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0/03/20
公告日期: 90/05/03
字  號: 090交正0007
案  由: 柯委員明謀、郭委員石吉提:為交通部公路局辦理台二線改善工程,自萬里至基隆大武崙間僅二點八公里,原訂工期五百日曆天,經費二億五千萬元,惟工程一再變更,拖延六年,經費增加一倍,仍未能完工,核有執行不力等違失;另交通部亦應負監督不周之責,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000004790交正007.doc 09000004790交正007.pdf 09000004790交正007.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