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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1/09/04
公告日期: 91/09/05
字  號: 091財正0034
案  由: 呂委員溪木、黃委員守高、郭委員石吉提:為台北市政府、基隆市政府及台北縣政府,未善盡土地使用管制、環境污染稽查及申報資料勾稽、查核之責,任令轄內違法垃圾轉運站、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及台北縣萬里鄉公所長期違規妄為;而萬里鄉公所委託路西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清運該轄區垃圾,洵欠缺必要性與急迫性,其規劃、招標、續約及執行過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至為明確,顯有圖利不法之嫌;上開機關均顯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附件乙二︶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1000095廢土糾正案文.doc 091000095廢土糾正案文.pdf 091000095廢土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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