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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4/01/15
公告日期: 114/02/05
字  號: 114司正0003
案  由: 葉大華委員提,法務部矯正署於民國112年間接獲多件有關勵志中學陳情案件,未敏感本案涉及對學生之管教議題,仍分案予勵志中學自行調查,未即時發揮督導責任,確保調查過程公平性及維護學生權益,遭致校內外質疑不斷,凸顯現行少年矯正學校疑涉霸凌、不當管教事件遭檢舉之調查程序,仍缺乏完善制度供各矯正學校依循,本院前已就此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該署迄今仍怠於改善,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勵志中學案-糾正案文-委員會公布版).docx 勵志中學案-糾正案文-委員會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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