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0/03/21 |
公告日期: |
9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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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0內正0016 |
案 由: |
廖委員健男、詹委員益彰提﹁內政部警政署採購一千六百萬顆訓練子彈,發現材質與合約規定不合,因而主張解約並追究違約金,重新開標,又因廠商尋求行政救濟而受阻,造成警方執勤安全困擾及裝備不足,經核內政部警政署對於本子彈採購案規劃有欠周延,顯屬不當,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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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000002990內正016.doc
09000002990內正016.pdf
09000002990內正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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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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