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3/03/16 公告日期: 93/03/17 字 號: 093財正0012 案 由: 廖委員健男、林委員時機、黃委員守高提:為政府行政部門未能適時妥善管理薰香精油產品,肇致消費者灼傷意外事件頻傳,嚴重危害消費大眾安全與健康,經核行政院暨該院衛生署在薰香精油產品之管理方面確有諸多疏失之處,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3000027精油糾正案文.doc 093000027精油糾正案文.pdf 093000027精油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