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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糾正案文
案  名: 代理教師未獲合理聘期及相關權益保障案
審議日期: 111/07/14
公告日期: 111/09/29
字  號: 111教正0011
案  由: 葉大華委員提:教育部推動代理教師制度行之有年,惟代理教師人數逐年攀升,已從原本「臨時性」轉變長期替代專任教師工作,且因該部授權各地方政府自訂代理教師聘期,肇致各地方政府代理教師聘期不一甚至中斷亂象;該部雖自105年起陸續召開縣市研商會議達成代理教師聘期應支給完整年薪共識,然亦未能有效督促各地方政府落實辦理;又該部專案補助代理教師,迄仍有13個地方政府未給予代理教師完整1年聘期,衍生渠等暑期無薪資及勞健保等爭議,嚴重戕害代理教師工作權益,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甚鉅,悖離代理教師之設置目的,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1教正11)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代理教師案糾正案文1110729(上網公布).docx 代理教師案糾正案文1110729(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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