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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8/12/11
公告日期: 108/12/13
字  號: 108司調0073
案  由: 王幼玲委員、高涌誠委員、楊芳婉委員調查「據訴,監所對於有認知障礙的收容人出現違背紀律行為,往往無法提供適切的診斷、醫療與支持,而逕以一般違紀的懲罰方式處理,且其戒護與醫療的需求常遭受監所方的質疑。認知障礙包括精神障礙、智力障礙、學習障礙、注意力欠缺過動障礙、自閉症、失智症等,矯正機關是否能協助認知障礙者在服刑期間,得到教育與協助,以達到及保持最大程度之自立,充分發揮及維持體能、智能、社會及職業能力,以達成《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6條(適應訓練與復健)之目標?此外,針對感官障礙和肢體障礙的收容人,監所是否有依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提供無障礙物理環境、資訊可及性、服務與設施之可及性、以及合理調整(reasonable accommodation)?究竟監所有無對身心障礙者提供上述服務?若無,將可能構成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也形同對身心障礙者的雙重處罰,甚至有可能構成「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有深入調查之必要。」報告。提請 討論案。(員股)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身心障礙收容人調查報告(對外公布版).docx 身心障礙收容人調查報告(對外公布版).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