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14/03/11 |
公告日期: |
1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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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4交正0002 |
案 由: |
趙永清委員、葉宜津委員提,新北捷運環狀線板新站至景安站區間於0403地震中發生多處鋼箱梁位移、盤式支承損壞等嚴重災情,肇因於施工單位中華工程未按圖施作,將調坡板銑穿,致插銷跳脫;臺北捷運局身為工程主辦機關,未盡施工督導及履約管理之責,核有重大違失。另臺北捷運局所屬第一區工程處(時為東區工程處)自辦監造,未依規定善盡監造責任,就隱蔽部分訂定檢驗停留點、監督施作、先行查驗並記錄存證;主辦機關臺北捷運局亦未善盡督導之責,與所屬第一區工程處共同落實第二級品管,致生重大災損,亦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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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尚未結案 |
本案文件: |
114交正02-糾正案文(審查後修正)-公告版.docx
114交正02-糾正案文(審查後修正)-公告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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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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