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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9/12/15
公告日期: 109/12/22
字  號: 109內正0030
案  由: 浦忠成委員提:消防署未善盡查證葉o興急流救生指導教練資格之責,甚至在98年至100年間編列預算協助受訓學員取得國際急流救生專業證照;且至101至109年長達9年期間,任由葉o興冒用該署(含所屬單位)中、英文名義,製發IRIA證書(照)及水壺等紀念品,謀取不法利益,損及政府名譽及施政形象,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上網.docx 糾正案上網.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