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14/02/06 |
公告日期: |
1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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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4內正0002 |
案 由: |
據訴,17歲黃姓少年於113年2月18日晚間9時許行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武陵派出所時被員警攔下。員警疑指控少年涉嫌擄人勒贖,於製作筆錄過程疑對少年勒脖並以鐵盒、電擊棒等工具進行刑求,又少年疑被滯留在偵訊室近8小時且被刑求超過1小時等情。本案涉及兒少疑遭受嚴重身心虐待及酷刑,究實情為何?員警處理過程是否涉有違失?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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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尚未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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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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