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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7/12/08
公告日期: 98/02/04
字  號: 097交正0003
案  由: 程委員仁宏提:台南縣新化鎮公所於87年間未經踐行嚴謹可行性評估等重要程序,即草率申請「新化鎮廣停二地下停車場」工程補助,復於該停車場完工後亦未依法定程序辦理驗收並善盡管理維護及營運職責;又台南縣政府疏於確實審核、會勘該申請案即逕予核轉,對完工後之營運管理亦監督不力,致該停車場使用效能極度低落,嚴重浪費國家資源,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8000019新化廣停二效能過低案糾正案文(委員核定版).doc 098000019新化廣停二效能過低案糾正案文(委員核定版).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