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1/03/20 |
公告日期: |
9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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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1內正0005 |
案 由: |
林委員秋山提﹁為桃園縣政府受理坤業環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焚化廠興辦事業計畫之審查,未依規定程序,報請前台灣省政府環境保護處會審同意,竟逕行核准,復對該公司申請焚化廠設置與逸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設置灰渣掩埋場之關連性,未能審慎核處,肇致二開發案得以分批申請,規避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並完成用地變更編定;又該府辦理該焚化廠建築物使用執照之審核作業,罔顧其建造執照時加註條件,並無視於空軍設管單位暫不宜核發之意見,執意核發該公司使用執照,置國防軍事與飛航安全於不顧,招致民眾嚴重抗爭持續至今,斲傷政府形象至鉅,均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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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1000030910320坤業糾正案文.doc
091000030910320坤業糾正案文.pdf
091000030910320坤業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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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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