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案 名: |
華航公司飛航安全案 |
審議日期: |
93/06/15 |
公告日期: |
9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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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3交正0010 |
案 由: |
謝委員慶輝、趙委員昌平、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提:中華航空公司CI六一一航機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時許於澎湖外海墜機,造成乘客及組員二二五人全部罹難之重大空難事件,有關航機失事原因固由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負責調查中,惟民航局未能善盡飛安監理機關督導查核之職責,致華航公司不時發生因飛機維護不當或人員管理疏失等情形,且至該航機失事後之調查過程中,始發現其腐蝕預防及控制計畫(CPCP)逾期執行;又交通部未能落實監督華航公司最大股東之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嚴予督促其主動積極改善華航公司飛航安全與營運維護管理,均顯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300006993交正10華航CI611糾正案文.doc
09300006993交正10華航CI611糾正案文.pdf
09300006993交正10華航CI611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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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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