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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91/11/18
公告日期: 91/11/18
字  號: 091年劾字第10號
案  由: 內政部營建署東區工程處處長陳文基、光復工務所主任郭仲智、台東工務所主任林宗寶及工務員曾江森於民國八十九年間辦理國防部委託專案管理台東縣岩灣新村改建工程案未依規定確實監工,致該項工程偷工減料,期間並有人接受廠商招待索賄及圖利等違失事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3/03/21 103年度鑑字第12776號 林宗寶降貳級改敘。陳文基降壹級改敘。郭仲智、曾江森均免議。 陳文基及林宗寶均於103/3/28執行處分。
103/03/21 91年度澄字第3109號 本件停止審議程序之議決撤銷。
本案文件: 091000013彈劾文91-10岩灣定稿版.doc 091000013彈劾文91-10岩灣定稿版.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