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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8/12/17
公告日期: 109/01/02
字  號: 108內正0045
案  由: 高涌誠委員、陳師孟委員提,臺北市政府採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手段,以獲捐取得臺北市文山區永建國小遷校等用地為前提,配合中國國民黨將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土地由「行政區」、「機關用地」變更為價值較高的「住宅區」等,俾便該黨出售土地予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籌措黨務經費。然本案涉及中國國民黨黨產處理及產權取得爭議,時任臺北市市長馬英九身為行為時該黨副主席,卻未自行迴避,仍於民國(下同)93年1月10日核准中興山莊南北側土地都市計畫專案變更規劃結果。再依94年4月馬英九先生擔任臺北市市長期間市府所擬計畫草案顯示,中國國民黨為本案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之唯一實施者,藉都市計畫回饋條件之成就,獨得變更後新增之「住三用地」1萬3,538坪,然因欠缺對整體地區發展需求之考量及其他私地主開發權益之調和,致民眾多有質疑與陳情,尤有甚者,最後都市計畫委員會甚至決議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應以特定價格收購被劃為保護區及學校用地之其他地主土地,做為都市計畫變更條件之一,致其他私人地主之土地權益單方淪為實施者獨得住三用地之回饋條件標的,不僅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規定未合,更有圖利特定政黨及財團之疑慮。此外,本案持續有相關行政調查及刑事調查進行,臺北市政府卻以案涉政治問題、地權疑義非屬都市計畫委員會或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權責等由切割,賡續辦理都市計畫變更、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並發給建造執照,增加黨產處理或原權利人權益回復之困難,均有缺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上網.doc 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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