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0/02/21 |
公告日期: |
9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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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0內正0008 |
案 由: |
謝委員慶輝、黃委員武次提﹁台北市政府逾越停車場法第十一條授權範圍,訂定﹃台北市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要點﹄,並依之核准數十座立體停車塔、建築物附設機械停車設施,已於八十五年間經本院糾正在前,至八十七年四月三十日訂定﹃台北市機械停車設施暫行管理要點﹄,復無法有效管理停車場業者,迄未研擬因應對策,一味消極等待建築法修訂在後,核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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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000003390內正008.doc
09000003390內正008.pdf
09000003390內正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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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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