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糾正案文 |
| 案 名: |
台電火力電廠,疑未嚴格控管加班費案 |
| 審議日期: |
93/02/17 |
| 公告日期: |
9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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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093財正0007 |
案 由: |
柯委員明謀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落實考勤執行,致生各火力發電廠員工上下班委託代打(刷)卡、員工請假、輪休或換班為空班未出勤,仍有打(刷)卡等違規情事。又各大火力發電廠歲(大)修期間,未配合工程進度妥適調度人力,因而維護保養及管理部門人員,仍有固定報支加班費情事;復台電公司交班作業未依規定報請經濟部核定,卻自訂標準報支加班費及該公司未依規定懲處,肇致考勤及獎懲制度徒具形式,紀律嚴重鬆散。經濟部身為主管機關,對於上開違規情事,未善盡管理監督之責,均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 本案文件: |
093000019台電員工浮報加班糾正案文(上傳).doc
093000019台電員工浮報加班糾正案文(上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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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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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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