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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3/04/14
公告日期: 93/04/15
字  號: 093司正0001
案  由: 黃委員武次、黃委員勤鎮、謝委員慶輝提:為法務部台灣花蓮監獄替代役男林士宜收受不法利益,購買行動電話手機並夾帶入監供受刑人使用,該監對於替代役男之勤務監督與生活保護未盡落實,教育訓練與勤務指導成效不彰,對雜役之選派考核有欠嚴謹,進出管制搜身不夠嚴密,舍房安全檢查確有疏漏,戒護工作顯欠確實,且未落實替代役人員重大事件通報作業規定,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3000033花監糾正案文0415.doc 093000033花監糾正案文0415.pdf 093000033花監糾正案文0415.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