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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0/03/18
公告日期: 110/04/01
字  號: 110國正0003
案  由: 王美玉委員、王麗珍委員提:國軍對美軍購案之重要節點與作法,本依102年8月29日修頒之「國軍對美軍購案管制作業規定」辦理,惟國防部106年1月26日令該規定停止適用,「作業維持」類軍購案,由各預算科目主管單位視需要修頒業管規定,卻未掌握後續辦況,致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於辦理愛國者三型飛彈重鑑案時,因後次室未修頒業管規定,而發生發價書需求信函遞交作業管制之空窗期,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0國正0003)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10國正3.docx 110國正3.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