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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8/12/10
公告日期: 108/12/12
字  號: 108交正0005
案  由: 蔡崇義委員、田秋堇委員提,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未於契約中明訂CMIS功能應納入MMIS驗證範圍,以為MMIS完成履約之必要條件,以致MMIS完成後,無法介接CMIS進行驗收測試及上線。CMIS開發進度嚴重落後,該局亦未依契約即時處理,並依契約規定收繳逾期違約金。另該局及專案管理廠商審查後勤支援管理系統相關文件作業天數,超過契約規定合理天數達236天,審查作業效率不彰。該局自與簽約至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日止,已歷時6年9個月,耗費公帑2億7,447萬餘元;且該二系統目前均在訴訟中,迄未完成驗收,均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外).docx 糾正案文(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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