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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1/02/06
公告日期: 103/09/27
字  號: 091財正0008
案  由: 李委員伸一、林委員時機提: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處理納稅義務人贈與稅案,認事用法前後兩歧,且未深入查核各項事證及疑點,即遽予追減納稅義務人鉅額贈與稅額,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 附件乙三十六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