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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調查報告
案  名: 核四公投案
審議日期: 109/07/21
公告日期: 109/10/20
字  號: 109內調0093
案  由: 田秋堇委員、趙永清委員、楊芳玲委員自動調查,針對「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公投提案,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未召開聽證會,即於108年3月19日經委員會議審議認定合於規定。據訴,該項公投案,內容包括「啟封」與「商轉發電」二項政策事項,疑違反《公民投票法》第9條第6項僅能一案一事項的規定,且其理由書中多項理由並非事實,仍有諸多核四安全問題應召開聽證會加以釐清。究中選會之審議是否依法負起把關之責?就該公投案之理由書中所述,如「核一二三廠原始儀控設計為類比系統,都可以抽胎換骨為數位儀控」、「只要有決心,2年內可以放燃料發電,3年內做完熱測試就可以商轉」等語是否屬實?中選會是否有經查證?而針對核四1、2號汽機廠房正下方的S斷層是否為活動斷層,核四「大腦」數位儀控多項設備使用期限將屆,能否找到備品,啟封至商轉發電所需時間,以及是否能通過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安全審查等問題,中選會未召開聽證會加以釐清,中選會表示這是因為107年宋雲飛先生送同一案時已開過聽證會,惟經查108年所提公投案之理由書與107年所提之理由書內容有所出入,中選會是否知悉?審議過程為何?鑒於核四運轉攸關國家安全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危,實有詳究之必要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本案文件: 核四公投調查意見上網修正版109.7.21.docx 調查報告公布版(109.10.12).docx 核四公投調查意見上網修正版109.7.21.pdf 調查報告公布版(109.1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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