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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3/04/20
公告日期: 93/04/21
字  號: 093財正0016
案  由: 柯委員明謀提:台北縣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聘用人員薪金、門診營運及藥品衛材採購之預算編列,未盡確實,失之草率,執行率偏低,未達成業務計畫之目標;醫療費用之分攤基礎,未能反映醫療基金之經營績效及財務狀況;台北縣政府衛生局對於所屬衛生所,申購醫療設備之審核作業草率、購置後使用效益控管不力;且對藥品、衛材存量控管不佳,徒增管理成本,均核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3000036台北縣所屬衛生所糾正案文.doc 093000036台北縣所屬衛生所糾正案文.pdf 093000036台北縣所屬衛生所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