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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4/02/06
公告日期: 114/02/11
字  號: 114內正0002
案  由: 據訴,17歲黃姓少年於113年2月18日晚間9時許行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武陵派出所時被員警攔下。員警疑指控少年涉嫌擄人勒贖,於製作筆錄過程疑對少年勒脖並以鐵盒、電擊棒等工具進行刑求,又少年疑被滯留在偵訊室近8小時且被刑求超過1小時等情。本案涉及兒少疑遭受嚴重身心虐待及酷刑,究實情為何?員警處理過程是否涉有違失?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