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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1/08/20
公告日期: 91/08/22
字  號: 091交正0010
案  由: 郭委員石吉提:苗栗縣政府於八十九年間辦理後龍鎮轄區﹁苗九線道路改善工程﹂,事先未能確認工程用地權屬及範圍,並妥為規劃設計,施工過程復未盡監造、驗收責任,致民眾祖墳遭混凝土覆蓋,嚴重影響其權益,而該府之善後措施,亦有欠積極,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100009291交正10苗九線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doc 09100009291交正10苗九線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pdf 09100009291交正10苗九線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