予調整職務或加強監督,並有未落實調查結果之執行及建議事項等情,均核有違失。又該部部長信箱早有職場霸凌陳情案件,該部人事處卻未提報防護小組處理;有多名證人曾鼓起勇氣欲提起申訴卻被勸退,錯失處理契機;另社政單位數度請增人力卻未能補實,再加上部分主管負向管理,致人力落入不斷加班與人員流動的惡性循環,該部人事處卻未能及早掌握、予以把關及防範職場霸凌情事,亦有欠當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所屬計9個單位(機關)、13名簡任主管涉及職場霸凌持續多年,所涉範圍、人員及幅度既廣且大,惟該部於案發後倉卒調查,且問卷內容過於草率、填復時間僅24小時、僅安排留下連絡電話之職員受訪,調離職人員未獲納入調查對象而顯未完整清查;又調查期間僅將3名涉案主管暫時調整職務,部屬囿於其等權勢、實質影響力而不敢陳述,影響同仁求助意願及調查真實;嗣於調查完成後,僅以一紙公文通知涉案行為人調查結果卻未載明理由;且3名職場霸凌成立且情節重大之違失人員,卻僅1人移付懲戒,而職場霸凌成立之主管亦未予調整職務或加強監督,並有未落實調查結果之執行及建議事項等情,均核有違失。又該部部長信箱早有職場霸凌陳情案件,該部人事處卻未提報防護小組處理;有多名證人曾鼓起勇氣欲提起申訴卻被勸退,錯失處理契機;另社政單位數度請增人力卻未能補實,再加上部分主管負向管理,致人力落入不斷加班與人員流動的惡性循環,該部人事處卻未能及早掌握、予以把關及防範職場霸凌情事,亦有欠當案。(本文下載:1144330519.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所屬計9個單位(機關)、13名簡任主管涉及職場霸凌持續多年,所涉範圍、人員及幅度既廣且大,惟該部於案發後倉卒調查,且問卷內容過於草率、填復時間僅24小時、僅安排留下連絡電話之職員受訪,調離職人員未獲納入調查對象而顯未完整清查;又調查期間僅將3名涉案主管暫時調整職務,部屬囿於其等權勢、實質影響力而不敢陳述,影響同仁求助意願及調查真實;嗣於調查完成後,僅以一紙公文通知涉案行為人調查結果卻未載明理由;且3名職場霸凌成立且情節重大之違失人員,卻僅1人移付懲戒,而職場霸凌成立之主管亦未予調整職務或加強監督,並有未落實調查結果之執行及建議事項等情,均核有違失。又該部部長信箱早有職場霸凌陳情案件,該部人事處卻未提報防護小組處理;有多名證人曾鼓起勇氣欲提起申訴卻被勸退,錯失處理契機;另社政單位數度請增人力卻未能補實,再加上部分主管負向管理,致人力落入不斷加班與人員流動的惡性循環,該部人事處卻未能及早掌握、予以把關及防範職場霸凌情事,亦有欠當案。(附件下載:衛福部霸凌案-糾正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2月17日 | 114/12/17 上午 09:58:58 |
| 公告 | 公告114年12月10日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4年12月10日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41833715.pdf) | 公告114年12月10日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41833715.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2月16日 | 114/12/16 下午 05:04:16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就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林春燕前簡任視察、長期照顧司王齡儀前專門委員、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王燕琴簡任視察、長期照顧司祝健芳司長、中央健康保險署劉玉娟前組長等各員,均為簡任主管,於任職期間基於與部屬權勢差距,於督導業務時,涉有濫用核稿職權以不合理退文方式刁難部屬,並因情緒管理不當,動輒以貶抑人格、斥責或羞辱之言詞對所屬同仁咆哮或謾罵、對特定同仁進行排擠、孤立或差別待遇以樹立權威,或於下班或假日時間不斷透過通訊軟體交辦工作,並要求須即時回應訊息,已逾越職務上正當合理範圍,令同仁承受無止境的額外工作壓力,導致部屬身心不堪負荷,遭受身體或精神上痛苦而就診身心科或接受心理諮商,甚至選擇降調及離開職場。以上各員涉有職權濫用嚴重侵害部屬之人格權、名譽權及健康權,有職場不法侵害行為且持續多年,不但惡化職場工作環境,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就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林春燕前簡任視察、長期照顧司王齡儀前專門委員、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王燕琴簡任視察、長期照顧司祝健芳司長、中央健康保險署劉玉娟前組長等各員,均為簡任主管,於任職期間基於與部屬權勢差距,於督導業務時,涉有濫用核稿職權以不合理退文方式刁難部屬,並因情緒管理不當,動輒以貶抑人格、斥責或羞辱之言詞對所屬同仁咆哮或謾罵、對特定同仁進行排擠、孤立或差別待遇以樹立權威,或於下班或假日時間不斷透過通訊軟體交辦工作,並要求須即時回應訊息,已逾越職務上正當合理範圍,令同仁承受無止境的額外工作壓力,導致部屬身心不堪負荷,遭受身體或精神上痛苦而就診身心科或接受心理諮商,甚至選擇降調及離開職場。以上各員涉有職權濫用嚴重侵害部屬之人格權、名譽權及健康權,有職場不法侵害行為且持續多年,不但惡化職場工作環境,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40733250.pdf) |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就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林春燕前簡任視察、長期照顧司王齡儀前專門委員、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王燕琴簡任視察、長期照顧司祝健芳司長、中央健康保險署劉玉娟前組長等各員,均為簡任主管,於任職期間基於與部屬權勢差距,於督導業務時,涉有濫用核稿職權以不合理退文方式刁難部屬,並因情緒管理不當,動輒以貶抑人格、斥責或羞辱之言詞對所屬同仁咆哮或謾罵、對特定同仁進行排擠、孤立或差別待遇以樹立權威,或於下班或假日時間不斷透過通訊軟體交辦工作,並要求須即時回應訊息,已逾越職務上正當合理範圍,令同仁承受無止境的額外工作壓力,導致部屬身心不堪負荷,遭受身體或精神上痛苦而就診身心科或接受心理諮商,甚至選擇降調及離開職場。以上各員涉有職權濫用嚴重侵害部屬之人格權、名譽權及健康權,有職場不法侵害行為且持續多年,不但惡化職場工作環境,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4年劾字第2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就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林春燕前簡任視察、長期照顧司王齡儀前專門委員、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王燕琴簡任視察、長期照顧司祝健芳司長、中央健康保險署劉玉娟前組長等各員,均為簡任主管,於任職期間基於與部屬權勢差距,於督導業務時,涉有濫用核稿職權以不合理退文方式刁難部屬,並因情緒管理不當,動輒以貶抑人格、斥責或羞辱之言詞對所屬同仁咆哮或謾罵、對特定同仁進行排擠、孤立或差別待遇以樹立權威,或於下班或假日時間不斷透過通訊軟體交辦工作,並要求須即時回應訊息,已逾越職務上正當合理範圍,令同仁承受無止境的額外工作壓力,導致部屬身心不堪負荷,遭受身體或精神上痛苦而就診身心科或接受心理諮商,甚至選擇降調及離開職場。以上各員涉有職權濫用嚴重侵害部屬之人格權、名譽權及健康權,有職場不法侵害行為且持續多年,不但惡化職場工作環境,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4年劾字第28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就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林春燕前簡任視察、長期照顧司王齡儀前專門委員、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王燕琴簡任視察、長期照顧司祝健芳司長、中央健康保險署劉玉娟前組長等各員,均為簡任主管,於任職期間基於與部屬權勢差距,於督導業務時,涉有濫用核稿職權以不合理退文方式刁難部屬,並因情緒管理不當,動輒以貶抑人格、斥責或羞辱之言詞對所屬同仁咆哮或謾罵、對特定同仁進行排擠、孤立或差別待遇以樹立權威,或於下班或假日時間不斷透過通訊軟體交辦工作,並要求須即時回應訊息,已逾越職務上正當合理範圍,令同仁承受無止境的額外工作壓力,導致部屬身心不堪負荷,遭受身體或精神上痛苦而就診身心科或接受心理諮商,甚至選擇降調及離開職場。以上各員涉有職權濫用嚴重侵害部屬之人格權、名譽權及健康權,有職場不法侵害行為且持續多年,不但惡化職場工作環境,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4年劾字第28號彈劾案審查委員表決附具理由情形.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2月16日 | 114/12/16 上午 09:59:15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張菊芳就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有職場霸凌行為,另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張菊芳就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有職場霸凌行為,另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40733248.pdf) | 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張菊芳就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有職場霸凌行為,另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4年劾字第2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張菊芳就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有職場霸凌行為,另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4年劾字第27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張菊芳就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有職場霸凌行為,另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核有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4年劾字第27號彈劾案審查委員表決附具理由情形.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2月15日 | 114/12/15 上午 11:34:50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就國立臺灣大學前教授陳思原,於兼任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婦產部主任期間,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逾越職務關係與分際,性騷擾多名受其監督指揮之住院醫師,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並經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陳思原所為已構成權勢性騷擾,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機關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後段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就國立臺灣大學前教授陳思原,於兼任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婦產部主任期間,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逾越職務關係與分際,性騷擾多名受其監督指揮之住院醫師,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並經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陳思原所為已構成權勢性騷擾,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機關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後段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40733328.pdf)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就國立臺灣大學前教授陳思原,於兼任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婦產部主任期間,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逾越職務關係與分際,性騷擾多名受其監督指揮之住院醫師,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並經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陳思原所為已構成權勢性騷擾,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機關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後段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4年劾字第29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就國立臺灣大學前教授陳思原,於兼任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婦產部主任期間,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逾越職務關係與分際,性騷擾多名受其監督指揮之住院醫師,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並經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陳思原所為已構成權勢性騷擾,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機關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後段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4年劾字第29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2月12日 | 114/12/12 下午 04:52:29 |
| 公告 | 公告糾正,我國規範有攜子入監制度,監獄行刑法於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並自公布日後6個月施行,法務部矯正署(下稱矯正署)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下稱社家署)未能確實督導所屬依該法第12條第8項規定共同保障受攜子女權益,未能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第7號一般性意見揭示對於需要特別保護幼兒之適足營養權、健康權及遊戲權,對孩子不安哭泣時之處遇措施及戒護管理,亦造成親子心理壓力。矯正署所屬桃園女子監獄113年受攜子女人數計有6個月高於親子園地容額上限,且未計入該場地另亦收容之一般受刑人。社家署「隨母入監(所)兒童訪視評估報告」納入兒童發展及健康情形等評估項目,惟地方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於入監評估時未落實評估兒少發展,或於入監評估時查有照顧資源疑似不足、入監前疑有早期療育需求等情,評估隨母入監可行後,卻未連結相關資源入監,影響兒童權益甚鉅。以上違反監獄行刑法第12條第8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條第2項第1款、第2款及第31條第1項,確有未當案。 | 公告糾正,我國規範有攜子入監制度,監獄行刑法於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並自公布日後6個月施行,法務部矯正署(下稱矯正署)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下稱社家署)未能確實督導所屬依該法第12條第8項規定共同保障受攜子女權益,未能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第7號一般性意見揭示對於需要特別保護幼兒之適足營養權、健康權及遊戲權,對孩子不安哭泣時之處遇措施及戒護管理,亦造成親子心理壓力。矯正署所屬桃園女子監獄113年受攜子女人數計有6個月高於親子園地容額上限,且未計入該場地另亦收容之一般受刑人。社家署「隨母入監(所)兒童訪視評估報告」納入兒童發展及健康情形等評估項目,惟地方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於入監評估時未落實評估兒少發展,或於入監評估時查有照顧資源疑似不足、入監前疑有早期療育需求等情,評估隨母入監可行後,卻未連結相關資源入監,影響兒童權益甚鉅。以上違反監獄行刑法第12條第8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條第2項第1款、第2款及第31條第1項,確有未當案。(本文下載:1142630393.pdf) | 公告糾正,我國規範有攜子入監制度,監獄行刑法於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並自公布日後6個月施行,法務部矯正署(下稱矯正署)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下稱社家署)未能確實督導所屬依該法第12條第8項規定共同保障受攜子女權益,未能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第7號一般性意見揭示對於需要特別保護幼兒之適足營養權、健康權及遊戲權,對孩子不安哭泣時之處遇措施及戒護管理,亦造成親子心理壓力。矯正署所屬桃園女子監獄113年受攜子女人數計有6個月高於親子園地容額上限,且未計入該場地另亦收容之一般受刑人。社家署「隨母入監(所)兒童訪視評估報告」納入兒童發展及健康情形等評估項目,惟地方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於入監評估時未落實評估兒少發展,或於入監評估時查有照顧資源疑似不足、入監前疑有早期療育需求等情,評估隨母入監可行後,卻未連結相關資源入監,影響兒童權益甚鉅。以上違反監獄行刑法第12條第8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條第2項第1款、第2款及第31條第1項,確有未當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1月28日 | 114/11/28 下午 02:44:23 |
| 公告 | 公告糾正:鄭舒倫於擔任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期間,利用職權將特定業者違規廣告案件,分案由其承辦,擅自決行與發文,並以未合法送達及未錄案列管等方式隱匿行政裁處書,且以視同已裁處在案或逕予結案等方式,使廠商規避裁罰,顯見新竹市衛生局管理鬆散,相關內控機制形同虛設,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鄭舒倫於擔任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期間,利用職權將特定業者違規廣告案件,分案由其承辦,擅自決行與發文,並以未合法送達及未錄案列管等方式隱匿行政裁處書,且以視同已裁處在案或逕予結案等方式,使廠商規避裁罰,顯見新竹市衛生局管理鬆散,相關內控機制形同虛設,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4330500.pdf) | 公告糾正:鄭舒倫於擔任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期間,利用職權將特定業者違規廣告案件,分案由其承辦,擅自決行與發文,並以未合法送達及未錄案列管等方式隱匿行政裁處書,且以視同已裁處在案或逕予結案等方式,使廠商規避裁罰,顯見新竹市衛生局管理鬆散,相關內控機制形同虛設,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鄭舒倫糾正案(新竹市政府).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1月25日 | 114/11/25 上午 11:06:26 |
| 公告 | 公告114年11月12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4年11月12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41833460.pdf) | 公告114年11月12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4183346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1月20日 | 114/11/20 下午 02:27:17 |
| 公告 | 公告糾正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98年至108年期間,皆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行動網卡採購業務,105年7月續約,取得48臺三星平板電腦贈品,亦未依規定進行登帳列冊,其中15臺遭取用,經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後,始簽辦依規定登錄財產,惟簽文中未詳細交代已不存在於該局之15臺平板電腦去向,仍以原續約時之48臺平板電腦型號全部登錄,因新購補齊之15臺型號與原48臺型號不同而遭查出,衍生該局登錄假帳情事,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98年至108年期間,皆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行動網卡採購業務,105年7月續約,取得48臺三星平板電腦贈品,亦未依規定進行登帳列冊,其中15臺遭取用,經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後,始簽辦依規定登錄財產,惟簽文中未詳細交代已不存在於該局之15臺平板電腦去向,仍以原續約時之48臺平板電腦型號全部登錄,因新購補齊之15臺型號與原48臺型號不同而遭查出,衍生該局登錄假帳情事,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2430567.pdf) | 公告糾正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98年至108年期間,皆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行動網卡採購業務,105年7月續約,取得48臺三星平板電腦贈品,亦未依規定進行登帳列冊,其中15臺遭取用,經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後,始簽辦依規定登錄財產,惟簽文中未詳細交代已不存在於該局之15臺平板電腦去向,仍以原續約時之48臺平板電腦型號全部登錄,因新購補齊之15臺型號與原48臺型號不同而遭查出,衍生該局登錄假帳情事,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1月19日 | 114/11/19 下午 02:08:12 |
| 公告 | 公告糾正澎湖縣望安鄉公所為「望安之星」交通船財產、船籍管理與使用機關,澎湖縣政府辦理統包採購完工驗收合格後於112年2月23日辦理交船及首航儀式,該所在未查明釐清委託營運管理廠商所提東吉漁港航道安全疑慮前,即草率同意解約,致112年2月23日首航即斷航;復該所對於「望安之星」交通船維護保養工作,冀望由委託營運廠商負責辦理,未料已決標並簽約之委託營運廠商竟於112年2月23日交船首航前夕提前解約,而解約後亦無相關配套措施定期維護保養,嗣後於重新辦理招租及執行保固作業期間,發現右引擎主機故障及右舷側板遇颱風來襲致碰撞擠壓受損,維護保養管理不力,耗費公帑修繕且徒增船舶證書及船級(CR)證書之效期補證作業,延後營運時程,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澎湖縣望安鄉公所為「望安之星」交通船財產、船籍管理與使用機關,澎湖縣政府辦理統包採購完工驗收合格後於112年2月23日辦理交船及首航儀式,該所在未查明釐清委託營運管理廠商所提東吉漁港航道安全疑慮前,即草率同意解約,致112年2月23日首航即斷航;復該所對於「望安之星」交通船維護保養工作,冀望由委託營運廠商負責辦理,未料已決標並簽約之委託營運廠商竟於112年2月23日交船首航前夕提前解約,而解約後亦無相關配套措施定期維護保養,嗣後於重新辦理招租及執行保固作業期間,發現右引擎主機故障及右舷側板遇颱風來襲致碰撞擠壓受損,維護保養管理不力,耗費公帑修繕且徒增船舶證書及船級(CR)證書之效期補證作業,延後營運時程,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2530304.pdf) | 公告糾正澎湖縣望安鄉公所為「望安之星」交通船財產、船籍管理與使用機關,澎湖縣政府辦理統包採購完工驗收合格後於112年2月23日辦理交船及首航儀式,該所在未查明釐清委託營運管理廠商所提東吉漁港航道安全疑慮前,即草率同意解約,致112年2月23日首航即斷航;復該所對於「望安之星」交通船維護保養工作,冀望由委託營運廠商負責辦理,未料已決標並簽約之委託營運廠商竟於112年2月23日交船首航前夕提前解約,而解約後亦無相關配套措施定期維護保養,嗣後於重新辦理招租及執行保固作業期間,發現右引擎主機故障及右舷側板遇颱風來襲致碰撞擠壓受損,維護保養管理不力,耗費公帑修繕且徒增船舶證書及船級(CR)證書之效期補證作業,延後營運時程,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4交正8澎湖「望安之星」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1月17日 | 114/11/17 下午 05:08:38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浦忠成就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前所長劉振榮,於任職該所所長期間,收受收容人親友餽贈之禮品而未依規退還、登錄,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違法事證明確,案經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偵查在案,有損公務人員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浦忠成就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前所長劉振榮,於任職該所所長期間,收受收容人親友餽贈之禮品而未依規退還、登錄,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違法事證明確,案經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偵查在案,有損公務人員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40733051.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浦忠成就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前所長劉振榮,於任職該所所長期間,收受收容人親友餽贈之禮品而未依規退還、登錄,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違法事證明確,案經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偵查在案,有損公務人員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4年劾字第26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浦忠成就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前所長劉振榮,於任職該所所長期間,收受收容人親友餽贈之禮品而未依規退還、登錄,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違法事證明確,案經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偵查在案,有損公務人員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4年劾字第26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1月17日 | 114/11/17 上午 10:15:57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施錦芳、林盛豐、王幼玲就被彈劾人陳英樓任職新竹縣新埔鎮鎮長期間,兼任立橙豬腳店負責人及均寶營造有限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施錦芳、林盛豐、王幼玲就被彈劾人陳英樓任職新竹縣新埔鎮鎮長期間,兼任立橙豬腳店負責人及均寶營造有限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40732964.pdf) | 公告監察委員施錦芳、林盛豐、王幼玲就被彈劾人陳英樓任職新竹縣新埔鎮鎮長期間,兼任立橙豬腳店負責人及均寶營造有限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4年劾字第25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施錦芳、林盛豐、王幼玲就被彈劾人陳英樓任職新竹縣新埔鎮鎮長期間,兼任立橙豬腳店負責人及均寶營造有限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4年劾字第25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1月12日 | 114/11/12 下午 04:02:26 |
| 公告 | 公告糾正教育部。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為勞動條件之最低標準,而私校編制內職員應否比照編制外者適用,尚無調整共識,本院自當尊重;惟該部前於108年查有部分私校編制內職員加班費及特別休假日數偏低等違失,嗣經決議應全面盤點私校、對照勞基法相關規範,引導私校修正規章等作為;然時逾6年,該部雖認已進行宣導及補助,惟迄未整體清查處理;況參照近3年私立大專校院勞動條件檢查結果及民間團體提供案例顯示,私校仍以積欠工資等違規態樣為大宗,相關爭議懸而未決;由於私校編制內職員之工作條件相對缺乏制度性保障,致歷來勞動爭議不斷,惟該部遲未依權責全面清查、復未積極監督改善,相關政策成效未彰,實罔顧主管機關職權,核有重大怠失案。 | 公告糾正教育部。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為勞動條件之最低標準,而私校編制內職員應否比照編制外者適用,尚無調整共識,本院自當尊重;惟該部前於108年查有部分私校編制內職員加班費及特別休假日數偏低等違失,嗣經決議應全面盤點私校、對照勞基法相關規範,引導私校修正規章等作為;然時逾6年,該部雖認已進行宣導及補助,惟迄未整體清查處理;況參照近3年私立大專校院勞動條件檢查結果及民間團體提供案例顯示,私校仍以積欠工資等違規態樣為大宗,相關爭議懸而未決;由於私校編制內職員之工作條件相對缺乏制度性保障,致歷來勞動爭議不斷,惟該部遲未依權責全面清查、復未積極監督改善,相關政策成效未彰,實罔顧主管機關職權,核有重大怠失案。(本文下載:1142430540.pdf) | 公告糾正教育部。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為勞動條件之最低標準,而私校編制內職員應否比照編制外者適用,尚無調整共識,本院自當尊重;惟該部前於108年查有部分私校編制內職員加班費及特別休假日數偏低等違失,嗣經決議應全面盤點私校、對照勞基法相關規範,引導私校修正規章等作為;然時逾6年,該部雖認已進行宣導及補助,惟迄未整體清查處理;況參照近3年私立大專校院勞動條件檢查結果及民間團體提供案例顯示,私校仍以積欠工資等違規態樣為大宗,相關爭議懸而未決;由於私校編制內職員之工作條件相對缺乏制度性保障,致歷來勞動爭議不斷,惟該部遲未依權責全面清查、復未積極監督改善,相關政策成效未彰,實罔顧主管機關職權,核有重大怠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函教育部及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0月30日 | 114/10/30 下午 02:44:39 |
| 公告 | 公告糾正:澎湖縣籍日○○號漁船多名外籍漁工曾向勞動部申訴遭雇主人身傷害或無故驅趕,申訴情節一致,顯非偶發個案。惟澎湖縣政府多以漁工無法提出受暴證據、事後改口為誤會,或已接受安置為由草率結案,未查明事實、積極究責,亦未針對重複遭申訴之雇主採取警示或加強監督措施,致類似施暴情形反覆發生,未獲有效約束。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在申訴紀錄、風險辨識與資訊轉介上皆存系統性缺陷,致移工困境遭模糊與淡化,保護機制流於形式。勞動部未檢討制度缺失,亦未確保人員培訓與紀錄品質,執行監督顯有不足。綜上,澎湖縣政府與勞動部於本案處理上均有重大疏失與怠失案。 | 公告糾正:澎湖縣籍日○○號漁船多名外籍漁工曾向勞動部申訴遭雇主人身傷害或無故驅趕,申訴情節一致,顯非偶發個案。惟澎湖縣政府多以漁工無法提出受暴證據、事後改口為誤會,或已接受安置為由草率結案,未查明事實、積極究責,亦未針對重複遭申訴之雇主採取警示或加強監督措施,致類似施暴情形反覆發生,未獲有效約束。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在申訴紀錄、風險辨識與資訊轉介上皆存系統性缺陷,致移工困境遭模糊與淡化,保護機制流於形式。勞動部未檢討制度缺失,亦未確保人員培訓與紀錄品質,執行監督顯有不足。綜上,澎湖縣政府與勞動部於本案處理上均有重大疏失與怠失案。(本文下載:1144330465.pdf) | 公告糾正:澎湖縣籍日○○號漁船多名外籍漁工曾向勞動部申訴遭雇主人身傷害或無故驅趕,申訴情節一致,顯非偶發個案。惟澎湖縣政府多以漁工無法提出受暴證據、事後改口為誤會,或已接受安置為由草率結案,未查明事實、積極究責,亦未針對重複遭申訴之雇主採取警示或加強監督措施,致類似施暴情形反覆發生,未獲有效約束。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在申訴紀錄、風險辨識與資訊轉介上皆存系統性缺陷,致移工困境遭模糊與淡化,保護機制流於形式。勞動部未檢討制度缺失,亦未確保人員培訓與紀錄品質,執行監督顯有不足。綜上,澎湖縣政府與勞動部於本案處理上均有重大疏失與怠失案。(附件下載:澎湖漁工案糾正案文-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0月30日 | 114/10/30 上午 09:38:16 |
| 公告 | 公告糾正南投縣政府任令宇宙○○宮自民國79年開始占用該縣信義鄉沙里仙段198地號國有原住民保留地違建寺廟及持續擴建,占用面積高達1,648平方公尺,且迄今未能依法處理。南投縣信義鄉公所未落實國有原住民保留地清查管理工作,肇致沙里仙段184-1地號國有原住民保留地遭到反覆占用,均嚴重損及國產權益,影響國土保育與公共安全,確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南投縣政府任令宇宙○○宮自民國79年開始占用該縣信義鄉沙里仙段198地號國有原住民保留地違建寺廟及持續擴建,占用面積高達1,648平方公尺,且迄今未能依法處理。南投縣信義鄉公所未落實國有原住民保留地清查管理工作,肇致沙里仙段184-1地號國有原住民保留地遭到反覆占用,均嚴重損及國產權益,影響國土保育與公共安全,確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41930687.pdf) | 公告糾正南投縣政府任令宇宙○○宮自民國79年開始占用該縣信義鄉沙里仙段198地號國有原住民保留地違建寺廟及持續擴建,占用面積高達1,648平方公尺,且迄今未能依法處理。南投縣信義鄉公所未落實國有原住民保留地清查管理工作,肇致沙里仙段184-1地號國有原住民保留地遭到反覆占用,均嚴重損及國產權益,影響國土保育與公共安全,確有怠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0月27日 | 114/10/27 上午 09:45:15 |
| 公告 | 公告114年10月1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4年10月1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41833076.pdf) | 公告114年10月1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4183307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0月20日 | 114/10/20 下午 04:26:30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就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承審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於合議庭評議被告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後,未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又於被告逃匿引發社會關注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及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就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承審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於合議庭評議被告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後,未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又於被告逃匿引發社會關注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及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40732681.pdf) | 公告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就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承審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於合議庭評議被告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後,未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又於被告逃匿引發社會關注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及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4年劾字第23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就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承審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於合議庭評議被告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後,未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又於被告逃匿引發社會關注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及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4年劾字第23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0月20日 | 114/10/20 下午 02:14:17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林郁容、范巽綠就被彈劾人施國隆得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網卡續約案中,該局免費取得48臺平板電腦,係屬該局宣導品,亦屬公物,詎被彈劾人取用其中13臺平板電腦,轉贈與公務無關之親友,顯已違反公務員應誠信清廉規定;縱如被彈劾人所稱係屬下贈送,其接受屬下餽贈13臺平板電腦,價值高達新臺幣11萬餘元,亦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林郁容、范巽綠就被彈劾人施國隆得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網卡續約案中,該局免費取得48臺平板電腦,係屬該局宣導品,亦屬公物,詎被彈劾人取用其中13臺平板電腦,轉贈與公務無關之親友,顯已違反公務員應誠信清廉規定;縱如被彈劾人所稱係屬下贈送,其接受屬下餽贈13臺平板電腦,價值高達新臺幣11萬餘元,亦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40732703.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林郁容、范巽綠就被彈劾人施國隆得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網卡續約案中,該局免費取得48臺平板電腦,係屬該局宣導品,亦屬公物,詎被彈劾人取用其中13臺平板電腦,轉贈與公務無關之親友,顯已違反公務員應誠信清廉規定;縱如被彈劾人所稱係屬下贈送,其接受屬下餽贈13臺平板電腦,價值高達新臺幣11萬餘元,亦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4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林郁容、范巽綠就被彈劾人施國隆得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網卡續約案中,該局免費取得48臺平板電腦,係屬該局宣導品,亦屬公物,詎被彈劾人取用其中13臺平板電腦,轉贈與公務無關之親友,顯已違反公務員應誠信清廉規定;縱如被彈劾人所稱係屬下贈送,其接受屬下餽贈13臺平板電腦,價值高達新臺幣11萬餘元,亦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4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0月17日 | 114/10/17 下午 02:45:15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就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前校長伍玉成已知悉A女已婚,於113年11月21日晚間宴飲後,與A女共同前往汽車旅館並發生性行為,且於翌日傳具性意味之不當言語,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學校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政府信譽及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就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前校長伍玉成已知悉A女已婚,於113年11月21日晚間宴飲後,與A女共同前往汽車旅館並發生性行為,且於翌日傳具性意味之不當言語,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學校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政府信譽及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40732618.pdf)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就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前校長伍玉成已知悉A女已婚,於113年11月21日晚間宴飲後,與A女共同前往汽車旅館並發生性行為,且於翌日傳具性意味之不當言語,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學校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政府信譽及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4年劾字第22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就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前校長伍玉成已知悉A女已婚,於113年11月21日晚間宴飲後,與A女共同前往汽車旅館並發生性行為,且於翌日傳具性意味之不當言語,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學校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政府信譽及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4年劾字第2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10月15日 | 114/10/15 下午 04:33:06 |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峨眉鄉公所分別辦理「新竹縣竹東鎮LED節能路燈汰換計畫及後續擴充案」、「新竹縣峨眉鄉水銀路燈(鈉光燈)汰換計畫」等採購案件,未核實編列相關預算價格,致其利潤遠高於一般工程採購編列之利潤,且未依政府採購法第59條規定就該採購案件相關廠商,將2倍不正利益自契約價款中扣除或通知廠商限期給付,且怠未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將其列為不良廠商並刊登政府公報;另峨眉鄉公所未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3項規定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以審認廠商是否有同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所列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情形,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峨眉鄉公所分別辦理「新竹縣竹東鎮LED節能路燈汰換計畫及後續擴充案」、「新竹縣峨眉鄉水銀路燈(鈉光燈)汰換計畫」等採購案件,未核實編列相關預算價格,致其利潤遠高於一般工程採購編列之利潤,且未依政府採購法第59條規定就該採購案件相關廠商,將2倍不正利益自契約價款中扣除或通知廠商限期給付,且怠未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將其列為不良廠商並刊登政府公報;另峨眉鄉公所未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3項規定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以審認廠商是否有同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所列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情形,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1930617.pdf) | 公告糾正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峨眉鄉公所分別辦理「新竹縣竹東鎮LED節能路燈汰換計畫及後續擴充案」、「新竹縣峨眉鄉水銀路燈(鈉光燈)汰換計畫」等採購案件,未核實編列相關預算價格,致其利潤遠高於一般工程採購編列之利潤,且未依政府採購法第59條規定就該採購案件相關廠商,將2倍不正利益自契約價款中扣除或通知廠商限期給付,且怠未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將其列為不良廠商並刊登政府公報;另峨眉鄉公所未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3項規定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以審認廠商是否有同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所列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情形,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新竹水銀路燈案1140916(發文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9月25日 | 114/09/25 下午 01:42:20 |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下稱臺師大)體育及運動科學系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之「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經參與本計畫實驗之該校女子足球隊隊員控訴,有遭以扣畢業學分為威脅,強迫參與研究及長期抽血、事後補簽知情同意書、抽血人員不具醫事人員資格、受試費被要求繳回作隊費等爭議情事。臺師大與所屬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下稱審查會)負責查核、監督及管理該校研究計畫,而教育部負責管轄大學研究機構之人體研究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竟至受害學生召開記者會揭露後,始查核發現上開違法情事。再者,教育部事後督請臺師大清查研究團隊過往所辦理之研究計畫,竟發現9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以及高達新臺幣138萬餘元受試費繳回球隊等違失,益徵該部審查監管功能不彰,核有怠失。另臺師大對於本件爭議事項處置不當,造成訾議不斷,嚴重斲傷學校形象,復該校及審查會對於利益衝突迴避、抽血採集實驗等重大事項之審查流於形式,未能確保本計畫執行符合倫理規範,對研究對象權益之保障嚴重不足;加之,對於經費支用控管寬鬆,內控機制存在嚴重漏洞。以上各節,均核有嚴重怠失案。 | 公告糾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下稱臺師大)體育及運動科學系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之「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經參與本計畫實驗之該校女子足球隊隊員控訴,有遭以扣畢業學分為威脅,強迫參與研究及長期抽血、事後補簽知情同意書、抽血人員不具醫事人員資格、受試費被要求繳回作隊費等爭議情事。臺師大與所屬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下稱審查會)負責查核、監督及管理該校研究計畫,而教育部負責管轄大學研究機構之人體研究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竟至受害學生召開記者會揭露後,始查核發現上開違法情事。再者,教育部事後督請臺師大清查研究團隊過往所辦理之研究計畫,竟發現9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以及高達新臺幣138萬餘元受試費繳回球隊等違失,益徵該部審查監管功能不彰,核有怠失。另臺師大對於本件爭議事項處置不當,造成訾議不斷,嚴重斲傷學校形象,復該校及審查會對於利益衝突迴避、抽血採集實驗等重大事項之審查流於形式,未能確保本計畫執行符合倫理規範,對研究對象權益之保障嚴重不足;加之,對於經費支用控管寬鬆,內控機制存在嚴重漏洞。以上各節,均核有嚴重怠失案。(本文下載:1142430486.pdf) | 公告糾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下稱臺師大)體育及運動科學系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之「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經參與本計畫實驗之該校女子足球隊隊員控訴,有遭以扣畢業學分為威脅,強迫參與研究及長期抽血、事後補簽知情同意書、抽血人員不具醫事人員資格、受試費被要求繳回作隊費等爭議情事。臺師大與所屬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下稱審查會)負責查核、監督及管理該校研究計畫,而教育部負責管轄大學研究機構之人體研究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竟至受害學生召開記者會揭露後,始查核發現上開違法情事。再者,教育部事後督請臺師大清查研究團隊過往所辦理之研究計畫,竟發現9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以及高達新臺幣138萬餘元受試費繳回球隊等違失,益徵該部審查監管功能不彰,核有怠失。另臺師大對於本件爭議事項處置不當,造成訾議不斷,嚴重斲傷學校形象,復該校及審查會對於利益衝突迴避、抽血採集實驗等重大事項之審查流於形式,未能確保本計畫執行符合倫理規範,對研究對象權益之保障嚴重不足;加之,對於經費支用控管寬鬆,內控機制存在嚴重漏洞。以上各節,均核有嚴重怠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公布版)(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9月24日 | 114/09/24 下午 03:41:17 |
| 公告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漠視監督輔導轄內兒少安置機構禪光育幼院之責,既未善盡院生發生輪椅體驗不當事件之調查,且工作人員欠缺專業敏感度,誤判輕縱該育幼院不當對待,致衍生兒少遭虐卻求助無門,權益受損至鉅;又未掌握該育幼院性平事件之發生,並怠於督導禪光育幼院應深化處理性平事件之專業能力;於知悉該育幼院有院長不符資格及非專任之缺失,卻僅為徒具形式之公文往返;於107年知悉該育幼院照顧人力吃緊,竟遲至113年仍未改善妥適;且該育幼院長期以來有工作人員專業知能不足,甚至以醫療藥物為主要介入改善兒少成長及行為之問題,均未見該府積極監督改善,確有嚴重違失案。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漠視監督輔導轄內兒少安置機構禪光育幼院之責,既未善盡院生發生輪椅體驗不當事件之調查,且工作人員欠缺專業敏感度,誤判輕縱該育幼院不當對待,致衍生兒少遭虐卻求助無門,權益受損至鉅;又未掌握該育幼院性平事件之發生,並怠於督導禪光育幼院應深化處理性平事件之專業能力;於知悉該育幼院有院長不符資格及非專任之缺失,卻僅為徒具形式之公文往返;於107年知悉該育幼院照顧人力吃緊,竟遲至113年仍未改善妥適;且該育幼院長期以來有工作人員專業知能不足,甚至以醫療藥物為主要介入改善兒少成長及行為之問題,均未見該府積極監督改善,確有嚴重違失案。(本文下載:1144330420.pdf)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漠視監督輔導轄內兒少安置機構禪光育幼院之責,既未善盡院生發生輪椅體驗不當事件之調查,且工作人員欠缺專業敏感度,誤判輕縱該育幼院不當對待,致衍生兒少遭虐卻求助無門,權益受損至鉅;又未掌握該育幼院性平事件之發生,並怠於督導禪光育幼院應深化處理性平事件之專業能力;於知悉該育幼院有院長不符資格及非專任之缺失,卻僅為徒具形式之公文往返;於107年知悉該育幼院照顧人力吃緊,竟遲至113年仍未改善妥適;且該育幼院長期以來有工作人員專業知能不足,甚至以醫療藥物為主要介入改善兒少成長及行為之問題,均未見該府積極監督改善,確有嚴重違失案。(附件下載:禪光-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9月23日 | 114/09/23 上午 10:40:16 |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前偵查隊隊長陳彥錦於111年5月31日晚間至6月1日凌晨值勤時,於該分局內違紀飲酒並性侵屬員,嚴重影響民眾對於警察機關之觀感與信賴;另查,其利用偵查隊長權勢,於109年至111年間對同一屬員5度犯案,涉犯1件性騷擾、4件妨害性自主案,被害人囿於權勢不對等及警界文化,而長期隱忍。該分局未能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意旨,採取適當且有效之措施,善盡防治性騷擾之責,且對於重要幹部的品德操守考核監督不周,復未注意關懷基層員警身心狀況有無異常,及早發現問題,機先妥處,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前偵查隊隊長陳彥錦於111年5月31日晚間至6月1日凌晨值勤時,於該分局內違紀飲酒並性侵屬員,嚴重影響民眾對於警察機關之觀感與信賴;另查,其利用偵查隊長權勢,於109年至111年間對同一屬員5度犯案,涉犯1件性騷擾、4件妨害性自主案,被害人囿於權勢不對等及警界文化,而長期隱忍。該分局未能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意旨,採取適當且有效之措施,善盡防治性騷擾之責,且對於重要幹部的品德操守考核監督不周,復未注意關懷基層員警身心狀況有無異常,及早發現問題,機先妥處,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1930604.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前偵查隊隊長陳彥錦於111年5月31日晚間至6月1日凌晨值勤時,於該分局內違紀飲酒並性侵屬員,嚴重影響民眾對於警察機關之觀感與信賴;另查,其利用偵查隊長權勢,於109年至111年間對同一屬員5度犯案,涉犯1件性騷擾、4件妨害性自主案,被害人囿於權勢不對等及警界文化,而長期隱忍。該分局未能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意旨,採取適當且有效之措施,善盡防治性騷擾之責,且對於重要幹部的品德操守考核監督不周,復未注意關懷基層員警身心狀況有無異常,及早發現問題,機先妥處,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發文及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9月18日 | 114/09/18 下午 03:14:28 |
| 公告 | 公告114年9月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4年9月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41832618.pdf) | 公告114年9月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41832618.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9月11日 | 114/09/11 下午 02:02:25 |
| 公告 | 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未能落實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占用清查執行作業之督導與管控,造成大量潛在遭占用案件未被列管之管理落差與脫管黑數;對於占用案件之查處,亦未有效遏止實際占用情形,不僅排除成效不彰,實務執行上,更有逾半數列管案件未及時通知占用人繳納使用補償金,甚至部分鄉(鎮)公所於收取使用補償金後,長期滯存鄉(鎮)庫,未依規定解繳國庫,衍生財務及現金管理風險,均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未能落實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占用清查執行作業之督導與管控,造成大量潛在遭占用案件未被列管之管理落差與脫管黑數;對於占用案件之查處,亦未有效遏止實際占用情形,不僅排除成效不彰,實務執行上,更有逾半數列管案件未及時通知占用人繳納使用補償金,甚至部分鄉(鎮)公所於收取使用補償金後,長期滯存鄉(鎮)庫,未依規定解繳國庫,衍生財務及現金管理風險,均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141930549.pdf) | 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未能落實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占用清查執行作業之督導與管控,造成大量潛在遭占用案件未被列管之管理落差與脫管黑數;對於占用案件之查處,亦未有效遏止實際占用情形,不僅排除成效不彰,實務執行上,更有逾半數列管案件未及時通知占用人繳納使用補償金,甚至部分鄉(鎮)公所於收取使用補償金後,長期滯存鄉(鎮)庫,未依規定解繳國庫,衍生財務及現金管理風險,均有疏失案。(附件下載:【網】114內正1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9月01日 | 114/09/01 下午 04:43:12 |
| 公告 | 公告糾正,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所長葉○○、警員張○○與許○○,民國112年7月4日於常年訓練後,穿著便服,駕駛私人自小客車返所途中,未攜帶密錄器,沒有出示證件,亦無告知攔查事由,卻對陳姓少年予以攔檢並造成陳姓少年受傷,嚴重影響少年權益,已違反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解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所長葉○○、警員張○○與許○○,民國112年7月4日於常年訓練後,穿著便服,駕駛私人自小客車返所途中,未攜帶密錄器,沒有出示證件,亦無告知攔查事由,卻對陳姓少年予以攔檢並造成陳姓少年受傷,嚴重影響少年權益,已違反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解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1930539.pdf) | 公告糾正,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所長葉○○、警員張○○與許○○,民國112年7月4日於常年訓練後,穿著便服,駕駛私人自小客車返所途中,未攜帶密錄器,沒有出示證件,亦無告知攔查事由,卻對陳姓少年予以攔檢並造成陳姓少年受傷,嚴重影響少年權益,已違反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解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8月29日 | 114/08/29 下午 02:03:10 |
| 公告 | 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遲未依司法院釋字第719號、第810號解釋意旨完成修法,確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遲未依司法院釋字第719號、第810號解釋意旨完成修法,確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41930544.pdf) | 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遲未依司法院釋字第719號、第810號解釋意旨完成修法,確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1糾正案文(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8月29日 | 114/08/29 下午 02:02:41 |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針對經認定應優先拆除之夾層違建,竟以內部會議決議增列「封閉方式」辦理結案,然其認定標準與執行細節未臻明確,未有法律明文授權,核有違法律保留原則;且其執行過程,相關公務人員受民意代表不當關說介入,縱知假封閉材質未能達永久性目的,仍違法同意結案,致違建實質規避拆除而恢復使用。此不僅凸顯行政作為偏離常軌,內部督導機制顯有未逮,更肇致公務員涉犯刑事責任,嚴重損及政府公信力,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針對經認定應優先拆除之夾層違建,竟以內部會議決議增列「封閉方式」辦理結案,然其認定標準與執行細節未臻明確,未有法律明文授權,核有違法律保留原則;且其執行過程,相關公務人員受民意代表不當關說介入,縱知假封閉材質未能達永久性目的,仍違法同意結案,致違建實質規避拆除而恢復使用。此不僅凸顯行政作為偏離常軌,內部督導機制顯有未逮,更肇致公務員涉犯刑事責任,嚴重損及政府公信力,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1930534.pdf)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針對經認定應優先拆除之夾層違建,竟以內部會議決議增列「封閉方式」辦理結案,然其認定標準與執行細節未臻明確,未有法律明文授權,核有違法律保留原則;且其執行過程,相關公務人員受民意代表不當關說介入,縱知假封閉材質未能達永久性目的,仍違法同意結案,致違建實質規避拆除而恢復使用。此不僅凸顯行政作為偏離常軌,內部督導機制顯有未逮,更肇致公務員涉犯刑事責任,嚴重損及政府公信力,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僅刪屋主施工廠商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8月29日 | 114/08/29 下午 02:01:44 |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竹縣竹北市公所辦理第六公墓公園化納骨堂新建工程及興辦事業計畫作業執行過程,核有造成工程閒置浪費及各項技術委託服務標案公帑無謂損失等情,而新竹縣政府未能善盡督導之責,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新竹縣竹北市公所辦理第六公墓公園化納骨堂新建工程及興辦事業計畫作業執行過程,核有造成工程閒置浪費及各項技術委託服務標案公帑無謂損失等情,而新竹縣政府未能善盡督導之責,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1930525.pdf) | 公告糾正,新竹縣竹北市公所辦理第六公墓公園化納骨堂新建工程及興辦事業計畫作業執行過程,核有造成工程閒置浪費及各項技術委託服務標案公帑無謂損失等情,而新竹縣政府未能善盡督導之責,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8月29日 | 114/08/29 下午 02:00:43 |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1年辦理「自強營區119等4棟兵舍及餐廳整修工程」、「大漢營區116等2棟兵舍整修工程」、「龍華營區排水系統暨道路整修工程」3案採購,顯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頒「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之一;另辦理「自強營區119等4棟兵舍及餐廳整修工程」,承攬廠商提報之屋頂防水塗料送審資料與圖說規定之試驗方法數值未符等情,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1年辦理「自強營區119等4棟兵舍及餐廳整修工程」、「大漢營區116等2棟兵舍整修工程」、「龍華營區排水系統暨道路整修工程」3案採購,顯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頒「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之一;另辦理「自強營區119等4棟兵舍及餐廳整修工程」,承攬廠商提報之屋頂防水塗料送審資料與圖說規定之試驗方法數值未符等情,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4230210.pdf) | 公告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1年辦理「自強營區119等4棟兵舍及餐廳整修工程」、「大漢營區116等2棟兵舍整修工程」、「龍華營區排水系統暨道路整修工程」3案採購,顯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頒「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之一;另辦理「自強營區119等4棟兵舍及餐廳整修工程」,承攬廠商提報之屋頂防水塗料送審資料與圖說規定之試驗方法數值未符等情,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國防部所屬辦理設施修繕工程訂約及履約疑未臻周妥(糾正案文)-公告稿.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8月28日 | 114/08/28 下午 01:46:28 |
| 公告 | 公告糾正:嘉義縣政府處理家庭看護移工遭雇主性侵害及非法聘僱案件時,未依法調查與處理,行政作為流於形式且嚴重延宕,未能及時保護受害人權益,致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下稱仲介)違規行為未遭揭露,背離仲介評鑑制度初衷;基隆市政府未依規定履行查察義務,亦未積極處理移工疑遭不當對待情事,行政作為消極;勞動部以司法起訴或判決為管制時點,亦未建立主動監控機制,導致不良雇主可在司法程序中持續聘僱移工,且有管制對象、範圍及期間等制度設計缺失,未能有效反映風險,無法保障移工權益。嘉義縣政府、基隆市政府、勞動部,確有違(怠)失案。 | 公告糾正:嘉義縣政府處理家庭看護移工遭雇主性侵害及非法聘僱案件時,未依法調查與處理,行政作為流於形式且嚴重延宕,未能及時保護受害人權益,致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下稱仲介)違規行為未遭揭露,背離仲介評鑑制度初衷;基隆市政府未依規定履行查察義務,亦未積極處理移工疑遭不當對待情事,行政作為消極;勞動部以司法起訴或判決為管制時點,亦未建立主動監控機制,導致不良雇主可在司法程序中持續聘僱移工,且有管制對象、範圍及期間等制度設計缺失,未能有效反映風險,無法保障移工權益。嘉義縣政府、基隆市政府、勞動部,確有違(怠)失案。(本文下載:1144330369.pdf) | 公告糾正:嘉義縣政府處理家庭看護移工遭雇主性侵害及非法聘僱案件時,未依法調查與處理,行政作為流於形式且嚴重延宕,未能及時保護受害人權益,致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下稱仲介)違規行為未遭揭露,背離仲介評鑑制度初衷;基隆市政府未依規定履行查察義務,亦未積極處理移工疑遭不當對待情事,行政作為消極;勞動部以司法起訴或判決為管制時點,亦未建立主動監控機制,導致不良雇主可在司法程序中持續聘僱移工,且有管制對象、範圍及期間等制度設計缺失,未能有效反映風險,無法保障移工權益。嘉義縣政府、基隆市政府、勞動部,確有違(怠)失案。(附件下載:移工甲乙女案糾正案文(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8月25日 | 114/08/25 下午 04:33:48 |
| 公告 | 公告114年8月20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4年8月20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41832453.pdf) | 公告114年8月20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4183245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8月25日 | 114/08/25 下午 03:53:58 |
| 公告 | 公告糾正教育部暨所屬國立臺灣大學(經管該校實驗林及山地實驗農場)、國立中興大學(經管惠蓀林場)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經管達仁林場),長期利用位屬原住民族地區(傳統領域)之林(農)場土地及自然資源,從事教學研究並獲有收益,本已影響原住民族生存發展至鉅,卻不思依法與當地原住民族建立實質有效之共管機制;教育部與國立臺灣大學對南投縣鄒族鹿楮大社土地流失真相調查報告雖已知之甚詳,均無續處作為,任由違法濫墾占用情事橫生,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原住民族事務中央主管機關,亦未召開及推動任何協商措施與和解會議,更自96年底實施「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辦法」以來,明知共管機制實際運作流於形式而未能提出有效解決方法,卻處處受制於各資源治理機關之管理權限而自失原住民族事務中央主管機關立場,又對原住民族排除萬難就上開3校林(農)場範圍內所提報彌足珍貴之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劃設成果,竟於107年受理後迄今仍未依法完成審查並公告,影響共管機制之運作,顯均與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族基本法,以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有關保障原住民族權利及資源共管之意旨有違,核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教育部暨所屬國立臺灣大學(經管該校實驗林及山地實驗農場)、國立中興大學(經管惠蓀林場)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經管達仁林場),長期利用位屬原住民族地區(傳統領域)之林(農)場土地及自然資源,從事教學研究並獲有收益,本已影響原住民族生存發展至鉅,卻不思依法與當地原住民族建立實質有效之共管機制;教育部與國立臺灣大學對南投縣鄒族鹿楮大社土地流失真相調查報告雖已知之甚詳,均無續處作為,任由違法濫墾占用情事橫生,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原住民族事務中央主管機關,亦未召開及推動任何協商措施與和解會議,更自96年底實施「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辦法」以來,明知共管機制實際運作流於形式而未能提出有效解決方法,卻處處受制於各資源治理機關之管理權限而自失原住民族事務中央主管機關立場,又對原住民族排除萬難就上開3校林(農)場範圍內所提報彌足珍貴之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劃設成果,竟於107年受理後迄今仍未依法完成審查並公告,影響共管機制之運作,顯均與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族基本法,以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有關保障原住民族權利及資源共管之意旨有違,核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42430414.pdf) | 公告糾正教育部暨所屬國立臺灣大學(經管該校實驗林及山地實驗農場)、國立中興大學(經管惠蓀林場)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經管達仁林場),長期利用位屬原住民族地區(傳統領域)之林(農)場土地及自然資源,從事教學研究並獲有收益,本已影響原住民族生存發展至鉅,卻不思依法與當地原住民族建立實質有效之共管機制;教育部與國立臺灣大學對南投縣鄒族鹿楮大社土地流失真相調查報告雖已知之甚詳,均無續處作為,任由違法濫墾占用情事橫生,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原住民族事務中央主管機關,亦未召開及推動任何協商措施與和解會議,更自96年底實施「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辦法」以來,明知共管機制實際運作流於形式而未能提出有效解決方法,卻處處受制於各資源治理機關之管理權限而自失原住民族事務中央主管機關立場,又對原住民族排除萬難就上開3校林(農)場範圍內所提報彌足珍貴之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劃設成果,竟於107年受理後迄今仍未依法完成審查並公告,影響共管機制之運作,顯均與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族基本法,以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有關保障原住民族權利及資源共管之意旨有違,核有怠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4年08月25日 | 114/08/25 下午 03:3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